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2篇【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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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样本(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样本(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样本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的服用处方药,根据GSP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中的处方药,是指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服用的安全性确定并公布执行的.2.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中的处方药还必须按照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4.处方药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____年,但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____年.6.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样本(2)一、目的与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处方药的安全使用。

适用于所有从事处方药销售的单位或个人。

二、销售权限与执业资格1. 销售处方药必须具备合法的医疗机构、药店、连锁药店或电子商务平台等资质,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2. 销售处方药的药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保持专业素养。

三、处方药销售流程1. 消费者出示有效的医生处方,药师核对处方信息并核准发药。

2. 药师向消费者详细介绍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可能的不良反应。

3. 消费者支付费用后,药师出具销售凭证,并记录相关信息,如销售日期、药品名称、数量等。

4. 销售凭证、处方、药品购进凭证等必须保存备查,以备监管机构检查。

四、处方药销售信息管理1. 处方药销售记录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或销毁。

2. 所有销售记录必须按时间顺序保存,包括销售凭证、处方、销售统计报表等。

3. 销售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五年,超过期限后,应及时进行销毁。

五、处方药储存管理1. 处方药必须按照药品特性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2. 储存环境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如温度、湿度等。

3. 处方药必须保存在安全、整洁的储存柜中,严禁与其他物品混放。

六、处方药销售管理1. 销售处方药的药师必须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提供合理的药品选择和用药建议。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加强对处方药销售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相关分支机构所有从事处方药销售的人员,包括销售人员、配送人员等。

第三条处方药销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任务与职责第四条处方药销售人员的任务是负责处方药的销售和配送,并确保销售行为合法合规。

第五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药品知识和销售技巧,能够向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和服务。

第六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不得擅自销售处方药,必须严格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销售。

第三章销售流程与管理第七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在接收处方后,应核对处方信息和患者相关信息,确保销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销售,不得违规操作,确保销售流程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第九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妥善保管处方药和相关销售记录,确保药品来源和销售可追溯。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处方药销售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销售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处方药销售人员的监督,定期组织销售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如发现销售的处方药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配合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处方药销售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或解雇。

第十四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如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处方药销售行为,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订时须经公司批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所有。

以上是一个草稿,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内部规定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落实药品监管责任,制定本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样本(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样本(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样本1、主题内容:本制度规范了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3、责任:3.1营业员: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进行管理。

3.2质量管理人员有责任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

4、内容:4.1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本药房严格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陈列货柜和货架上方应悬挂相应的警示语。

“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4.2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必须取得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本药房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位置,执业药师(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3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出的处方销售。

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才可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4.4执业药师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改用其他药品。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可与医师联系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样本(2)一、目的与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处方药的安全使用。

适用于所有从事处方药销售的单位或个人。

二、销售权限与执业资格1. 销售处方药必须具备合法的医疗机构、药店、连锁药店或电子商务平台等资质,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2. 销售处方药的药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保持专业素养。

三、处方药销售流程1. 消费者出示有效的医生处方,药师核对处方信息并核准发药。

2. 药师向消费者详细介绍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可能的不良反应。

3. 消费者支付费用后,药师出具销售凭证,并记录相关信息,如销售日期、药品名称、数量等。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范本(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范本(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处方药的销售行为管理。

第三条处方药销售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安全的原则,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第四条处方药销售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五条处方药销售应遵循区域销售管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销售活动。

第六条处方药的销售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

第七条进口处方药的销售应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八条涉及特殊病种的处方药销售应由专业医疗机构指导和审核。

第九条处方药销售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假药流入市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条处方药销售应尊重医药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配合接受相关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处方药销售应遵循商业伦理和道德规范,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二条处方药销售应加强药品储存和运输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第十三条处方药销售应加强药品信息的发布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处方药的认知水平。

第十四条处方药销售应加强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满足患者的需求,提供贴心服务。

第二章经营资质和人员要求第十五条从事处方药销售的医疗机构应取得相关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明。

第十六条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店应取得相关的药品零售许可证明。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药店药师或医师队伍,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药店药师或医师要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处方药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药店药师或医师要在销售处方药时向患者提供适宜的用药指导。

第二十条药店药师或医师有权向患者推荐患者合适的非处方药。

第三章处方药销售流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和完善处方药领取、审核、销售和追溯制度。

第二十二条处方药的领取应由患者本人携带就诊卡或相关医疗证明,经医师签名或盖章。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严格按照处方药配方的内容和剂量进行销售。

第二十四条处方药的销售应以个体为单位,不得向无处方药使用权的个人或单位销售。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处方药销售台账,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并定期报送有关部门。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模版(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模版(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模版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如门店药师不在岗,有店长指定人员审核签字。

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用抄方单抄写处方,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2、如遇无处方顾客,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方可调配,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处方病因病种必须正规书写疾病诊断名称。

3、处方药当天销售必须当天抄写完成,如遇检查处方抄写未完成或签字不完整的,视同无处方销售,处罚店长____元。

药师签字字迹必须一致,如发现字迹不一致的,处罚店长____元。

处方必须按处方药销售明细抄写,如抄写与电脑或实货不符的,处罚店长____元。

店长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4、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____年备查。

5、对违反该规定造成纠纷或投诉的,查明原因,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模版(2)一、总则为了规范处方药的销售行为,保护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销售权限1.只有具备资质的药店和医疗机构才能销售处方药。

