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教育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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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

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合法、安全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坚持预算管理,合理安排使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财务管理职责1. 县教育局财务科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编制全县教育系统财务预算,报县财政局审批后执行;(2)审核、审批全县教育系统各项财务支出;(3)管理全县教育系统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财务档案;(4)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财务培训和业务指导;(5)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

2. 各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本校财务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编制本校财务预算,报教育局审批后执行;(2)审核、审批本校各项财务支出;(3)管理本校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财务档案;(4)组织开展本校财务培训和业务指导;(5)负责本校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

四、财务管理内容1. 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2. 收入管理:加强收入管理,确保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合规性,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3. 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控制支出。

4. 资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5. 财务报表编制与审核:按照国家财务报表编制规定,及时、准确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6. 财务审计与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财务集中核算项目实施方案

财务集中核算项目实施方案

财务集中核算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公司财务核算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目前,公司各个部门的财务核算工作相对分散,存在着数据不一致、流程不规范、效率低下等问题。

为了提高财务核算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公司决定启动财务集中核算项目。

二、项目目标。

1. 实现公司财务数据的集中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 优化财务核算流程,提高核算效率,降低成本。

3.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保障财务核算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三、项目内容。

1. 系统建设,引入财务管理系统,实现各个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的数据集成,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2. 流程优化,重新设计财务核算流程,简化操作步骤,减少人工干预,提高核算效率。

3. 内部控制,建立财务核算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权限管理、审批流程、风险控制等,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4. 培训和推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推广财务集中核算的理念和方法,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续运营。

四、项目实施步骤。

1. 项目启动,成立项目组织机构,确定项目经理,制定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

2. 系统建设,选择合适的财务管理系统,进行系统部署和数据迁移。

3. 流程优化,对现有财务核算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制定新的核算流程方案。

4. 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包括权限设置、审批流程、风险评估等,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和合规。

5. 培训和推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推广财务集中核算的理念和方法,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续运营。

五、项目风险及对策。

1. 技术风险,选择稳定成熟的财务管理系统,进行充分测试和验证,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实施风险,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充分沟通和协调各部门的配合,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 内部控制风险,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权限和审批流程的管理,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六、项目成果评估。

1. 数据准确性,评估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平阳县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平阳县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平阳县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讨论稿)第一条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教育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管理的范围:1、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分批确定核算管理范围:第一批纳入的分别是各学区以及水头学区、萧江学区所属各中小学校、平阳县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纳入的分别是昆阳学区、鳌江学区、腾蛟学区、山门学区所属各中小学校(已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昆阳镇、敖江镇核算中心的学校暂不纳入)。

2、核算与监督的资金范围:预算内外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工会经费、基建经费、代管经费及其他各项资金。

食堂经费已单独核算的学校(单位)暂时不纳入,但经营结余定期转入基本户;与学校基本户一起核算的学校,则要将食堂经费划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

第三条会计岗位设置。

核算中心设置主任、记账会计、中心出纳,单位设置报账会计。

1、依照核算中心的“统一部署,全面纳入”的原则,被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学校(单位)在如期办理财务移交手续后,同时设立报账会计。

到核算中心结报人员只能是本校的报账会计,核算中心不接受其他人员的凭证报销。

2、报账会计应具备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原则性强,报账会计必须具有会计证(若无会计证的报账会计,要求在一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报账会计确定办法采取先由所在学校推荐,再由核算中心进行审核县教育局审批确定后,行使报账会计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办理本单位收支报账业务,及时将编制的会计报表递交单位领导,保管和使用定额备用金,确保备用金安全完整。

3、核算中心将对报账会计工作业绩实行定期考核,不称职的将取消其报账会计资格。

第四条账户管理。

核算中心对各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账户、分户核算”的管理办法。

1、将各学校(单位)在截止日期之前进行财务清理,所有财务收支业务移交到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统一进行分户核算。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集中审核方案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集中审核方案

xx教育系统财务管理集中审核中心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严格报账审批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经局党委班子研究并报请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区乡镇公办学校、幼儿园实行财务集中审核制度,现就审核管理实施提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规范我区教育资金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堵塞收支漏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着力解决各校“财务人员不专业,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在区教育局设立会计报账中心,是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管理,防止挪用、挤占、截留和浪费教育经费的现象;从源头上制止和防范腐败,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一)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

