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罪公诉意见书
莫某某强制猥亵罪辩护意见

莫某某强制猥亵罪辩护意见莫某某强调猥亵罪辩护意见审判长、审判员:我依法接受被告⼈莫某某家属的委托,作莫某某强制猥亵⼀案中莫某某的辩护律师,通过到东莞市第⼆看守所对莫某某的会见、阅卷及今天的开庭审理,我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东莞市第⼀市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莫某某构成强制猥亵罪,我同意检察院的定性,对此⽆异议。
⼆、建议⼈民法院对莫某某从轻、减轻处罚,理由如下:1、某某其实是认罪的。
他在讯问笔录中未能完全供述犯罪事实,主要是由于当时醉酒的原因,这是符合情理的。
莫某某在之前的供述笔录中虽然未能完全供述犯罪事实,并⾮全归于认罪态度恶劣,⼀⽅⾯是由于犯罪⾏为是醉酒状态下进⾏的,具体细节⽆法记清符合⽣活常识,另⼀⽅⾯仅初中⽂化程度、基本上是法盲的莫某某不清楚⾃⼰的⾏为严重到犯罪的程度。
从本案的起诉意见书和提请批准逮捕书中可知,“民警到场后将莫某某带⾄寮步医院醒酒”。
另,本案证⼈陈某某确认他当时⾝上有酒味,莫某某单位的⼩组长吴某也确认案发当晚莫某某有参加⼩组聚餐,莫某某仅⽩酒就喝了2⼩瓶。
其实,莫某某最终是认罪的,作为他的辩护律师,我到看守所会见他时,他⾯容颓丧,向我表达他的悔意和对他七⼗岁⽼母亲⽣活⽆着的担忧。
2、莫某某犯罪情节⽐较轻微,没有对受害⼥孩⼉造成损害后果。
醉酒状态中的莫某某,只是强⾏搂抱了受害⼥孩,触摸了受害⼥孩⼉的胸部。
他全程没有⽤语⾔威胁、恫吓受害⼥孩⼉,也没有⽤暴⼒伤害⼥孩⼉的⾝体。
强⾏把⼥孩⼉带⾄其房间时,他也没有给房间上锁,这才使得⼥孩⼉能够轻易脱⾝。
本案中的⼥孩⼉,案发时年龄已15岁10个⽉余,⾝⾼1⽶6,俨然是⼀个长成的⼤姑娘了。
⼥孩⼉智⼒障碍,莫某某并不知晓。
综上,本案犯罪情节轻微,没有对受害⼥孩⼉造成损伤后果。
3、莫某某主观恶性不⼤,本案中对⼥孩的猥亵⾏为很⼤程度上是酒惹的祸。
1983年出⽣的莫某某仍属未婚。
之前虽然受过刑事处罚,但释放近⼗年来,能够安居乐业,没再有其他违法犯罪情况,正是在醉酒状态下夜深时分偶遇了⼥孩⼉,才偶发了罪意,⼈在醉酒状态下容易意志⼒失控,故本案具有突发性,莫某某主观恶性不⼤。
强迫卖淫案辩护意见

强迫卖淫案辩护意见引言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与在座各位,我代表被告在这起强迫卖淫案件中提出辩护意见。
在此我将阐述被告的情况,并呼吁对被告公平对待。
案件背景被告今日面临的指控是强迫卖淫罪。
然而,我将证明被告对该指控无罪,并呼吁法庭细致审查证据,确保被告得到公正的审判。
主张一:被告无罪被告是一名正直的公民,对于指控的罪行保持否认态度。
然而,公诉方提供给法庭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
在此我要求法庭有效评估并质疑公诉方提供的证据。
首先,被告是一名无业人员,没有与卖淫相关的职业。
公诉方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有意强迫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然而,目前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主动从事该行为。
其次,公诉方提供的证人证言欠缺可信度。
证人证言应当得到法庭的特别关注,以免出现错误判断。
我将质疑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并要求法庭评估其可信度。
最后,公诉方未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被告与被害人发生过强迫卖淫行为,如通话记录、视频证据等。
在这种情况下,公诉方所提供的间接证据应受到合理怀疑。
综上所述,公诉方未能提供足够证据来证明被告的罪行,因此我要求法庭宣告被告无罪。
主张二:被告受制于他人在这起案件中,被告曾经向警方报告过他受到了他人的威胁与恐吓。
我要求法庭考虑被告在案发前是否受到其他人的操控。
被告的证词表示,他被威胁要参与非法活动,否则将会有更严重的后果。
被告害怕他人的反复威胁与恐吓,因此没有逃脱这一困境。
我要求法庭调查被告是否受到了他人的操控,并将这一情况纳入考虑范畴。
主张三:降低刑罚力度即使法庭最终认定被告有罪,我要求法庭考虑该案件的特殊情况,并降低判决力度。
首先,被告并非罪魁祸首,他仅仅是在被他人操控和威胁下,被迫协助他人进行卖淫活动。
被告在案发前并无犯罪记录,并且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与解决方案。
其次,被告深感悔过与后悔,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将改过自新。
我要求法庭在判决时将被告的悔过和改造考量进去,降低判决力度,给予被告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强奸公诉意见书

