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教材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课件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课件一、引言在当今日新月异的科技时代,企业研发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国家出台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本课件旨在为企业财务、研发及相关管理人员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详细解读和实务操作指导。
二、政策概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而制定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该政策允许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加计扣除,从而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激发创新动力。
三、政策适用范围与对象1. 适用范围:该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2. 适用对象: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四、政策优惠力度与方式1. 优惠力度: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研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摊销)。
对于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行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12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220%税前摊销。
2. 优惠方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扣除,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
五、研发费用范围与界定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 直接投入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解读及操作实务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解读及操作实务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而发生的支出。
在中国,研发费用在纳税时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这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财务优惠。
本文将对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进行解读,并简要介绍操作实务。
首先,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包括工资薪金、试验设备购置费、研究设备购置费、研究用耗材费、研究用仪器、设备购置费等。
这些费用均可列入研究开发费用的范畴,并在纳税时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
其次,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具体操作如下。
企业在申报纳税时,需要将研究开发费用列入成本支出项,一般在企业会计报表的费用科目中进行记录。
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企业需要按照相关税法和规定,将研究开发费用列入抵扣项目,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
通常,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为75%。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企业需具备研发实力,即具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能力和条件。
其次,相关研究开发费用必须是合法且真实存在的,不能存在假冒、虚报、被冒的情况。
此外,企业还需要将研发费用进行详细的账务记录,并收集相关的发票、收据、合同等材料作为备查依据。
在操作实务中,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来确保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
首先,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研发项目管理机制,包括项目选择、经费安排、进度控制等。
其次,企业需建立健全的研发费用核算制度,确保研发费用的准确计算和合理分配。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等进行科技合作,进一步提高研发成果的质量和效益。
最后,在纳税申报时,企业需要仔细审查相关文件和材料,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以便顺利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
总之,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企业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了企业的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
企业在享受该政策时需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研发费用的准确计算和合规申报。
希望本文对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解读及操作实务有所帮助。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了实施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研究和试验开发费用、新产品试制费用以及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费用等。
在企业发展和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研究开发费用的扣除政策对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并分析我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相关情况。
我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实施可以追溯到2008年。
当时,我国税法进行了重大修订,增加了对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第四十六条和第六十七条对于企业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以自身名义对外发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创新层股票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对于投资方向为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技术转移、技术开发服务等领域的企业研发费用,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50%计算。
根据这些规定,企业在核算研究开发费用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凭证将研发费用加以核算,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
这种税前扣除政策的实施,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进一步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同时,这也为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供了经济支持和保障。
然而,目前我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扣除比例和政策范围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当前,我国对于企业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相对较低,而且政策范围也相对狭窄,主要适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转移、技术开发服务等领域。
这使得其他行业的企业在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上存在一定的限制。
其次,研发费用的核算和认定标准不够明确。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往往面临研发费用的核算和认定难题,导致无法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
此外,税务部门对于企业研发费用的核查和认定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我国可以进一步改进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
