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商户管理守则
百货商场商户管理制度

百货商场商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范百货商场商户管理,维护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商户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商户入驻1.商户准入条件商场仅接纳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相关经营资质和证照的商户入驻。
2.商户入驻程序商场定期或不定期向外发布商户招募公告,商户须按要求提交入驻申请,通过评审后方可签订入驻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
三、商户经营管理1.经营行为规范商户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商场的经营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2.经营场所管理商户应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有序,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擅自改变场所内部结构和装修,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
3.商品质量管理商户应确保所销售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虚假宣传等不合格商品;商户需配备相关验货设备,对商品进行检验,并确保商品标签与实物相符。
4.消防安全管理商户应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商户内部消防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商户不得擅自接入高功率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5.员工管理商户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商户应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四、商场安全管理1.防火安全商户应按照商场的防火要求,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
2.防盗安全商户应加强安全值班,做好门店防盗措施,如安装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等,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演练。
3.防灾安全商户应关注天气变化和灾害信息,做好应对措施,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五、违规处理及处罚对于违反商场管理制度的商户,商场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终止合作等措施。
六、附则本制度由商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以上是根据标题生成的内容,仅供参考。
具体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细化。
大型商场超市商户管理制度(模板)

大型商场超市商户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商户管理,维护商场秩序,保障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型商场超市内的商户经营活动和管理行为。
第三条商场管理方应依法合规经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商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四条商户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维护商场秩序。
第二章商户入驻管理第五条商户入驻商场,应向商场管理方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第六条商场管理方对商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与其签订《租赁合同》或《经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商户在入驻过程中,应按照商场的要求进行店铺装修,确保店铺形象和质量符合商场的整体要求。
第八条商户在入驻后,如需变更经营范围、转让店铺或其他重大事项,应提前向商场管理方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经营行为管理第九条商户应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抵押店铺。
第十条商户应合法合规经营,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商户应诚信经营,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欺诈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第十二条商户应维护商场内的公共秩序,不得在经营场所内进行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行为。
第十三条商户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店铺内使用明火、电热设备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章卫生和环境管理第十四条商户应保持店铺内部和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洁,定期清理垃圾,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第十五条商户应按照商场的要求,妥善处理废弃物和危险废物,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
第十六条商户应合理使用商场内的公共设施,爱护设备,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
第五章沟通协调与争议解决第十七条商户与商场管理方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如有问题或困难,应及时沟通解决。
第十八条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的争议,商户应积极解决,如有需要,可向商场管理方寻求帮助。
大型商场商户规章管理制度

大型商场商户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场内商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商场内秩序,保障商场内各商户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商场内商户包括零售商户、餐饮商户、服务商户等各类商户,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的所有商户。
第三条商场内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商场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商场内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购物消费环境。
第四条商场管理机构负责对商场内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商户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五条商场管理机构有权依据本规章管理制度对商户进行规范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处罚等处理。
