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契约性质(张五常)
企业的契约性质读书报告

企业管理理论读书报告-----读《企业的合约性质》张五常的《企业的契约性质》一文发表于1983年。
当时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一文已经发表了近半个世纪,并已成为企业管理和制度经济学的经典著作,引起了人们的广发兴趣和讨论。
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科斯的学生,张五常从契约的性质和计件工资契约这两个特殊的角度对科斯的著作和观点进行了别致的重新解读。
张五常通过此文证明,当时的人们,或者说当时的理论界并没有真正理解何为企业、企业存在的价值何在。
他并通过此文阐述了自己对于企业规模模糊性的理解。
一、企业为何存在------读作为契约安排方式的企业在文章的第一部分<作为契约安排方式的企业>中,张五常首先指出科斯企业性质的核心命题在于制度运行成本即交易费用的差别导致企业出现取代了市场。
而他认为这这个命题的模糊性在于首先科斯并没有给企业的准确定义,其次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之间并非泾渭分明.张五常详细解释了这个观点.张五常认为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所有者(投入者)都有三个选择:1、自己生产并出售商品2、直接出售生产投入3、进入一种契约安排,将投入的使用权委托给代理人以换取收入。
而只有当所有者做了第三种选择才会导致企业的诞生。
那么为什么企业的所有者会选择第三种选择呢?科斯对此的解释是第三种选择(即成立企业)可以减少交易费用。
张五常在引述他人对科斯观点反驳的基础了论述了科斯的观点的合理性。
他指出,强调交易费用并非否认分工的专业化或漠视从生产努力的有效协作中获得潜在收益。
并举出别针工厂的例子来强化论证:从一个别针生产的协调者那里直接购买别针比单独向每一个别针生产的贡献者支付要经济的多。
他认为在明确定义的范围内,生产要素所有者拥有以下权利:1、排除他人从而保证自己能单独觉得其用途的权利2、从其使用中汲取排他性收入的权利3、将该财产自由转让或交换的权利。
该交换权即契约权,而产权则可通过广泛多样的企业安排来交易。
根据这种契约安排,投入的使用权被授权给另一方(即权利使用者、代理人、企业家),而投入所有权的产出则会被出售给消费者。
《企业的契约性质》PPT课件

《企业的契约性质》——张五常
精选课件
1
《企业的契约性质》概要
作为契约安排方式下的企业 作为例证的计件工资契约 企业规模的模糊性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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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作为契约安排方式下的企业
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 企业中的契约安排 为什么“发现和谈判价格是有成本的“? 协作收益和分解贡献的困难 小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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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授权的成本
使用权的让渡是程度问题,授权权利的界定是缔约问题,常常 以暗含的理解、习惯和普通作为补充。
在持有产权下,当一个投入所有者进入上述契约形式(加入企 业)时,他期待着相对于其他选择的收益,必须说明的是为什 么增长会发生。
决策权的授予是定价和衡量属性的区别所致。一般而言,管理 决策不可能优于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的消费者决策。当价格信息 指导每一项活动时,就会较少有错误发生。
中间商或承包商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隐瞒价格信息, 但是价格信号无疑是在传递着,缔约的竞争将会使 他隐瞒价格的行为得逞不了。
精选课件
15
穿珠子工作
有关市场中的消费者给予工人应该提供些什么的唯一指令是珠 子的颜色类型
在传递价格时承包商也在传递消费者关于颜色和款式的偏好 情况总是,传递的价格只使得消费者偏好或产品规格越不明确,
工人从“看得见的手”那里得到的指令越多 在计件工资契约下的指令远比在新近契约下的要少,因为与按
工作小时衡量相比,按件衡量是对实际贡献更为直接的衡量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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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计件工资价格的决定
