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八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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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2019-10-04⼀、发展党员必须严格按县委《关于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作的意见》中规定的程序进⾏。

1、严格执⾏⼊党积极分⼦⼊党前集中培训制度。

凡列⼊年度计划的发展对象,⼊党前必须参加本校集中培训,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发展。

2、严格执⾏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凡拟提交⽀部⼤会讨论的发展对象,在⽀部⼤会讨论前,报有审批发展党员权限的上⼀级党组织进⾏预审,凡未经预审或预审不过关的不予发展。

3、严格执⾏政审制度。

对通过预审的培养对象进⾏严格的政治审查,全⾯考察发展对象的⼊党动机和思想品德及相关材料,凡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发展,4、严格执⾏发展党员公⽰制度。

发展新党员在⽀部⼤会讨论通过之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党⽀部应将新发展党员对象进⾏公⽰。

公⽰内容包括:新发展党员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职务等基本情况和⽀部⼤会讨论意见,受理群众意见的⽅式,时间、地点等。

公⽰的范围和⽅式:⼀般在本单位公⽰5—7天。

5、严格执⾏“三表”登记制度。

“三表”即《申请⼊党积极分⼦培养考察登记表》、《推荐优秀团员⼊党登记表》、《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

凡未填写“三表”或“三表”填写不全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6、严格执⾏团组织“推优”⼯作制度。

凡28岁以下的团员青年⼊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优”,未经团组织“推优”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7、申请⼊党的⼈要认真填写⼊党志愿书,要请2名正式党员作为⼊党介绍⼈,经⽀部⼤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经过预备期考察,预备期满后,由本⼈提出转正申请,再经⽀部⼤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要认真了解被介绍对象的思想、品德、⼯作经历等基本情况和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的历史背景和政治⾯貌,并向党⽀部做出认真负责的报告。

三、党⽀部对发展对象在严格执⾏前⾯程序的基础上,提交党⽀部⼤会讨论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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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八项制度汇编

党支部八项制度汇编

党支部八项工作制度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前要做充分的准备,要拟订出会议议程和要讨论的各项重大问题,会议期间要充分发扬民主,要使每个党员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形成决议时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严禁少数人甚至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根据单位当前工作重心,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小结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出新的工作计划与措施并责任到人分头抓好落实。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总结党小组的工作和党员个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组好党费的收交工作。

(4)结合当前形式上好党课,每年对党员上党课不少于六次,党课必须有授课人,要做到内容新,注重实效。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1)连队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和党员民主生活会,(2)会前必须召集职工代表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就支委会成员的思想、工作作风上的问题交换意见,要写出发言提纲,以备会上发言。

(3)会议期间,每个党员特别是支部委员必须积极发言并对支部委员会以及党员个人存在的问题和缺点错误要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

(4)党支部要写出民主生活会的总结上报上级党组织,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向职代会通报三、创先争优制度(1)党支部要经常性的开展好“红旗党支部”、“党员先锋岗”等争先创优活动,支部的党员要100%参加活动。

(2)坚持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表彰本支部的优秀党员,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和后备干部。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每半年召开一次职代会对党员进行一次党外群众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墙公布。

(2)每半年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背靠背评议,并将党内外民主评议结果汇总由党支部大会最后定格,形成决议后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

(3)党支部将把1年两次评议结果做为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和后备干部的首要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一、个人自愿申请申请入党要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本人向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与前景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等方面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履历,所受奖励及处分的情况,对本人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的分析、认识;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

二、加强组织培养党支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找申请人谈话。

对其中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向被培养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认真了解被培养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时间应在一年以上。

培养教育的方法:一是利用党校集中培训。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学习讨论,对他们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政治形势的教育,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是建立积极分子学习小组,定期开展活动,要求他们写出学习体会和思想汇报,同时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内活动,进行经常性教育。

三是培养联系人与他们定期谈话(每学期不少于两次),进行面对面教育,并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四是定期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由支部委员根据支委会对其评议分析的意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要求。

通过培训和经常性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信念。

三、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对其中有计划培养的、要求入党迫切、入党动机端正、表现好的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实行科学的宏观调控,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领导地发展,保证各项结构比例合理,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认真坚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12道发展程序。

(一)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二)党支部根据本人表现,及时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三)党支部指定1--2名培养人进行培养教育;(四)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成熟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五)党委或支部组织不少于40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过集中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发展;(六)对入党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入党志愿书”,履行相关手续;(七)党支部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向党组织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八)党支部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讨论前要进行7天的公示;(九)党委派人或委托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考核,提出是否发展意见;(十)党委在接到支部上报意见后三个月内召开会议讨论审批预备党员,明确预备期;(十一)预备期内党委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宣誓;(十二)预备期满后支部和党委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审批转正。

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壮大发展党员工作“后源”。

五、坚持实行预审把关。

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入党、转正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记实情况,培训及考试情况,党支部考核鉴定意见,党内外群众评议、民主测评情况,公示情况,政审和现实表现情况,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从事经济工作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团组织推优情况等内容严格进行预审把关,通过预审发现问题的,予以暂缓发展。

六、做好谈话考核。

八项制度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八项制度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八项制度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八项制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八个规定或要求,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党员干部的言行合乎党和人民的要求。

这八项制度包括廉洁奉公、勤政务实、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谦虚谨慎、克己奉公、严守党纪和依法行政。

本文将依次介绍这八项制度的内容和意义。

廉洁奉公,是指党员干部要坚守廉洁奉公的原则,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坚决抵制腐败行为。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观念和自律意识,增强他们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勤政务实,要求党员干部要主动投入到工作中,勤勉工作、奋发向上,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这一制度的落实,能够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对公正、高效的政府工作的需求。