第六条商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商户通报管理制度的变更、调整和执行情况。
第七条商场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商户的违规行为决定是否续约租赁合同。
第八条商户对商场管理机构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应当予以遵守和执行。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九条商场管理机构对商户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商户的店面装修和橱窗陈列。
(二)商户的商品陈列和销售。
(三)商户的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投诉处理。
(四)商户的节假日营业和促销活动。
(五)商户的进出货物和垃圾处理。
(六)商户的经营行为合法和合规。
(七)商户的交纳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条商场管理机构对商户的管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商场管理机构对商户的管理应当依法公平公正,不得采取任何歧视性的管理手段。
第三章经营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商户在商场内经营行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商户应当依法开具发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商户应当维护商场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店面和周围区域的整洁和美观。
第十五条商户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应当事先向商场管理机构做好申报,明确促销时间和方式,禁止擅自占用过道和其他商户的经营区域进行促销。
第十六条商户在节假日假期中要进行营业时,应当提前向商场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重要商户管理制度范本

商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户经营管理,维护商户与商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的所有商户,商户应当遵守本制度,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条商场对商户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保护商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商场的形象和信誉。
第二章商户管理第四条商户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并按照商场的规定进行亮证经营。
第五条商户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六条商户应当遵守商场的经营规则,按照商场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七条商户应当保持商铺的环境卫生,不得乱丢垃圾,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第八条商户应当遵守商场的消防安全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商铺内使用明火,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第九条商场有权对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有权要求商户改正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条商场有权解除与商户的合同,如果商户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商场的经营规则,或者严重损害商场的形象和信誉。
第三章商户服务第十一条商场应当为商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商场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为商户提供必要的经营服务,包括商户培训、信息咨询、促销活动等。
第十三条商场应当为商户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保障商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商户违反本制度的,商场有权要求商户改正,并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第十五条商户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商场有权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商户损害商场利益的,商场有权要求商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商场的其他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商场所有。
第十九条商场的经营管理和商户的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商户管理守则

商户管理守则汇景购物广场商户管理守则2011年1月1日汇景购物广场商户管理守则前言尊敬的商户:为把汇景购物广场建成一个繁荣、安全、文明、整洁、环境优美的购物购物广场,本公司将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汇景购物广场的各项服务及管理工作。
本公司特编制《汇景购物广场商户管理守则》,供各商户执行。
敬请各位商户务必仔细阅读《汇景购物广场商户管理守则》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并向汇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承诺书,共同遵守执行。
衷心希望在我们对您的服务中能得到您的鼎力支持和通力合作,并对我们的管理工作予以客观评价,以进一步提高汇景购物广场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如有不足之处,请各位商户提出宝贵的意见。
厦门汇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 1 月 1日目录1--服务指南 (4)2--定义 (5)3--汇景购物广场经营和办公秩序的管理规定 (6)4--消防管理规定 (8)5--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1)6--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13)7--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4)8--宣传广告管理规定 (15)9--汇景购物广场营业管理规定 (17)10--汇景购物广场出入治安管理规定 (21)11—承诺函 (22)服务指南汇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管理公司)除履行各商户与管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各项职责外,并提供如下服务:1、日常咨询服务;2、受理业主各项咨询;3、商场活动安排咨询;4、有偿服务(个别POP制作、店内设施更换、户外广告等);5、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保安服务及闭路电视监控服务;6、每天清洁和定期清洁服务(指公共区域);7、公共场所(照明)供电设备、空调、电梯及其维修服务;8、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9、供水服务(公共洗手间);10、广告宣传推广服务。
