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农业部关于《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农业部关于《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2.24•【文号】农科发〔1996〕24号•【施行日期】1996.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农业部关于《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1996年12月24日农业部发布)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的目的第二条为促进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推动重大农业科技攻关,鼓励产生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调动一切致力于农业的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发展我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本办法旨在奖励全国农业系统以及全社会为我国农业科学技术进步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励的范围第三条本办法的奖励范围包括5类:甲类:在农业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的发现、阐明自然现象、特性或规律的科学研究成果。
乙类:1、应用于农村经济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
2、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技术性基础研究(标准、计量、科技情报、环境保护等)成果。
丙类:引进、消化、吸收以及开发、推广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中取得重大效益的成果。
丁类: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研究的软科学成果。
戊类:自然科学领域内个人或集体编著的科技著作。
主要包括科技专著、科技教材和科普图书(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集、学位论文集、年鉴、图集、译著、科技期刊、用汉字以外的文字撰写的科技著作、属于自学考试、成人、函授、夜大等方面的教材等暂不列入评奖范围)。
第四条凡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农业部科技进步奖;正在向其他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科技奖励的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农业部科技进步奖。
违反此规定者一经查明,取消报奖单位申报农业部科技进步奖资格三年。
已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满三年,做了大量推广工作并符合申报丙类条件者可再次申报丙类奖。
大北农科技奖学科分类

大北农科技奖学科(专业)评审范围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三级学科评审分组210 农学210.31 农艺学-水稻类作物210.3110 作物形态学水稻类作物组210.3115 作物生理学210.3120 作物遗传学210.3125 作物生态学210.3130 种子学210.3135 作物育种学与良种繁育学210.3140 作物栽培学210.3145 作物耕作学210.3150 作物种质资源学210.3155 农产品贮藏与加工210.3199 农艺学其他学科210.32 农艺学-麦类作物210.3210 作物形态学麦类作物组210.3215 作物生理学210.3220 作物遗传学210.3225 作物生态学210.3230 种子学210.3235 作物育种学与良种繁育学210.3240 作物栽培学210.3245 作物耕作学210.3250 作物种质资源学210.3255 农产品贮藏与加工210.3299 农艺学其他学科210.33 农艺学-玉米杂粮作物210.3310 作物形态学玉米杂粮作物组210.3315 作物生理学210.3320 作物遗传学210.3325 作物生态学210.3330 种子学210.3335 作物育种学与良种繁育学210.3340 作物栽培学210.3345 作物耕作学210.3350 作物种质资源学210.3355 农产品贮藏与加工210.3399 农艺学其他学科210.34 农艺学-棉花经济作物210.3410 作物形态学棉花经济作物组210.3415 作物生理学210.3420 作物遗传学210.3425 作物生态学210.3430 种子学26210 农学210.34 农艺学-棉花经济作物棉花经济作物组210.3435 作物育种学与良种繁育学210.3440 作物栽培学210.3445 作物耕作学210.3450 作物种质资源学210.3455 农产品贮藏与加工210.3499 农艺学其他学科210.35 农艺学-油料作物210.3510 作物形态学油料作物组210.3515 作物生理学210.3520 作物遗传学210.3525 作物生态学210.3530 种子学210.3535 作物育种学与良种繁育学210.3540 作物栽培学210.3545 作物耕作学210.3550 作物种质资源学210.3555 农产品贮藏与加工210.3599 农艺学其他学科210.40 园艺学210.4010 果树学园艺科学组210.4020 瓜果学210.4030 蔬菜学210.4040 果蔬贮藏与加工210.4050 茶学(包括茶加工等) 210.4060 观赏园艺学210.4099 园艺学其他学科210.45 农产品贮藏与加工210.4510 农产品贮藏与加工农产品加工组210.4520 粮油产品贮藏与加工210.4530 果蔬贮藏与加工210.4540 土特产品贮藏与加工210.4550 农副产品综合利用210.4599 农产品贮藏与加工其他学科210.50 土壤学210.5010 土壤物理学土壤科学组210.5015 土壤化学210.5020 土壤地理学210.5025 土壤生物学210.5030 土壤生态学210.5035 土壤耕作学210.5040 土壤改良学210.5045 土壤肥料学210.5050 土壤分类学210.5055 土壤调查与评价210.5099 土壤学其他学科27210 农学210.60 植物保护学210.6010 植物检疫学植保科学组210.6015 植物免疫学210.6020 植物病理学210.6025 植物药理学210.6030 农业昆虫学210.6035 植物病毒学210.6040 农药学210.6045 植物病虫害测报学210.6050 抗病虫害育种210.6055 有害生物化学防治210.6060 有害生物生物防治210.6065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210.6070 