实事求是,是要求党员干部要立足实际,脚踏实地,不夸大、不缩小,客观公正地对待问题和工作,确保决策科学、管理有效。

这一制度的贯彻,有助于纠正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倾向,促进工作的真实可信和可持续发展。

民主集中制,要求党员干部要在决策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既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要遵循党的决策和领导。

这一制度的运行,有利于维护党的统一和集中领导,保障党的政策和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谦虚谨慎,是要求党员干部要保持谦虚和谨慎的态度,不把自己看得过高,不张扬个人成就,要以实际行动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这一制度的贯彻,能够促进党员干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做人风格,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为民情怀。

克己奉公,是要求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滥用职权,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杜绝干部腐败的现象,加强党派权力制约和监督,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严守党纪,是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严守党的纪律底线,不得违反党的纪律和规定。

这一制度的落实,能够加强党内纪律的执行,维护党内政治生态的净化,保证党的组织和团体的健康发展。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

党员发展制度第一条发展党员工作,要以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为出发点,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二条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或党小组在申请入党的同志中提名,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备案。

第三条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些负有责任的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第四条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的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五条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督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并且,每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六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两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在听取党支部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七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八条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后,应将大会决定按照有关要求填入入党申请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九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具备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可延长预备期半年,但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十条将党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讨论、表决的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八项规章制度是什么

八项规章制度是什么

八项规章制度是什么八项规章制度分别为: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中央委员会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增强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宪法意识、法制意识,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发扬忠诚老实精神。

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持之以恒地进行党性修养,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得搞违法乱纪行为。

三、不搞特权。

党员干部应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定,做到公正、廉洁、廉洁自律,不得以自我中心,私谋私利,搞团团小集。

四、不搞酗酒。

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酗酒伤身,不得车辆驾驶管制。

五、遵纪守法不违规。

党员干部要健康健康健康,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利用职务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

六、不脱岗不懒政。

在工作和生活中,党员要严格遵守制度规定,不脱岗不懒政,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

七、不打非法。

党员干部绝不得擅自行使职权,不得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变相受贿,不得奢侈浪费。

八、守正不乱。

党员干部要积极履职尽责,在工作中要冷酷无情,积极主动排除隐患,不得因愿意执法而蠢蠢欲动。

总之,八项规章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制定的一组非常重要的党内纪律规定,是全党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这八项制度,做到遵守规矩,廉洁奉公,自觉发扬自己的时代优秀传统。

只有做到这八项规章制度的要求,才能保持中共党员干部团结、拼搏、奉献的革命浪漫主义风貌,在全党更好地开展工作、取得胜利和党的执政地位事业中立足于自己的根本利益,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奉献。

“八项规章制度”是为服务群众,为保证党员干部公正廉洁,首先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这八项规章制度是一种党的纪律。

所以,八项规章制度的颁发,对我们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只有我们自己严格遵守八项规章制度要求,方能维护党的形象,遵循党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心和委员会事业的建设。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作为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牢记党的宗旨,提高党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自觉努力,严格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组织检查、约谈,并努力发挥力对人民负责,办好事,做好工作,促进重大和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
1、党支部要把党员发展列入日常工作,坚持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组织发展工作。

2、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工作程序,实行党员发展预审制和党员发展公示制,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3、对条件成熟的积极分子,要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组织召开党小组会议、群众座谈会、支部党员大会以及支委会,讨论发展事项,整理预审材料,报本单位党委和市委组织部预审批准后,再发展加入党组织。

4、党支部要注重发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特别是要培养生产经营一线的技术人才、业务骨干,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要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使他们了解党的基础知识,提升理论素养,同时分配一定工作,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5、党支部要指定两名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引导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他们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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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八项制度
一、跟踪培养、培训制
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经支委会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在党内指定一至两名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经常性培养帮助,并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

同时,由镇党委利用党校每年举办一至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本党委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方面进行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逐步成熟,符合入党条件。

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制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和社会表现等情况。

考察的方法可以通过谈话、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等。

考察结果要形成文字材料,及时载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党支部要根据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三、发展对象考试制
对于经过培养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
期满准备转正的预备党员,在接受短期培训后,要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并参加由镇党委组织的统一考试。

内容主要包括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

考试成绩作为考试对象能否转正和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一项主要依据。

四、发展对象公开答辩制
对经过一年以上考察培养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开答辩。

答辩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先由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汇报入党动机、目的和本人、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由入党积极分子的介绍人介绍培养发展情况;最后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向入党积极分子提问,入党积极分子当场回答。

答辩情况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五、发展对象民主测评制
在公开答辩的基础上,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本支部全体党员及部分群众代表。

测评内容按照发展党员条件和有关要求设计制定。

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

测评结果由党支部负责统计,并在党内公布,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六、接收党员票决制
党支部在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采取
票决制。

票决前,先由支部负责人通报票决对象平时的学习、工作情况及考试、答辩和民主测评情况。

票决工作应在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与会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结果作为党组织形成决议的直接依据。

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

票决中的具体做法可参照党内选举的有关内容。

七、发展党员预审制
镇党委在接到支部上报的入党材料后,将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程序等进行全面的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看程序是否清楚、正确。

审查合格后,及时责成上报支部予以公示;审查不合格的,及时通知上报支部纠正,直至符合规定。

发展对象为私营企业主的,在镇党委审查合格的基础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

八、发展党员公示制
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期满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必须进行公示,公示由被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负责进行,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申请入党时间、培养时间、培养人、学习成绩(学生)、接收预备党员时间以及公示对象所在党委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公示的方法可以通过公示对象所在单位的公告栏、宣传栏等向广大群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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