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的比较.docx
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异与同

简论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异与同——从法家思想与儒家思想看xx传统文化黄仁芬华夏文化历史悠久,灿烂辉煌,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思想瑰宝,很有发掘弘扬的必要。
华夏文化时空跨度大,有记载的就有儒、法、道、兵、墨、易等众多学派,号称诸子百家。
其中,尤以儒家和法家对我国历史发展影响最大。
由于其著述丰盈,博大精深,难以概全,本文仅从人治的角度,就两者用人政策方面的异同,展开比较研究,以达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之目的。
一、儒家思想的人治特征儒家学说自开始起就是讲求个人的修养,首先从个人出发以个人感受的角度来寻求个人内在和谐与平和。
如《论语》“学而篇”第一句就是讲“说”、“乐”、“不愠”,达到这样的境界才是有德有养的君子。
按照同样的模式,整个论语就是以孔子自己的行为表现和道德修养活动来教诲他人。
而个人修养的最终目的除了使得个人感觉到愉悦之外,还在于达到社会本身的和谐,如《论语》“学而篇”第一十二句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因此,孔子非常讲求“礼”。
个人修养和良好品德还要服从于礼,以礼服人,以礼度人。
只有讲求“礼”,符合“礼”的要求的人才属于“君子”,脱离了低俗品味和野兽生活的达到文明状态的人。
而“礼”原意指的是对神上和祖上的祭祀,祭祀就要强求次序和秩序。
每个人按照自己的身份地位在祭祀活动中具有确定的次序,从而在祭祀中可以这样的次序来向神上和祖上表示自己的敬意。
每个人都能够按照自己的次序进行祭祀活动,就可以做到井然有序,而有序就表示祭祀活动顺利、成功地举行和完成,达到了祭祀表示敬意的目的。
而且,祭祀活动也是表明参与祭祀者之间亲密关系的方式,不仅提醒祭祀者之间具有亲密关系,而且通过祭祀活动来加强之间的亲密关系。
周公制礼就是根据祭祀活动所具有的这种功能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将祭祀中人人之间关系的指导准则运用到其他的方面,如婚姻、军事、生产、活动等。
根据“礼制”设计者的愿望,按照“礼”进行社会生活就能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而这就成为社会层次上的“礼治”。
中国古代儒法之争与思想传统

中国古代儒法之争与思想传统中国古代的儒法之争是中国思想史上一场重要的辩论,涉及到儒家与法家两种不同的思想传统。
儒家强调以仁爱为核心的道德伦理,而法家则强调以法律为准则的治理方式。
这场辩论不仅影响了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也对中国的思想传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儒家思想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仁爱为核心价值。
儒家认为,人性本善,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以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
儒家强调的仁爱思想,使得中国古代社会注重家庭伦理、尊重长辈和孝道。
儒家的中庸之道也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张政治家应当以中庸之道为准则,避免极端主义的政策。
相对而言,法家思想则更加强调法律的作用。
法家认为人性本恶,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法家主张以法律为准则,以权威和惩罚为手段,实现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
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韩非,提出了“法者,治国之大宝也”的观点,强调法律的重要性。
他主张以法律来规范社会,实现国家的统一和治理。
儒家与法家的思想传统在中国古代产生了激烈的争论。
儒家认为,法律虽然可以约束人们的行为,但是无法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他们认为,仅仅依靠法律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还需要道德伦理的引导。
儒家批评法家过于强调法律的权威,忽视了人性的复杂性和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法家则认为,儒家的仁爱思想过于理想化,无法解决实际的社会问题。
他们认为,通过严格的法律和惩罚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和治理。
法家批评儒家过于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忽视了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的重要性。
儒法之争的结果是,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形成了一种儒法合一的格局。
儒家思想成为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主流,儒家的伦理道德成为了社会行为的准则。
同时,法家的法律思想也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法律成为了治理社会的重要手段。
