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管理规定
车队管理制度

车队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队的管理,提高车队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队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确保车队的正常运营。
第三条车队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车队的安全、运营和服务质量负责。
第四条全体驾驶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服从管理,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车队设队长一名,负责车队的全面管理工作;设副队长若干名,协助队长工作。
第六条车队下设若干个车队小组,每个车队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车队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应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车队的正常运营。
三、车辆管理第八条车队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九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规定,不得擅自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条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车队应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购入、维修、保养、报废等情况。
四、驾驶员管理第十二条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遵守公司规定,不得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五、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车队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车队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六、运营管理第二十条车队应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确保车队的正常运营。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营,不得擅自改变。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公司小车队管理制度

公司小车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小车队的管理,提高车队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小车队,包括出租车、班车、企业用车等。
第三条车队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车队人员和车辆的管理,确保车队运营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车队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管理制度,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
第五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驾驶技术和服务意识,确保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第六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七条车队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确定车辆的使用范围和运营要求。
第八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九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保险,确保车辆在运营中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驾驶技术和服务意识。
第十一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在运营过程中不发生故障。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二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对驾驶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服务意识。
第十三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对驾驶员的行车技术和服务意识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对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对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合理安排,保障其健康和安全。
第四章乘客服务第十六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乘客的服务意识和礼仪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乘客的安全保障,严禁在车辆上吸烟、饮酒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八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对乘客提供周到的服务,确保他们的出行安全和舒适。
第十九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乘客的投诉和意见,解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置第二十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效率和能力。
车队管理制度

车队管理制度车队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车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车队管理制度篇1(一)车辆管理1、建立车辆档案。
对每台车辆的交付使用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等情况记载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随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2、每台车必须明确专人保管。
3、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将车辆安全停放保管好。
4、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在收车后或上班前将情况报告车队领导,以便及时排除。
严禁派车后才报告。
5、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擅自交给外单位的其他人员驾驶;如将车辆交付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后果由本车驾驶员负责,并按车队目标管理办法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本车队驾驶员互用车辆必须征得车队领导同意方可用车。
6、车辆调派。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派的原则,车辆优先保证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务用车、政府外事接待活动用车,凡属公务用车,一律由车队负责人调派,严禁私人私自接洽动用车辆;驾驶员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因公务外出城区以外及省内各地,驾驶员应向车队告识行车动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不服从调派;在外执行任务,要服从用车领导的工作需要。
相对固定的公务车,如领导不用车,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车辆听从车队的统一安排调度。
7、本车驾驶员如有事或生病,必须在上班前请假,便于车队领导调整调度车辆。
8、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的发动机及车身内外清洁,并保持车辆各零部件完好和发动机运转正常,有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视其情况按目标管理办法论处。
9、严禁车队的公用车辆参与私人婚丧嫁娶及公车上坟活动,违者将严肃处理。
10、驾驶人员不服从管理和调派,私自动车,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车队有权收回该车钥匙。
(二)油料管理1、车辆在出车前必须在本车队指定油站加足汽油。
2、车队车辆严禁用汽油桶加油存放在车上或库房内。
3、车辆跑长途和在外执行任务确需加油时,先由驾驶员支付现金购油,回本车队后经车队领导审核登记,报分管主任签字报销(但必须是油站的正式发票)。
车队管理规定

