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
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客体

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客体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听到“建设工程合同”这个名词。
那么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呢?简单来说它就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为完成某项工程建设任务而签订的一种协议。
在这个协议中,业主是甲方,他们负责提供资金、土地、审批等条件;而承包商则是乙方,他们负责出工、出料、施工等具体工作。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有两个主要的当事人,分别是业主和承包商。
当然除了他们之外,还可能有其他的相关方,比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但无论如何,这两方是构成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核心。
1. 业主业主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发起人和最终受益者,他们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资金筹措、行政审批等前期工作,同时也承担着项目完成后的一些责任和义务。
业主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2. 承包商承包商则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者和承担者,他们根据业主的要求,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安装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和质量责任。
承包商的权利主要体现在获得工程款、工期延误赔偿等方面。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合同客体也就是合同的对象,是指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内容。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客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建设的项目这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核心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规模、地点、内容等。
只有明确了具体的工程项目,双方才能有针对性地约定其他权利和义务。
2. 工程建设的工期工期是指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所需的时间,在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约定的工期,以便确保项目能够按时交付使用。
同时工期也关系到双方的权益保障,因此需要双方共同关注和协商。
3. 工程建设的质量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在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约定工程质量标准,以便确保项目交付时达到预期的效果。
同时质量问题也是双方在履行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4. 工程建设的造价造价是指工程项目的总成本,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等各项费用。
在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约定造价,以便合理分配风险和成本。
合同订立的要求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要求有哪些第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第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合同订立的要求其实也可以说成是合同订立的条件。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肯定是需要能够按照意愿使合同顺利成立并生效,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而此时就离不开合同订立的条件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合同订立的条件包括哪些吧。
▲一、合同的订立所需要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
商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商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
商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商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
商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
商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
商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法。
▲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订立是指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从法律上看,合同订立可以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浅析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浅析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而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对合同订立的严肃性也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因此,笔者拟想结合我公司的工作实际浅谈一下签订合同前应注意的事项。
在拟签订合同前有很多需要准备的资料,需要了解很多方面的内容,但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应该引起注意的:(一) 、签订合同前,首先应对对方的情况有所了解,在了解对方情况时主要搞清以下情况:1、对方是否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主体资格是合同生效的首要条件。
我们说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这就要合同双方必须有主体资格。
主体资格就是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这种,界定了合同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三类。
自然人是指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法人,必须是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过法人登记的单位。
其他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组织,这个组织是必须经工商行政机关审查登记且发有营业执照的组织。
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才能有资格签订合同,否则,签订此合同可能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故签订合同前应对相对人主体资格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
2、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必须要有代理权,有代理资格,且必须在其代理权限内。
所以我们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确定代理人的代理资格。
3、应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
包括几年来的经营状况、生产规模、生产销售情况、产品前景、设备新旧程度、债权债务、历年来履约情况、资金周转、社会信誉程度以及签订合同的目的等进行周密而必要的了解。
签订合同只是实现双方经济目的而进行的全部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为确保经济利益的实现,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签约人必须慎重行事,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能力和资信状况(二)、对我公司情况的了解和掌握:1、要了解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种类、规格、技术标准,本企业的生产能力、日生产量等。
合同的主体

合同的主体合同的主体是指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还包括合法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等。
合同主体的特点是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行为能力,能够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合同主体的选择是合同的基础,关系到合同的效力和实施。
合同的主体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自然人作为合同的主体,他们在签订合同时需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对方的要求来决定签订合同。
自然人作为合同的主体,其签订的合同需要同时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人:法人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法人作为合同的主体,其签订的合同需符合法律规定和组织章程的规定。
法人通过其合法代表人来签署合同,并需在合同中表明其法人身份,确保合同的效力和执行。
三、合法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合法组织是指在国家法律框架下设立并具有相应经营或管理活动资格的社会团体。
合法组织作为合同的主体,其签订的合同需依法、公平、诚信,并需符合其组织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四、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合同法规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可以订立合同,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这些单位作为合同的主体,需有明确的授权范围和授权人,并需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合同的签署须由具有法定权限的人员签署,并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和程序的审批。
合同的主体在签订合同时需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点:一、自愿原则: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合同主体自愿达成的,并经过真实的意思表示和共同的协商。
二、平等原则:合同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应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存在一方强制另一方订立合同的情况。
三、诚信原则:合同主体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违背合同的约定和违反诚信。
四、合法原则:合同主体在签订合同时需依法行事,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主体的选择是合同的前提和基础,能够影响合同的效力和实施。
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合同主体应对对方当事人的资格、信誉、经济实力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评估,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合同订立的要件

合同订立的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在其相互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由上可见,合同订立的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有些合同当事人并未亲自参与合同的订立,但可以成为合同主体(如通过代理人订约),而另一些人可能参与合同的订立而不能成为合同当事人(如代理人)。
无论订立的主体涉及到哪些人,合同必须存在着两个利益不同的订约主体,合同必须具有双方当事人。
合同订立是双方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根本不能订立合同。
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
也就是说,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
没有要约或者承诺,就不可能达成交易、订立合同。
3、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
“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必须协商并取得一致的意见。
既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只有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取得一致的意见,合同才能成立。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允许双方当事人没有经过协商或者虽经过协商但未取得一致意见而订立合同。
在签订合同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违法手段签订合同。
4、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
通过订立合同这种行为,就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债权债务的关系。
总之,合同订立的要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拟定合同的准备工作(3篇)