杂草防治210.6075 鸟兽、鼠害防治210.6099 植物保护学其他学科210.70 农业工程210.7010 农业机械学(包括农业机械制造等)农业工程组210.7015 农业机械化210.7020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210.7025 农田水利(包括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等)210.7030 水土保持学210.7035 农田测量210.7040 农业环保工程210.7045 农业区划210.7050 农业系统工程210.7099 农业工程其他学科230 畜牧、兽医科学230.20 畜牧学230.2010 家畜育种学畜牧科学组230.2015 家畜繁殖学230.2020 动物营养学230.2025 饲料学230.2030 家畜饲养管理学230.2035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学230.2040 家畜行为学230.2045 家畜卫生学230.2050 草原学(包括牧草学、牧草育种学、牧草栽培学、草地生态学、草地保护学等)230.2055 畜产品贮藏与加工230.2060 畜牧机械化230.2065 养禽学230.2070 养蜂学28注:各学科评审分组根据当年项目申报受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三章评审组织第四章提名、推荐和申报第五章评审第六章异议和处理第七章授奖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大北农科技奖工作,保证大北农科技奖的评审质量,根据《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大北农科技奖的提名、推荐、申报、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大北农科技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环境,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加速报国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大北农科技奖的申报、提名、推荐、评审、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奖励委员会负责大北农科技奖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评审委员会负责大北农科技奖的评审工作,奖励办负责大北农科技奖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条大北农科技奖秉承“报国兴农、争创第一、共同发展”的企业理念,无偿奖励在农业应用研究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第七条重点奖励范围主要包括:(一)植物基因工程领域1.分离、克隆获得重要的植物功能性基因2.主要粮油作物高通量转基因新技术3.利用现代生物技术,获得优良转化子的商业化进展4.与重要农艺性状紧密相关的分子标记5.新一代与产品研发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6.转基因食品安全检测、评估的研究进展和成果(二)农作物(玉米、水稻、棉花等)领域1.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或优异亲本2.高效品种选育及繁制种技术、产品或工具3.新型、高效、轻简栽培管理技术、产品或工具(三)植物营养与保护领域1.农药剂型加工与农药应用工艺学的研究2.新农药合成的创制、创新3.新生物农药的创制、创新4.农药表面活性剂的开发与应用5.农药使用技术的研究6.农药环境毒理的研究7.新型生物肥料的研究8.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究9.缓、控施肥料的研发、生产、推广10.有机、无机复混肥配方筛选及应用11.肥料的科学施用技术研究及如何提高肥料利用率(四)动物新品种领域1.猪的遗传育种:高繁殖力瘦肉型猪新品种选育;分子育种技术选育优质瘦肉型猪新配套系的研究;地方优秀种猪核心群繁育体系的持续发展2.家禽的遗传育种:家禽育种新配套系与健康养殖关键技术研究3.肉、奶牛选育与快速扩繁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五)动物营养与饲料领域1. 饲用微生态制剂:新菌株、菌体稳定、乳酸菌微胶囊包被技术与应用基础研究2. 饲用酶制剂:新饲料酶、基因工程酶、酶的稳定技术与应用基础研究3. 环境净化用微生物制剂技术:畜禽养殖环境净化和水产养殖水质环境净化调节的新菌种、新制剂、新工艺4. 新型饲料添加剂开发技术:植物提取物、抗菌肽(细菌素)5. 饲用蛋白质工程技术:新型生物蛋白饲料原料的开发、发酵原料、全价发酵饲料等(六)动物疫病防治与净化领域1.重大动物疫病控制的新产品研究(多联疫苗、疫苗新剂型、免疫增强剂、冻干保护剂、免疫佐剂、诊断试剂、免疫检测技术)和综合防治措施的新思路、新方法2.诊断和净化技术研究:诊断试剂盒、免疫检测试剂、疫病净化新技术3.新型生产技术:抗原、抗体的纯化和制备技术研究,疫苗质量检测技术,悬浮及发酵培养等现代化生产技术4.新型兽药:高效、长效、低残留(无残留)、安全和动物专用药物5.新型药剂辅料6.制剂创新制备技术(七)农业科技其他领域第八条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仍在科学最前沿攻坚克难,服务整个行业的发展。
科技集团助推农业发展——第六届“大北农科技奖”回望

占国 民 经 济 总产 值 的 0 2 。目前 农 .% 业 高 校 的科 研 经 费 短 缺 , 研 成 果 科
第 六届 大 北 农 科 技 奖颁 奖 大 会 。
满 足不 了市场 需 求 , 技 成 果 推广 经 科 费就 更 少, 以支 撑农 业科 技 成 果 的 难
顾 问团对2 1 7 个项 目经 行初 审, 选 出 评
涉农 科研 院所及农 业高校 知名专 家信 息 , 内包含4 0 位专 家的信 息 , 库 00 为 奖励 的宣传工作奠定 了重要基 础。
项 目征集 、 审、 审等 工作 , 0 9 初 终 2 0 年
1 月1 日, 2 9 第六届 “ 大北 农科技 奖” 颁 奖大会成功召开。
严把评审关
农业 企业 的3 位专 家获 得第 六届 “ 1 大 北农科技 奖 ”, 奖成 果水平 高、 力 获 潜 大, 有些获 奖项 目已经 解决 了农 业生产 中重大 问题 并已创造 了可 观 的经济 效 益, 有些 项 目具有 巨大的产业化 潜力,
奖 ”, 到 了社 会各 界 的广 泛 赞 誉。 受 作 为 有 强 烈 社 会 责 任 感 的 农 业 高
1 8 中 国 科 技 赘 5 CHI AW ARDS F 2 西 NA OR SCl ENCE AND TECHNOLOGY
To r f ce a u it I o So Awa d l r 社会奖巡礼
平 台解 析
高等农 业院校 和农 业科研 院所是
我 国现 代农 业科技 进步 的重要促 进 力 量 。自1 9 年设 立 以来 , 届 “ 9 9 六 大北
农科 技 奖”1 5 获 奖专 家中有 5 位 5位 7