车队管理规定为加强车队车辆管理工作,提高驾驶员队伍素质,促进后勤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科学、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车辆使用管理①车队车辆实行统一管理,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外借的,须经分管局长批准。
②车队车辆使用坚持统一调度与区级领导用车相对固定相结合的原则。
③机动车辆凭派车单出车。
④驾驶员出车前应及时向车队调度进行登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登记的出车后及时进行补登。
⑤及时做好车辆租用报批登记。
(2)车辆加油①车队车辆全部采用“智能加油磁卡”系统加油。
②严格按照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规定进行打卡加油,严禁一卡多车或将卡转借他人使用。
③车队每月与售卡点结算一次油款。
④“智能加油磁卡”出现丢失,按照程序及时办理挂失。
(3)车辆保险按政府采购办确定的定点保险机构和险种进行保险。
(4)车辆维修(含保养、装饰及购置车需物品)①车队车辆维修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在车队车辆维修指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车队正副队长、调度等组成;定点维修单位为黄岩新华汽车维修厂,各车型的台州4S维修店,黄岩车之主、金鹏车辆装饰。
②车辆维修严格实行审批制度。
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应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联系单》,经维修指导小组审查,并按程序报批后,方可维修。
③车辆维修费用500元以下的,报车队队长审核批准;500元以上的,报分管局长审核批准,5000元以上报局务会议审定。
车辆装饰项目(含购置车需物品)报分管局长批准,特殊装饰报局务会议审定。
车辆在维修时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更换新的零件及增加费用时,也应按程序批准后方可修车。
④车辆维修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应对维修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验车单上予以签字确认,以便日后结算。
⑤车辆因公外出,原则上不得在外地维修,如有特殊情况,非修不可的,口头按程序报告同意后方可维修,回队后及时补办手续。
⑥车辆更换单价在500元以上的零部件,一律将更换的旧件交回车队办公室查验。
公司小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小车队的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公司小车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2.小车队设立队长一名,负责车队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三、车辆管理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反光背心等。
3.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了解车辆操作规程,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4.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拼装、超载、超速行驶。
5.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
四、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
2.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4.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
5.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放置在车内。
五、行车管理1.驾驶员在出发前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2.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车速适中,注意观察路况,遵守交通信号。
3.驾驶员应保持车距,避免追尾事故发生。
4.遇有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驾驶员应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应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行驶路线图等证件和资料。
六、事故处理1.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
2.驾驶员应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调查处理事故,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3.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公司小车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小车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另行规定。
后勤车队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后勤车队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车队管理工作的规范和落实,确保车队运行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后勤车队是为了保障部队日常生活与工作所需,进行物资运输、人员接送等服务的专门车队。
第三条后勤车队的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车队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后勤车队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术,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车安全。
第五条后勤车队运行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车队主管部门,协助解决问题。
第六条后勤车队应注重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机械性能正常。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七条后勤车队的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车队的车辆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
第九条车队的车辆使用人员应熟悉车辆操作规程,确保安全驾驶。
第十条车队的车辆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年检,确保合格上路行驶。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一条车队的驾驶员应穿着整齐干净的制服,严禁穿拖鞋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服装上岗驾驶。
第十二条车队的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杜绝违章驾驶的行为。
第十三条严禁车队的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车队的驾驶员应对车辆熟悉掌握,对车辆的机械性能有一定的了解。
第十五条车队的驾驶员在接送人员时要礼貌待客,确保乘客乘车安全。
第十六条车队的驾驶员应按时出车,不得迟到早退。
第四章保养维修第十七条车队的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第十八条车队的车辆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维修,不得强行继续行驶。
第十九条车队的保养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保证维修质量。
第二十条车队的保养维修人员应按时保养维修车辆,不得拖延。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一条车队的车辆在运行中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车队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车队的车辆运行中如遇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处理,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车队的车辆在运行中如遇车辆故障,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处理。
车队规范化管理制度5篇

车队规范化管理制度5篇车队规范化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更好的为领导服务,特制定如下制度:1、必须保证领导用车,出车停车后,司机不准远离停车地点,保证及时行驶,避免耽误时间。
2、领导工作用车不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准私自拉人。
3、严格执行派车和行驶考核制度。
司机车出要认真进行登记,按照出车登记簿逐项填写,如发现不符之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领导用车可直接通知司机,但司机要及时告知队长或主管主任。
4、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定向服务。
司机要随叫随到,服从调度,及时出车。
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出车和向外借车,不准无故停车。
5、严格执行上班考勤制。
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准私自旷工,节假日值班车辆要按时到岗。
工作时间不出车时,要在工作岗位上待命或学习,不得外出办私事或擅离岗位。
6、要爱护车辆,注意保养。
要搞好车辆的日常卫生清洁,做到清洁入库,如回库时间过晚,应在次日提前刷好,不误出车。
车内座套要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出车前司机要认真检查车辆,以确保安全行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到小毛病维修不过夜,需要停车修理的车辆,要及时报修。
7、严格修车制度。
车辆故障维修需由队长填写车辆修理通知单,报主管主任批准后,送指定修理厂维修。
司机不得自行确定加件及修理项目,更不允许个人在外随意买件。
8、加强油料管理,实行一车一本制,加油前由车队队长或主管主任签字后,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每月由队长统计出行里程及耗油数量,并张榜上墙。
上级领导机关来岫车辆需要加油时,由队长或主管主任登记,并报主任批准。
9、严格车库管理,保证库内清洁。
日常卫生由行政科派人员负责,以保持车库内的卫生整洁。
不出车时要及时入库,不要随意停放在前后院内。
平时注意库内卫生的保持,冬季出库要及时关好库门。
外来车辆不准停在库内。
10、要做到安全行车,司机要保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不准酒后驾驶,车辆不准带病行驶,确保行驶安全,要做到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违章驾驶。
私人车队的管理制度

