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市民社会概念的变迁和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历程及启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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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思想家“市民社会”论评析

西方思想家“市民社会”论评析

西方思想家“市民社会”论评析社会学在西方国家的发展,正处于从古典向现代社会学转变的阶段。

这一时期,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引起人们的注意,社会学中出现了一些重要思潮,其中最主要的思潮之一就是所谓的“市民社会”论,以美国人杜尔克姆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古典社会学把主要力量放在对市民社会的分析上,这个观点存在许多不足,必须寻求新的途径来分析社会,要彻底改变传统的社会学研究模式,把历史和经验统统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加以研究,这才能真正做到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研究社会。

一、城市社区是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适应的,而且又具有特殊性的在封建社会里,土地是自然形成的私有财产,自耕农只拥有小块份地,往往是远离集市的农村荒地。

当时劳动者之间并无联系,人口较少,故称之为“自然公社”。

而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土地则是私有的,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各类小规模企业日益增多,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为了促进这种生活的改善,资产阶级产生了建立一个能够互助合作、共同协商的空间,也就是“市民社会”的观念。

由此可见,城市社区是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适应的,因此,其经济关系是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这是它与资本主义私有制密切相关的重要原因。

二、“市民社会”是阶级对立在城市中的体现另外,“市民社会”还包含着非常复杂的矛盾和斗争,它涉及许多利益集团,即一些阶级与另一些阶级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反映了阶级斗争在城市中的体现。

“市民社会”理论的代表人物杜尔克姆,通过对英国城市中的一些行业的研究发现,这些行业的收入,是由那些付钱请他们调解纠纷、办理诉讼的顾客决定的,如果这些顾客中的一个是雇主,那么这个职业就是受雇于雇主;如果是某一类公民或官员,那么这个职业就属于那一类公民或官员,因此,城市中的职业是具有阶级性质的。

以上都表明了“市民社会”论的实践基础,即城市中的矛盾和斗争都是围绕着资本主义私有制而展开的,因此,它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城市中的阶级矛盾。

三、“市民社会”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现实在这种新思想的影响下,英国发生了一场革命,从1640年起,不满2/3的城市居民被剥夺了公民权,实际上开始走向“市民社会”。

马恩著作选读心得:浅谈对市民社会和公民社会的对比及启示

马恩著作选读心得:浅谈对市民社会和公民社会的对比及启示

浅谈对市民社会和公民社会的对比及启示一,市民社会的提出和内涵在18世纪资产阶级思想家的著作中,开始出现“市民社会”这个术语,用以概括从物质生产和个人交往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切社会关系和组织。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得出“不是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著名结论,但对市民社会本身尚未作出科学的分析这时,市民社会这个术语已经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经济基础的意义上使用的历史唯物主义范畴:“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所以市民社会是“表示国家控制之外的社会和经济安排、规则、制度”,是指“当代社会秩序中的非政治领域”。

市民社会的提出以及其理论对法学、法制有重要的影响并且具有重要的工具价值,比如现代以来人类法制的最新发展及其对传统“公私两元”的法律分类形成的颠覆性冲击,就表现在作为第三法域的“社会法”的形成。

这种最新的法律部门类划分,即与市民社会理论有关。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市民具有以下特征:首先,他们都是具有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基本权利的自由民,可以自由地从事各种交易活动。

虽然在宪法和法律之上,他们的政治权利有所不同,但是,他们都能参与管理国家的事务,成为既可以用钞票也可以用选票发表意见的、政治身份与商业身份完全重合的社会主体。

其次,在市民社会可以保留国王,甚至还可以赋予国王特别的权力。

但是国王的权力只限于政治领域,在经济领域国王必须以平等的主体身份参与竞争,国王不能借助自己的政治特权,谋取特殊利益。

在这个社会,国王的特许权逐渐被法律准则所取代,任何市民都可以向政府申请从事交易活动,取得商业权利。

第三,市民社会强调权利,每一个市民都是权利的主体,而宪法是市民权利的清单。

第四,市民是国家机器的缔造者,市民也是国家机器的操作手,当国家机器中的某些机关损害市民合法利益的时候,他们随时可以用手中的选票改造国家机器。

第五,市民在相互交往过程中,逐渐形成交往惯例,而国家的立法机关只不过是将公民之间交往的惯例通过立法程序加以确认罢了,换句话说,在市民社会,国家总是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以至于有些经济学家把政府看作是“守夜人”,他们不能参与主导公民之间的权利博弈,更不能与民争利。