第1篇一、前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是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工具。
在签订合同之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对于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拟定合同的准备工作。
二、了解合同的基本要素1. 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包括合同的签订双方,即甲方和乙方。
在签订合同前,应确保双方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2. 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指合同双方交易的对象,如货物、服务、技术等。
在签订合同前,应明确合同标的的性质、数量、质量等。
3.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研究。
4.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技术参数、图纸、样品等。
在签订合同前,应确保合同附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1. 国家法律法规:在签订合同前,应查阅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如《合同法》、《民法典》等,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2. 行业规范: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规范和标准,如建筑工程、医药、保险等。
在签订合同前,应了解相关行业的规范和标准,确保合同内容符合行业要求。
四、了解交易对方的背景和信誉1. 背景调查:在签订合同前,应对交易对方的背景进行调查,包括企业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
2. 信誉评估: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交易对方的信誉状况,如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曾违约等。
五、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1. 风险识别: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如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
2. 责任划分: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责任,确保在出现问题时能够有据可依。
六、拟定合同草案1. 梳理合同内容:根据上述准备工作,梳理合同内容,包括合同主体、标的、条款、附件等。
2. 起草合同文本:根据梳理的内容,起草合同文本,注意语言表达准确、规范。
3. 审核合同文本:在起草合同文本后,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签合同,要先弄清合同对方的主体身份

案例分析:签合同,要先弄清合同对方的主体身份案例:认错借款人,几十万血本无归王强有个朋友叫李亮,这个李亮经营着一家公司,叫“金强**贸易公司”,李亮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4年3月,李亮找到王强,说公司有几笔大生意正在运作,资金一时有点周转不过来,急需资金,想让王强给他借些钱,还说不白借,借期一年,都按银行同期贷款的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到期,还本付息。
王强一想,李亮是自己的朋友,本地人,家里房子就好几套,应该信得过。
而且钱放在银行只是得一些存款利息,现在李亮说可以按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利息!借钱给他,又帮了朋友的忙还能得些实惠,何乐而不为呢?于是王强把家里的积蓄十多万都拿了出来,而且还找亲戚朋友又借了十多万,一块儿借给了李亮。
他为什么这么做呢?因为他还有个小算盘,从亲戚朋友那借钱,他说帮朋友的忙,还承诺给亲戚朋友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而他可以从李亮那得到银行贷款利率两倍的利息,这中间不就赚了一笔呢?这样,自己、李亮和其他亲戚朋友都不吃亏,多好!李亮还挺正规,说亲兄弟,明算帐,王强借给他的钱,他都给出具了正式的借据,写清楚了借款数额、利息标准,还款时间,还盖上了公司的公章。
王强收好了借据,就等着明年拿利息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李亮公司的那几笔生意被人骗了,李亮是血本无归,公司也是惨淡经营,一年之后,根本没有钱还给王强。
王强一催再催,李亮就是说没有钱。
这下王强可惨了,不但自己的钱要不到,亲戚朋友还追着王强要钱。
想来想去,王强把李亮告上了法庭,要求李亮还钱,心想反正你家里有房有车,这几十万卖你一套房就能还了!可是,到了法庭上就出了意外了,李亮说自己根本不欠王强钱!王强笑了,拿出了借据说“你不欠我钱?白纸黑字写得清楚明白,数额、利息、还款日期,都在这儿写着呢!还有你的签字,你还能抵赖?”李亮说“这借据是真的,没错,可是这钱不是我借的啊,是金强**贸易公司借的,上面不是写着呢吗?是金强**贸易公司向王强借款多少多少,最后还盖着公司的公章,我虽然在上面签了字,但是那是以公司的工作人员的身份签的字,借款人不是我,是公司,要告你应该告公司!”王强说“我跟你公司又没关系,要不是你,我能把钱拿出来吗?”李亮说“不管怎么说,我不是借款人,这个借据上写得很清楚,我没有义务还你钱。
签订合同主体要求是什么?

Talents are the most profitable commodity, and companies that can manage talents are the ultimate winner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签订合同主体要求是什么?合同主体要求是当事人必须是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主体就是签署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
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是基本要求,只有这种情况下,签署的合同才是真实意愿表示,才能保证合同的条款符合法律规定。
如不具备这一条件,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签订合同。
一、签署合同主体要求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这一规定明确了订立合同主体的条件,即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部力。
而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
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
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
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
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订立合同。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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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
签约主体是实际签署合同的人,可能是代理人或者代表人。
合同主体与签约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主体是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而签约主体是实际签署合同的人,可能是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与合同的权利义务无关。
我们知道,签订合同肯定是要有具体的人来签字盖章,对此我们称之为签订合同的主体。
那从法律角度讲,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呢?很显然,如果不具有合同签订主体资格的,那么签字之后合同也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离不开订立合同的主体,也就是订立合同主体存在是前提条件,当这个前提条件不适格时,合同就会存在风险,想要通过合同关系得到相应利益的愿望就会落空。
这样的不适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二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从《合同法》第二条可知,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何谓主体资格?《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而
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其经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相应法律规定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确定的活动范围相一致,始于企业成立,终于企业消灭。
在确定主体资格时就存在风险,例如,企业是独立的法人,还是法人的一个职能部门,又或是法人的下设的分支机构等?首先可以审查它的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上明确标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它就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若只有“营业执照”的字样,那它可能只是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经济和法律责任;若没有营业执照,它可能只是法人的某个部门。
对于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审查,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其有无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方面。
▲(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企业的履行能力主要从其资信能力上体现,而企业的资信能力主要由一下几个方面体现:
1、企业注册资本的多少;
2、企业银行信誉的状况;
3、企业资金周转及负债的情况;
4、企业的经营效益;
5、企业职工的待遇;
6、企业的生产规模等。
进行考察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把握实际状况不可谓表面现象所迷惑。
不然可能当事人根本没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只是假借订立合同意图谋求非法利益,非但没有获利,反而损失惨重。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而实施的合同行为为效力待定行为。
▲(四)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包括合同的订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包括合同的订立)。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才行,同时法律规定了,一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签订合同。
而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