来 自全 国各地 农 业高 校 ,占全 部 获奖
大北农科技奖简介

大北农科技奖简介自1999年开始,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北农集团”)设立了大北农科技奖,无偿奖励在农业应用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作为国家科技奖励的补充,大北农科技奖更侧重考察项目的创新性、重大性和产业化潜力,对项目的成熟度有所放宽。
大北农科技奖在国家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的编号为:国科奖社证字第0148号。
大北农科技奖日常工作由大北农科技奖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完成。
奖励办根据《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办法》和《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认真征求大量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开展奖励宣传、项目征集、组织评审等工作。
大北农科技奖的评审工作由大北农科技奖评审委员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委员会由各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组成,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
前七届大北农科技奖共收到申报项目1831项,奖励金额共计人民币751万元,有188位专家(含6位院士)获得奖励,有些专家在获得大北农科技奖后,又申报并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2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有5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1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大北农科技奖的前瞻性和社会效应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大北农科技奖的设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顾秀莲副委员长,九届全国政协孙孚凌副主席,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中国发明协会理事长、十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原科技部部长朱丽兰,以及科技部、农业部相关领导都曾出席过历届颁奖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大北农科技奖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中国工程院卢良恕院士(四届大北农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主任)、范云六院士、郭予元院士、袁隆平院士、戴景瑞院士(三届大北农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主任)、夏咸柱院士也一致认为大北农集团设立科技奖是一种志存高远的举措!大北农集团自创建以来一直坚守“奉献社会、强大国家”的企业理念,其目标是创建世界级农业科技企业。
大北农科技奖推荐书和申报书填写说明

大北农科技奖推荐书和申报书填写说明推荐书和申报书是大北农科技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严格按照大北农科技奖办公室当年通知要求,按推荐书和申报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要求如实、全面填写。
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提交当年评审。
推荐书和申报书包括电子版和书面版两种形式。
电子版推荐书和申报书须按照要求在线填写、上传和提交。
推荐方和申报人在系统中下载打印书面版,内容应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主件内容要求页边距左右各3.2cm,上下各2.8cm(以推荐、申报系统提供下载的模板为准),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四号,行距不小于18磅,标题图表自行设置,A4纸竖向左侧装订。
推荐书和申报书及其相关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一致,一式2份,其中1份为盖章原件(封面顶部右上角备注“原件”字样),复印件1份,于截止时间邮寄至大北农科技奖办公室。
推荐书和申报书填写要求如下:一、成果基本情况1.专业评审组:由系统自动生成。
2. 成果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3. 成果名称:应当紧密围绕成果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技术内容和特征。
限30字。
4.研究方向:应根据成果的主要研究技术内容选择相对应的研究方向。
5.主要完成人:根据完成人贡献排序,最多不超过10人。
6.主要完成单位:根据完成单位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5个。
7.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推荐单位是指组织推荐成果的、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需加盖公章;推荐专家指大北农科技奖办公室核准的专家,需专家本人签字。
申报书不填此项。
8. 成果起止日期:起始时间指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开始的日期,完成时间指整体项目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入生产日期。
二、成果简介限1页,要求不超过1200字。
此内容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
应包含成果所属科学技术领域、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阶段、国内外研究现状、自主知识产权基础上的关键技术及创新点、应用或产业化前景和市场需求、社会经济效益等。
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办法-大北农集团

