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造成职工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意外事件。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管理职工伤亡事故,将其进行分类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份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说明。
一、人员伤亡程度分类1. 轻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身体轻微损伤的事故,如轻微擦伤、扭伤等。
对工作生活能力影响较小,通常在短时间内能够恢复。
2. 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身体严重损伤的事故,如骨折、器官损伤等。
对工作生活能力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较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
3. 死亡事故:指造成职工死亡的事故。
这是最为严重的事故,不可逆转的人身损害。
二、事故发生原因分类1. 人员原因事故:指由于职工个体原因导致的事故,如操作不当、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等。
这是最容易发生的事故,也是可以有效预防的。
2. 设备原因事故:指由于设备、机械设施的故障或不合格导致的事故。
如设备缺陷、设备操作不当等。
3. 环境原因事故:指由于工作环境、场所的问题导致的事故,如作业场所杂乱、安全隐患等。
4. 管理原因事故:指由于企业管理不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的事故,如缺乏安全培训、安全意识差等。
三、事故类型分类1. 交通事故:指在工作出行和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如车祸、交通意外等。
2. 被物体砸伤事故:指在施工、搬运物品等过程中由于物体掉落造成的伤害。
3. 高处坠落事故:指从高处摔落造成的伤害,如建筑工人从悬空作业区域坠落。
4. 电气事故:指在电气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触电、电击等意外伤害。
5. 火灾事故:指在企业生产、仓储等场所由于火源、易燃物品等原因导致的火灾事故。
6. 化学物品事故:指在化工、实验室等环境中由于化学物品泄漏、爆炸等导致的伤害。
7. 窒息事故:指在密闭空间或者情况危险的场所中窒息导致的伤害,如煤矿事故、化工品泄漏等。
8. 气体中毒事故:指在气体环境中接触或吸入有毒气体导致的伤害。
9. 其他事故:指无法归类到以上几种类型的事故,如爆炸事故、坍塌事故等。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20类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20类一、前言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职工伤亡事故不时发生,给企业和职工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更好地防范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国家对其进行了分类标准,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救助措施。
本文将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的20类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撰写有价值的文章,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二、20类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1. 机械伤害类: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的伤害,如机械碾压、绞车绞断等。
2. 交通事故类:包括各类车辆的交通事故,如车辆碾压、碰撞等。
3. 高处坠落类:主要指在高处工作或作业过程中坠落造成的伤害。
4. 坍塌类:包括工地坍塌、建筑物坍塌等造成的伤害。
5. 中毒类:主要是吸入有毒气体或误食有毒物质造成的伤害。
6. 烫伤类:包括热液体、高温气体等造成的烫伤。
7. 火灾类:主要是因火灾造成的伤害,如火灾烧伤、中暑等。
8. 电击类:包括触电、雷击等造成的伤害。
9. 物体打击类:主要是各类重物体打击造成的伤害。
10. 遭受暴力伤害类:包括被他人殴打、攻击等造成的伤害。
11. 机械运转类: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转时造成的伤害,如被机械卷入、缠绕等。
12. 运输作业类:包括吊装、搬运等造成的伤害。
13. 溺水类:主要是因水域作业或溺水事故导致的伤害。
14. 塌方类:指工程建设中土方垮塌、山体滑坡等造成的伤害。
15. 鞭炮爆炸类:包括爆竹、烟花爆炸造成的伤害。
16. 贮运焚爆物类:主要是因化学品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爆炸、火灾造成的伤害。
17. 过劳损伤类:指因长时间重复作业、劳累过度等导致的身体损伤。
18. 噪声类:主要是因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而导致的听力损伤。
19. 辐射类:包括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等造成的伤害。
20. 其他:指其他类型的职工伤亡事故。
三、总结与回顾通过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的20类进行全面评估,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不同类型的职工伤亡事故,以及其可能的原因和后果。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应该时刻关注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以满足从业人员而言企业安全管理的要求,针对企业职工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结合企业实际环境及控制能力等多种因素,制定相关的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安全要求违法类事故。
这类事故是由于职工未能按安全要求进行作业、使用的工作设备未经安全检查投入使用或违反安全检查、安全设施缺失或失效等造成伤害。
二、不健康操作类事故。
这类事故是指由于职工不健康操作、操作不正确、熟练程度不够或心理问题导致,而对自己和他人造成灾害。
三、职业病类事故。
这类事故是指由于企业职工被接触到职业有害因素而对自身健康造成损害的事故。
四、重物操作类事故。
这类事故主要是因职工操作工具时错误移动、举错重物或采取不当的搬运技巧而造成的伤害。
五、高空技术操作类事故。
这类事故是指当职工在高空作业时失败或被突如其来的恶劣环境所影响,而导致伤害的事故。
六、现场环境事故。
这类事故指现场环境因气象变化、供电故障或突发暴力事件等不可抗因素而引发的伤亡事故。
本文所描述的这六种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可用来对企业的安全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有助于企业及员工生产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工件紧固不牢
7.01.15
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7.01.16
其它
7.02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7.02.1
拆除了安全装置
7.02.2
企业车辆
4.14.2
送料装置
4.23
船舶
4.14.3
农业机械
分类号
伤害方式
分类号
伤害方式
5.01
碰撞
5.08
火灾
5.01.1
人撞固定物体
5.09
辐射
5.01.2
运动物体撞人
5.10
爆炸
5.01.3
互撞
5.11
中毒
5.02
撞击
5.11.1
吸入有毒气体
5.02.1
落下物
5.11.2
皮肤吸收有毒物质
5.02.2
6.01.1.11
其它
6.01.2
防护不当
6.01.2.1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
6.01.2.2
防护装置调整不当
6.01.2.3