儒法之争对中国思想传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儒家思想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注重道德伦理和人性的发展,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法律思想之对比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法律思想之对比摘要:以古为鉴,可以知兴衰.通过比较春秋时期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我们可以对法律与道德的作用做一个对比,亦能有助于我们今天的法治社会建设和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儒家法家德治法治正文: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政治最动荡的一个时期,相应的在思想界也出现了诸子百家争鸣的局面。
这一时期,儒法墨道等各种学说先后产生壮大,其中儒法两家其法律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尤为巨大。
因此有必要加以对比研究,以为今日之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借鉴.一、先秦儒法两家法律思想概述(一)儒家代表人物法律思想儒家代表人物主要有孔子,孟子和荀子,他们主张人治和德治,即依靠贤人的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他们重视礼义教化的作用,相对轻视刑罚的作用。
孔子曰: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①.在儒家看来,经过礼义道德教育和感化,人们可以遵循统治阶级心目中理想的社会秩序,成为守法的顺民。
而刑罚只能惩办犯罪行为于后, 无法从根本上真正改变犯罪思想, 亦不可能真正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孔子尤为重视礼义道德对民众的感化作用,认为通过教育感化可以使人为善,知耻而无奸邪之心。
孔子把德和礼作为本,把政和刑作为末, 即以德礼为上策, 以政刑为下策, 寄希望于通过德化和礼教来禁乱之所由生, 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
孟子继承了孔子为国以礼为政以德的思想, 认为统治者应该依靠礼义道德教化进行统治.《孟子 尽心》上载: 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
善政,民畏之; 善教,民爱之。
①孝经 广要道章善政得民财, 善教得民心。
意思是说良好的政令不及良好的教化更得民心。
孟子生活的时代是战国中期, 当时各诸侯国为加强对人民的统治, 刑罚十分严酷,除继续沿用奴隶制五刑外, 刑罚制度中还出现了车裂、腰斩、枭首、连坐、夷三族等诸多酷刑。
对此, 孟子从其仁政的思想出发,坚决反对统治者严刑峻法、滥杀无辜, 提出了慎刑戒杀的省刑罚主张, 认为“以力服人者, 非心服也, 力不赡也。
以德服人者, 中心悦而诚服也”。
试比较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

试比较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中国封建社会的思想是在儒、法两家法律思想的斗争与融合中逐步形成的。
这两种思想的对立与融合构成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深远的影响,下面对两家的法律思想作一些具体的浅析:一、儒家和法家争论的焦点1、人治与法治的争论。
儒家推崇人治,他们的着眼点是人,而不是法,他们认为即使有了良法,还得靠人来贯彻。
发家则极端推崇法律在治理国家的作用,强调法律的权威,主张以法治国。
2、重民与尊君的争论。
儒家思想的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重民思想,如见提倡“得民心者的天下”,以民心的向背作为衡量国家兴衰的标志。
法家思想是为封建专制统治者设计的,它提倡尊君,法家看民众不过是群氓,法家将民众称为牧民。
二、法家和儒家法律思想的对立体现法家和儒家法律思想的对立主要体现在“礼治”和“人治”。
1、儒家提倡以礼治国,寓法于礼。
儒家思想强调“礼”的作用,其对个人修养和良好品德的严格要求本质也是为了服从于礼。
它希望按照礼使得社会安定团结免除各个诸侯国之间的战争,从而达到彼此和谐、安定的境界。
2、法家提倡依法治国。
发家的核心思想是以法治理社会,他们的理论根据是万物以道为原为本,而法是道在社会的体现,法家推行制定成文法,将法公之于众,注重治国策略。
三、法家和儒家的历史融合法家和儒家的融合主要是战国和汉代时期的两次融合。
1、战国时期的思想融合。
战国时期,思想文化界出现了“百家争鸣”的景象,经过长期的争辩交流,各派都认识到了自家存在的不足和别家合理的成分,由此自觉或不自觉地走向了互取互补的方向,从而得到了法家和儒家的融合。
2、汉代时期的引礼入法。
在法律思想上,汉代形成了要求以“三纲”为核心的封建礼教作为指导立法,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作为封建正统的儒家法律思想已是儒法河流的产物。
儒家与法家的差别

儒家思想形于春秋,法家思想形于战国。
两种思想曾在战国时期有过激烈的交锋,对当时、后世乃至今天的中国法律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虽然,汉朝“独尊儒术”之后,法家思想衰落,但即使今天我们重新阅读儒法两家思想,仍能感受其思想之“真知灼见”,看到两种思想对中国法律的深刻影响。
从本质上来说,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是完全对立的。
下面我从两个部分比较两家思想。
一、礼与xx儒家法家都以维持社会秩序为目的,其分别只在他们对于社会秩序的看法和达到这种理想的方法。
(1)、社会秩序的看法儒家根本否认社会是整齐平一的。
认为人有智愚贤孝之分,社会应该有贵贱上下的分野。
劳力的农、工、商贾是以技艺生产事上的,劳心的士大夫是以治世之术治理人民食于人的,各有其责任及工作,形成优越及从属关系的对立;认为亲属关系之中,应该以辈分、年龄、亲等、性别等条件为基础所形成的亲疏、尊卑、长幼的分野。
儒家认为,上述两种差异之分同为维持社会秩序所不可缺。
儒家心目中的社会秩序,即上述两种社会差异的总和。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
