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班”管理办法(试行)
订单培养班管理制度

订单培养班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校企合作订单办学质量,保证订单办学的良好秩序,加强管理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探索中职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订单班选拔条件1、选拔原则是“专业相近,综合考核,择优选拔”。
2、选拔对象为在校生,以本专业学生为主,不足时优先在同批次相近专业中选拔。
3、学生此前所学课程原则上必须全部合格。
4、学生在校期间操行成绩合格。
二、订单班教学组织与管理1、订单班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
根据订单班管理形式分为以下几种:(1)单独组班的订单班。
学生管理、日常教学工作归责任专业部负责;(2)不单独组班的订单班,就企业所要求课程成立临时教学班,指定专业管理处室,临时指派指导员。
学生管理归原专业部管理,临时教学班的所有课程归责任专业部管理。
(3)其他。
其他情况由责任专业部提出方案报教导处审批。
2、订单班责任专业部根据用人单位要求,与用人单位一起制定教学计划,经用人单位认可和学校审批后,组织实施教学,并报教导处备案。
3、单独组班的订单班,相关专业部负责在开班后一周内将被录用学生的相关资料及记录情况一并转交订单班责任专业部,积极配合进行汇总、重建学生相关资料档案。
相关专业部不得删除被录用学生的原始记载资料。
4、订单班管理委员会负责提供单独组建班级的订单班(或临时教学班课程)学生校内实践教学的场地及设备,负责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的联系及考核工作。
5、订单班教学计划符合教育部、教育厅等相关规定,并符合专业毕业要求。
三、有关毕业事宜1、毕业条件(1)学生在校期间全部成绩合格。
(2)学生必须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技能等级证书。
(3)学生在校期间操行成绩合格。
(4)未达到上述条件者按结业办理。
2、毕业离校程序按学校毕业生离校程序办理。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校企合作订单班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订单班”管理办法总则“订单教育”的开展对我院的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学生就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已成为是我院人才培养的特色。
为扩大“订单教育”规模,加强管理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组织架构第一条为促进我院“订单教育”的发展,做好“订单教育”过程中的规划、管理、协调等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订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二条“订单教育”领导小组1、统筹安排全院“订单教育”工作,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每年工作目标。
2、督促、检查各单位按预期目标完成任务。
3、校企合作工作主管副院长负责全院“订单教育”工作的具体统筹安排。
第三条校企合作办公室1、对外联系,引进“订单班”项目,与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2、对各类途径提供的“订单班”项目进行审核,对可行性项目进行立项。
3、发布“订单班”立项信息,召集相关单位举行“订单班”项目说明会,并根据“订单教育”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有意向承接并提交承接申请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核,最终确定具体承接单位。
4、协助“订单班”项目承接单位组建“订单班”。
5、做好与合作企业之间的沟通及意见反馈工作。
6、督促合作单位承诺提供的奖(助)学金、教材、设备等物资及时到位,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7、为通过考核的学生办理上岗手续。
8、做好已上岗“订单班”学生的意见反馈工作。
9、对各“订单班”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好记录,形成报告。
第四条“订单班”项目承接系1、系主任为本系“订单班”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
2、做好“订单班”项目的宣传、学生的组织及学生的初步筛选工作。
3、提供“订单班”项目报名学生真实资料供用人单位参考。
4、负责与通过正式考核进入“订单班”的学生签订相关协议。
5、为“订单班”配备专职班主任,负责“订单班”日常管理(自学生进入“订单班”后所有工作由现任班主任负责。
学生原所在班级个人档案移交至现班主任处)。
6、为“订单班”制定教学计划、聘用任课教师,执行的教学方案。
订单班班级管理制度

订单班班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订单班的正常运转,提高学员学习效果,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订单班的所有学员和教职员工,凡进入订单班则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订单班班级管理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班级管理制度。
第四条订单班班级管理应遵循学员为中心、服务为宗旨、教师为核心、管理为保障的理念。
第五条订单班班级管理应与学员的学习目标和需求相契合,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管理服务。
第六条订单班班级管理应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多元发展。
第七条订单班班级管理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注重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的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八条订单班班级管理应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
第二章班级管理组织第九条订单班班级设置班主任,每个班级设立一名班主任,负责该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班主任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经验,熟悉学校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第十一条班主任应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二条班主任应制定班级管理计划,明确班级管理目标和任务,组织开展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班主任应建立学生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统计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情况。
第十四条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与家长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第十五条班主任应组织班级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交能力。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十六条订单班学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诚实守信,积极参与班级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订单班学员应按时到校,认真听讲,积极参加课堂活动,完成学业任务,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第十八条订单班学员应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不得发生欺凌、打架、恶作剧等不良行为。