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
6.01.2.4
防爆装置不当
6.01.2.5
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6.01.2.6
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
6.01.2.7
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6.01.2.8
其它
6.02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6.02.1
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
6.02.1.1
通道门遮档视线
6.02.1.2
制动装置有缺欠
6.02.1.3
安全间距不够
6.02.1.4
拦车网有缺欠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题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题
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主要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
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
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此外,事故还可以根据伤害的性质、部位、起因物、受伤程度等进行分类。
例如:
1. 伤害性质:包括轻伤、重伤、死亡等。
2. 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
3. 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
4. 伤害程度:包括轻伤、重伤、死亡等。
了解这些分类标准有助于企业更好地预防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是指在工作场所或者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死亡事件。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处理这些事故,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进行分类标准非常重要。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为以下几类:一、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在工作场所发生的轻伤、轻微事故或者一般意外事件。
这类事故通常不会造成严重的伤害或者影响工作生产秩序,但也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般事故的发生可能是由于工作环境不够安全、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者设备故障等原因引起的。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严重事故。
严重事故是指造成较为严重伤害或者影响较大的事故事件。
这类事故可能导致职工伤残或者长期治疗,甚至造成生命危险。
严重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措施不完善或者操作失误等因素有关。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严重事故的及时处理和伤员救治。
三、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极其严重的事故事件。
这类事故往往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和影响范围广泛,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社会影响。
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安全管理严重缺失、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或者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因素有关。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特别重大事故的最小化影响和损失。
以上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类标准,企业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事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当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共同努力,预防和减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其中,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
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而暂时性失能伤害是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是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永久性全失能伤害则是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事故类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它伤害。
在伤害分析方面,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起因物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
伤害程度分类包括轻伤、重伤和死亡,其中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死亡则是最严重的伤害。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包括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最后,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以上分类标准进行统计和计算。
4.14 机械设备4.14.10 金属切削机床4.14.11 公路建筑机械4.14.12 矿山机械4.14.13 冲压机4.14.14 印刷机械4.14.15 压辊机4.14.16 筛选、分离机4.14.17 纺织机械4.14.18 木工刨床4.14.19 木工锯机4.14.20 其他木工机械4.14.21 皮带传送机4.14.22 其他4.15 金属件4.15.1 钢丝绳4.15.2 铸件4.15.3 铁屑4.15.4 齿轮4.15.5 飞轮4.15.6 螺栓4.15.7 销4.15.8 丝杠、光杠4.15.9 绞轮4.15.10 轴4.15.11 其他4.16 起重机械4.16.1 塔式起重机4.16.2 龙门式起重机4.16.3 梁式起重机4.16.4 门座式起重机4.16.5 浮游式起重机4.16.6 甲板式起重机4.16.7 桥式起重机4.16.8 缆索式起重机4.16.9 履带式起重机4.16.10 叉车4.16.11 电动葫芦4.16.12 绞车4.16.13 卷扬机4.16.14 桅杆式起重机4.16.15 壁上起重机4.16.16 铁路起重机4.16.17 千斤顶4.16.18 其他4.17 噪声4.18 蒸气4.19 手工具(非动力)4.20 电动手工具4.21 动物4.22 企业车辆5 伤害方式5.01 碰撞5.01.1 人撞固定物体5.01.2 运动物体撞人5.01.3 互撞5.02 撞击5.02.1 落下物5.02.2 飞来物5.03 附落5.03.1 由高处坠落平地5.03.2 由平地坠入井、坑洞5.04 跌倒5.05 坍塌5.06 淹溺5.07 灼烫5.08 火灾5.09 辐射5.10 爆炸5.11 中毒5.11.1 吸入有毒气体5.11.2 皮肤吸收有毒物质5.11.3 经口5.12 触电5.13 接触5.13.1 高低温环境5.13.2 高低温物体5.14 掩埋5.15 倾覆6 不安全状态6.01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6.01.1 无防护6.01.1.1 无防护罩6.01.1.2 无安全保险装置6.01.1.3 无报警装置6.01.1.4 无安全标志6.01.1.5 无护栏或护栏损坏6.01.1.6 (电气)未接地6.01.1.7 绝缘不良6.01.1.8 局扇无消音系统、噪声大6.04.7地面滑地面滑是造成工作场所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依据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依据一、引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是指在职工从事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害、死亡以及产生财产损失的不幸事件。