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奖励在农业应用研究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调动农业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北农集团)秉承“报国兴农、争创第一、共同发展”的企业理念,回馈农业、回报社会,出资设立大北农科技奖。
第三条 大北农科技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环境,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速报国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 大北农科技奖的评审、授予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大北农集团设立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委员会。
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大北农科技奖的评审工作。
第六条 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 奖励设置第七条 大北农科技奖奖励方向包括:(一)植物基因工程领域;(二)农作物(玉米、水稻、棉花、油菜等)领域;(三)植物营养与保护领域;(四)动物新品种领域;(五)动物营养与饲料领域;(六)动物疫病防治与净化领域。
第八条 下列成果不属于大北农科技奖的评审范围:(一)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二)不符合奖励方向的;(三)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四)已获得省(部)级或以上科技奖励的。
第九条 大北农科技奖每两年评审奖励一次,由大北农集团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十条 大北农科技奖设特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一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奖金总额200万元。
第三章 申报、评审与授予第十一条 申报人或推荐单位须登陆大北农科技奖申报系统,认真填写《大北农科技奖申报书》,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
第十届大北农科技奖颁奖大会新闻通稿

起航新时代再创新辉煌——第十届大北农科技奖颁奖暨新闻发布会在京隆重举行2018年1月18日,“第十届大北农科技奖颁奖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召开,科技部原部长朱丽兰女士,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旭,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萌山,浙江大学党委书记邹晓东,中国农业大学校长孙其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吴普特,中国工程院范云六院士、戴景瑞院士,夏咸柱院士,方荣祥院士,陈温福院士,桂建芳院士,麦康森院士,宋宝安院士,万建民院士,沈建忠院士,中国科学院朱玉贤院士,大北农集团董事长、总裁邵根伙以及其他政府单位、高校代表为10个奖项的获奖科学家颁发证书,以表彰他们为我国农业科技事业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
全国各高校和科研院所代表、农业领域著名专家、新闻媒体代表出席了本次大会。
1998年,大北农集团总裁、董事长邵根伙博士提出“每年100万,奖励10名科学家”的设想,1999年,大北农集团出资正式设立大北农科技奖。
前十届大北农科技奖共收到申报项目2665项,奖励金额共计3691万元,有394项成果获得奖励。
大北农科技奖已成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领域重要的成果展示推介平台,为解决新形势下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绿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为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速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鼓励更多农业科研工作者投身农业事业,第十届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共设10个奖项,分别为植物育种奖、植物营养奖、植物保护奖、动物育种奖、动物营养奖、动物医学奖、水产科学奖、基因工程奖、环境工程奖、智慧农业奖,共享960万元奖金。
十九大会胜利闭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三农”工作提出新目标和新任务,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加快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而现代化核心关键要依靠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
始终坚持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己任,凝结着一个民营企业科教兴农、产业报国的光荣与梦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以公益为本,努力打造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中国特色奖励品牌,为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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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三章评审组织第四章申报或推荐第五章评审第六章异议和处理第七章授奖第八章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大北农科技奖工作,保证大北农科技奖的评审质量,根据《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大北农科技奖的申报(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大北农科技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环境,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加速报国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 大北农科技奖的申报(推荐)、评审、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 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大北农科技奖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大北农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条 大北农科技奖秉承“报国兴农、争创第一、共同发展”的企业理念,回馈农业、回报社会,无偿奖励在农业应用研究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第七条 奖励范围主要包括:(一)植物基因工程领域1.分离、克隆获得的植物用重要功能基因;2.构建形成的高效表达、易转化、安全适用的载体,包括适宜表达或特异表达的启动子、增强基因表达效率的增强子等元件;3.功能基因高效、大规模转化方法(体系),综合性状优良的转化体;4.与重要农艺性状紧密相关的分子标记。