2024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及相关税收政策操作指南

2024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及相关税收政策操作指南一、背景介绍: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在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试验发展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我国税收政策对研发费用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税前加计扣除、税后加计扣除、超期待摊销等。
本指南旨在为企业提供研发费用归集和税收操作的指引。
二、研发费用归集:1.定义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包括技术研发人员工资、实验室设备及耗材购置费用、外包研发费用、科研项目经费等,具体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研究与开发成本》。
2.研发费用归集程序:a.确定研发项目,并制定明确的研发计划;b.设立研发项目专项账户,实行独立核算;d.采用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确保费用支出准确、完整、详细地记录;e.每月对研发费用进行核对和汇总,形成研发费用报表;f.年末进行研发费用汇总,编制年度研发费用报告。
三、研发费用税收政策操作:1.税前加计扣除:对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可按一定比例予以加计扣除。
a.加计扣除比例:目前国家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研发强度的企业制定了不同的加计扣除比例,需要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和研发强度合理选择适用比例。
b.扣除限额:研发费用在扣除时存在一定的限额,企业不能超过设定的扣除限额进行扣除。
2.税后加计扣除:对于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已经享受了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仍有符合加计扣除条件但未能按照税前加计扣除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继续享受税后加计扣除政策。
3.超期待摊销:对于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且核实不能扣除或实际发生的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完全摊销的研发项目,可以申请超期待摊销,将费用按一定比例摊销到未来几年。
四、操作注意事项:1.准确记录研发费用的发生、用途和支出凭证,确保费用真实、准确、合法;2.制定明确的研发费用核算制度和流程,保证费用归集和核算的规范性;3.定期核对研发费用和研发项目,确保归集的费用和项目的一致性;4.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申请享受;总结: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和税收政策操作是企业实现研发成果转化和创新发展的重要环节。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一、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指企业为完成研究开发项目而发生的专利申请费用、研究试验不成功费用、软件开发费用、技术开发费用、论证费用、鉴定费用、知识产权转让费用等直接与研究开发项目相关的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必须是合理、真实有效的,企业需要通过会计凭证、票据等来证明费用的发生。
二、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管理办法1.扣除比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研究开发费用的30%直接扣除。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扣除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2.扣除条件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1)经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有固定的研究开发机构或者配备了专业研究开发人员;(2)研究开发费用是合理、真实有效的,企业需要通过会计凭证、票据等来证明费用的发生;(3)研究开发费用是为开展符合国家科技发展方向的项目所发生且能够得到资金拨付的;(4)企业在计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时,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备案。
3.扣除程序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可以通过填写《企业汇总纳税申报表》的附表,将研究开发费用的30%交纳的税额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注意事项1.填报申报时,企业需准确、全面地填写研究开发费用的项目、金额、发生时间等相关信息。
2.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研究开发费用的备案和审核,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扣除额度不能超过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
4.对于存在研究开发费用虚增、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企业,税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通过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企业可以减轻负担,提高科研开发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竞争力的提升。
在实施过程中,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申报、备案等程序,以确保扣除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税务部门也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第四条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页脚内容1(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解读《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法规解读】解读《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08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以下简称《办法》)。
虽然《办法》篇幅很简短,只有20个条文,但对研究开发费用的扣除主体、范围、程序等纳税人关心的基本问题都予以明确.另外,由于《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在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将优惠落实.对相关利益主体特别是纳税人而言需要特别重视以下关键点.一、研发费用扣除以专账管理为前提《办法》只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这就意味着非居民企业以及实行核定征收的居民企业被挡在了加计扣除优惠的大门之外。
对大多数纳税人而言,欲求享受优惠,至少需要实行查账征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设置“研发支出"等账户对研发费用进行正确的归集和分配。
《办法》同时要求企业填写附表所规定的费用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金额。
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
如果企业申报的研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申报的结果进行合理调整。
笔者建议,纳税人应按照研发项目或承担研发任务的单位,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这样既可以满足会计核算的细化要求,也可以满足税务计算检查的要求。
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已经取消了对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事前审批,但是在事后监督检查时税务机关仍要求享受技术开发加计扣除政策的纳税人必须账证健全,并能从不同科目中准确归集技术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这就必须借助准确详细的台账记录。
同时,《办法》还要求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额。
二、研发活动只针对自然科学《办法》中所指的研发活动只适用于自然科学,即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及相关税收政策操作指南
