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记录表
师德师风的负面清单

(4)泄露考试内容,为考生提供不正当便利;
(5)违反课程设置,私自调整教学内容,影响教学质量;
(6)对学生的评价不公正,误导学生和家长。
4.学术道德方面
(4)在学术评审、鉴定、验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将未完成的研究成果作为已完成成果提交,骗取荣誉和利益;
六、师德师风建设与评价
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8)对师德师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和不端行为的教师进行提醒和整改。
七、责任追究与整改
3.资源保障
(24)加大师德师风建设投入,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25)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培训资源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6)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师德师风建设信息化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4.激励保障
(27)建立师德师风建设激励机制,对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0)定期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制度保障
(21)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制度,确保各项规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22)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教师的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3)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查处。
十、结语
本负面清单旨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我国教育事业提供坚实保障。全体教师应严格遵守本清单规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负面清单

五、附则
1.本负面清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根据本负面清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本负面清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监督与举报
1.学校应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机制,鼓励学生对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十二、心理健康与辅导
1.学校应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辅导,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教师缓解职业压力。
2.建立教师心理健康档案,对心理问题进行早期发现和干预,保障教师身心健康。
3.鼓励教师参加心理健康相关培训,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增强心理素质。
4.创设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教师提供宽松的发展空间,促进教师心理健康发展。
4.加强对教师家校沟通能力的培训,提高教师与家长沟通的效果。
十、宣传与引导
1.利用校园网、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对师德师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发挥榜样的引导作用。
3.开展师德师风主题讲座、论坛等活动,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价值观。
2.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3.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谋取不正当利益。
4.参与赌博、色情、吸毒等违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5.诽谤、侮辱他人,损害他人名誉。
6.敷衍塞责,不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7.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兼职、兼课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三、师风失范行为
1.着装不整,言行举止不文明,给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2.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实践,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提供新思路。
高校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5.学校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师德师风规定,为全体教师树立良好榜样。
十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保障措施
1.加大师德师风建设投入,确保工作经费充足,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必要条件。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熟悉政策、业务精湛、敢于担当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
5.勤于学习,善于创新,严谨治学,追求学术诚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二、禁止行为
1.严禁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不得对学生进行侮辱、诽谤、歧视。
3.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4.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
5.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十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领导
1.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定期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师德师风档案,记录教师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4.对师德师风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中小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4.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五、师德师风教育与培训
1.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2.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权益保护等。
6.教师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得在学术研究中弄虚作假。
7.教师不得违反教育教学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
8.教师不得泄露学生及家长隐私,不得将学生及家长信息用于非法用途。
9.教师不得在招生、考试、评价等环节弄虚作假,不得违规操作。
10.教师不得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三、处理措施
1.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
3.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检查与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学校进行指导和督促。
4.学校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八、责任追究与表彰奖励
1.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2.学校应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制度,对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学校应鼓励教师创新实践,为教师提供发挥才能的空间和平台。
4.教育行政部门应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创新发展,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十四、跨部门协作与联动
1.学校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教师管理部门应与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协同工作,确保师德师风建设措施落到实处。
3.学校应建立健全支持系统,为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升教师工作满意度。
师德师风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师德师风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1. 爱岗敬业:作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应该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对教学工作充满热情,认真负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
2. 纪律严明: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自觉遵守学校和教育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教师职业操守。
3. 师德高尚:作为教师,应该具有高尚的师德,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良师益友,为学生做出榜样。
4. 与学生保持良好互动: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及时给予帮助和支持。
5. 尊重学生: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和差异,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6. 积极探索教学方法: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学习。
7. 激励学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8. 保护学生隐私:严格保护学生的隐私权,不泄露学生个人信息,确保学生的安全和隐私。
9. 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
10. 不断自我反思和改进:作为一名教师,应该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和方法,及时改进不足之处,提升教学质量。
师德师风负面清单:1. 教师缺乏责任感:对教学工作漠不关心,不认真备课、不讲课、不批改作业,影响学生学习效果。
2. 教师不遵守纪律:无视学校和行业规章制度,经常迟到早退,不履行教师职责,严重影响教学秩序。
3. 师德不端:言行不检、行为不端、不遵守职业操守,给学生留下不良影响。
4. 与学生关系不良:与学生关系紧张、不尊重学生,言行不当,对学生造成伤害。
5. 不作为不进步:教师不积极进取,不愿意学习和提升自己,教学方法陈旧,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6. 缺乏激励:教师不激励学生,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缺乏调动,导致学生学习兴趣减退。
7. 泄露学生隐私:教师泄露学生隐私,侵犯学生的个人权益,严重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
8. 与家长关系糟糕:与学生家长关系不和睦,沟通不畅,导致学生家长对教师产生不信任。
师德师风建设负面清单