定义公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1、公共地方——指在物业范围内,由开发商根据物业的规划设计所指定的公共地方,其中包括各出入口、行人道、通道、大堂、绿化区、车道、电梯、消防通道、走廊、公共卫生间、发电机房、泵房、中央空调设备机房、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电梯机房及为该物业业主、使用人及访客而设立共用的其它地方或范围等,但不包括任何业主拥有独立的使用权的地方及开发商保留的地方。
商场商户管理制度范本

商场商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商场商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商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商场和谐稳定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的所有商户。
第二条商户基本要求2.1 商户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并在商场进行备案。
2.2 商户应按照商场的布局和业态规划经营,服从商场的统一管理,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2.3 商户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侵权、涉黄、涉暴等违法商品。
2.4 商户应诚信经营,不得采用虚假宣传、欺诈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2.5 商户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卫生和秩序,不得乱扔垃圾、大声喧哗,影响商场环境和其他商户经营。
第三条商户经营管理3.1 商户应按照商场的营业时间准时开业和结束营业,不得提前或延迟开业。
3.2 商户应按照商场的规定悬挂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证件,并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张贴商品价格标签。
3.3 商户应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消费者权益。
3.4 商户应参加商场组织的各类促销活动,配合商场的营销策略。
3.5 商户应遵守商场的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经营安全。
第四条商户沟通协调4.1 商户之间应和谐相处,互相尊重,不得发生恶意竞争、打架斗殴等行为。
4.2 商户与商场管理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对于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向商场管理方反映。
4.3 商户应积极参与商场的业主大会和各类座谈会,为商场的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违规处理5.1 商户违反本制度的,商场管理方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可对其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5.2 商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商场管理方应依法予以报告和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5.3 商户严重违反本制度的,商场管理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终止合作关系。
第六条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商场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商户应认真遵守。
6.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商场管理方所有,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依法解决。
商户管理制度守则内容

商户管理制度守则内容一、总则1. 商户管理制度守则是公司对商户管理工作的重要规范,是商户及其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任何商户在公司内部的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本守则的规定。
2. 商户管理制度守则是公司对商户经营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目的在于规范商户经营行为,促进商户健康发展,保障公司利益。
3. 本守则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商户,任何商户及其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认真遵守守则的各项规定,并依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完善。
4. 公司将不定期对商户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违反守则规定的商户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商户经营原则1. 商户必须遵守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规定,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2. 商户应以诚信为本,与公司、员工以及其他商户保持友好合作关系,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3. 商户应当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品牌价值。
4. 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价格政策,不得私自调整商品价格,不得以低价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同行业商户。
三、商户管理责任1. 商户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应当履行管理职责,保障商户正常运营,不得违规经营或者擅自决策。
2. 商户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遵守公司规定,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3. 商户管理人员有义务向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经营数据和报表,不得隐瞒任何信息或者虚报数据。
4. 商户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各项检查工作,做好备案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商户经营管理有序运行。
四、商户经营管理流程1. 商户经营管理流程包括招商选址、资金筹备、装修开业、日常经营等环节,商户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要求一步步进行。
2. 商户在选址时应当考虑到交通便利性、人流量、竞争对手等因素,并遵守当地规划和管理条例。
3. 商户在资金筹备时应当依法融资,确保经营所需资金到位,并制定有效的资金使用计划。
商户管理公约

商户管理公约
为了营造购物广场经营场所内良好的购物环境,维护各商户、供应商的利益,树立良
好的整体形象,特制订本规章,请各商户、供应商共同遵守。
一、所有商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销售违禁品、假冒伪劣商品。
否则,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同时执行质量保证协议。
