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范文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在现代化社会中,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希望能够购买到安全、合格的产品。
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一个有效的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范文进行详细介绍。
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目的和意义1. 目的:(1) 确保产品质量:通过留样观察制度,可以对产品进行长期观察和检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质量问题。
(2) 收集市场信息:通过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可以及时了解市场状况和消费者反馈,为制定更好的生产和销售策略提供参考。
(3) 保障消费者权益:留样观察制度可以帮助消费者追溯产品来源,当发生质量问题时,可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
2. 意义:(1) 促进产品质量提升:通过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推动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2) 增强企业竞争力:建立有效的留样观察制度,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机会和优势,可以利用产品留样观察的信息优化生产和销售策略,提高市场竞争力。
(3) 保护消费者权益: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可以帮助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情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
三、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流程1. 留样策划(1) 确定留样产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关注产品的特点,确定需要留样观察的产品范围。
(2) 确定留样数量:根据产品的批次、规格等因素,确定每批次产品的留样数量,确保留样能够反映产品的整体情况。
(3) 确定留样周期:根据产品的使用寿命和市场情况,确定留样的观察周期,确保能够及时观察到产品的变化。
2. 留样执行(1) 确认留样对象:在生产过程中,根据确定的留样产品和数量,从每批次中抽取样品作为留样对象。
(2) 记录留样信息:针对每个样品,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样品编号、规格、生产日期、留样日期等,确保留样信息准确完整。
(3) 留样保存:将留样样品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储存起来,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观察性。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根据公司制定《质量检测抽样办法规定》,每构成一个抽样批时,均需抽取留样。
二、留样数量应满足测试产品质量稳定性及诉讼需要。
一般规定每次三个单位量,其中一个用于测试观察质量稳定性,两个用于诉讼。
如需作特定的其它试验研究所需用量多时,可根据用量需要多留。
三、所留样品必须包装及密封完好,并具有应有的标记。
四、留样产品应按抽样时间(批号)顺序,在阴凉、干燥条件下存放于留样柜中,并保持留样柜的干净、整齐。
因购货及使用单位一般无特定温度下的储存条件,故留样环境气温随实际室温,不作温度规定。
五、观察检测的项目1.包装物的观察。
观察包装物印刷及材质质量是否有字迹脱落、变色、老化、脆硬等情况发生。
2.产品的外观性状。
包括外观有无颜色变化及结块、异味、霉变等情况发生。
3.内在含量的测定。
根据规定的检测项目及方法进行。
六、观察检测间隔期的规定。
1.外观性状观察。
按保质期规定,在保质期结束作保质期观察,超保质期后清存时作终结观察;在保质期内夏季高温期应每月观察一次,如遇特异高温出现应再增加观察次数。
其它期间可2~3月观察一次。
2.含量稳定性检测,根据所定检测项目,在保质期结束作期中检查。
超保质期后清存时作保质期检测。
在保质期内每3或6个月检测一次,对特定需要作某种测试研究的,按特定规定时间检测。
对检测的产品取样后要立即进行热合密封,不准开袋存放。
七、产品的留样观察应做好观察及检测纪录,纪录要做到准确无误。
八、如果观察期中途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况,应随时填写报告单,报技术部长及总经理,以便及时研究采取改进措施。
九、根据产品的使用及生产特点,均为季节性养殖使用及季节性随销随产的特点,用于质量稳定性观察的样品按超保质期3个月留存,用于诉讼备用的留存时间最短为养殖期结束后2个月或货款清结完毕。
十、留样样品在观察期结束后,按废弃物处理。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产品留样观察活动,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管控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留样观察活动,包括生产、质检和销售过程中的产品留样。
三、管理标准1. 留样责任1.1.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要求,对每个生产批次的产品进行留样。
1.2. 质检部门:负责收集和保管产品留样,并进行相关质量观察。
1.3. 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环节的产品留样,并配合质检部门进行观察。
2. 留样数量2.1. 生产部门:对于每个生产批次,需留样2%的产品。
2.2. 质检部门:对于销售批次,从销售环节提供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作为留样。
2.3. 销售部门:对于销售环节,每个批次需留样2%的产品。
3. 留样存放和保管3.1. 生产部门:将留样产品进行标识,并及时交付给质检部门。
3.2. 质检部门:将留样产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确保完整性和真实性。
