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进行评估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10.13•【字号】鲁教基字[2008]23号•【施行日期】2008.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23号)各市教育局、莱钢教育处: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21号,以下简称《评价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目的、内容(一)评估目的1.全面了解掌握全省中小学课程开设实际状况;2.分析我省中小学课程实施的实际水平、存在的困难及其原因;3.研究提高我省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的对策。
(二)评估内容1.中小学课程的设置与管理;2.学校的课时及作息(含节假日、双休日、晚自习)时间安排;3.学校课程实施的效果;4.学校的课程评价、考试、作业情况;5.教材与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6.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情况。
今年,是我省首次开展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评价方案》指标体系中标注“★★”的指标暂不实行一票否决,评估结果不打分排队,不对外公布,只对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进行内部反馈。
二、评估方式、人员组成、工作要求(一)评估方式此项评估分省、市、县(市、区)三级进行,省直接评估普通高中,市评估初中,县(市、区)评估小学。
省对市、县(市、区)的评估进行指导、抽查和监督;各级的评估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同级教研部门具体实施,三年评估一轮。
(二)人员组成省、市、县(市、区)三级教研部门,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精干人员分别组成本级的评估组,承担本级的评估任务。
省级评估组成员从省督学、课程专家、省(市)教研人员、高中校长中遴选产生,评估组组长由教育厅从各有关处室、单位抽调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0•【字号】陕教基一办〔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推进我省义务教育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现就做好2024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符合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条件的八年级学生和九年级学生。
二、考试科目、方式、分值与时长(一)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1. 笔试科目:生物学和地理,共2科2卷。
两科满分值各60分,考试时长各60分钟。
2. 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两科满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1.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化学、历史,共7科7卷。
其中,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笔试。
笔试科目的语文科目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分别为:语文12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12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物理80分,考试时长80分钟;道德与法治80分,考试时长80分钟;化学60分,考试时长60分钟;历史60分,考试时长60分钟。
2.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考试项目及办法另行通知。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https://img.taocdn.com/s3/m/298ce18acc22bcd126ff0c6e.png)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近年来,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各地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
但是,现行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反映在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评价方法单一;尚未形成健全的教师、学校评价制度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精神,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原则1.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学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
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
3.对学生、教师与学校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既要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重视学校整体教学质量,也要重视在学校的课程管理、教学实施等管理环节中落实素质教育思想,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教育氛围。
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9.20•【字号】陕教规范〔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0号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素质教育基本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
请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细则,于2017年11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王文庆电话:029—88668676陕西省教育厅2017年9月20日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素质教育基本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要求,结合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深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进一步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有利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等长远目标出发,努力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科学合理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教育办学水平评估方案

初中教育办学水平评估方案自查报告基本情况:2022年,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产管理,并制度了相关的资产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
主要做法:一、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实验第一中学财务管理制度》、《实验第一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实验第一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及内控制度》。
依据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理财,勤俭节约,正确处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
账目中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每月向领导汇报经费收支情况,并进行公示。
二、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账簿健全,每月按时装订凭证,每年及时打印账簿并装订。
为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每月及时录入凭证,月底结账,打印记账凭证,并装订成册,填写好记账凭证封面和档案盒封面。
每月结账后打印总账余额表、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及费用支出明细表并归档保存。
每年年底及时与计财科对账,年底及时结账,打印总账、科目明细账,装订成本,并及时归档保存。
三、学校资产管理做到了账实相符,对新增及报废、损坏的资产能及时入账。
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新增物品及时录入资产系统平台,并及时入账。
每月与资产平台对账,做到了账帐相符;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做到了账实相符。
每月上报资产月报,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新增情况。
报废和损坏的资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今年没有处置报废和损坏的资产。
2、学校财产管理由学校分管财产的领导、财务、保管等部门共同管理。
按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财产管理软件进行电算化管理。
工作成绩:1、在一年的工作中,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范化。
通过对财务管理细则的学习、讨论,把各项条款逐一与实际业务联系在一起,找问题找漏洞,并反复消化、严格把关。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第三条 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第二章 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五条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第六条 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具体包括:(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淄博市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 (1)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分值评分办法得分备注自评复评A1 办学条件200 分B1学校规划35分后勤服务处C1. 学校有独立的校园,校园选址、布局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各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学校规模适宜,独立设置的初级中学规模为18-30班,班额不超过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为18-36班,班额不超过50人。