(二)农作物(玉米、水稻、棉花、油菜等)领域1.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或优异亲本;2.高效品种选育及繁制种技术、产品或工具;3.新型、高效、轻简栽培管理技术、产品或工具。
(三)植物营养与保护领域1.农药剂型加工与农药应用工艺学的研究;2.新农药合成的创制;3.生物农药及植物源农药新技术;4.农药表面活性剂的开发与应用;5.农药使用技术的研究;6.农药环境毒理的研究;7.新型生物肥料的研究;8.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究;9.缓、控施肥料的研发、生产、推广;10.有机、无机复混肥配方筛选及应用;11.肥料的科学施用技术研究及如何提高肥料利用率。
(四)动物新品种领域1.猪的遗传育种:高繁殖力瘦肉型猪新品种选育、分子育种技术选育优质瘦肉型猪新配套系的研究、中国优秀种猪核心群繁育体系的持续发展;2.家禽的遗传育种:基因组学与家禽育种、蛋鸡育种与健康养殖关键技术研究;3.奶牛选育与快速扩繁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
(五)动物营养与饲料领域1.饲用微生态制剂:重点是新菌株、菌体稳定技术与应用基础研究;2.饲用酶制剂:重点是新饲料酶、基因工程酶、酶的稳定技术与应用基础研究;3.环境净化用微生物制剂技术:主要用于畜禽养殖环境净化和水产养殖水质环境净化调节的新菌种、新制剂、新工艺;4.新型饲料添加剂开发技术:植物提取物、抗菌肽(细菌素);5.饲用蛋白质工程技术:新型生物蛋白饲料原料的开发、发酵原料、全价发酵饲料、抗体蛋白质技术开发等。
(六)动物疫病防治与净化领域1.重大动物疫病控制的疫苗技术研究(多联疫苗、疫苗新剂型、免疫增强剂、冻干保护剂、免疫佐剂、诊断试剂、免疫检测技术)和综合防治措施的新思路、新方法;2.动物疫病诊断和净化技术研究:诊断试剂盒、免疫检测试剂;3.抗原、抗体的纯化和制备技术研究,疫苗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悬浮及发酵培养等现代化生产技术;4.新型兽药:高效、长效、低残留(无残留)、安全和动物专用药物;5.新型药剂辅料;6.制剂创新制备技术。
第八条 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 是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二) 在设计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作出重要贡献;(三) 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作出重大技术创新。
第九条 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所完成的项目综合评定,标准如下:一等奖: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很高的成果转化价值,具有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潜力,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
二等奖: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成果转化价值,具有创造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潜力,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较大作用。
对于技术创新特别突出,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极高的成果转化价值,具有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潜力,对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项目,可以评为特等奖。
第十条 奖励等级、数量、金额:大北农科技奖设特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一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奖金总额200万元。
第三章 评审组织第十一条 奖励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二)审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三)对大北农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和异议处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四)研究、解决奖励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奖励委员会委员11至15人。
主任委员由集团总裁担任,设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
委员由农业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和集团技术创新带头人组成。
奖励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4年。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负责奖励的评审工作;(二)对获奖人选、奖励等级作出决议;(三)处理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四)为完善奖励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2人,委员若干人。
每届任期4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十五条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