对于企业来说,职工伤亡事故不仅会对员工造成影响,还会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了解和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二、分类依据根据职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后果等方面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 机械伤害类机械伤害类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时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死亡事件。
操作机床时被切割、挤压等造成的手指断裂、骨折等。
2. 化学中毒类化学中毒类是指在化学品接触或吸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死亡事件。
在危险化学品储存时未能正确操作导致泄漏并且污染环境造成职员中毒。
3. 高处坠落类高处坠落类是指在从高处坠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死亡事件。
在建筑工地施工时未能正确使用安全带导致坠落造成职员死亡。
4. 火灾爆炸类火灾爆炸类是指在火灾或爆炸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死亡事件。
在化工厂生产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爆炸造成职员受伤。
5. 交通事故类交通事故类是指在企业员工出行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死亡事件。
在企业员工开车上下班时因超速、酒驾等行为导致交通事故。
6. 其他类其他类是指除以上几种外的其他类型。
心脏病突发、自然灾害等。
三、预防措施为了避免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1. 加强安全意识培训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职工能够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安全设施完善企业要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如设置防护栏杆、安装消防器材、配备安全带等,以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3. 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4. 加强管理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 建立应急预案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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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9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事故类别2.1物体打击2.2车辆伤害2.3机械伤害2.4起重伤害2.5触电2.6淹溺2.7灼烫2.8火灾2.9高处坠落2.10坍塌2.11冒顶片帮2.12透水2.13放炮2.14火药爆炸2.15瓦斯爆炸2.16锅炉爆炸2.17容器爆炸2.18其它爆炸2.19中毒和窒息2.20其它伤害3.伤害分析3.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鉴定原则: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起因物: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致害物: 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伤害程度分类4.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3死亡5.事故严重程度分类5.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5.3死亡事故a.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6.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适用于企业以及各省、市、县上报企业工伤事故时使用的计算方法有:6.1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时期,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伤亡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
计算公式:6.2千人重伤率: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
计算公式: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的计算方法有:6.3伤害频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的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
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数之和。
计算公式:6.4伤害严重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数。
计算公式:6.5伤害平均严重率:表示每人次受伤害的平均损失工作日,计算公式:适用于以吨、立方米产量为计算单位的行业、企业使用的计算方法有:6.6按产品产量计算的死亡率:计算公式:A.1受伤部位受伤部分类号分类号受伤部位位1.01.颅脑 1.12.3.肘部1.01.1.脑 1.12.4.前臂A.7不安全行为分类号7.01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7.01.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7.01.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7.01.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7.01.4忘记关闭设备7.01.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7.01.6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等的操作)7.01.7奔跑作业7.01.8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7.01.9机械超速运转7.01.10违章驾驶机动车7.01.11洒后作业7.01.12客货混载7.01.13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7.01.14工件紧固不牢7.01.15用压缩空气吹铁屑7.01.16其它7.0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7.02.1拆除了安全装置7.02.2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7.02.3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7.02.4其它7.03使用不安全设备7.03.1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7.03.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7.03.3其它7.04手代替工具操作7.04.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7.04.2用手清除切屑7.04.