3.3. 销售部门:将留样产品交付给质检部门,并提供相关销售记录。
4. 观察周期4.1. 生产部门:留样产品需在生产出库后的30天内完成观察。
4.2. 质检部门:收到留样产品后的10天内完成观察。
4.3. 销售部门:收到留样产品后的10天内完成观察。
5. 观察内容观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外观、包装完整性、标识符合度、质量合规性等方面,根据产品特性和相关标准进行观察。
6. 异常处理6.1. 发现产品质量异常时,质检部门应及时向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报告,进行问题追溯和处理。
6.2. 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应积极配合质检部门进行产品质量问题的整改和改进。
6.3. 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按照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和处理。
四、考核标准1. 完成情况根据产品留样观察任务派发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求按时完成留样和观察任务。
2. 观察准确性根据观察报告的准确性和详实程度进行考核,要求观察结果准确无误,观察报告详细全面。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察看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产品留样察看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负责对不同类别产品进行留样察看并进行相应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管理标准1. 确定留样察看的产品范围依据产品的紧要性、风险等级以及相关法规法规定要求,职能部门应与生产部门共同订立留样察看产品范围清单。
清单中应涵盖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或容易显现问题的产品。
2. 留样察看周期和数量2.1 留样察看周期依据产品的特性和生产周期,确定留样察看的周期。
一般情况下,周期不超产出品保质期的最长时限。
2.2 留样察看数量依据产品批次大小和生产规模,以及相关法规要求和内部标准,确定留样察看的数量,并确保能够反映批次产品质量的整体情况。
3. 组织留样工作3.1 职能部门应指定特地负责留样察看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3.2 生产部门应依照职能部门的要求,供应留样产品的相关信息和样品,并搭配留样察看工作的开展。
3.3 职能部门负责留样产品的登记、存储和保管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4. 留样察看标准和要求4.1 留样察看工作应依据产品特性和相关法规要求,订立留样察看标准和要求。
标准和要求应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4.2 留样察看的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外观、尺寸、重量、标志、包装、温度、湿度等方面,以确保产品的基本质量。
5. 留样察看处理流程5.1 职能部门应依照留样察看标准和要求,对留样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2 对于留样产品的问题,职能部门应及时与生产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措施,并记录留样产品的处理结果。
5.3 职能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留样察看结果,包含合格率、不合格率以及相关问题的统计分析,并提产出品质量改进的建议。
第三章考核标准1. 考核内容1.1 完成留样察看工作的及时性,包含留样察看周期的严格执行和留样产品的及时处理、统计。
1.2 留样察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含对留样产品的检查和问题报告的准确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察看制度产品留样察看制度是一种特别紧要的制度,它可以让企业更好地管理产品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客户充足度,加强企业的品牌竞争力。
下面我来认真介绍一下产品留样察看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产品留样工作的目的1.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对每一批次产品进行留样和察看,可以适时发觉产品的质量隐患,实行措施防备和修复问题,确保全部产品符合质量标准,不会对消费者造成任何损害,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2.提高客户充足度:客户是企业的衣食父母,企业只有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客户供给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提高客户充足度,促进企业的稳定进展。
3.启示或引导新产品的研发:通过对留样产品的讨论和分析,可以发觉产品设计和制造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供给产品改进的思路和方向,为企业开发新产品供给有益的启示和引导。
二、留样产品的选取1.按批号留样:同一批次的产品质量应当保持一致,因此对于每一批次生产的产品,企业应当留样备查,以便于后续发生问题时可以找到对应的产品质量情况。
2.按关键产品留样:企业应当针对关键产品进行留样,尤其是那些与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紧密相关的产品,比如婴幼儿食品、医药类产品、化妆品等。
3.按法律规定留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留样的产品,如食品、药品等,企业应当按规定留样备查,以便于日后备查和检验。
三、留样产品的处理和记录1.留样产品应当正确标注:标注留样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留样日期和留样人员等信息。
2.留样产品应当妥当保管:企业应当在留样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留样品,禁止销售”等字样,并妥当保管,防止在人员操作或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变化。