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及相关税收政策操作指南研究开发费用(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diture,简称R&D费用)是企业在研制新产品、改进技术或开展研究项目等活动上发生的费用。
为了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对企业进行税收激励。
本文将详细介绍R&D费用归集的方法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和操作指南。
一、R&D费用的归集方法R&D费用的归集是指企业将研究开发相关的费用准确地列入R&D费用科目,以便达到享受税收优惠的目的。
以下是R&D费用的归集方法:1.明确R&D费用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符合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明确为R&D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人员工资、实验室设备、材料采购、专利申请费用、科研合作费用等。
2.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R&D费用可以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可以直接与具体研发活动相关联的费用,例如研究人员的工资和实验室的设备购置费用等。
间接费用是指与研发活动有关,但无法直接与具体项目相关联的费用,例如研究管理人员的工资和一般行政费用等。
3.细化R&D费用科目为了更准确地归集R&D费用,企业可以根据具体的研发项目和活动,细化R&D费用的科目。
例如,可将研发人员的工资划分为直接人工费用和间接人工费用,将实验室设备采购费用分为直接材料费用和间接材料费用等。
4.建立R&D费用统计系统企业应建立起相应的R&D费用统计系统,记录并归集R&D费用的各项支出。
这样可以更加方便地核算和申报R&D费用,确保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
二、R&D费用的相关税收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R&D费用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相关税收政策: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很多国家允许企业将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加计扣除,从而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程序文件课件
(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
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
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
行加计扣除。”
2
一、政策依据
(一)《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
科 技 部、财 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 月14日印发,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一、政策依据 二、操作程序 三、评审要求 四、注意事项 五、企业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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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 116号)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
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三)企业必须要建立项目专帐,研究费 用归集要严格按照国税发〔2008〕116号 的 要求。(8个内容)
(四)确认书必须要细化到具体内容,要 经得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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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五)不论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也不管是 否高新技术企业,只要研发项目内容符合 两个文件要求,就可以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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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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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准备材料 项目来源
技术内容 技术路线 技术经济指标
经费预算(概算) 相关证明材料(附件) ▲央企、省属企业直接将认定申请、项目材 料报省科技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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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行业技术专家评审 ▲省科技厅法规处收到申请和材料后,根据项 目技术领域分发到相关处室,由相关处室组织 专家评审。 视项目多少选择3-5位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 专家要既懂技术,又懂政策法规; 评审会要求企业技术、财务人员参加; 形成明确、具体的专家意见。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课件
政策实施时间: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 除政策。
政策内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 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 按照一定比例在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 用于所有企业,包括高新 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 业等。
申报材料:准备 齐全,包括研发 费用明细、研发 项目计划等
申报方式:按照 规定方式提交申 报材料,如网上 申报、邮寄等
审核结果:关注 审核结果,及时 处理反馈问题, 确保申报成功。
案例背景
✓ 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 业,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 销售。
✓ 公司在2019年投入了大量 研发费用,用于开发新产品 和新技术。
加计扣除比例一般为75%, 即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 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75%在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 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提高创新能力。
适用范围
企业类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
0 1 企业等
研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生物
02
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
料
申报流程
01
准备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研发项目 02
填写申报表:按照要求填写《研发费
立项报告、研发费用支出明细等
用加计扣除申报表》
03
提交申报: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提交 04
审核通过: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企
至税务部门
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注意 申报截止日期, 提前准备材料
04 案例分析:企业如何合理利 用加计扣除政策,降低税收 负担,提高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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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 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 决算表 决算分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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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实施关键点
图示:
目?