强奸公诉意见书尊敬的法院:本次公诉案件为强奸案,对于此类恶劣的犯罪行为,我们作为公诉机关,深感其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
经过充分调查、证据收集及合法程序,我们在此向贵法院提交公诉意见。
一、案件事实被告人XXX于XX年XX月XX日,在某市区XX小区的XX 居民楼XX号房间内,趁被害人YYY在独自一人之际,采取暴力手段对其实施了强奸犯罪。
经勘验,被害人的身体出现了明显的破坏性伤害,医学鉴定结论也证实了被害人确实遭受了强奸。
二、证据链条完整本案中,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责,依法采取了讯问、勘验、检查等一系列合法手段,收集到了大量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经过勘验,发现了涉案的现场物证,并对其进行了技术鉴定,确切地证明了被告人的作案事实。
同时,对被害人进行了现场勘验,取得了被害人的陈述和诊断证明,作为证人出庭应诉。
此外,还查明了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其行为属于强奸的故意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三、法律适用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以及强奸未满14周岁的女子的,构成强奸罪。
经查明事实,本案中被告人XXX通过使用暴力手段,对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YYY实施了强奸,既符合构成强奸罪的标准,我们认定被告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四、公诉建议和量刑建议本案中的犯罪行为涉及强奸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严重的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悖。
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伤害了被害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也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道德底线。
鉴于被告人XXX在案发后没有主动交代罪行,没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故我们建议法院依法予以从严惩处。
根据犯罪事实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建议对被告人XXX判处有期徒刑XX年,并剥夺其公民权利XXX年。
以上为我方对于本次公诉案件的意见。
希望法庭能够充分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公正判决,给予被害人和社会正义一个公平的交代。
感谢法庭给予此次公诉机关的支持和配合。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强制猥亵判刑案例分析有法律文书案例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强制猥亵判刑案例分析有法律文书案例被告人吴某甲,男,199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51221993********,汉族,文化程度高中,中共党员,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饶平县,住饶平县**镇**栋**。
2021年2月24日因本案被饶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3月10日经本院批准被逮捕。
本案由饶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吴某甲涉嫌强制猥亵罪,于2021年4月16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21年4月1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同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在辩护人的见证下和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2月2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吴某甲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粤U******的尼桑天籁牌小汽车,在饶平县黄冈镇建设路红绿灯路口搭载被害人杨某某。
约凌晨4时许,被告人吴某甲将车停到饶平县汫洲镇港西居委会汫园路边后,不顾被害人杨某某的反对,对其实施摸胸、摸腿等猥亵行为,遭到反抗后,被告人吴某甲对被害人杨某某实施扇巴掌、砸打头部等殴打行为,后将被害人杨某某赶下车。
事后,被告人吴某甲的家属已赔偿被害人杨某某的损失,被害人杨某某已谅解被告人吴某甲。
2021年2月24日,被告人吴某甲在饶平县黄冈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饶平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某面部及四肢软组织挫(擦)伤,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尼桑天籁牌汽车等;2.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等书证;3.证人林某甲、林某乙等人的证言;4.被害人杨某某的陈述;5.被告人吴某甲的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查笔录和现场照片;8.视听资料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
被告人吴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公诉意见书范文概要

•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 问了被告人吴根良,宣读并出示了大量书 证、证人证言,尽管被告人吴根良在某些 环节上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但大量的证 据已足以证明被告人吴根良徇私舞弊的犯 罪事实,其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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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接受他人 说情而丧失了起码的原则,自作主张决定 何宗林案不移送起诉,致使一名本应判处 重刑的犯罪分子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逍遥 法外,未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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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 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工作人员 由于握有执法权,这就需要他们在执法时, 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忠于法律,忠于 事实真相,不枉不纵。
• 为更好地履行公诉人的职责,阐明公诉人 的观点,现就本案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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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告人吴根良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 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 其受到追诉,其行为已构成徇私舞弊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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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现行《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徇私枉 法罪,还是79年《刑法》第188条所规定的 徇私舞弊罪,都体现了打击司法工作人员 渎职犯罪这种司法腐败现象的决心和力度。 依照法律规定,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 人员由于徇私、徇情而实施的枉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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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 检察、审判或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本案 的被告人吴根良是开化县公安局局长兼党 委书记,是公安局行政首长、一把手,具 有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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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讲,吴根良从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 成长为公安局长,确实付出了自己大量的 心血和汗水。吴根良今年只有45岁,正值 年富力强之时,本应勤奋工作,更好地回 报社会,
强奸罪公诉意见书