政治哲学史中“市民社会”概念之嬗变———从卢梭到马克思的辩证思维发展历程

政治哲学史中“市民社会”概念之嬗变———从卢梭到马克思的辩证思维发展历程

关 键词 : 市民社会 ;辩证 法 ;马克 思 ;卢梭 ;黑格 尔
中 图分 类号 : B 0 3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0 0 0 . 2 7 3 1 ( 2 0 1 4 ) 0 1 - 0 0 1 5 - 0 6
市民社会的概念起源于亚里士多德 , 以城邦共 同体的定义跃人 了政治哲学史 , 但是随着生产关系和 政治形态的演变 , 从l 4 世纪开始 , 市 民社会( B o u r g e o i s S o c i e t y ) 的概念才开始具有 了城市 自治共 同体和
卢梭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设计论证归根到底是为了解决其古典主义的人道隐忧一方面他颇为唯物主义地认识到人类总是停留在肉体存在的状态因此是完满的单独的整体并以此来进一步揭示市民社会中自私性将不可避免地削弱公共利益的事实而马克思则是最终将这种自然权利不仅是市民社会阶段的自私权利把握为社会历史发展的物质前提即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

1 6・
西北 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 0 1 4年第 1 期
降, “ 历史 不是 神义 的证成 , 而是 悲 惨 和 腐 败构 成 的故 事 ” ¨ n 叭 — —成 为 了政 治 哲 学 史 中难 以扭 转 的 市 民社会 批判 潮 流 。卢 梭政 治哲 学 的革命 l 生远超 出资产 阶级 的狭 隘诉 求 , 其 理 论所 指 也 不 局 限 于资 产 阶级 的胜 利 。没有 理 由否认 , “ 卢 梭是 从左 翼 攻 击 资产 阶级 社会 的第 一 位 政 治 哲 学 家 …他 攻 击 新 兴 的 资产 阶级 , 并 非为 贵族 或教会 招魂 。 ” l 2 _ ( 当历 史 的帷 幕 即将 为 资 本 主义 社 会 展 开 , 卢 梭 预 见 性地 揭 示 出了资产 者普 遍 统治下 的不 平等 和道 德异 化 。卢梭 的市 民社 会 批判 是 造就 “ 真正 人格 ” 儿 n 的努 力 , 从 三个 方面勾 勒 出 了市 民社 会 的形成 、 本质 和最 终解 决 内在矛 盾 的政治 道路 。 首先 , 以 自然 状态 为逻 辑起 点 , 将 市 民社会 定义 为 历史 的偶 然产 物 与 道德 堕 落 的产 物 。狭 义 地 看 , 卢梭 的“ 自然 状态 ” 在二 论 中实指 “ 原初 状态 ”, 是 对 人 类 政治 伦 理 状 况所 做 的历史 考 察 , 并 借 此 为政 治

西方古典与中世纪市民社会的比较分析

西方古典与中世纪市民社会的比较分析

西方古典与中世纪市民社会的比较分析摘要:西方在近代社会形成之前,曾存在两个不同阶段的市民社会,即古典城邦市民社会和中世纪城市市民社会。

这两种市民社会的基本特征既有相似性,又有根本差异性,其原因在于两者具有不同的经济条件和经济特征。

关键词:古典市民社会;城市市民社会一、两种市民社会的基本属性要对古典市民社会和中世纪市民社会进行比较研究,就不得不先对这两个时期的市民社会的基本属性作一个简要的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一定的比较。

西方古典市民社会指的是古希腊诸城邦国家和古罗马城邦国家的统治部族生存于其间的社会组织样式。

简言之,古典市民社会是由市民组成的城邦共同体社会。

市民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市民,而不是人口和城垣。

亚里斯多德曾经指出,“城邦本来是一种社会组织,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以内,就成为一个城邦”。

这里的市民指的是那些与城邦政治共同体相关的特定身份和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里切不可把市民简单理解成居住在城邦内的所有人或者是达到一定年龄的自由人。

之所以这里的市民不是指居住在城邦内在所有人,那是因为居住在城邦内在所有人包含奴隶,而奴隶是不具有人身自由的。

可想而知,一个没有人身自由的人是谈不上其他方面的自由的,尤其是政治和经济上的自由。

那么为什么市民不是指达到一定年龄的自由人呢?因为自由人中的妇女和那些不属于或未被纳入统治部族内部的成年男性是不具有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的。