”(出自《中庸》)便是写照法家并不否认也不反对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分别及存在,法家注意的是法律、政治秩序之维持,人为有功必赏、有过比罚,何种行为应赏,何种行为应罚,完全是一种客观的绝对标准,不因人而异,必须有同一的法律,一赏一刑,才能使人人守法,而维持公平。
若考虑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因素,则违背此种原则,不能达到一赏一刑的目的。
所以,法家认为一切的人在法律面前均需平等,不能有差别心,不能有个别的待遇。
韩非子云:“法不阿贵,绳不饶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2)达到各自理想的方法儒家认为,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是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
“礼者所以定亲疏。
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负有度,凡此八者礼之经也”。
论语与法家——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比较

论语与法家——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比较论语和法家是中国古代两个重要的思想流派,这两个流派都对中国古代政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儒家和法家的思想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本文将通过比较两个流派的政治哲学思想,探讨这些差异背后的本质。
一、儒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儒家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哲学流派之一,也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思想家之一。
儒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强调治国安邦,追求和谐稳定的社会。
儒家强调人的尊严和尊重,提倡仁义礼智信的“五常”,并强调“仁者爱人”。
这些观点反映了儒家的思想核心:人本主义。
儒家认为,只有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才能保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儒家的政治哲学思想也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
儒家认为,“有教无类”,强调每个人都应该有受教育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更加稳定。
儒家认为,政府应该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
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法家是中国古代另一个重要的思想流派,与儒家不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强调等级制度、严格管理和高压统治。
法家认为,统治者应该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来实行权力,并严厉惩罚犯罪行为,以维护社会的秩序。
因此,法家也被称为“法制主义”。
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强调实用性和功利性。
法家认为,统治者的目的是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实力的增长。
因此,他们应该制定能够实现这些目标的政策,无论这些政策是否公正或者道德。
法家认为,政府的目的是提高国家的实力,而不是考虑是否合理或者是否为人民谋福利。
三、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的比较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
首先,两者的价值观不同。
儒家注重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强调仁义礼智信的“五常”,而法家则强调统治者的权力,强制性的法律和威慑力量。
其次,儒家侧重于教育,而法家强调权力和惩罚。
儒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道德的规范,社会可以更加稳定和和谐,而法家则认为只有通过强大的权力和惩罚行为才能达到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最后,儒家和法家对政府的功能和目标之间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
法家与儒家政治思想的比较
一、法家政治思想的特点何谓"法家"?中国古代社会"法"与"刑"不分,孔子"德主刑辅",荀子的"治之经,礼与刑",以及当时社会的"刑不上大夫"等等,都是"法"与"刑"不分,而在"法家"理论中,"法"的真正含意是"刑",因此,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家"与其叫"法家",不如叫"刑家"。
特别中国古代社会的所谓的"以法治国"的思想,并不是现代意义上"法制"理论,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家"与其说是"以法治国",不如说是"以刑治国",这种"以刑治国"的理论,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专制和独裁理论。
他是为封建专制帝王服务的,但是对于中国广大民众来说是则是一种残暴的统治理论。
法家的派别,其形成不同于儒、墨,有些近似于道家。
它不是由一个宗师培养出来的统一学派,然后又分化成若干分支流派。
而法家的师承关系并不那么直接、明显,如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但不是受业于法家,而是荀子的弟子。