强奸罪公诉意见书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今天,我们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对被告人_____涉嫌强奸罪一案提起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被告人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汉族,_____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_____。
经依法审查查明: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许,被告人_____在_____(地点),遇到了被害人_____。
被告人_____心生邪念,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被害人_____发生了性关系。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被告人_____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首先,从被告人的主观方面来看,被告人_____具有明显的犯罪故意。
他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被害人的意愿,仍然强行实施性侵犯,其主观恶性较大。
这种故意犯罪的心态,严重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准则,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其次,从客观方面来看,被告人_____实施了具体的犯罪行为。
他通过暴力手段,如殴打、捆绑等,或者以胁迫的方式,如威胁被害人的生命安全、名誉等,迫使被害人无法反抗,从而达到其强奸的目的。
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和谐。
被告人_____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极其严重的身心创伤。
被害人在遭受侵害后,精神上长期处于恐惧、焦虑和痛苦之中,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这种伤害不仅是身体上的,更是心灵上的,可能会伴随被害人一生。
同时,这起案件也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它破坏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全,使公众对社会治安产生了担忧和恐惧。
我们必须通过严厉的法律制裁,来彰显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们要强调的是,强奸罪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尊严。
我国法律对强奸罪有着明确而严厉的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对于被告人_____的犯罪行为,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辩护意见_法律文书.doc

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强制猥亵妇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理由如下:1、被害人殷某经鉴定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从殷某陈述的笔录来看,她不知道自己的年龄,也不知道自己家里有哪些人,可以看出她没有正确的认知能力,也没有正确的语言表达能力,不能反映其真实意思表示,对所发生的事根本无法做正确的陈述。
公诉机关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害人殷某的陈述与其心智相符合的证据。
故被害人殷某的陈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关于证人徐刘x、徐x的证言,只能证明被告人邱君与被害人殷某躺在床上,不能证明被告人邱君猥亵行为的发生,更不能证明被告人邱君对被害人殷某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所以,公诉机关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邱君犯有强制猥亵妇女罪。
二、关于本案适用法律问题强制猥亵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被害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
而本案被告人xx未使用任何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所以被告人邱君的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被告人邱君的行为并不触犯刑法。
而根据我国《治安处罚法》规定: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即使被告人邱君猥亵殷某的事实存在,也应适用治安处罚法,而不是刑法。
还应当特别注意被告人在侦查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请法庭审查其是否与本案的其他证据相互一致,有无矛盾,如果不能相互呼应、相互印证,构成一个完整而完备的证明体系和证明链条,即使被告人在侦查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而没有其它的证据予以佐证,依法仍然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以上辩护意见供参考。
**年**月**日辩护意见(三)xx区人民检察院:受犯罪嫌疑人王xx家属的委托和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们担任王x琪涉嫌挪用公款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
贵院白检反贪移诉(2010)第xx号起诉意见书认为“王xx 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决定将35万元农业水利专项资金借给xx公司,并通过该公司账为入股职工(包括王x琪本人)还贷,致使该笔专项资金至今未收回”,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强奸罪公诉意见书

强奸罪公诉意见书
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张某
罪名:强奸罪
一、案情概述
被告人张某,男性,1985年出生,系南京某企业员工。
2019
年10月12日晚,被告人张某约见了熟识的被害人小王(化名),饮酒之后,被告人张某趁小王状况不佳,将其强行掳至宾馆,实
施猥亵和强奸。
后被宾馆工作人员报警,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证据充分
此案发生地宾馆内安装了监控视频,能够清晰记录下张某将小
王强行掳至房间,并在房间内实施猥亵和强奸的罪行。
此外,被
害人小王也就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作了详实的陈述,其交代的
事实与监控录像的记录相符合。
三、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一)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进行性交的;
(二)对妇女实行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使用暴力手段将小王强行掳入宾馆房间,
并在房间内实施猥亵和强奸,已构成强奸罪的犯罪行为。
四、量刑建议
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建议依法予以严厉的惩处。
具体建议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五、结论
被告人张某明知自己的行为有违法之处,却居心叵测,残忍地对被害人小王进行强奸行为,严重触犯了我国法律。
为了维护社会公正,保护民众权益,公诉机关应当坚决予以追究、严厉打击其犯罪行为。
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和性质,建议对其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人民检察院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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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罪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的规定,我(们)受xxx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xxx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xx
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