师德师风建设负面清单为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全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特制定阳光区师德师风建设负面清单。
一、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区教职员工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编人员、合同制人员和外聘人员等。
二、负面清单(一)思想政治方面1.在公开场合或网站等各类社交媒体、互联网群组平台,散布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散布有损中央权威和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及危害安全稳定的言论。
2.危害国家统一,损害国家尊严、社会公共利益及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伤害民族情感,破坏民族团结,歧视、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4.违反保密规定,导致失密、泄密事件。
5.在校园里传播宗教或组织宗教活动。
6.传播低级庸俗文化、非法出版物或不良信息等。
7.宣传或参与封建迷信、邪教活动。
8.其他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二)教育教学方面1在课堂教学、科研活动中遭遇突发事件或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擅离职守、逃避职责等行为。
9.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10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1组织开展对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有不良影响的活动。
12未经学校批准,随意停课或调整教学计划。
13违反考试(评卷)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评卷)公平、公正的行为。
14在教育教学方面其他失范行为。
(三)学术教研方面1.伪造学历、学位、资历、成果等。
2.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等,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3.在教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成果,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文献资料等学术不端行为。
4.开展有违伦理道德的科学研究。
5.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科研活动等行为。
6.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或学术造假。
师德师风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表

师德师风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表一、自身修养方面的问题:1. 存在言行不一致的情况吗?2. 是否常常迁怒于学生或同事?3. 在课堂上是否经常缺乏耐心或者表现出情绪化?4. 是否存在随意诋毁学生的行为?5. 是否经常破坏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二、教学环节方面的问题:1. 是否经常迟到或早退?2. 是否给学生制造过多压力或者负面情绪?3. 是否存在对学生进行歧视或偏袒的情况?4. 是否在课堂上不遵守学校规定的教案要求?5. 是否存在对学生的评价不客观或者不公正的情况?三、与同事关系方面的问题:1. 是否存在对同事进行人身攻击或者诽谤的情况?2. 是否经常忽视或拒绝与同事进行有效的沟通合作?3. 是否存在推卸责任或者不合作的行为?4. 是否存在随意干涉他人的工作或者私生活?5. 是否存在对他人的观点不尊重或者不接受的情况?四、对待学生方面的问题:1. 是否存在对学生进行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2. 是否有意无意地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或者侮辱?3. 是否存在对学生的优点忽视或者缺乏关注的情况?4. 是否在课堂上经常批评和羞辱学生?5. 是否存在对学生进行不当体罚或者惩罚的行为?五、学校管理方面的问题:1. 是否经常违反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2. 是否存在私自调课或者缺课的情况?3. 是否存在故意隐瞒或夸大自己的工作成绩?4. 是否存在对学生个人隐私泄露的情况?5. 是否经常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或者损失?六、与家长交流方面的问题:1. 是否存在对家长的批评和指责?2. 是否存在对家长的请求或者建议不耐烦的情况?3. 是否存在对家长的要求敷衍了事或者不负责任?4. 是否经常隐瞒学生在学校的表现或者问题?5. 是否经常对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认真对待?以上是师德师风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表,教师们可以根据此清单对自己的师德师风进行自我检查和反思。
师德师风的规范与提升是教师必须高度重视的事项,只有通过不断自查自纠,不断改进自身的不足,才能更好地履行教育使命,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贡献力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

本清单所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指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市教师发展中心等机构的教师,包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和对其他在学校及教育机构工作的人员。
二、行为类型
违反的行为包括
⑴在教育教学、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⑵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⒁以任何形式猥亵、性骚扰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⒂违规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或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⒃在公共场所做出与教师身份不符的言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单位或教师群体来来负责影响。
⒄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
(试行)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负面清单。
⑾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人才计划和项目申报、教研科研、享受政府给予个人的专项资助或补贴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