实行各学校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区教科体局直接管理并监督学校资金,各学校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学校,资金结余归各学校所有,教科体局不集中、不平调。

属于各学校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各学校继续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

(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

各学校的债权、债务仍由各学校享有和承担。

三、教育系统集中审核中心的管理模式集中审核中心在区教科体局的领导下,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统一管理人员和经费,统一核算制度,确保教育经费集中核算工作的规范、高效、便捷。

四、集中审核中心的运行模式(一)各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及各公办幼儿园,均纳入“审核中心”管辖。

(二)各统一使用本中心校开设的银行账户。

自“审核中心”正式运营之日起,取消各单位在其他银行开设的所有账户、存折,十五日内将现有存款余额及现金全部转入中心学校设立的账户上,杜绝各单位私设账户和多头开户。

统一办理各单位资金收支业务。

(三)统一办理单位资金结算。

对各单位的所有资金收入均必须直接纳入本中心学校设立的账户中,并由本中心学校按进账单记入各单位的内部明细账户中,不得坐支或挪用。

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工作计划

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工作计划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工作计划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工作计划一、目标:教育财务核算中心的目标是确保学校教育财务的合规性,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为学校的教学和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

二、工作内容:1.核算教育经费:- 根据学校的预算编制教育经费核算表,详细记录各项教育支出的金额和用途。

- 定期检查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果。

- 将教育经费核算结果提供给学校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管理教育资金:- 负责统筹学校的教育资金,确保教育经费的适当分配和使用。

- 根据学校的财务政策和规定,编制教育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流程和使用规范。

- 监督各教育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资金浪费和滥用。

3.财务统计分析:- 收集、整理和分析学校的财务数据,编制财务统计报表。

- 分析财务数据的变动趋势和原因,为学校的财务决策和风险控制提供参考依据。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 协助学校财务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财务培训与咨询:- 开展财务培训活动,提升教育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规范意识。

- 提供财务咨询服务,解答教育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困惑。

- 撰写教育财务管理相关的指导手册和资料,为教育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工作计划:1.制定教育财务核算准则和流程,确保财务核算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2.完善教育经费核算系统,提高核算的速度和准确性。

3.与各教育单位合作,确保教育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和预期效果。

4.提升财务分析和报表编制的能力,为学校的财务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5.开展财务培训和咨询活动,提高教育单位财务管理的水平和效能。

6.与外部审计机构合作,完成财务外部审计工作。

7.与内部审计部门合作,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8.定期评估财务管理工作的效果和改进措施,提出财务管理的改进建议和意见。

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

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

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增加,财务管理逐渐成为企业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整合和管理财务数据,提高财务运营效率,实施财务集中核算已成为一种趋势。

本文将详细介绍财务集中核算的实施方案。

二、核算目标1.提高核算效率:通过统一核算标准和流程,减少各个业务部门的核算工作,以提高核算效率。

2.准确核算成本:实施财务集中核算可以准确计量企业的成本,为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3.统一财务报告:通过集中核算,可以实现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提供统一的财务报告。

三、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计划: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财务集中核算的实施计划,包括人员组织、技术支持等方面的考虑。

2.梳理核算流程:对现有的核算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确保财务集中核算的顺利实施。

3.建立核算中心:成立专门的核算中心,负责财务数据的收集、处理和核算工作。

4.确定核算标准:制定财务核算的标准,包括会计政策、核算方法等,以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5.培训人员:对核算中心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核算技能和专业水平。

6.系统建设:通过引入财务管理系统,实现财务数据的集中管理和自动化处理,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7.数据迁移:将各个业务部门的财务数据导入核算中心,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测试和调整:在正式运行之前,进行系统测试和调整,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正确性。

9.正式运行: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和测试,正式启动财务集中核算系统,并进行日常的数据处理和报表生成工作。

10.监控和改进:对财务集中核算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并根据需要进行改进和优化。

四、风险控制1.数据安全:加强对财务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核算数据不被泄露或篡改。

2.流程风险:通过优化核算流程,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流程风险的产生。

3.系统稳定性:加强财务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监控,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减少系统故障的影响。

4.人员培训:加强对核算中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核算技能和质量意识,降低人员风险的产生。