校企合作订单班建设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订单班建设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和企业的联系日益紧密,校企合作订单班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订单班是企业与高校合作培养应用性人才的重要方式之一,不仅可以为企业输送人才,也为学生提供了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
然而,订单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缺乏规划、管理不规范等,这些问题需要在制度上得到完善。
二、制定目的为规范订单班建设管理,保证订单班取得优异的成效,我们制定该制度。
三、制定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订单班的建设和管理。
四、基本原则1、服务企业:订单班的建设和管理要紧密结合企业的需求,服务企业。
2、学生为本:订单班的建设和管理要结合学生的发展需求,尊重学生的权益。
3、规范管理:订单班的建设和管理要按规定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制定内容1、订单班的建设(1)订单班的目标:明确订单班的培养目标和方向,为后续的课程设置、教学组织等工作提供指导。
(2)订单班的选题:由企业提出订单班选题,高校负责对选题进行评审,并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
(3)师资团队建设:高校应根据订单班的选题需求,配备相关专业背景的教师团队和企业背景相关的导师。
(4)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根据订单班的需求进行,由高校和企业共同制定。
2、订单班的管理(1)班级管理:高校应设立订单班教学管理小组,负责订单班的日常管理。
(2)学生管理:高校应加强订单班学生的管理,建立档案,加强课程考核,提高学生的素质。
(3)教学质量管理:高校应加强订单班教学管理,严格落实课堂教学,并对样例项目进行考核。
(4)考核与评价:高校应建立订单班学生的综合考核和评价机制,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和评价。
3、经费管理(1)经费来源:订单班的经费来源一般由企业提供,如有需要,高校可以适当提供资金。
(2)经费用途:订单班的经费用于教学设备、教材和师资等方面的支出。
(3)经费管理:高校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订单班经费管理,做到合理使用、规范管理。
4、安全管理(1)安全教育:高校应加强订单班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学校订单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订单班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开设订单班的学院、专业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订单班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市场导向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2. 校企合作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 教育质量原则: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4. 学生为本原则: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订单班的设立与调整第四条订单班的设立应遵循以下程序:1. 由学院提出设立订单班的申请,包括专业名称、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等。
2.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学校批准。
3. 经批准设立的订单班,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订单班的调整应遵循以下程序:1. 学院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提出订单班的调整申请。
2. 学校组织专家对调整申请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学校批准。
3. 经批准的订单班调整,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订单班的教学计划应紧密结合企业需求,确保课程设置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
第七条订单班的师资队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2. 熟悉企业需求,具备较强的企业背景;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八条订单班的教学方式应多样化,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企业实训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九条订单班的教学评价应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以学生就业率和企业满意度为重要指标。
第四章企业合作第十条订单班与企业合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互惠互利原则:学校和企业共同投入,共同分享成果;2. 信息共享原则:学校和企业及时交流信息,共同解决问题;3. 风险共担原则: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应对挑战。
第十一条订单班与企业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 人才培养:学校根据企业需求,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2. 教学资源: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发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3. 实践教学:学校与企业共同组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4. 就业服务:学校与企业共同为学生提供就业服务,提高就业率。
订单班管理制度

订单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订单班的管理,保障订单班的正常运转,提高订单班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任职资格1.订单班班主要带队者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及团队建设能力。
2.其他成员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勤奋、肯吃苦、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执行力。
第三章任职程序1.订单班班主要带队者由相关领导提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下发委任书。
2.其他成员由订单班班主要带队者负责面试和选拔,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下发委任书。
第四章工作职责1.订单班的带队者(1)负责订单班的整体工作,对订单班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负责。
(2)协调和解决订单班成员之间的工作矛盾。