虽然如此,法家,还是战国时期、最有影响、成就最大的一个学派。
从时间上看,它贯通整个战国年代,从空间上看,它活跃在七雄并立的各国舞台上。
战国时期的法家,依其生活的年代,可以分为前期法家和后期法家。
前期法家以李惺、商鞅、慎到、申不害为代表,后期法家以韩非为代表。
据载,李俚在魏国变法,着有《法经》,后商鞅携此书去秦国,作为改革的重要依据。
此书已佚,在前期法家中,商鞅重于刑治,申不害重于术治,慎到重于势治。
这也是法家中影响重大的几派学说。
韩非是法家中的集大成者,在继承前期法家思想阶前提下,创立了刑术势兼用的政治理论。
法家与儒家政治思想的比较
一、法家政治思想的特点何谓"法家"?中国古代社会"法"与"刑"不分,孔子"德主刑辅",荀子的"治之经,礼与刑",以及当时社会的"刑不上大夫"等等,都是"法"与"刑"不分,而在"法家"理论中,"法"的真正含意是"刑",因此,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家"与其叫"法家",不如叫"刑家"。
特别中国古代社会的所谓的"以法治国"的思想,并不是现代意义上"法制"理论,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家"与其说是"以法治国",不如说是"以刑治国",这种"以刑治国"的理论,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专制和独裁理论。
他是为封建专制帝王服务的,但是对于中国广大民众来说是则是一种残暴的统治理论。
法家的派别,其形成不同于儒、墨,有些近似于道家。
它不是由一个宗师培养出来的统一学派,然后又分化成若干分支流派。
而法家的师承关系并不那么直接、明显,如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但不是受业于法家,而是荀子的弟子。
虽然如此,法家,还是战国时期、最有影响、成就最大的一个学派。
从时间上看,它贯通整个战国年代,从空间上看,它活跃在七雄并立的各国舞台上。
战国时期的法家,依其生活的年代,可以分为前期法家和后期法家。
前期法家以李惺、商鞅、慎到、申不害为代表,后期法家以韩非为代表。
据载,李俚在魏国变法,着有《法经》,后商鞅携此书去秦国,作为改革的重要依据。
此书已佚,在前期法家中,商鞅重于刑治,申不害重于术治,慎到重于势治。
这也是法家中影响重大的几派学说。
韩非是法家中的集大成者,在继承前期法家思想阶前提下,创立了刑术势兼用的政治理论。
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的比较
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比较摘要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动荡之中。
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纷纷登上历史舞台,著书立说,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
儒家与法家属于当时的“显学”,两家所持政治思想迥异,却都在历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法家思想为秦王朝所用,统一了六国,而儒家思想再后来的两千多年历史长河中,成为中国的正统思想。
关键词儒家思想、法家思想、礼、德、法、中央集权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分别在历史的不同时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是因为两家从根本上代表了不同的阶级利益,因而提出了不同的政治主张。
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从其哲学基础,人性观念,平等思想,政治统治思想以及民本和战争思想等方面均表现出不同点。
一、阶级立场和哲学基础儒家思想代表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没落的奴隶主阶级的利益,提出的政治主张是不符合当时的时代潮流的;法家思想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锐意改革,主张征战,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潮流的。
儒家从自己阶级立场出发,崇尚周朝“礼”,政治思想的哲学基础是“仁”, 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
“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对中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法家思想的哲学基础源自于道家的“道”的观点,认为人应该遵道行事,即法家所主张的“法”。
二、政治思想的主要观点儒家认为,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是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
做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自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而臻于治平。
儒家提倡的礼崇尚节制,杜绝争乱,使贵贱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是一种伦常的理想,渴望建立起儒家理想的西周初年的政治统治。
法家认为,法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主张“以法治国”,“一断于法”。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在执法上,主张赏罚分明,轻罪重罚。
重视法律作用忽视仁义、教化。
法家主张实行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认为君主应当拥有绝对的政治权利,主张君主利用法、术、势来家与群臣,统治民众。
[VIP专享]儒法思想的比较
儒法思想的比较一、儒家的法律思想先秦儒家是孔子创立的一个学派,其思想体系以“仁”为核心。