至此,我们可以知道,古典市民社会中的个体要想成为市民,那么他就必须具备这样一个重要条件,即拥有一般自由人所不具有的一系列政治和经济权利。

中世纪西欧市民社会指的是西方封建社会时期的社会形态。

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复兴了西方古典市民社会文明中的重要制度和思想精华,并对近代市民社会的诸多要素的形成提供了很多宝贵的资源。

可以说,这是市民社会历史上一个承上启下的时期,但目前我国哲学界对此阶段却鲜有研究。

而对此阶段对近代市民社会的影响更没有作出应有的重视。

市民社会理论的国内外发展简述

市民社会理论的国内外发展简述
显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 国家与个人 的关系 , 市民社会 的内容
也不能简单地 归结 为市场 、 企业等纯经济的东西。美国著名
社会 学家塔尔科 特 ・ 帕森 斯为 市 民社 会研 究提供 了新 的视
在世界范围 内建立“ 市民社会 ” 。 现代市 民社会理论坚持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 的二分法 ,
会理论研究的主流。反映了 2 0世纪 以来西方市民社会理论
直接从 生产 和交往 中发展起来 的社会组织 , 这种社会组织在

切 时代 都构 成 国家 的基 础 以及 任何 其他 观念 的上 层建
筑。 1 世 纪思想家提出的“ 民社会” ”8 市 的观念 , 长期以来一直
被 忽视 。西方学者认 为, 市民社会 只是伴 随现代化产生 的必
社会 主要理解 为社会 子系统 ( 或社会共同体 )它的主要 功能 ,
“ 市民社会” 这个概念是 由亚里士多德在 《 治学》 政 一书
中最早提 出的 , 当时的背景下 , 在 亚里士多德 的“ 市民社会 ”
是将文化价值加 以制度化来达 到社会整合 的 目的。J . 哈贝马
斯是当代德 国最 有影 响的思想 家 , 他在综合各家理论的基础 上将 市民社会理论 向前推进 了一大 步, 他对市民社会在 当代
强调市 民社会系 由非政治性的社会 所组成 。 这种现代意义上
角。他认识 到了社会从传统 向现代转变过程 中, 由社会共 同 体执行 的社会 整合功能对 整个社会 系统生存 和持续 的重要
性。他在 《 社会体系》《 、经济 与社会》 等著作中将现代社会划
收稿 日期 :00 0 — 9 2 1— 10 、
是古希腊 时期 特有 的城邦 国家 ,随着古 希腊 城邦 国家 的衰 落 ,市民社会这个概念 到古罗马时期 已经失去 了具体 的意 义, 但是其 中“ 作为 自由和平等 的公 民在 一个合法界定 的法 律体 系下结 成的伦理政 治共 同体”这层 含义却被保 留了下 来 。1 4世纪 , 欧洲人开始采用 “ 市民社会” 这个词 , 直到近代 ,

西方公民社会概念演变探析.doc

西方公民社会概念演变探析.doc

西方公民社会概念演变探析-【摘要】公民社会这一概念源于西方,它的起源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表示“城邦”的涵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社会与国家、市场的逐步分离,公民社会这一概念经历了近现代和当代的两次变化,其内涵也日渐丰富和完善。

抓住概念变迁与事实之间的关系,对进一步推进此类研究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民社会;概念公民社会在西方思想史上,既是作为西方历史经验的一类社会实体,又是西方思想文化传统及其话语谱系中的一种解释模式。

从历史的维度看,公民社会的内涵经历了两次巨大的蜕变。

一次是法国大革命,另一次是欧洲共产主义的衰落。

随着公民社会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我国的政治语境之中,要求我们准确把握其内涵及意义。

本文基于历史的维度,对公民社会内涵的变迁,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一、古典公民社会概念古典共和主义视域下的有关公民社会的概念成型与18世纪启蒙运动的早期现代主义思潮是密不可分的。

但是在古希腊政治思想中早已有很多关于它的思考。

一般来说,civil society被看作是一个公共的团体,它通过那些约束公民行为的强制规则,让公民免于互相伤害。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借由苏格拉底与众人的一段谈话,阐述了其理想的政治体制应该是王政或者是贵族政体,这样的政体必须由具有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等美德的哲学王来领导,是一个追寻共同的善的城邦。

而亚里士多德则被学者们普遍界定为公民社会思想的始祖,他在《政治学》一书中用到的Politike koinonia 可以说是该词最早的词源,具体来说是指“自由和平等的公民在一个合法界定的法律体系之下结成的伦理――政治共同体。