(3)组织订单班成员进行团队建设和培训。
2.订单班成员(1)协助带队者处理订单班的日常事物。
(2)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任务。
第五章管理制度1. 每月定期进行订单班成员的工作绩效评定,对成员进行考核,评选出先进个人。
2. 订单班的带队者对重大问题必须上报上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执行。
3. 订单班带队者每月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订单班的工作情况。
4. 订单班成员之间要互相理解和支持,共同遵守订单班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订单班的各项规定。
5. 订单班带队者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素质。
第六章绩效考核订单班的绩效考核按照以下指标进行评定:1. 完成任务的质量和数量。
2. 团队合作意识和执行力。
3. 工作态度和服务态度。
4. 个人能力的提升和发展。
第七章奖惩办法1. 对表现突出的订单班成员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可以为表扬信、奖金等。
2. 对违反订单班管理制度的成员依据其违规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黄牌警告、红牌警告等处罚。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由订单班带队者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须经订单班带队者批准。
3.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订单班带队者和上级主管部门。
4. 本制度的内容必须在订单班内向全体成员进行宣传并经过确认。
订单班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订单班管理办法职业院校积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可以解决学生在校学习的职业针对性、技术应用性以及就业岗前培训等问题,也是职业院校的发展方向。
校企合作“订单班”是我院和企业共同实现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一种有效模式。
为了规范校企合作“订单班”,加强对“订单班”的管理,保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健康发展,同时明确相关要求与责任,维护“订单班”的运行秩序,提高订单班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为了加强校企合作,做好“订单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使订单学生尽快实现由学生向订单企业员工身份的转变,满足企业责任、安全、诚信、服务、发展等企业文化的要求,根据订单企业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具体要求及我院学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目标和要求订单式培养,是企业为学生预留就业岗位,将岗前培训提前到校园,并为企业储备技术骨干、基层管理人员和后备干部。
通过教育、教学和管理,强化学生的职业素养,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完成“订单班”学生学习任务和订单企业的验收和考核工作,以实现学生到企业的无缝对接。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加强订单班的开发和管理,与订单企业共同形成并实施订单培养方案,强化订单培养的过程管理。
学生在进入“订单班”后,要严格遵守订单培养项目的相关规定,服从“订单班”的管理。
第三条管理和要求第一部分“订单班”的组建1.招生就业处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与相关系部共同确定“订单班”人数及要求,订单班以企业名称命名,组班后所有学员集中上课。
学生有权了解开展“订单班”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具体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选择“订单班”,并参加“订单班”制定的理论及实践教学。
2.由招就处负责协调组织学院与合作企业签订“订单班”合作协议及确定学员名单。
3.“订单班”组建后,由招就处负责向院领导、教务处、学工部、相关系部报合作协议复印件、学员名单。
4.“订单班”学生受企业和学院双重管理。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培养“订单班”管理办法》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培养“订单班”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校企合作,共同做好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订单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满足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轨道公司”)运营分公司对运营一线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兰州轨道公司的委托培养“订单班”学校(以下简称“合作院校”)学生的培养与兰州轨道公司的用人要求实现“四接轨”:1、合作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要与兰州轨道公司的岗位任职要求相接轨。
2、合作院校教学内容要与兰州轨道公司的工作任务相接轨。
3、合作院校能力培养、考核要与兰州轨道公司的职业技能训练、鉴定相接轨。
4、合作院校学生素质培养、评价要与兰州轨道公司的企业文化、职业素养相接轨。
第二条兰州轨道公司对“订单班”实行“双主体、全过程”的管理模式。
1、双主体:指兰州轨道公司、合作院校两个主体。
2、全过程:指兰州轨道公司根据合作院校学生培养情况,通过定期巡视、授课等方式,参与到“订单班”的生源管理、教学过程管理、学生考核验收等各个方面。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合作院校负责制定《“订单班”学生管理办法》、《“订单班”教学管理办法》、《“订单班”学生行为准则》等规定,对学生进行严格规范管理。
第四条兰州轨道公司负责建立“订单班”管理的奖励机制。
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年内学习成绩前三名的学生分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设立企业文化宣传奖励基金,给予每个院校每年度5000元,用于兰州轨道公司“订单班”在校期间开展企业文化宣传、文体活动。
第五条成立“订单班”专业课程指导委员会。
由合作院校、兰州轨道公司负责专业课程设置、专业教材的选用等。
第六条建立“订单班”信息反馈机制。
由合作院校和兰州轨道公司人力资源处各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校企合作中的问题,教学、实训、学生日常行为信息的沟通和反馈。
第七条由兰州轨道公司各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订单班”兼职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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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班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订单班的管理,保护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结合实际情况,特修订我校订单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举办订单班的基本要求