计件工资价格的决定说明了“发现”价格的费用,对于一个市 场产品的零件或部件来说,常常没有提供作为参照框架的市场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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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产品市场
企业的契约性质读后感

文章研究的背景:科斯发表的《企业的性质》时,科斯并没有给出明确的企业的定义,而与之而来的是各种批评和争论的声音。
张五常先生作为科斯的学生,从他在一般的契约和特殊的计件工资契约方面的发现来解释科斯的观点。
核心观点:企业是契约安排的一种形式,企业的出现是一种契约替代以一种契约。
结论:1、如果投入者的全部贡献能够直接衡量并与购买者直接交易,则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重合,企业无存在必要。
2、由于交易费用、消费者与生产者的信息不对等、衡量困难、贡献分解困难,对一个要素单独决定价格的费用是十分高昂的3、降低这个价格的有效途径是对这些活动进行替代定价。
替代定价可能想计件工资那样简单,也可能像建立无产证券那样复杂,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企业的出现和企业家的诞生。
基本思路: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1)作为契约安排方式的企业;2)作为例证的计件工资契约;3)企业规模的模糊性;4)结束语。
在第一部分,作者首先做了生产投入为私人所有的假定,并认为投入所有者因此面临三种选择:1)自己生产并销售产品;2)把要素直接卖掉;3)让渡该要素的使用权,获得一定的收益。
作者认为企业的产生与第三种选择有关,并因此提出“为什么一个私有财产所有者竟会自愿交出他的权利,而听任一只看得见的手摆布”这个问题。
张五常先生归纳了三种可能的解释,但都被一一否定了:1)管理比市场更具效率,这显然是不正确的,管理决策不可能优于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的消费者决策;2)为了增加收益,集中众多所有者的资源实现专业协调和规模经济,但专业化不意味着必须交出投入使用权;3)如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所说企业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偷懒、欺骗或有投机行为,但作者反驳说,偷懒不是企业产生的原因而恰恰是其结果。
随后作者提出了4种可能的理由,这其中包括一些科斯的观点:1)发现价格的成本;2)了解产品的信息成本;3)对商品的特征进行度量的成本;4)把各种贡献区分开的成本。
在第二部分,作者利用计件工资契约来说明契约间的替代关系,使用计件工资安排的一个有吸引力的方面是它可以清楚的显示工人生产率的差别。
企业的契约性质、所有权理论及公司治理结构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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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科学》!""# - $ 总 !!" 期
企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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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与企业家签订一份契约, “一系列契 约被 一 个 契 约 替 代 了” , 发现相关价
[!] 中的功用相同,仅仅因为相对稀缺性 的 不 同 而 市 价 迥 异” 我认为企业家人力资
本产权天然私有但无法转让是这种资本产权最核心特征,由此导致企业契约不完 全和企业存在的必要。 (四)丁栋虹— — —异质型人力资本与同质型人力资本的一个合约
[&] 从资本的价值分析开始,认为区分不同资本性质的依据应该是资本 丁栋虹
《财经科学》!""# * $ 总 !!" 期