在法律方面,儒家主张礼治、德治与人治,反对严刑峻罚,反对“缘法而治”。
孔子死后,儒学分化为八派,但最有影响,也最为人们熟知的儒学继承人是孟子和荀子。
(一)仁政思想1、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礼治是达到“仁”的途径,即孔子的学生颜渊问孔子何为“仁”,孔子答道:“克己复礼为仁。
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颜渊又问如何培养“仁”这这道德修养,孔子又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1孔子不能割舍周礼的原因也在此,即礼是“仁”的表现,是培养“仁”心的基本方法。
仁,有多重含义,但其最根本的意思是“爱人”2。
孔子的“爱人”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处理家族关系应该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处理君臣关系应该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3;处理一般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4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5。
简言之,就是要求人们做到“孝悌”和“忠恕”。
由此,西周礼治的主要内容——孝、忠、节、义等伦理观念皆在孔子的学说中得以保留,而且成为“仁”的体现。
实际上,孔子的理想是建立以仁为基础的伦理社会,这个伦理社会的基础是改良了的西周的“礼治”——以道德为主,以制度为辅。
礼仪(制)为礼义(其核心为仁,表现为忠孝节义)的体现,礼义为礼仪(制)的灵魂。
法家所竭力提倡的“刑”,只不过是维护礼仪(制)的一种极端手段,不可以成为统治者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
制度,包括法家所重视的“刑”在伦理社会中虽然不可缺少,但却不能占据主导地位。
2、孟子对儒学的最大贡献是将孔子的“仁”运用于政治,提出了“仁政”这一概念。
所谓仁政即民贵君轻,民贵君轻是仁政的核心,也是孟子思想最为宝贵之处,孟子认为尧、舜之所以得天下,是因为得其民心;桀纣失天下,是因为失其民心。
“得天下者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
”6在此,孟子区分了“天下”与“国”的概念,并认为以暴力得到国家政权的统治者不能服天下之心,故尔不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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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比较
摘要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动荡之中。
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纷纷
登上历史舞台,著书立说,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
儒家与法家属于当时的“显学”,两家所持政治思想迥异,却都在历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法家思想为秦王朝所用,统一了六国,而儒家思想再后来的两千多年历史长河中,成为中国
的正统思想。
关键词儒家思想、法家思想、礼、德、法、中央集权
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分别在历史的不同时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是因为两家从根本上代表了不同的阶级利益,因而提出了不同的政治主张。
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从其哲学基础,人性观念,平等思想,政治统治思想以及民本和战争思想等方面均表现出不同点。
一、阶级立场和哲学基础
儒家思想代表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没落的奴隶主阶级的利益,提出的政治主张是不符合当时的时代潮流的;法家思想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锐意改革,主张征战,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潮流的。
儒家从自己阶级立场出发,崇尚周朝“礼”,政治思想的哲学基础是“仁”,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
“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对中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法家思想的哲学基础源自于道家的“道”的观点,认为人应该遵道行事,即法家所主张的“法”。
二、政治思想的主要观点
儒家认为,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是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
做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自能达
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而臻于治平。
儒家提倡的礼崇尚节制,杜绝争乱,使贵贱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是一种伦常的理想,渴望建立起儒家理想的西周初年的政治统治。
法家认为,法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主张“以法治国”,“一断于法”。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在执法上,主张赏罚分明,轻罪重罚。
重视法律作用忽视仁义、教化。