1、具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包括从我校批量选聘毕业生的人数、工作岗位及其所在地域、薪酬待遇等内容的正式函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或可通过协议予以确认的明确意思表示。
2、用人单位可以是一个单位,也可以是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多个单位。
3、订单班人数须与用人单位拟用人人数相同。
需要重新制订教学计划的订单班,一个班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只需在原教学计划之外进行必要岗前培训的订单班可少于30人。
4、订单培养的时间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确定,订单培养的内容在满足用人单位需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综合确定并形成专门的订单培养方案。
5、举办订单班应由拟举办订单培养的专业部提出意见,经校就业实习处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6、经批准举办的订单班,由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订单培养协议。
第二条订单班的开发与组建
1、就业实习处负责全校订单班开发与组建的审核、协调、组织和管理工作。
2、订单班由就业实习处和各专业部负责开发与组建,教务处和招生办等相关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参与开发与组建的相关工作。
3、组建订单班应采取公告、宣讲等形式让学生充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及其所提供的工作岗位、工作地域、薪酬待遇等事项,以及本办法第三、
六、七条等相关要求和规定,以便于学生进行选择。
4、订单班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推荐和用人单位选择的方式进行组
建。
5、订单班原则上以用人单位名称或体现用人单位特征的关键词冠名。
6、订单班配备班主任负责订单培养事务的日常管理。
7、各系组建订单班后,应将订单班学生名单、与学校合作举办订单培养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名称及相关信息通报教务处、就业实习处和学生工作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对参加订单班学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条件。
2、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业和操行考核合格,没有不合格课程和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3、向用人单位如实提供自己的情况和相关信息。
4、充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和自己所关心的事项,郑重进行订单学习和对将来就业单位的选择。
5、一个学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订单班的学习,一旦被选入一个订单班学习,不得随意和擅自退出,影响用人单位的培养和用人计划。
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书面提出退出订单班的申请,如实说明退出理由,经学校批准后方可退出订单班终止订单学习。
本办法所指正当理由,指进入订单班学习后,遇到了不可抗拒或者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况或发现了合作单位存在有与其事先介绍的情况及承诺的事项不相符等现象。
6、订单班学生,经考核合格达到合作单位要求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到该合作单位实习、就业。
有正当理由不到合作单位实习、就业的,经书面申请如实说明理由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不到该合作单位实习、就业。
第四条订单培养方案的制订与执行
1、教务处负责全校订单培养方案制定与执行的审核、协调、组织和管理工作。
2、订单培养方案由负责组建订单班的专业部负责制订,就业实习处参与相关协调工作。
3、订单培养方案由我校与合作单位共同制订。
订单培养方案应以合作单位的需求为主,结合我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予以制订,并与我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衔接。
4、订单培养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5、订单培养方案的执行按我校现行管理办法办理,涉及到合作单位的事项,商该合作单位同意后办理。
第五条订单班的班主任
1、订单班班主任由负责组建订单班的专业部推荐、政教处审核安排教师担任。
2、订单班班主任的基本职责
①负责订单班学生在校内学习期间的班级事务的组织与日常管理工作和了解学生在合作单位集中实习实训期间(不包括第五、六学期的顶岗实习,下面统称学习期间)表现情况。
②负责订单班学生在订单班学习期间的操行教育与考核评价工作。
③向任课教师及时反馈订单班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④向专业部领导及时反馈订单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以及与合作单位有关的事项,对订单班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订单班的运行管理
1、组建订单班的专业部全面负责订单班的运行管理,就业实习处和教务处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进行管理、监督和协调。
2、在订单班运行过程中,组建订单班的系应与合作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保持订单班的良好运行。
办理订单班事项时,凡涉及合作单位利益的,须征得合作单位同意或取得合作单位谅解。
3、订单班学生申请退出,由所在专业部依据本办法第三条第5款的规定负责核实,确有正当理由的,由专业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就业实习处审核同意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可返回原班级学习;不具备正当理由的,不予准允。
4、对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所选定的订单班学习(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作旷课处理,也不认可其在其他班级学习的成绩。
5、已经进入订单班学习的学生,其学习和表现达不到学校和合作单位要求的,应予以清退,返回原班级学习。
6、因个人原因退出和从订单班被退回参加原班级学习的学生,不再享
有该订单班的相关权益,学习成绩按参加原班级学习课程的考核成绩计。
7、订单班的管理,除本办法有明确规定者外,其他各方面均按学校现行制度和办法执行。
第七条订单班的成绩考核、毕业与就业
1、订单班的考核内容与方式由订单培养方案确定。
考核由教务处组织,负责组建订单班的系和合作单位共同实施。
2、订单班学习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合作单位接收就业。
考核不合格、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论合作单位接收就业与否,均不准予毕业。
3、订单班学习期届满,考核合格后无正当理由而不到合作单位就业的,视为诚信不合格,须重修诚信品格。
4、负责组建订单班的专业部对订单班的成绩考核、毕业与就业情况应向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报告或通报。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就业实习处和教务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并可就某些方面的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镇安县职教中心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