财务集中管理实施方案

财务集中管理实施方案

财务集中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增加,财务管理工作变得日益复杂。

传统的分散式财务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因此,财务集中管理成为了当前企业财务管理的趋势。

财务集中管理可以有效整合企业内部的财务资源,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起企业的财务集中管理体系,实现财务资源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

三、实施步骤1. 确定财务管理中心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企业财务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财务管理中心应当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在财务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将原本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的财务人员和资源整合到一起,实现财务资源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

3. 实施财务信息系统集成通过引入先进的财务信息系统,实现企业各个业务部门财务数据的集中汇总和统一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 设立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流程和责任,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5. 培训和支持针对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支持,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确保财务集中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施效果1. 财务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得到提高,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

2. 财务管理效率得到提高,财务成本得到降低,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

3. 财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为企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总结财务集中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必然趋势,通过本实施方案的落实,可以实现财务资源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降低财务成本,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共4篇)

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共4篇)

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共4篇)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共4篇)第1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财务管理服务于企业管理,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财务集中核算是建立财务监督控制体系的核心。

构架集团公司财务监督控制体系,要按照集团机构的设置、管理层次的安排和经营管理控制要求,本着"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独立核算、严格监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

为规范财务管理,强化会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经集团公司研究并报经省局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财务集中核算主要目的一是实行会计核算。

即审核会计凭证、财务报销、资金收付审核、处理账务、编报会计报表等。

二是实施会计监督。

即监督集中核算单位财务行为,审核把关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事。

三是控制集中核算单位资金活动,合规合法的管理使用资金,防范财务风险。

二、财务集中核算原则(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上级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决议。

(二)服务集团公司和集中核算单位经营管理。

(三)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1(四)集中核算单位的债权、债务的权责不变。

(五)集中核算单位原有经济业务处理、审批程序以及审批权限不变。

(六)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变,各单位对本单位经济业务和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七)对重要和金额较大的经济业务实行分级审批。

三、财务集中核算范围范围包括:集团本部机关、所属单位、控股单位、项目部、临时机构及其所辖的全部设账核算的会计业务没有控制权或没有设账核算的不在财务集中核算范围。

如不设账的办事处。

四、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职责(一)统一设置会计账户,对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

(二)按照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审核集中核算单位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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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教育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和国务院、省、市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06]36号)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共xx县委、xx县人们政府关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沾发[2005]30号),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办学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

现就教育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提出以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进一步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更好的为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高速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财务集中核算的基本原则是: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单位资金使用权不变,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预算管理体制、理财内控机制不变;各单位资金收入,执行县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各
单位的债权、债务仍有原单位享有和负担;资金管理、核算相对集中,以校为单位实行报账制,统一开户,分户核算;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依法组织收费收入,合理安排支出,有效调剂资金,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规范、科学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集中核算的范围和对象
纳入教育财务集中核算的范围包括:由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各单位)。

纳入教育财务集中核算的资金是:各学校的各项收支,包括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基建资金、上级部门拨款、下级上缴收入、银行贷款、其他应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的各类资金(工会、学校食堂资金除外),工会、学校食堂资金将通过定期核查来加强监督管理。

四、集中核算实施步骤、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

安排部署有关人员学习有关财经法规和上级文件,统一思想,提高对实行财务集中核算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搞好财务、校产自查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健全xx县教育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工作程序,编制有关清查移交报表;召开教育、财政、人事、监察等部门的联系会议。

(二)自查清理阶段(5月16日—5月20日)。

(1)各单位核算各项收支款项,清理结算往来款项,尤其是个人借款尚未结算部分,要无条件追回;(2)清理各竣工或在建合同、工程审计定案书,核对已付、预付和应付未付的资金数额;(3)清理盘点财产物资,并由各方面管理人员、校产管理员、会计进行核对,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属人为造成的损失,责成有关责任人赔偿,属账务处理错误的,由会计人员予以调整;(4)对有账外资金的单位,如实将账外资金发生的时间、来源、支出用途、净结余数额填报《账外资金(小金库)自查情况登记表》,于5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如隐匿不报,一经查出,对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5)5月20日前结清账务,核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余额,编制好会计、固定资产清查等有关报表,并填好移交清册,写出清查报告报县教育局,作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三)审计移交阶段(5月21—6月10日)。

