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
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书自然科学

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书(自然科学)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领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辽宁省教育厅制2023年4月1.基本信息表12项目组人员简表填表说明:1.职称分类:A、正高级B、副高级C、中级D、初级E、其他。
2.人员分类代码:A、任务负责人B、任务骨干C、其他研究人员。
3.是否有工资性收入:Y、是N、否。
4.任务固定研究人员需填写人员明细。
5.包括至少3名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注:填写内容对应字母。
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学历、科研工作简历、承担省级及其以上各类基金、科技计划的情况、获得省级及其以上各类人才计划支持情况,及其取得的成果等简况:12.2项目负责人资历项目负责人的学历、科研工作简历、承担省级及其以上各类基金、科技计划的情况、获得省级及其以上各类人才计划支持情况,及其取得的成果等简况:17项目预期实施进度安排与经费预算简表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A12.协同、申报单位与教育厅意见。
关于批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教科规字[2007]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现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区、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附件: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2007年10月25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教育科研为全省教育宏观决策服务、为提高全省教育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科学服务的科研方向,为促进辽宁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智力与理论支持。
第三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面向全省教育战线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点。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受辽宁省教育厅的委托,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的规划、实施、管理与协调工作,业务上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和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与指导。
第五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是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能和办事机构,挂靠在辽宁教育研究院,具体承担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规划办负责辽宁省范围内(计划单列市和中央部委院校除外)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与实施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并负责课题主持人的管理、指导与培训工作。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包括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科项目(含国家重点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一般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和教育部规划课题。
辽宁社科基金

辽宁社科基金1. 介绍辽宁社科基金是辽宁省社会科学界开展科研项目的重要资金支持机制。
它是由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委员会具体负责的,旨在推动辽宁省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提升辽宁省社会科学界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2. 基金类型辽宁社科基金根据资助的项目性质和目的,分为以下几种类型:2.1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是辽宁社科基金资助的主要类型,旨在支持辽宁省社会科学界开展各类研究项目。
一般项目的资助对象包括辽宁省社会科学界各级学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
申请者需要提交研究项目的申请书,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等。
2.2 青年项目青年项目是专门为辽宁省社会科学界的青年学者设立的项目,旨在培养和支持青年学者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
青年项目的资助对象主要为35岁以下的辽宁省社会科学界青年学者。
申请者需要提交个人简历、研究项目的申请书以及导师推荐信等。
2.3 专项项目专项项目是辽宁社科基金针对特定领域或问题设立的项目,旨在解决和推动相关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
专项项目的资助对象包括辽宁省社会科学界各级学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
申请者需要提交研究项目的申请书,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等。
3. 申请流程辽宁社科基金的申请流程如下:3.1 申请准备申请者需要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申请书: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等。
•个人简历(仅适用于青年项目):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
•导师推荐信(仅适用于青年项目):由导师撰写的对申请者的推荐信。
3.2 申请提交申请者需要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委员会。
申请截止日期通常在每年的某个固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3.3 项目评审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评审主要考虑项目的学术价值、创新性、可行性和社会影响力等因素。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名单的通知-辽教发[2014]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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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名单的通知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名单的通知(辽教发〔2014〕61号)省内有关高校:根据《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教育部关于取消重点学科审批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进一步实施优势特色学科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的工作要求,为继续加强辽宁省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建设教育强省和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厅决定将“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中的部分立项学科,整合为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 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的整合原则。
按照进一步促进立项学科建成国内一流并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贡献作用的原则,结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一级学科开展评估工作的实际做法,在“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巩固、提升、特色”109个立项学科中,按一级学科遴选确定三个新的建设层次并安排不同资助强度。
其中,“培育”项目立项学科将保留省级重点学科资格,不再安排专项资助经费。
2. 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三个层次的具体构成。
第一层次(16个)由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次百分位进入前30%的博士学科和由院士领军的学科构成,旨在建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并能够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一流学科;第二层次(37个)由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次百分位进入前31%至50%的学科构成,旨在建成代表辽宁高校优势特色并紧密服务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省内一流学科;第三层次(24个)由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次百分位在50%以外的学科构成,旨在建成支撑辽宁高校特色化发展并满足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项目类别服务地方项目/基础研究项目/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研究类型______________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2020年4月________________项目承诺书申请者承诺: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
如果获准立项,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申请者(签章):年月曰填表说明一、填表前,请阅读《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二、本表请打印填写。