3.留样产品应当按时察看报告:企业应当依照规定时间对留样产品进行察看和检测,发觉问题适时修复,并向相关人员汇报情况。
4.留样记录应当认真:企业应当建立留样记录,记录留样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留样日期、留样人员,以及察看报告,记录应当按时间次序进行,遵从先进先出的原则。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特制定本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通过对产品的留样观察,及时发现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预防产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留样观察工作,包括成品、半成品、原料、包材等。
三、职责分工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留样观察计划,组织留样观察工作的实施,并对留样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2. 生产部负责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产品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3. 仓储部负责产品的储存和保管,确保产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稳定。
4. 销售部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及时收集客户反馈,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
5. 研发部负责新产品研发和现有产品的改进,提供技术支持。
四、留样观察要求1. 留样数量:根据产品的特性、用途和质量要求,确定留样数量。
一般成品留样数量为每批产品的1-2%,半成品、原料留样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 留样时间:成品留样时间根据产品有效期或保质期确定,一般为产品有效期或保质期的1-2倍;半成品、原料留样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 留样方法:采用适宜的包装和储存条件,确保样品在留样期间质量稳定。
成品留样应采用密封包装,防止污染和变质;半成品、原料留样应根据产品特性采取相应的储存措施。
4. 留样记录:对留样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样品名称、批号、留样数量、留样时间、储存条件、观察记录等。
五、留样观察内容1. 外观检查:定期对留样进行外观检查,观察样品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如变色、异味、霉变等。
2. 理化指标检测:根据产品标准要求,定期对留样进行理化指标检测,如pH值、含量、微生物限度等。
3. 稳定性试验:对长期留样进行稳定性试验,观察样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变化趋势,评估产品有效期或保质期的合理性。
4. 产品性能测试:对留样进行产品性能测试,验证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提高产品品质,满足市场需求,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特制定本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定留样数量、留样期限、留样方法及使用、废弃等各项管理制度,为产品质量稳定性提供依据。
二、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主要原辅材料、半成品的留样观察。
2. 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认为有必要留存的样品也应纳入本制度管理。
三、职责与权限1. 化验室负责留样并观察。
2. QA经理选任留样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并赋予其任务和责任。
3. 责任人负责登记留样台帐,进行留存样品管理及留样的检验及留样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并准确、真实地填写留样观察记录。
4. 责任人负责维持留样间的清洁,留样设施不得影响样品质量,应定期记录贮存条件(温度、湿度)及贮存状态,有异常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留样数量1. 成品留样应满足留样期间所有检测的需要。
2. 主要原辅材料的留样以全部检验项目的一次需要量的两倍为准。
3. 半成品的留样数量一般以主要检验项目的一次需要量为准,特殊情况由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另行规定。
五、留样方法1. 留样分重点留样和一般留样两种。
2. 重点留样:除每批正常留样外,每月重点留样一批,作为考察样品用;新产品试产前头三批应做留样观察;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应做重点留样考察。
3. 一般留样:按批号进行正常留样。
六、留样期限1. 成品的留样期限应根据产品有效期及检测需求确定。
2. 主要原辅材料的留样期限为全部检验项目完成所需时间。
3. 半成品的留样期限一般为主要检验项目完成所需时间,特殊情况由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另行规定。
七、留样观察记录1. 留样观察记录应包括留样编号、产品名称、批次、生产日期、留样日期、检验日期、贮存条件、检验结果、观察结果等内容。
2. 责任人应确保留样观察记录的准确、真实、完整,并按照要求及时归档。
八、留样样品的使用与废弃1. 留样样品用于产品质量追溯、调查、检验等purposes。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察看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加强对产品留样的管理,对产品留样进行察看和分析,我们订立了本规章制度,以规范和保证产品留样察看的全过程。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管理中的全部产品。