15无独立校园扣8分;办学规模超过适宜规模的2倍以上,扣5分;校园选址、布局不合理酌扣3--5分。
存在超班额,按照(超班额班级数与总班数的比值)×5,扣完5分为止.不用提供材料C2.生均占地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区建筑占地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路面平整清洁;生均绿地面积不低于4㎡。
20未按要求硬化扣3分;生均占地面积每少1㎡扣2.5分,生均绿地面积每少1㎡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B2校舍50分后勤服务处C3. 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维修及时;校舍生均使用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使用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
10设计与质量不符合要求或维修不及时扣5分。
生均使用面积每少1㎡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C4.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公共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及寄宿生宿舍和食堂等生活用房设置、数量、面积达到《标准》要求,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标准》要求,布置合理,整洁、完好;其中寄宿生宿舍(含浴室)生均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3㎡、1.5㎡,并且学校取暖、饮水设施齐全。
40每有一类校舍面积不达标扣3分;各种用房每少一口扣3分,办公生活用房扣1分,室内固定设施不符合要求扣2-5分。
宿舍、食堂生均使用面积每少0.1㎡扣2分,设施不完备扣2-5分。
B3教学设施设备100分科创中心C5.学校教学仪器、器材和各种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所需专用固定设施设备,达到《标准》要求,并及时补充。
《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年度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鲁教督字[xx]3号)精神,省里将对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情况进行随机督查(自现在起至xx年4月全省教育综合督导集中检查之前,开展两次办学行为的随机督查,其中本学期一次、下学期一次),并计入省政府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中。
督查的重点是,全省中小学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及相关文件情况。
在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督查的基础上,按照“把普通高中作为规范办学突破口”的要求,主要抓好普通高中(包括高考补习学校)的规范办学工作。
每次督查至少包括1所小学、1所初中、2所高中(随机督查时,省里将不打招呼、不要督查地人员陪同、不接受督查地招待)。
现将省教育厅《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认定违规的若干事项》(附后)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以维护全市教育良好形象。
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认定违规的若干事项及主要文件一、在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过程中,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1.素质教育政策宣传。
要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违规办学举报电话、信箱在学校宣传栏、教室或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布。
若没有公布,视为违规。
2.作息时间。
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
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
高中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7:30。
3.双休日。
双休日的学习与生活由学生自主支配。
不得用平日作息制度控制学生,不得用节数控制学生,不得统一规定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不得把时间分配到学科或划归教师名下,不得只让学生自主学习而不让学生自主安排生活。
凡在周末统一组织学生自习、辅导、上课、考试,都是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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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进行评估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初中教育水平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决定从2012年起对我市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开展全面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规范化、特色化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树立科学的学校发展观和正确的人才培养观,进一步提高初中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激发学校改革动力,增强学校发展活力,实现学校建设标准化、办学行为规范化,县域内初中均衡发展的目标。
三、评估原则
1.方向性原则。
在指导思想、评估目的、指标设定、权重分配、结果运用等方面坚持有利于均衡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发展性原则。
通过对初中学校的全面评估和阶段性复评,实行办学水平动态管理。
评估过程中,既要重视评估的结果,也要注重学校发展的过程,既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又要鼓励学校办出特色。
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与指导作用,激发学生、教师、学校的内在发展动力,促进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3.科学性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的设定、权重分配、评估程序等,都要按客观规律办事,用科学可行的评估方法和评价手段进行评估,评估过程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评估结果要公开、透明。
四、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见附件1《忻州市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为促进初中学校的科学发展,对评估标准实行动态化管理,每年结合基础教育工作重点,调整评估重点和评估内容,加大重点指标的评估权重。
五、评估程序和办法
2012年,完成对全市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的首轮评估,以后每年进行一次抽样复评,评估采取学校自评、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类评估的方式进行。
市教育局组成评估专家组对500人以上初中学校进行评估。
评估程序为:
1.深入初中学校,听取学校办学情况的汇报。
2.实地查看。
(1)查看学校校舍及场地是否符合标准化要求;(2)查看学校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化要求;(3)查看学校图书资料、教学仪器、文体器材、电教设备、计算机等使用情况;(4)查看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秩序;(5)查看学校文化建设(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宿舍文化、办公场地文化、学生餐厅文化等);(6)查看学校周边环境。
3.查阅资料。
(1)查阅班子成员履职情况;(2)查阅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3)查阅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落实情况;(4)查阅学校教研科研情况;(5)查阅学校队伍建设情况;
(6)查阅学校各项活动落实情况;(7)查阅学校学籍管理情况;(8)查看学校财务账目、财产账目等。
4.水平检测。
(1)深入课堂听课、评课;(2)随机抽取部分教师进行专业水平检测;(3)随机抽取部分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检测。
5.问卷调查。
(1)向全体教职工问卷调查班子成员履职情况;(2)向学生问卷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和教学情况;(3)向学生问卷调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征询对校长及教师的意见。
6.汇总分析。
(1)量化打分。
分A级(优秀)、B级(良好)、C 级(合格)、D级(待提高)四个等级。
(2)认真汇总。
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
7.校长约谈。
由评估组组长对校长进行一对一的闭门约谈。
主要是全面了解校长办学思想、经验做法;反馈学校办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8.反馈意见。
评估专家组向被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反馈,并提出学校未来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和激励学校健康发展。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9.通报结果。
评估结果通报要下发被评估学校、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
同时,上报市政府。
六、评估结果的应用
1.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和学校问责的重要依据。
2.评估为D级的及在复评中由原等级直接下降两个等级的学校,建议主管部门对学校进行整顿。
七、加强组织领导
构建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机制,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有关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评估机构,完善评估制度,认真做好评估工作。
八、说明
1.本通知中所指的初中,包括全市范围内所有单办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含民办。
2.市教育局评估(复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忻州市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表格(一~七)
忻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