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7.0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顾放不当7.0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06.1冒险进入涵沿7.06.2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7.06.3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7.06.4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7.06.5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7.06.6冒进信号7.06.7调车场超速上下车7.06.8易燃易爆场合明火7.06.9私自搭乘矿车7.06.10在绞车道行走7.06.11未及时嗐望7.0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增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7.0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7.0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扫、清扫等工作7.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7.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7.11.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7.11.2未戴防护手套7.11.3未穿安全鞋7.11.4未戴安全帽7.11.5未佩戴呼吸护具7.11.6未佩戴安全带7.11.7未戴工作帽7.11.8其它7.12不安全装束7.12.1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7.12.2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7.12.3其它7.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附录B损失工作日计算表(补充件)1.死亡或永久性全失能伤害定6000日。
2.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按表1、表2、表3计算。
3.表中未规定数值的暂时失能伤害按歇工天数计算。
4.对于永久性失能伤害不管其歇工天数多少,损失工作日均按表定数值计算。
5.各伤害部位累计数值超过6000日者,仍按6000日计算。
表1.截肢或完全失去机能部位损失工作日换算表(略)表2.骨折损失工作换算表(略)表3.功能损伤损失工作日换算表(略)续表(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编制说明GB6441-86本标准由劳动人事部提出,并于81年12月委托我所制定。
三年来,在劳动人事部领导同志直接指导下,自初稿拟定后进行了二次全国性征求意见活动。
制定中,我们得到了从事于劳动保护工作的同志热情支持,尤其四川省劳动人事厅、青岛市劳动局、武汉安全技术研究所等单位给予我们很大帮助。
劳动人事部劳保所隋鹏程教授、黑龙江省劳动保护学会卢庄教授,在我们工作处于困难的时候,给了我们热情的鼓励,并在某些章节进行了关键性的修改。
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我国劳动保护工作始于建国初期,伤亡事故统计制度已建立三十余年,若从现行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中整理出一个科学的管理方法,使伤亡事故统计工作达到科学化、标准化,并适合于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在调研中,很少遇到有关事故分类的国内资料更使我们感到压力很大。
为了深刻了解“分类”的规律和重要性,我们从剖析本省事故资料做起,查阅了全省历年伤亡事故案例。
为了掌握南方省份伤亡事故的特点,我们选定了四川省,查了近连续三年的伤亡事故档案。
从调研中,我们更加明确了制定标准的现实意义。
在查阅案卷中,从一桩桩惨痛事故的重复出现,我们体验到了现行统计方法的弊病。
结合我国事故调查分析规律,又参照了美、英、日、苏等国的资料,编制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现就主要问题说明如下:1.现行统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规程》为依据的现行统计制度主要问题有:1.1调查方法不够完善、不够科学。
对事故原因分析缺少科学的方法,一般主要用三条尺子去衡量千变万化的伤亡事故。
即:1)领导是否重视;2)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3)工人是否违犯操作规程。
这三方面的内容固然重要,但是这种只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很少同专业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在复杂的事故面前越来越暴露出缺点。
1.2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多数人忙于事故常规处理,只有少数人负责资料统计,对于年积月累成堆的事故报告,他们除了能从中摘录些备用数字外,分析工作很难进行。
因为现行制度对报告材料的管理没有统一的标准。
用这些材料进行综合分析费时甚多,收效很少。
•所以《规程》的贯彻,一般仅能完成单纯的报表,不能发挥资料的应有作用。
1.3现行统计方法,曾在安全工作中起到一定作用,但在长期使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基本概念不统一,事故分析方法陈旧,资料积累没有标准,报告形式纷杂,随之带来了统计工作不及时,不准确,不可比,不完善等问题。
经逐级上报,最后只剩下死亡数字还较为可靠,•很多对分析有价值的数据都被遗漏。
因此改变事故统计分析工作的落后状况,用科学技术指导劳动保护工作,建立一个完整的事故分析标准,保障《规程》的贯彻执行是新形势的要求。
2.损失工作日概念的应用与意义损失工作日的计算过去有过应用,但是没有明确这个概念的意义和作用,计算的着眼点也只是放在缺勤天数上,记录病休的实际天数或歇工天数(实际上,对长期病休的伤亡职工并不在统计之列)。
无论是实际天数、歇工天数,还是损失工作日的统计,其目的都是试图估价事故在劳动力方面造成的损失。
我们认为劳动力的损失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治疗、休养期间损失工作日数;二是虽然治愈因身体致残劳动能力丧失,再不能完成原有工作量,劳动力的损失表现在愈后到退休的漫长时期。
由此可见,实际休息日或歇工日数仅统计了前一部分,对于重要的劳动能力丧失部分,却忽略了。
本标准提供了与丧失劳动能力相一致的“损失工作日”的概念,使伤害程度数值化,永久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日数值的建立是以伤害程度为基础的,所以损失工作日数值也可作为伤害程度划分的依据。
伤害程度用损失工作日数表示,就给安全工作评价带来了方便。
事实上,安全工作的成效,是紧紧与企业经济效益连在一起的,严重事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损失工作日”概念的确立,将全面评价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计算带来可能与方便。
即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制定创造前提条件。
“损失工作日”概念的应用,关键的部分是如何把重伤之间的差别区分开来,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尚未成熟,但是可以根据各省劳动部门关于重伤的规定和民政部门“残废等级的检评”以及公安部门法医对损伤程度分类,以及国外有关残废赔款值,也以大致定出较粗的界限。
只要伤害程度分得明确,损失工作日的统计就简单多了,表外的暂时性失能伤害仍按歇工天数计算,永久性伤害则按规定的损失工作日数计算,这样能有效地避免主观因素影响。
“损失工作日”数值的确定应与国家的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相吻合。
例如死亡损失工作日数的确定公式是:<PN=P(L退-L亡)< FONT>N:损失工作日数P:年工作日数(取300)L退:平均退休年龄(取55)L亡:死亡于伤亡事故人平均年龄N值日本取7500日,美国6000日,我国资料不完整,只能临时统计,因时间所限,仅暂按三单位的情况,定为600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