全部相关部门和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
3. 留样察看责任与权限1.留样察看责任:–品质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留样察看工作,并确保符合产品质量掌控要求。
–生产部门:负责依照规定手记、标记和留样产生的相关记录。
–库房部门:负责对留样产品进行妥当保管,确保管放环境符合要求。
2.留样察看权限:–品质部门和生产部门有权对留样产品进行察看和分析。
–留样产品由库房部门负责保管,只有经授权人员才略操作。
4. 留样计划订立1.留样计划由品质部门负责订立,依据产品特性、生产批次和留样周期确定留样的数量和频率。
2.留样计划应提前告知生产部门,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留样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5. 留样手记与标记1.留样手记:–生产部门依照留样计划,在生产过程中按要求手记留样产品。
–采样过程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采用合适的工具和方法,确保样品的准确性。
–留样产品的数量要求依据留样计划确定,确保代表性。
2.留样标记:–留样产品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批次、生产日期、留样人员、采样位置等关键信息。
–采用标准化的标签和记录表格,确保存样产品的信息准确和完整。
–采样人员应严格依照标记要求操作,防止显现混淆和错误。
6. 留样产品储存与保管1.库房部门应供应适当的储存条件,包含储存温度、湿度、通风等,以保证留样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2.留样产品应储存在指定的留样区域或设备中,并与其他产品相互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库房部门应建立留样产品的档案,记录留样产品的信息、储存时间和状态等,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
7. 留样察看与分析1.品质部门负责对留样产品进行察看和分析,以评估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2.察看和分析应依据产品的特性和留样计划,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并记录相关察看结果和分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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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1、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性质和贮存方法。
2、常规留样:原辅料、中间产品、内包装材料、成品均需每批作常规留样;外包装材料首次进货(包括
改版后的首次进货)必须留样;每批印刷性包装材料样张附于批检验记录后(大型外包装材料除外,如:纸箱等)。
常规留样为留样备查品,作为样品检验出异常、产品在贮存期间或销售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复检用样。
3、首次生产品种的前三批作长期留样,其余正常生产品种不同规格每年留三批作长期留样。
4、生产工艺、方法、处方变动或更换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时,作长期留样。
5、更新设备或任何变动可能引起保健食品内在质量变化时,作长期留样。
6、检验周期:一般按0、3、6、9、12、18、24、36、48个月的检验周期观察,直到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微生物限度、(液体制剂)装量差异每年检验一次,鉴别、溶出度、含理测度、粒度、(固体制剂)重理差异(或装理差异)每半年检验一次(第三年开始每年检验一次),水分每季度检验一次。
7、检验项目:根据具体品种的质量标准而定。
8、检验周期:一般按1、2、3、6个月检验周期观察。
9、留样数量:常规留样一般应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1倍;长期留样根据样品性质和留样时间确定,一般
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10倍;加速试验一般不低于全检量的5倍。
特殊情况根据各品种项目下规格标准制定。
10、留样柜存放于通风、干燥、避光处,条件与库房基本一致(相对湿度为50%~70%)。
11、室内有温度计与排风设施,阴凉贮藏室有空调。
12、分样员将留样品交给留样员时,留样员检查样品封口是否完好,外标签标记是否清楚,合格留样员
填写好记录,双方签字。
13、留样品封口严密、完好,每个留样柜内的品名、规格、批号、来源、留样数量、编号及留样日期应
贴在标签上,并易识别。
14、留样品按各种规定条件贮藏,加速试验品种按《稳定性试验管理程序》规定条件贮藏。
15、留样观察的样品分别分类存放整齐。
16、贮存期限:
成品——有效期后1年。
中间产品(半成品)——成品检验合格后2个月。
原辅料——检验合格后1年。
内包装材料——检验合格后1年。
外包装材料——检验合格后3个月。
17、留样员每天上午检查温湿度,并作好记录(休息日除外)。
18、留样样品不准销售或随意取走,属非检验用样品转移有记录,并有质量部经理签字。
19、留样期间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报告质检科主管,并按《实验室偏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20、按规定时间对样品进行观察检查,并作好记录(包括外观、理化、卫检)和台帐。
21、留样员每年对留样观察情况进行总结,对到期样品稳定情进行评价,并将文字材料交QC主管、质
量部经理审核后,由质量保证部归档保存。
22、对刚投产的新产品、移植产品及质量不稳定的产品要重点留样,抽取数批产品备长期考察,样品数
量和考察项目根据需要而定。
23、某些新产品经批准要求继续留样观察的,每三个月复检一次,直到该产品失效为止。
做好记录及总
结,为该产品延长有效期提供依据。
24、留样样品的检测及有效期的计算:按《稳定性试验管理程序》进行检测和计算。
25、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定期销毁,由留样管理员在《销毁台帐》上注明所要销毁样品名称、规格、数
理、销毁原因等,报质量部经理批准后,由质检科组织人员销毁。
26、销毁有2人在场,一人销毁,一人监督,并作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