法家主张实行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认为君主应当拥有绝对的政治权利,主张君主利用法、术、势来家与群臣,统治民众。
总之,儒家以礼为维持社会秩序之行为规范,法家以法律为维持社会秩序之行为规范,儒家以道德为维持礼之力量,法家以法律制裁为推行法律之力量。
三、人性论与政治统治方法
儒家认为人性本善,故而以人为本,提出一些民本思想,主张德治与人治。
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
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
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
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儒家的“人治” 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
“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
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 主义有很大的联系。
“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
是一种贤人政治。
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
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法家认为人性自利,人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
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以此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从这一观点出发,也认为君主应当实现王权的专制,利用各种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力。
法家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
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
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圭寸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皇帝本人则凌驾于法之上,超越于法之外。
四、历史观
儒家的历史观是保守倒退的,孔子希望社会能退回到西周初年,继续“礼”治,而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已然出现,这一历史观是背历史潮流而去的,因而在春秋战国时间儒家思想不受青睐。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
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
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五、平等思想
儒家虽然提出人不分贵贱,都可以通过修身来达到“贤”,进而步入仕途。
但儒家否认社会是平等的,认为人有智愚贤孝之分,社会应该有贵贱上下的分野。
劳力的农、工、商贾是以技艺生产事上的,劳心的士大夫是以治世之术治理人民食于人的,各有其责任及工作,形成优越及从属关系的对立;认为亲属关系之中,应该以辈分、年龄、亲等、性别等条件为基础所形成的亲疏、尊卑、长幼的分野。
儒家认为,上述两种差异之分同为维持社会秩序所不可缺。
儒家心目中的社会秩序,即上述两种社会差异的总和。
法家并不否认也不反对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分别及存在,法家注意的是法律、政治秩序之维持,人为有功必赏、有过比罚,何种行为应赏,何种行为应罚,完全是一种客观的绝对标准,不因人而异,必须有同一的法律,一赏一刑,才能使人人守法,而维持公平。
法家认为一切的人在法律面前均需平等,不能有差别心,不能有个别的待遇。
但是法家的平等思想只是体现在法治方面,而且对于君主没有限制,相反,君主应当凌驾于法律至上,借助法律统治臣民。
儒家和法家的平等思想都有一定的局限性,都是有差别的平等。
六、法家的耕战思想
儒家传统思想将社会各阶层划分为士、农、工、商,重农抑商,主张实行富民政策,但没有提出实际的操作办法。
法家自商鞅起,便主张抑工压商,使人民出于农耕一途;而农耕与战斗,又紧密地连结在一起。
法家采用军事组织与人民平时生活相结合的方法,即耕又战,
在加上连坐与战时军法的实施,遂将臣民牢牢控制在主君手上。
对民众的控制比起儒家更加的紧密,这也是为其大一统政权服务的需要。
儒家反对不
义之战,希望实现礼治。
惟有法家彻底主张武力统一,而且统一后的政治形态,是彻底的中央集权。
即所谓:“事在四方,要在中央。
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韩非子?扬权》,最后也被商鞅在秦国应用,成就了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
七、尚贤思想儒家主张尚贤,认为尚贤是为政之本,理想政治就是贤人政治,主张教民,选贤任能,实现为政以德。
法家不尚贤,认为臣子权力过大会祸及君主专权,不利于统治。
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皇帝本人则凌驾于法之上,超越于法之外。
后人评述: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这极大的削弱了法家在中国统治思想上的地位。
而之后的各个朝代,大多的以儒家思想治国,法家被吸收在儒家之中,成为统治思想的一部分,儒法两家,也成为中国政治思想,乃至中国文化思想中最为有分量的思想流派。
其影响一直延续到现在。
我们国家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就体现了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对我国当今政治思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