税务部门
研发 部门
财务 部门
科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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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申报企业的要求
第2条:适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 企业。
日复一日的努力只为成就美好的明天 。15:18:5415:18:5415:18Monday, December 28, 2020
安全放在第一位,防微杜渐。20.12.2820.12.2815:18:5415:18:54December 28, 2020
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个人的休养。2020年12月28日 下午3时 18分20.12.2820.12.28
主管税务机关
(3) 研发项目鉴证
政府科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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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广州)申报流程:
企业
4) 研发项 目鉴证
1) 办理备案申请 2) 进行备案登记
3) 准予备案 / 不予备案
主管 税务 机关
5)颁发鉴证意见书
互通信息
政府科技部门
广州备案政策文件:
《关于明确申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工作要求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3〕45号 )
研发项目鉴证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30日—4月20日
备案流程:企业也可先到广州市科技部门进行项目鉴定,取得项目鉴
定意见书后,再到税务部门进行报送备案资料进行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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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政策规定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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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报方式:
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据实扣除; 年度申报汇算清缴时:享受加计扣除。 注意填写:
1)基础研究
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 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
为获得 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
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
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3)试验发展
2)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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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 (服务):(即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
3)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4) 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5) 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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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介鉴证: 企业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 师事务所,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 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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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确认:研发费的范围界定
《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 企[2007]194号) 为新《企业财务通则》的配套规范; 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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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0.12.2820.12.28Monday, December 28, 2020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15:18:5415:18:5415:1812/28/2020 3:18:54 PM
做一枚螺丝钉,那里需要那里上。20. 12.2815 :18:541 5:18De c-2028 -Dec-2 0
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因为相信而伟 大。2020年12月28日 星期一 下午3时 18分54秒15:18:5420.12.28
让自己更加强大,更加专业,这才能 让自己 更好。2020年12月下 午3时18分20.12.2815:18December 28, 2020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将企业研发活动分为:
研究阶段:
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旨在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 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 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开发阶段: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
1
目录
会计确认 税法确认 中介鉴证
2
一、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的政策依据
法律: 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1款)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
全国性部门规章: 《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国税发[2008]116号)
财政部、国税总局 《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
③ 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条件的资本化法(第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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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
申请加计扣除时,须按照税法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范围,从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取数,准确归集并填写:
“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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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开发活动的认定
1. 加计扣除:对研发活动的认定
A. 定性判断: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第3条)
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 发生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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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确认:
A. 研发费的范围界定
《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财企[2007]194号) 为新《企业财务通则》的配套规范; 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
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 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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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核算的科目设置
一级科目:研发支出 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 明细核算。
参考设置: 研发支出—XX研发项目—费用化支出—人工费等 研发支出—XX研发项目—资本化支出—人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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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的具体会计处理:
日常会计核算:相关研发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
会计期末: A. 对费用化支出,转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B.对资本化支出部分,则等到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对于已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从其达到预定用途的当月起,按直线法 摊销:(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不低于10年)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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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
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具有创新性;
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具有推动作用;
二是具有价值性;
企业通过研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 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
三是符合目录。
属于国家支持的产业领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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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研究开发的活动(不可加计扣除)
(1)企业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的运用,包括已经完成产业化开发的新产品、 新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的生产、销售或商业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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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企业的参考建议
参考思路图示:
业务
财务
研发活动 流程梳理与管理
组建研发机构 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研发活动 财务管理与核算
研发经费管理制度 研发费用核算制度
(会计准则)
税务 研发活动 税收优惠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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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流程与资料及扣除争议的处理
1.国家政策规定的申报流程 :
企业
(1) 申报资料 (2) 研发项目争议
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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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中研发项目(第15-18条)
集团公司集中进行的研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合理 的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
签订集中研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各参与方的责、权、利及费用 分摊方法
分摊原则:
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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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五个条件: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能证明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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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 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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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同研发方式的加计扣除政策:
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 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 进步具有推动作用。
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 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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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范围界定:研究开发活动的产业领域范围(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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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财税〔2013〕70号文:新增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
1)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 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 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2)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
1. 必须是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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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发项目财务核算体系必须健全
① 建立以研究开发项目为基础的专账管理制度(第10条) ② 注意研发费用与生产费用的分开核算(第9条)
【示例】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活动既包含研发活动又包括生产活 动。假如研制一台重大技术装备要花5000万元,不是这5000万 元均可列入研发费用。因为在装备研制过程中,虽然有许多研发 活动,但同时该装备也是要出售的,也是生产活动,所以该技术 装备所使用的材料费用和部分人工成本是生产成本。因此,企业 在研制过程中,要合理区分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否则不可享受 加计扣除。 分配依据:由技术部门提供分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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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上:研发费的归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