企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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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家人力资本与其他人力资本的性质区别开来,从而使我们更准确地看到企业合 约不同于市场合约的焦点。企业具有独立性、动态性、不可替代性等特征又出现 在人们的眼前。但是,丁栋虹的分析更多地着眼于宏观视野,从历史变迁的角度 研究企业家成长,没有对企业内部权利特征作进一步分析,强化了企业家人力资 本的异质性而弱化了企业物质资本 的 作 用, 实 际 上 间 接 否 定 了 人 力 资 本 的 作 用, 理论上也难以自圆其说。 二、企业所有权的理论分析 企业所有权问题是由科斯开创的企业契约理论延伸而来。科斯发现市场交易 存在交易费用,并没有忘记企业组织也存在组织费用。他正是从交易费用与组织 费用的边 际 替 代 分 析, 确 认 企 业 与 市 场 的 边 界。 尤 其 在 !"#$ 年, 科 斯 发 表 了
企业的契约性质

衬衫销售中间商 & 硬木地板的铺设 穿珠子工作 计件工资-价格-的决定 计件工资的困境
小结(2)
工作步骤:从制造商手中按 件买进衬衫,而后把它们 卖给美国的进口商。寻找 买主、收集样品和向他的 顾客开价。 特点:不指挥资源的使用, 只传送价格信号,很少有 人认为,中间商使用的是 一种计件工资契约,尽管 事实上他是按衬衫的件数 计价的。
张五常观点:企业的规模是没有意义的。
科斯所说的企业规模的决定条件实际上决 定的并不是企业的规模,而是决定合约替 代的程度。
对“企业的性质”一文迸发的兴趣,是改变 经济学家对理论的现实适用性的重要意义的 认识的方法之一。
交易费用和缔约终有一天会被认为是在新古 典经济学中对抗边际主义的分析基础。
在全部这些变形中,强调了发现价格的费用, 包括信息费用,衡量费用和谈判费用。
当这些费用发生变化,不同的契约就会出现。
在私有产权下,任何使用权的契约性授让的 趋向,主要是定价费用的约束。
例证 理论中的企业规模 实际中的非极端情况 小结(3)
例证
• 以苹果园种植 主与养蜂人之 间的合约安排 为例,提出企 业规模是不确 定的,企业的 规模取决于所 选择的合约形 式(薪金or出租 蜂箱)
当产品的部件或成分不是常常变化就使同一 个工人承担种类繁多的活动时,不宜采取计 件工资的。 当一种组装部件的方式使得分解工人的贡献 成本高昂时,也很难建立计件工资契约。 小时或天的替代指标容易衡量。它不会因为 部件或成分的变化而变化,它能分别衡量每 个工人,而且它可包括每个工人进行的许多 活动,其中一部分活动太琐碎以致没有写入 契约。
说一种契约类型取代另一种契约类型,就等于说企 业取代产品市场。契约的替代确定了,企业的规模就 确定了。
企业的契约性质(张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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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企业的契约性质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26 (April 1983):1—21.罗纳德·科斯写出《企业的性质》[1]已近半个世纪,现在这篇论著的影响正与日俱增.[2]大约在科斯20多岁,取得伦敦经济学院学士学位以前,即1931-1932年他获得资助到美国旅行学习期间,就构思着这篇论著的主题。
[3]考虑到这篇论著是从相当于学年论文的工作开始的,人们不能不对激发这项工作的洞见肃然起敬。
科斯论文中围绕所谓的“企业"和经济活动范围展开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
目前,伴随着各种批评,也出现了各种对科斯观点的解释。
[4]我不想评价这些不断增长的文献,也不想说明我的阐述必然是对科斯立场的准确表达。
受科斯早期研究契约的作品的鼓舞,我宁愿退回来用我自己发现的观点来阐释这篇作品。
任何一个探索契约安排经济学的人都会承认,科斯有关“企业”的文章与契约选择有关.[5]意识到考核问题的重要性与相关性,科斯在1969年建议我调查应用于木材工业的多种考核方法。
然而由于取得数据的困难,这次尝试没有成功。
到1974年我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计件工资契约提供了一条理解企业组织的有效途径,因为计件付酬恰好就处于市场与科斯所谓的企业的正中间。
我对计件工资契约的研究是从1975年开始的,并且持续至今。
[6]因而,在此我打算按照我在一般的契约和特殊的计件工资契约方面的发现来解释科斯的观点。
张五常:公司性质的思想发展

张五常:公司性质的思想发展一九三七年科斯发表《公司的性质》。
该文的初稿写于一九三二,他二十一岁。
「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s)一词起自科斯之前,但他一九三七的《公司》是第一篇开门见山地处理交易费用的经济学文章。
一九九八年我发表《交易费用的范畴》,其中有一句常被行内朋友提及:「交易费用不是一个要获得终生雇用合约的年轻经济学教授应该尝试研究的!」作为真实世界的局限交易费用很复杂,要经过多年跑厂跑市才有足够的掌握。