私人车队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私人车队的管理,保障车队安全运行和驾驶员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车队组建与管理1. 车队组建:车队应由专业人员根据车辆类型和用途需求组建,明确车队规模、车辆配备和驾驶员数量。
2. 车队管理人员:车队应设立车队经理和管理员,负责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
3. 车队管理制度:车队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入职:驾驶员应符合法定驾驶资格要求,通过面试和培训后方可上岗。
2. 驾驶员培训:车队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提高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3. 驾驶员考核:车队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评估其驾驶技术和工作表现。
第四章车辆管理1. 车辆保养:车队应制定车辆保养计划,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
2. 车辆维修:车队应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及时处理车辆故障和损坏。
3. 车辆保险:车队应购买车辆保险,保障车辆和乘客安全。
第五章安全管理1. 驾驶员安全:车队应制定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监督。
2. 车辆安全:车队应定期检查车辆安全装备和设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 应急预案:车队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处置方案。
第六章纪律管理1. 遵守规章: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和车队管理制度,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和工作纪律。
2. 执勤纪律:车队应设立执勤表,规范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和排班制度。
3. 纪律处罚:对于违反规定和纪律的驾驶员,车队应按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纠正。
第七章其他规定1. 车队会议:车队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2. 资料管理:车队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车辆和驾驶员相关资料。
3. 效益评估:车队应定期进行效益评估和改进,提高车队运营和管理水平。
第八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各车队应按照本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流程。
3. 对于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车队管理人员所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队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关煤业有限公司车队管理制度及奖惩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中国潞安”能化大集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使集团公司机动车辆行业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参考标准
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3、交通部《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4、《山西省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规范》
5、集团公司[2002]44号《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小型车辆管理有关规定》
6、集团公司[2005]615号《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潞安集团黑龙关煤业有限公司车队。
第四条凡属公司车队注册上户的机动车,及车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有效驾驶证的在岗机动车驾驶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五条公司车辆为总经理办公室主管。
车队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职工上下班,休假探亲接送用车。
一般情况下,部门工作人员外出派车,须当日20点以前返回公司。
第六条车辆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
部门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总经理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分管领导同意。
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
第七条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安排,做到随叫随到。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公司指定位置。
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
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等地。
第八条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车队。
第九条公司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
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三章车辆维修与维护
第十条车辆的使用、维护严格执行定人、定车、定期维护的“三定”原则,杜绝病车上路。
第十一条驾驶员定期对车辆进行打扫清理等日常维护工作,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保管好随车工具,认真做好车辆例行维护和一、二级护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做到随时便于出车。
第十二条每部车辆要按时保养,半年保养一次,三个月换一次机油。
车貌污脏,要及时清冼。
第十三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和修护。
车辆需要维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由主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办公室的批准。
车辆进厂后,驾驶员应负责检查修理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做好修理质量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车辆必须按期年检,过期未年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第十五条报销维修费用,需附维修配件清单、修理项目价目表及出厂单。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扣除当月奖金。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第十九条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第二十条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一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并在回公司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
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严禁穿拖鞋、酒后驾车,行驶中严禁吃东西、闲谈、打电话,如有特殊情况应把车停在安全地点方可接听。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5、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6、车辆进站加油时,驾驶员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交警部门及车队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8、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1、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2、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得体,检查证件是否携带齐全。
3、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符合运行条件。
二、车辆收车后
1、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将车辆进行清洗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证第二天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2、汇报车辆运行情况,核对发货票据,报销停车费用。
3、及时把派车单交到总经理办公室。
4、当天收车,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严禁病车行驶。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运输规章制度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六章外出管理
第二十五条因公外出需车时,须填写派车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出车。
第二十六条私事用车,须直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用车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发生交通事故相关费用及损失)由用车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要服从领导安排,要有准确的时间观念,认真完成安排的行车任务。
第二十八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冲撞红灯,严禁违章驾车,保证行车安全。
第二十九条非工作时间(包括节假日)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指定位置。
第七章加油管理
第三十条公司机动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加油。
加油审批流程:司机提出加油申请——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后发放油票——到加油站加油。
第三十一条加强车辆用油管理,提倡节约用油。
第三十二条在用油结算中如发现用油量与行车里程严重不符的,由综合处向驾驶员核实有关情况后报送领导作出处理。
第八章奖惩办法
第三十三条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月予以奖励。
年终由公司领导和车队、用车部门负责人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以下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因驾驶员自身驾驶原因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按比例扣发驾驶员安全奖。
事故情节严重者,扣发比例由总经理办公室研究确定,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到待岗处理。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待岗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待岗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车辆安全奖20元。
5、未带齐相关证件或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调离岗位或待岗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部油料价值款,给予待岗处理(外聘驾驶员解聘),并在调度会通报批评。
8、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因个人失误造成车辆损毁的,应作出事故报告,查清事故原因,并酌情处以维修费用20%-50%金额的经济处罚。
9、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考核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的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取得资质,并办理相应证件,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从事营运活动。
第三十六条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体检,身体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严禁身体不健康的驾驶员驾车上路。
第三十七条建立驾驶的技术档案和行车记录卡等制度,记录并归档其安全运行状况,凡多次违章行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驾驶员,年审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报请交警部门不予年审。
第三十八条所有驾驶员都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会议,定时参加车辆检查,会议签到记录按月上报交通局和交巡警大队,作为驾驶员资质评定和执照年审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按要求做到"八不开","十不准",按月进行考核,登记,存档。
第四十条公司在年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评比考核,对全年无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