对各单位的校产情况进行审计、移交。

审计移交期间,各单位暂停一切收支业务,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坚决查清问题,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审计结束后,联合审计组负责监督各单位取消银行帐户,同时将审计后的所有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上缴教育会计核算工作机构,并监督办理有关手续。

实行集中核算制度前,各单位原已形成的财务档案、会计资料等仍由原单位按规定妥善保存。

(四)正式运行阶段(2006年6月10日)。

各单位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相关的会计核算业务、资金结算业务等全部纳入教育集中核算中心办理,并由县财政、审计部门进行监督。

核算中心于次月5日前将本月会计报表反馈给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帐目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在核算中心保存一年后,退回教育系统各单位保存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听取基层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整个调整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做全面汇报。

四、机构职责
组建xx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教育系统各单位资金的管理、结算、收支核算业务,实行财务集中核算、资金集中支付,并接受县财政的监督。

8个乡(镇)设立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点,机构设在各乡(镇)中心学校,该机构受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领导,其职能负责乡(镇)中小学教育经费的核算和管理,财会人员由教育局和财政局考察委派,编制在xx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业务由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考核。

核算中心实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运作程序
核算中心对各学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管理办法,经费管理使用统一的核算软件,统一记账、统一科目、统一核算、统一报表。

取消所有学校的会计岗位和银行账户,只设一名报
账员。

集中管理,即由县教育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各学校的财务工作;统一开户,即由县教育核算中心统一在银行开设一个账户,然后在中心内部为每个学校分别单独开设户头;分户核算,即由县教育核算中心为每个学校分别设置一套完整的账簿。

(一)资金管理制度
(1)预算内资金。

每月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发放工资后,由核算中心根据情况分别拨付到各单位的分户;中小学公用经费根据年初的预算数,按季度拨付到单位的分户;今后增人增资、减人减资,按县人事部门的批复及时分别报县财政局;各种专款由县财政局拨付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然后按文件要求拨付到相关单位。

(2)预算外资金。

各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专户,核算中心每月向县财政局申请拨回后,各单位写出用款申请报核算中心,核算中心根据各单位的上缴情况合理安排使用,并分别拨付到各单位的分户。

(二)、收支审核制度
实行单位资金收支审批和收支凭证审核。

各单位收费前必须向核算中心报告,由核算中心审核其收费依据、标准、时间后予以审批,提供法定的票据,所有收费必须及时上缴,严禁坐收坐支;对各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采用定额管理,对基建、大型购置等项目支出采取立项管理;各单位报送的原始凭证必须经过核算机构审核后,方可报账、
取款和账务处理,所有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合法、规范,注明支出用途,由经办人、报账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收入必须合法,且严格使用规定票据。

(三)、备用金制度
根据各单位的业务活动量,核定一定数量的备用金,用于日常零星开支。

(四)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制度
学校编制预算,将学校的一切收支行为纳入预算管理,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1)预算编制。

学校预算编制流程采用“二上二下”的操作流程
“一上”是指县教育局编报预算建议数。

在这一阶段各基层学校首先编制年度预算建议草案,上报县教育局,由教育局汇编成部门预算建议数报送县财政局。

“一下”是指县财政局下达预算控制数。

县财政局编制县本级财政预算初步草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经批准后下达预算控制数。

“二上”是指县教育局上报预算草案。

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教育局向各类学校布置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然后汇总各类学校上报的年度预算草案,再报送县财政局。

“二下”是指县财政局批复预算。

县财政局审核汇总各部门预算草案,送县政府审批后,报人代会审议。

在人代会审议通过一个月内,
县财政局向县教育局正式批复年度预算,县教育局收到年度预算批复数后,正式向各类学校下达年度预算批复。

(2)预算执行
预算批复后就进入预算执行阶段,预算执行是整个预算工作程序的重要环节。

各类学校的收支,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3)预算调整
包括预算追加、追减、上划、下划及科目间的调整等。

调整的程序原则上应与预算编制程序一致,先自下而上提出申请,再自上而下进行批复。

预算调整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财政、教育、监察、审计、人行及承办银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县教育财务集中核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育财务集中核算工作的领导。

教育系统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及工会、总务、教务、政教、财务、校产管理人员参加的财务自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财务的清理核查工作。

监察、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审计组,监督各单位帐务的移交工作。

同时,教育局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

七、本实施方案从2007年5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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