科斯从交易费用的角度看公司时只有二十一岁,掌握不够深入。
一九五二年该《公司》文章被编进红极一时的《价格理论读物》,于是大名,但上世纪六十年代科斯多次投诉没有人读。
洛杉矶与芝加哥的思维一九六七年我在洛杉矶写好《佃农理论》,其中有一节题为《交易费用、风险规避与合约选择》。
跟着到了芝加哥大学,找到重要的关于中国农业的合约资料,我以该题发挥,写了一篇长文,一九六九年在科斯主编的《法律经济学报》发表。
文中我提出「卸责」(shirking)与风险规避(risk aversion)这两个后来自己没有再用的理念来补充交易费用,分析合约,文中提到科斯的《公司》,说跟我的合约选择是一脉相承的,不少行内朋友读科斯的旧作后找我研讨。
一九六八年阿尔钦造访芝大,午餐中我向他提到正在困扰着我的两个人一起抬石下山,双方各把石的重量推到对方去的卸责行为。
一九七二年阿师与德姆塞茨提出卸责需要监管,在《美国经济学报》发表了该学报历来被引用最多的文章。
那时我放弃了「卸责」,认为难以验证,转向合约结构那方面想。
一九七一年,多伦多大学的John McManus到我西雅图的家小住,我提到二战时母亲带着我在广西逃难,在河上乘船,由多个纤夫在岸上用绳子拉着行,有人拿着鞭子监视。
母亲参与议定纤夫的工酬,对我说拿着鞭子的人是纤夫们聘请的。
我不能肯定母亲说的是实情,但McManus把这例子写进他一九七五年发表的关于监管费用与机构组织的文章,再跟着广西的纤夫在新制度经济学中成了名。
(最新整理)科斯《企业性质》与张五常《企业契约性质》

2021/7/26
5
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
流派
间接定价理论
代表人物
科斯;张五常;杨小凯和黄有光;理 查德森
资产专用性理论 团队生产理论
代理理论
威廉姆森;克莱因;格罗斯曼和哈特; 泰若勒;哈特和穆尔;罗伯茨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霍姆斯特姆;斯 蒂格利茨;埃斯瓦瑞和克特威;威斯
詹森和麦克林;威尔森;罗斯;斯宾 塞和泽克海森;莫里斯
2021/7/26
8
科斯《企业的性质》
论证企业的性质 科斯“交易成本” 企业基本特征 科斯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力
2021/7/26
9
1、论证企业的性质
“正常的经济体制自行运行。它的日常运行不在集中控制 之下,它不需要中央的监查。就人类活动和人类需要的整 个领域而言,供给根据需求而调整,生产根据消费而调整, 这个过程是自动的、有弹性的和反应灵敏的。”
2021/7/26
17
《企业的契约性质》概要
序论 作为契约安排方式下的企业 作为例证的计件工资契约 企业规模的模糊性
2021/7/26
18
一、序论
指出科斯有关“企业”的文章与契约选择有 关
计件工资契约处于市场与科斯所谓的企业的 正中间
2021/7/26
19
二、作为契约安排方式下的企业
2021/7/26
31
共同局限
将市场与企业完全隔开,形成对立的两极。
2021/7/26
32
Thank you!
2021/7/26
33
2021/7/26
34
生费用。
2021/7/26
23
有效的替代方式
私人投入者授予使用权给代理人; 专业化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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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企业的契约性质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26 (April 1983):1-21.罗纳德·科斯写出《企业的性质》[1]已近半个世纪,现在这篇论著的影响正与日俱增。
[2]大约在科斯20多岁,取得伦敦经济学院学士学位以前,即1931-1932年他获得资助到美国旅行学习期间,就构思着这篇论著的主题。
[3]考虑到这篇论著是从相当于学年论文的工作开始的,人们不能不对激发这项工作的洞见肃然起敬。
科斯论文中围绕所谓的“企业”和经济活动范围展开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
目前,伴随着各种批评,也出现了各种对科斯观点的解释。
[4]我不想评价这些不断增长的文献,也不想说明我的阐述必然是对科斯立场的准确表达。
受科斯早期研究契约的作品的鼓舞,我宁愿退回来用我自己发现的观点来阐释这篇作品。
任何一个探索契约安排经济学的人都会承认,科斯有关“企业”的文章与契约选择有关。
[5]意识到考核问题的重要性与相关性,科斯在1969年建议我调查应用于木材工业的多种考核方法。
然而由于取得数据的困难,这次尝试没有成功。
到1974年我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计件工资契约提供了一条理解企业组织的有效途径,因为计件付酬恰好就处于市场与科斯所谓的企业的正中间。