2.药店必须有执业药师或药士,医疗机构必须有合格的医师。

3.药店和医疗机构必须有药品销售许可证,并在销售处方药前向当地食药监部门备案。

三、处方药的销售1.药店和医疗机构在销售处方药前,必须核实患者的处方。

2.核实处方时,应看清处方上的药名、剂量和用法等信息,并核对患者的身份。

3.对于过期的处方,或者存在疑问的处方,应咨询医师或药师核实。

4.患者购买处方药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并签署购药确认书。

四、处方药的登记和备案1.药店和医疗机构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登记相关信息,并备案。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例文(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例文(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例文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企业销售处方药和调配处方由执业药师或者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负责。

三、国家规定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的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并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印章方可销售。

执业药师或药师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四、单轨制处方药设立专柜专卖。

处方药不采用开架自选销售方式。

五、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但病患者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执业药师或药师对病患者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指出寻求医师治疗建议。

六、本企业对处方药、非处方药杜绝有奖销售,同时不采用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七、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柜摆放。

在营业场所醒目处张贴“otc”指南性标识及相关的“警示语”和“忠告语”。

“otc”指南性标识为绿底白字,椭圆形坐标比例为14:30,色标为c____m50y70。

处方药。

凭医师处主销售、购买和使用。

非处方药。

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八、仓库药品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定期循环质量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九、营业场所药品宣传内容以药监部门批准的内容为准,不夸大杜撰。

印刷品广告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批准手续,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十、本制度责任人为质量负责人,药品销售台帐由门市部负责记录。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例文(2)一、总则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疗秩序。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处方药销售的人员。

二、销售权限1. 处方药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医疗机构或药店工作证,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和更新证件信息。

2. 销售人员应经过系统培训,掌握药品知识、处方审核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后方可上岗。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模版(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模版(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模版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如门店药师不在岗,有店长指定人员审核签字。

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用抄方单抄写处方,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2、如遇无处方顾客,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方可调配,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处方病因病种必须正规书写疾病诊断名称。

3、处方药当天销售必须当天抄写完成,如遇检查处方抄写未完成或签字不完整的,视同无处方销售,处罚店长____元。

药师签字字迹必须一致,如发现字迹不一致的,处罚店长____元。

处方必须按处方药销售明细抄写,如抄写与电脑或实货不符的,处罚店长____元。

店长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4、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____年备查。

5、对违反该规定造成纠纷或投诉的,查明原因,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处方药销售流程1、顾客进店要求购买处方药,首先询问顾客有无处方,对有处方的顾客,从顾客处接受由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据的处方。

2、接到处方的营业员,认真____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用药方法、药物配伍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

3、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后,让另一营业员进行核对处方,对药名、含量、用法、用量等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发药给顾客后,并详细交待服药方法,注意事项和答复询问等。

4、发药完毕后,药师(药师不在岗的门店由店长指定人员)及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留存五年。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范文(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范文(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保护公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处方药销售活动。

第三条处方药销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患者安全和健康为中心,保证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二)加强监管,提高处方药销售管理水平;(三)依法经营,守法诚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第四条处方药销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执行下列规定:(一)严格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品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替换或修改处方;(二)确保处方药的存储、配送和使用符合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三)加强对处方药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四)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和报告工作,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和外部监督;(五)对违反规定的处方药销售行为实施处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处方药销售人员管理第五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药师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资格;(二)熟悉处方药品的知识和使用方法;(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四)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第六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向未经医生处方的患者销售处方药品;(二)不得私自调整处方药品的用量和使用方式;(三)不得随意开具处方药品,必须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销售;(四)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人销售处方药品;(五)不得向有禁忌症的人销售处方药品。

第七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配备相关工具和设备,确保销售过程中的信息记录、报告和追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处方药销售管理第九条处方药销售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处方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替换或修改处方;(二)对处方药品的存储、配送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三)加强对处方药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四)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和报告工作,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和外部监督;(五)对违反规定的处方药销售行为实施处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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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1)应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品的销售,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实行处方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处方药、中药饮片及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饮片和麻醉中药饮片等特殊管理药品。

(3)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具备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柜专区陈列,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专人上锁,毒性中药饮片和麻醉中药饮片不得陈列,应专柜专帐、双人双锁储存。

(5)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

(6)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的审核人员审核
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7)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国家架有关规定执行。

①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调配;
①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
①民间自配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开具本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介绍信,方可销售,每次用量不得超过两日极量;
①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8)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门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①调剂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①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都要用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多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①调配处方药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签章,再付药给顾客。

①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①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范了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3、责任:
3.1营业员: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进行管理。

3.2质量管理人员有责任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

4、内容:
4.1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本药房严格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陈列货柜和货架上方应悬挂相应的警示语。

“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4.2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必须取得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
营企业许可证》,本药房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位置,执业药师(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3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出的处方销售。

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才可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4.4执业药师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改用其他药品。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可与医师联系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如门店药师不在岗,有店长指定人员审核签字。

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用抄方单抄写处方,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2、如遇无处方顾客,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方可调配,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处方病因病种必须正规书写疾病诊断名称。

3、处方药当天销售必须当天抄写完成,如遇检查处方抄写未完成或签字不完整的,视同无处方销售,处罚店长100元。

药师签字字迹必须一致,如发现字迹不一致的,处罚店长100元。

处方必须按处方药销售明细抄写,如抄写与电脑或实货不符的,处罚店长100元。

店长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4、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5年备查。

5、对违反该规定造成纠纷或投诉的,查明原因,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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