三、项目类别:选择一个项目类别填写。
四、研究类型:指本项目研究属基础研究、应用研究。
五、填表前,请阅读“项目结题标准”相关要求。
六、正式申报时不必装订“填表说明: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七、本表须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一、项目负责人情况二、项目组成人员情况三、课题设计论证1.选题依据及意义2.研究内容和预期研究成果3.学术(研究)价值及创新4.研究基本思路和方法5、参考文献(限5000字内)四、预期研究成果五、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相关项目六、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相关的研究成果七、经费预算八、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同意申报。
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年月日九、学校审批意见同意申报。
单位公章:年月日。
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
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主持人:
项目参与人:
主持人所在单位(盖章):
指南编号:
研究起止时间:
辽宁省教育厅制
2009年9月
填写说明
1.请用计算机填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项目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不超过35个汉字。
3.指南编号:选题所依据的指南编号,如选题“校园文化建设与创新研究”,则指南编号处填写“1-7”。
2
一、简表
3
4
二、立项依据:(项目研究的意义、现状分析)(限2000字,可加页)
5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限3000字,可加页)
6
7
8
9
四、教学改革基础(限2000字,可加页)
10
11
12
五、经费预算
六、学校推荐意见
13
七、省立项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
八、省教育厅审批意见
14
15。
辽宁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指:由省教育厅下达给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由省财政资金资助的科学研究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
高校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四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严格遵照省教育厅批复的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科研合同或委托协议的要求合理使用,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及职责第五条省教育厅负责编制年度科研项目计划;聘请同行专家按规定的评审标准、程序和方法组织评审确定资助项目;批复项目经费预算及调整方案;制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监督检查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绩效进行考评。
第六条高校应建立“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制。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负总责,分管科研和财务的校领导对本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学校应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以及内部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促进项目负责人规范行使经费使用权,确保管理部门有效行使经费管理权和监督权。
第七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申报、合同签订、绩效考核与成果管理等,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合同和项目预算开展科研工作,监督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协助学校财务部门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制订和完善校内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及运行流程,协助指导项目申请人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对已批复或签订合同(任务书)的项目提供从到款通知到具体项目经费分配、预算执行进度通报、经费使用建议、预算调整、决算编制等全过程服务,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咨询、业务培训、科研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
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全省高校自主创新和服务振兴的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用于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坚持“高度集中、稳定支持、高校自主、注重绩效”的原则,支持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服务地方项目。
青年项目: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重点项目:支持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持性、战略性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支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培育研究等。
服务地方项目:支持开展对辽宁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以及服务政府决策的应用性研究;支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实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省内转化实施的项目研究。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职责第三条高校是基本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校特点的实施细则。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是基本科研项目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三章基本科研项目经费分配与管理第五条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核定基本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鼓励各高校按比例配套基本科研项目经费,配套经费纳入基本科研项目经费统一管理,配套经费比例逐年核定。
第六条基本科研项目经费按照“注重效益、体现公平”的原则,分为基础经费和绩效性经费进行分配。
基础经费占比不超过分配总经费的10%,平均分配给每所学校;绩效性经费占比不低于分配总经费的90%,综合学校建设科研平台、承担科研项目、获得科研奖励、科技成果转化等多种因素进行分配。
第七条基本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由各高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各高校要设立基本科研项目经费专门科目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
第八条基本科研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按照《关于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17﹞27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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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
项目申请·评审书
(自然科学类)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二级学科代码与名称
研究类别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
辽宁省教育厅制
2017年8月
项目承诺书
申请者承诺:
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
如果获准立项,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申请者(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教育厅当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本表请用打印填写。
三、“二级学科代码与名称”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填写。
(从辽宁教育网→高校科技→表格下载中下载)
四、项目类别:指本项目属于青年项目、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基础研究项目等。
五、研究类别:指本项目研究属基础研究、应用研究。
六、基本科研项目,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合计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应有3名以上应届毕业本科生或研究生,除重点项目外,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项目组成员信息中的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指在读的学生。
七、正式申报时不必装订“填表说明”。
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合订一册,不超过30个页码,并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请不要使用塑料封面。
八、本表须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一、项目组成员信息
二、项目研究的科学意义
三、研究内容
四、研究方案
五、预期研究成果及预期应用前景
六、研究工作基础和条件
七、申请课题经费预算
九、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