各专业评审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委员若干人。
每届按1/3的比例更新。
第十六条 专业评审组主要职责:(一)负责奖励的初审工作;(二)向评审委员会报告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提出处理建议;(三)为完善奖励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候选人和候选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密。
第四章 申报或推荐第十八条 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应当征得项目其它主要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的同意,登陆大北农科技奖远程申报系统,认真填写《大北农科技奖申报书》,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
申报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第十九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报或推荐:(一)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二)不符合奖励范围的;(三)存在知识产权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四)已获得省(部)级或以上科技奖励的。
第二十条 申报人或推荐单位认为有关专家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提出回避申请,并出具书面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每个项目所提出的回避专家人数不得超过2人。
第五章 评审第二十一条奖励办负责对申报(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经审查合格的提交相应专业评审组进行初审。
对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推荐)材料,要求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
第二十二条 由奖励办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大北农科技奖的评审标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包括评价指标、指标权重、打分标准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初审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专业评审委员登陆大北农科技奖评审系统,根据评审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对候选项目打分并排序。
第二十四条 奖励办按照不超过授奖数200%的比例,在专业评审组打分排序的基础上,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初审结果。
第二十五条 初审结果由奖励办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异议。
公示期为30天。
第二十六条对经过公示没有异议的项目,或虽有异议但已在规定时间内解决了的,由奖励办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
第二十七条 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在终审前提出退出评审请求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奖励办提出。
第二十八条 评审委员以会议方式,对初审结果进行评议,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作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决议。
第二十九条 终审结果报奖励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由奖励办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条 未能通过评审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工作又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申报或推荐。
第三十一条 大北农科技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与被评审的候选人或者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
第六章 异议和处理第三十二条 异议是指对项目关键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申报(推荐)书填写的真实性有不同意见或对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的异议。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奖励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签名。
需要保密的,可以在异议材料中注明。
第三十四条 奖励办负责接受异议投诉,组织调查,核实情况,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提请评审委员会决定;并将决定意见及时通知异议方和申报人或推荐单位。
第三十五条 推荐单位、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对评审等级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
第七章 授奖第三十六条 获奖证书和奖金由大北农集团颁发。
第三十七条 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骗取奖励的,经查明属实,撤消其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获奖人有义务配合或参加与奖励有关的宣传活动,如颁奖、成果展示等。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6月18日起施行。
2008年9月发布的《大北农科技奖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大北农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