我对计件工资契约的研究是从1975年开始的,并且持续至今。
[6]因而,在此我打算按照我在一般的契约和特殊的计件工资契约方面的发现来解释科斯的观点。
我将表明,我们既没有准确地把握什么是企业,也不知道把握它至关重要。
“企业”一词只是对在不同于普通产品市场的契约安排下组织活动的一种方式的速写式描述。
一、作为契约安排方式的企业科斯的中心命题是,制度运行成本(交易费用)的差别致使企业出现取代了市场。
一方面,市场交易涉及产品或商品;另一方面,“企业交易”涉及生产要素。
企业的成长则被视为产品市场被要素市场代替,导致了交易费用的节约。
这个命题井不容易理解,因为科斯没有给“企业”下定义,也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那样,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之间也并非泾渭分明。
假定生产投入为私人所有。
每一个投入所有者因此面临三种选择:(1)自己生产并出售商品;(2)干脆出售他的生产投入;(3)进入一种契约安排,把投入的使用权委托给代理人以换取收入。
企业的产生与第三种选择有关:掌握着契约规定的有限的一组使用权的企业家或代理人指挥着生产活动,井不直接参考每一活动的市场价格,然后再将如此生产出来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出售。
这里存在着难题。
如果私人产权不存在,因而上述各种选择不适用的话,相对地较容易理解一个工人或一种投入的流动是由代理人而不是由市场价格来指挥。
但是为什么一个私人财产所有者竟会【自愿】交出他的权利,而听任一只看得见的手摆布呢?根据科斯的观点,这种选择是为了减少交易费用。
有些人认为这样的说法是同义重复。
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人们也提出了另一些原因来说明企业的出现,包括分工、风险和生产的协作。
科斯考虑了这些因素而又全部否定了。
在他看来,交易费用构成了考虑的主要部分。
他的论点很容易遭到反驳,因为其他显得亦有道理的因素可能会使人们推想,在企业出现时,总交易费用或许会上升。
即使交易费用成为惟一的相关因素,或者即使其他要素都强有力地被解释为从属于交易费用的范围,如果有人能识别交易费用的不同类型及在不同情形下如何变化,我们依然不能说科斯的论点是同义重复。
极端的一般化会导致同义重复的争论,而过于缺乏一般适用性就会引起特定的争论。
在这两者之间我们可以发现可检验的意义,而如何具体确定费用是选择的事情,根据手头的问题而定。
强调交易费用不是要否认从分工的专业化或从生产努力的有效协作中获得的潜在收益。
考虑一下比如经典的“别针工厂”,在那里多种投入的每个所有者在工作中仅仅专业化于一个部分。
如果交易的全部费用为零,购买一枚别针顾客就要分别支付于其生产的众多贡献者的每一位。
比较利益引导每个人专业化于自己的技能,并且如果雇用一个协调者看来有好处的话,别针的买主简单地支付附加费用给这个人就可以了。
在这种情况下,数量众多的产品价格指挥着单一别针的生产。
在这样的世界中,谈论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将是多余的。
这两者是不可分的:买者同时支付于产品和投入所有者的贡献。
将产品从要素市场中分离出来,需要代理人向投入所有者支付费用,同时从消费者那里获得对他交出的产品的报酬。
标准的研究假定产品的数量是给定的,科斯的观点是这个数字只有在交易费用明确地纳入分析之中以后才能确定。
我们可以更根本地阐述这一同题。
任何生产投入都是【私人】财产,假如在明确定义的界限内,它的所有者有:(1)排除他人从而保证自己能单独决定其用途的权利;(2)从其使用中汲取排他性收入的权利;(3)将该财产(包括劳动)转让给他认为适合的任何人、或与之进行交换的权利。
这种交换权意味着契约权,而产权则可通过广泛多样的契约安排来进行交易。
当然,权利的交换,对所有者来说,是为了获得较高收入的目的,而契约的选择则受制于交易费用。
这里,我们主要关心的不是交易本身,而是契约安排,由此投入的使用权被授权给另一方,而使用投入生产出的商品则出售给了消费者。
没有完全的让渡,因为投入所有者保留了一些其他权利,契约就成了一份有结构的文件。
[7]一组被界定的使用权会为交换收益而转让,在契约形式下,会约束投入所有者遵从命令而不是通过不断参考他可能采取的各种行动的市场价格来决定自己的方针。
使用权的让渡是程度问题,授予权利的界定是缔约问题,常常以暗含的理解、习惯和普通法作为补充。
不言而喻,一个职员不会被叫去做留给看门人做的工作。
所支付的报酬通常是根据可衡量的属性(如一天多少小时)而定,这些属性与最终商品销售赖以定价的可衡量属性亳无相似之处。
为此,可观察的市场价格不能直接引导投入所有者的行为方式,同仿佛他的每个行动都能被衡量和定价一般。
因此,使用权的让渡通常意味着将决定做什么的权利予以授让。
经济学分析像公理那样断言,在私有产权下,当一个投入所有者进入上述契约形式(加入企业)时,他期待着相对于其他选择的收益,因为他本可以选择不加入企业。