二.各商户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完善售前售后服务,避免消费者投诉,积极应对并避免对柜台和商场的影响。
三.不得私自拼组、转租柜位、更换经营品牌、品类。
四不得利用广告等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提供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虚假信息,造成消费
者误解。
五.凡需在商场公共区域张贴悬挂广告的商户,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张贴悬挂。
六、未经同意,不得在商场公共场所散发传单或广告。
七.凡需在广播中插播商业广告的商户,需提交广播申请,经企划部同意后,安定稿
播放。
八、不得招揽订单、抢购订单或诽谤其他品牌。
九.严禁私收、诱导顾客场外交易、拦截销售款项、订金或开具不符合售后维修信息
的凭证。
X进出货物使用货梯或楼梯,禁止使用自动扶梯搬运货物。
十一.严禁在卖场内吸烟。
十二、不得在店内大声说笑、奔跑、喊叫、睡觉、吃饭等扰乱秩序的行为。
十三.不得在营业场内与内、外部人员发生肌体冲突、语言攻击、辱骂、哄闹,造成
不良影响。
十四、需要管理部门协助的事项,向楼层负责人报告或书面申请。
不得越级报告或一
起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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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城商户管理守则前言尊敬的商户:为把北斗星城建成一个繁荣、安全、文明、整洁、环境优美的五星级家居购物广场,本商场将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北斗星城的各项服务及管理工作。
本商场特编制《北斗星城商户管理守则》,供各商户执行。
敬请各位商户务必仔细阅读《北斗星城商户管理守则》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并向北斗星城商管部签订承诺书,共同遵守执行。
衷心希望在我们对您的服务中能得到您的鼎力支持和通力合作,并对我们的管理工作予以客观评价,以进一步提高北斗星城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如有不足之处,请各位商户提出宝贵的意见。
北斗星城物管中心2016年4月20日服务指南北斗星城除履行各商户与北斗星城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各项职责外,并提供如下服务:1、日常咨询服务;2、受理商户各项咨询服务;3、商场活动安排服务(以商场为主,商户积极参与);4、广告宣传推广服务(以商场为主,商户积极参与);5、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闭路电视监控以及营业时间的保安服务;6、每天清洁和定期清洁服务(指公共区域);7、公共场所(照明)供电设备、空调、电梯及其维修服务;8、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9、供水服务(公共洗手间)。
定义公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1、公共地方——指在物业范围内,由开发商根据物业的规划设计所指定的公共地方,其中包括各出入口、行人道、通道、大堂、绿化区、车道、电梯、消防通道、走廊、公共卫生间、发电机房、泵房、中央空调设备机房、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电梯机房及为该物业业主、使用人及访客而设立共用的其它地方或范围等,但不包括任何业主拥有独立的使用权的地方及开发商保留的地方。
2、公共设施——指为物业的公众利益而在物业所属范围内装设的各种设备、器械、装置、种植物,包括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电子监察保安系统、供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下水道、渠道、管道、槽沟、电缆、绿化区之装置及种植物、告示板及其它机械、卫生设备。
以上所列之各类设备,不论设置在公共地方或保留地方内,均属公共设施之一部分,但只供个别业主或商户使用的设施则不包括在内。
经营秩序管理规定为维护全体商户的财产及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商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将通知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2、不准在铺位内设置“货物出门,恕不退换”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字或张贴不文明宣传品,违者将会被处罚;3、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不准污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违者将会被工商、公安部门进行处罚、教育,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4、商户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业态经营,所上货品必须与合同所签订的业态相符,不得将合同约定以外的业态拿进商场销售,同时所提供商品不得有假冒伪劣及私自更换商标的商品;5、商户在本商场统一规划管理之下自主经营,自主承担经营盈亏与风险。
采取租赁形式,经营管理权为本商场所有,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合作,商户不得私自转让、转租;6、各商户的员工由商户自行选择,各商户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
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卖场的管理。
商户须向本商场商管部上交相关“北斗星城导购员申请表”,并凭此表领取“北斗星城工作证”,更换相关导购员须及时报告;7、商户在商场内不得大声开音响、喧哗、吵闹、追逐,经劝告不听者,北斗星城管理人员将会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制止;8、商户在本商铺范围以外的公共地方摆放物品妨碍通行,经劝告不听者,北斗星城管理人员有权将物品搬到临时“仓库”,如有遗失商场不承担任何责任;9、禁止携带宠物猫狗、家禽进入本卖场;10、在卖场内打架斗殴、无理取闹的,北斗星城管理人员将报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到来前,争执各方应服从北斗星城管理人员的安排。
消防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商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有关消防条例,特制订本规定: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北斗星城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
其职责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政府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防火知识;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确保各种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保持防火通道畅通;4)纠正违章、整改火险隐患,监护动火作业;5)接到火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组织制定紧急状况下的疏散工作,迅速启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2、实行商户防火责任制。