”后来,公元前1世纪西塞罗把它译成拉丁文societas civilis,“不仅指单个国家,而且也指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

这些共同体有自己的法典(民法),有一定程度的礼仪和都市特征(野蛮人和前城市文化不属于civil society)、市民合作并依据民法生活并受其调整。

西方市民社会孕育过程对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启示

西方市民社会孕育过程对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启示
21 0 0年 7月
社会 科学家
S OCI S AL CⅢ NT S I T
Jf.0 O t. 1 12
( 7 , 第 期 总第 19 ) 5期
【 政治文明与构建和谐社会】
( o7Ge e M N . 9 N ., n r o1 ) 5
西方市民社会孕育过程对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启示
是历 史的特殊性 , , 但是 历史的发展到底有没有共性? 有没有共 同的规律 可以遵循? 发展 的道路 可以有千差万别 , 但是 人类 由传 统农业社会向现代 民主社会的发展 , 却是一个不能够逾越 的历 史趋势。早发的现代化 国家都 可以成 为后发
现代化国家的参照物 , 具有历史的启发 意义。
傅 静
( 山东大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 0 0 ) 5 10

要: 西方 市民社会孕 育的背景——权 力高度分散化、 多元化 、 社会和政 治结构 的异质性 , 中国的历 史文化 与
传统——权 力的高度集 中化、 单一化 、 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同质性 , 几乎是 背道 而驰 。西方 市民社会似乎更 多的彰显 的
关键 词 : 民社 会 ; 市化 : 示 市 城 启
中 图分 类 号 :9 28 C 1.1
文献 标 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A
文 章 编号 :0 2 3 4 (0 0) — 0 0 0 10 — 2 0 2 1 0 04 —4 7
西方市 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一个分析 所 以城市的土地还是在一个或几个贵族领主的势力 范畴。 它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 , 以契约关系为中轴 , 范 围之 内, 但城市附近的贵族领主对它们 的管理和控 以尊重和保护社会成员 的基本权利为前提的社会共 制 ,毕竟不像对 自己庄园的管理和控制那样直接 、 方 同体。 从本质上讲 , 自国家产生起 , 社会就分裂为市民 便 、 容易 , 交纳一定数量的货币就可 以获得生存权 , 从 社会和政治社会两个部分 。 但是在漫长的前现代化时 而彻底挣脱 了领主的控制而成为真正的“ 自治” 之邦。 期, 市民社会与政治社 会之 间的边界模糊不清 , 甚至 商人和手工业者作为一个新 的阶级出现 了。 二是王权 是合二为一。 随着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 与教权的斗争提供了市民阶层发展的可乘之机。 市民 场体制的确立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 的分野 日渐明 阶层在成长的过程中, 需要得到当时社会政治力量的 确, 并开始从政治国家中收回本来属于 自己的部分权 认 同与庇护 ; 王室与教会 的激烈斗争 , 双方都需要利 力 , 民社会形 成 。 市 用市民阶层的力量来打击对方。 结果市民阶层就在王 权与教权的夹缝 中乘机壮大起来。 当教会决心对市民 当 西方城市是市民社会孕育的基础 阶级进行打击时 ,王室就会对市民阶级提供庇护 ; 王 室对市 民阶级 采取镇 压 时 , 会就 变 成 了市 民阶级 教 对于市民社 从早期商业城镇 到独立 的城市公社是西方市 民 的保护者。资产阶级的诞生与成长壮大 , 甚至于对整个世界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社会成长过程 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阶段。 它培育了新 会的形成 , 2 . 全新的社会财富的生产方式 的社会力量 , 带来了全新 的社会财 富生产方式 , 孕育 在离 开庄 园 的最初 的 “ 民” , 堡 中 一部 分人 以做一 了新 的价 值理念 。 些 手 工制 品 为生 , 出售 给 附近 的居 民们 , 慢地 由农 慢 1 民社 会 主体 的培育 . 市 作 为西 方市 民社 会主体 的资产 阶级 , 的诞 生 和 夫 、 它 手工业者及其他人沿他们谋生之所修建房屋和店 壮大得 益 于两个 条件 : 一是 王 权势 微 、 侯 强大 、 治 铺 ,为来 往 的 商旅 行 人 提 供饮 食 和 住 宿 等相 应 的服 诸 统 松散的外部环境 。 公元 9 世纪左右, 由于生活所迫 , 务 ,于是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手工业和商业社 区, 一 另一部分人则从 些人离开庄 园前往封建采 邑的边缘或重要 的交通枢 定期或不定期的集市也随之出现了; 陆路贩运则因为封建割据和道路系统太差而 纽谋生 , 出现 了被称为 “ 民” B ug i , 堡 的“ or o ” 中译为 事商业 , es 他们驾驶船 只, 利用河流 以及海洋进行短 “ 市民”“ 、市民阶层”“ 民阶级” 、市 的一类人的前身 , 发展缓慢 , 今 也有香 天我们已不把“ or o ” B ug i 叫做“ es 堡民” 而是称作“ 资产 途的或长途的贩运 。他们贩运的商品有粮食 , 阶级” 城市出现了, 。 城市是在原来无人居住的地方出 料 、 葡萄酒等奢侈品。随后 , 品种就越来越多 , 覆盖的 现和生长起来的。 虽然在封建秩序内, 凡地皆有领主, 范围也越来越广 。 商人和手工业者作为一个新兴阶级