必须说明的是为什么增长会发生。
让另一个人作决策通常会更有生产效率呜?答案是否定的。
我们已经注意到,决策权的授予是定价和衡量属性的区别所致。
一般而言,管理决策不可能优于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的消费者决策。
当价格信息指导每一项活动时,就会较少有错误发生。
那么,是否由许多所有者将投入资源聚集在一起而达成的专业化、协作和规摸经济,能够对所有的人产生更高的收入,以致每个人都选择加入到企业中来呢?答案又是否定的。
如前面指出的那样,若每项活动都能被衡量和定价,那么产生干专业化和协作的收益,在没有“要素市场”的情况下也能实现——决定和使用某人要素的权利不需要授予某位代理人或企业家。
因为在产品市场中要素所有者的每一份贡献都会获得报酬。
企业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偷懒、欺骗或有投机行为,如近来一些论文暗示的那样吗?[8]也许。
但是,问题是这类行为是普遍存在的,并且仅仅在程度上和性质上依赖于选择的契约方式或对交易中的财产度量和定价方式而变化。
其偷懒行为需要监督者服务的工厂工人的行为是他将自己劳动的使用权授让的结果。
如果对工人每一微小的贡献都给以回报,他就不会偷懒,或者至少他的偷懒就会大有不同。
科斯的回答是大胆的:“为什么创立企业是有利可图的主要理由似乎在于,使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
通过价格机制‘组织’生产的最显而易见的费用是【发现什么是相关的价格的】费用。
”(重点号为引者所加。
)[9]他提出一些理由说明为什么发现和谈判价格是有成本的,虽然他的解释似乎并不完全。
我想提出四个一般的理由,其中至少有两个是从科斯的理由中派生的。
也许,为什么在没有企业的情况下发现价格的费用较高的最明显的理由,是要进行更多的大量交易,每个交易都要分别定价。
如果顾客对商品的每一贡献或每一零部件付费,而不是对单一完成的产品付费,成本经常会高得无法交易。
作为--种替代选择,所有合作的投入所有者可能与另一个人订立契约,每个人都同意为他的服务支付的价格,然后所有这些价格可以叠加为最终产品的价格。
作为这些契约的代替,一个中心代理人可与每一个投入所有者签约,对他让渡的使用权支付报酬,并以另一个价格出售最终产品。
关于这种减少契约的方式,科斯写道:“一个生产要素(或其所有者)不一定要与企业内与之合作的多个要素建立一系列的契约,如同,当然,假如这种合作是定价机制运转的直接结果时所必然的那样,因为这一系列的契约被一个契约取代了。
”[10]科斯显然没有考虑的第二种因素,就是了解产品的信息费用。
当分别考虑一个产品的零部件不能简便地识别时,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就每一个零件的价格可能比就整个产品的价格达成协议的费用要昂贵得多。
就照相机里面的一个弹簧的价格比就照相机的价格达成协议的费用不成比例的高。
尽管消费者在评价整个产品的价值时,有最后的发言权,但不可能期望他能识别产品每一零部件的价值——他甚至不知道它们中的一些是什么,甚至不知道它们是否存在。
弄清楚我们购买的每件商品里的每件事情,简直是过于昂贵了。
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祥,在计件工资契约中,商品中的零部件常常是被直接衡量和定价的,但是这些谈判是在专业的代理人和投入所有者之间进行的,也就是说,就一个部件本身而言,是没有容易辨识的价值的,在专业人员和投入所有者之间就价格达成协议,比在所有者和消费者之间或专业人员和消费者之间达成协议的成本要低。
零件的生产者比其消贾者更了解这些零部件。
发现价格的第三项费用就是衡量成本。
在每次交易中,必须对若干特征或属性进行衡量,无论交易是在一个代理人和一个顾客,一个代理人和一个投入所有者,还是在一个投入所有者和一个顾客之间进行。
如果投入所有者从事的活动经常变化,如果这些活动的变化范围很大,或如果即将开展的一些活动不能事先详细规定的话,那么放弃对这些活动的直接衡量,代之以另一种衡量方法作为替代方式,往往是更为经济的。
这样,一个代理人可按小时雇工人或按平方尺租赁房屋,而不必考核投入要素做出的每一贡献。
事实上,作为产品价值源泉的各种投入活动根本没有被定价,因为考核费用太太。
根据对与投入所有者的实际贡献的属性、或与卖给消费者的最终产品的属性完全不同的属性的衡量,投入所有者获得了报酬。
代理人涉及了两组不同的衡量方式:通过指挥和监督投入所有者的工作来承担盈亏,并向消费者提供具有特定品质的整个商品。
当科斯写下如下的话时,好像有意用“替代”衡量方式以回避衡量各种各祥活动的费用:“对于提供服务或商品的人来说,采取哪种行动路线很可能是无差异的,但对于服务或商品的购买者来说却非如此。
但是购买者并不知道他将要供应者采取哪条路线。
所以,将要提供的服务只是表达为一般条款,精确的细节留待日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