各自商户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应做好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3、不准损坏消防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安全;4、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5、商户进行室内装修时,如需增设照明电器,在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下,必须先经北斗星城商管部批准。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必须用符合消防规定的装修材料;6、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时,应向北斗星城商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北斗星城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后由专人监护,方可作业;7、严禁商户携带和储放易燃、易爆物品;商场内不准燃烧香火,严禁摆放易燃易爆物品;8、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保持消防区及楼梯通道和出口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9、下列情形之一的,如造成他人损失的,须负全部赔偿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上报公安消防机关处理:1)封闭或损坏消防标志、消防设备和设施;2)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3)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4)占用或封堵消防者、楼梯、走道或疏散出口的;10、各商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北斗星城商管部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
如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人员工作时,依法追究其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1、北斗星城管理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由北斗星城商管部实施管理;2、各商户均设独立的电度表,北斗星城工程人员每月定期抄表;3、商铺内的照明、开关箱以及开关箱内的漏电开关、空气开关、接线等,商户不能私自更换及改动;如须要更换或改动,必须报北斗星城管理人员申请,北斗星城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后由北斗星城电工施工,费用由商户负责;4、商铺内天花板以上和其它公共地方的电线、管理等设施和设备,严禁商户接驳、拆卸和改动;5、商户如需要增加用电负荷额度,先向北斗星城商管部提出书面申请,在供电设施可允许的情况下,经批准后方可增容;6、各商铺不得超负荷用电;7、各商铺使用的电器,其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安全规定,使用时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指示。
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用电;8、商户在下班时或长时间离开商铺时,必须关闭商铺内的电源开关;9、商户如违反上诉规定而造成他人损失,须负全部责任,赔偿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电梯是重要设施之一, 正确的维护和合理使用是商户的责任。
因此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客梯、手扶梯、货梯严格执行分流用,禁止用客梯和手扶梯运载货物,商场专设货梯,严禁超载运行,须合理使用装卸货梯的功能,违章者对所造成影响或事故负全责;2、使用电梯时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管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3、货物进出货梯的轿箱,须注意不能碰撞电梯门及轿箱内壁,如对电梯造成损坏,违者须负全部修复费用;4、不得超载运作,当超载讯号响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得使用任何形式强制关门,违者对造成事故负全责;5、严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弃物和掀动损坏梯内装饰物,造成污染、损坏,须赔偿清洁、维修的费用;6、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意外,禁止拍打按钮,轿箱及强行撬门等违章行动;7、使用电梯须服从北斗星城管理人员的管理,如使用者违反有关规定,在不服从北斗星城管理人员纠正的情况下,北斗星城管理人员有权禁止违章人使用电梯;如违章人造成电梯停止运作,违章人除须负上述责任外,还须赔偿其他业主和商户因没有电梯使用而造成的损失。
出入治安管理规定1、各商户入场经营,必须申请办理“北斗星城工作证”;2、本商场的保安工作由北斗星城商管部负责,北斗星城的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商场相应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3、按有关规定,各商户不得在商铺存大量现金并将重要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好。
违者若有丢失,自负一切责任;4、商户应经常教育属下员工注意遵守使用和下班时随手关闭电器开关及门窗灯等规定,并承担相应未关电源或事故的责任和处罚;5、本商场每天营业结束后,商户属下员工应尽快离开,配合保安人员的清场工作;6、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加班,应提前向北斗星城商管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表》;7、未经批准,下午打烊后未离开商铺者,经劝说无效,由商场保安实行全封闭管理。
8、未经批准,在非营业时间严禁出入商场,触犯法律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商户不准自行推迟营业时间或提前结束营业时间,即不准“迟开门,早关门”;10、凡进出北斗星城范围内的一切车辆必须听从北斗星城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场停放、保管;严禁把车辆停放在闲用的消防通道、楼梯口、通道拐角或车场进出口等,违者将会被拖至指定停放点,违章车辆使用人须缴付拖车费用,并承担车辆被拖而损坏的责任。
11、在物业范围内,所有车辆必须按所设交通标志指示行驶,不得逆行,造成事故者,负全部责任;12、机动车辆送货停车需收取泊车费,具体情况按停车管理规定执行;13、货物进出管理规范:1)进出货时间:商场每天提供两个时间段供各商户送货进场处理相关进出货事宜:每天9:00―11:00,15:00―17:00,其他时间不允许办理进出货事宜。
货柜、货架及其它材料需在本卖场非营业时间进出场。
2)进出货规定:(1)进货管理---商户进货使用本商场专用货梯,不允许使用客用步梯及观光电梯。
---卖场人流高峰期间不得进货,应听从保安部人员安排。
(2)出货管理---凡进入本商场的货品需调出者,必须经北斗星城商管部规定的手续办理。
---填写《物品出门单》。
---由卖场管理人员签字。
---由指定出口出场。
---出场前必须接受保安的检查,无问题方可放行。
14、本商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行为。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北斗星城的环境卫生,使各商户有干净整洁的营业环境,特规定如下:1、公共场所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违者每次须缴纳清洁卫生费用 100 元;2、严禁将垃圾、布屑、胶袋和废纸等杂物投入洗手间和下水道。
如导致堵塞和损坏,各商户应承担所有维修费用;3、不准将纸屑、烟头、饭盒、果皮、饮料瓶等杂物扔进花池、花盆内,违者除责成清理杂物外,并缴交清洁费用 100 元;4、爱护绿化,不准损坏和移动商场内设置的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