西方市民社会理论演进

西方市民社会理论演进

西方市民社会理论演进摘要:市民社会是研究人类社会问题、研究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的一个核心概念。

市民社会孕育并演进于西方,西方的市民社会理论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内涵,对西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对西方市民社会理论的历史形态进行梳理与分析,可以准确理解市民社会理论,从历史的角度上把握市民社会的精神与本质。

关键词:古典市民社会;现代市民社会;当代市民社会;政治国家市民社会概念在西方源远流长,它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内涵的范畴。

市民社会孕育并演进于西方,西方的市民社会理论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内涵,对西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西方市民社会理论的演进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古典市民社会理论时期、现代市民社会理论时期、当代市民社会理论时期。

一、古典市民社会理论所谓的西方古典市民社会是指古希腊诸城邦国家和古罗马城邦国家的统治部族生存于其间的社会组织样式。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提出了“Politike Koinonia”(政治共同体)这一概念,在亚里士多德的眼中,市民社会这一概念有着多重含义,它既指政治共同体,又指文明社会,城邦的出现是古希腊从野蛮走向文明、从部落走向国家的标志,也是希腊区别于周围野蛮民族的标志。

“城邦的成长出于人类´生活´的发展,而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优良的生活。

”[1]102亚里士多德的市民社会理论奠定了古典市民社会理论传统的基础,开启了市民社会理论的滥觞。

公元前一世纪,西塞罗将“Politike Koinonia”转译成拉丁文“Societas Civilis”,第一次明确了市民社会概念,市民社会是指“单一国家,而且也指业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

这些共同体有自己的法典民法,有一定程度的礼仪和都市特性(野蛮人和前城市文化不属于市民社会)、市民合作及依据民法生活并受其调整、以及´城市生活´和´商业艺术´的优雅情致”[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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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市民社会概念的变迁和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历程及启示
一西方市民社会概念的变迁
西方“市民社会”的概念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思想家,开始是用来区分于人们的原始生活状态和氏族部落。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人们开始在一定的区域聚居并形成城市,市民社会是城市和国家区别于周围野蛮部落的标志。

亚里士多德最初在其政治学一书中提出了市民社会的概念,具体来说是指“自由和平等的公民在一个合法界定的法律体系之下结成的伦理-政治共同体”,而古罗马政治理论家西塞罗则明确了传统意义上的市民社会的概念:“不仅指单个国家,而且也指业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西塞罗是在市民社会,政治社会和文明社会三重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典型代表。

在中世纪,神学家们也对于市民社会提出了自己的阐释,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国家或政治社会的目的是引导公民实现最美好的生活,而最美好的生活不仅指物质上的丰裕和平与安宁,也包括与上帝共享天伦之乐,所以市民社会的发展必须通过神权的高扬来进行。

他的这种说法是建立在其本身神学家的身份和当时神权的极度放大的基础上的。

在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后,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资产阶级越来越多的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要求和主导权,启蒙思想家们则更多的用契约论来解释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他们更多的将市民社会视作自然状态的对立面,认为市民社会是人们为避免在原始状态下遭遇的各种威胁和“一切人针对一切人的战争”而相互订立契约,出让自己一部分权力,结成市民社会。

这种解释将宗教和封建王权控制社会的理论基础完全打破,“君权神授”的理论不再成立。

市民社会拥有了决定自己生活状态和信仰的权力。

黑格尔在市民社会的理论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黑格尔在吸取了启蒙思想家的市民社会概念的基础上,更加明确的将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分别开来,提出了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概念。

《法哲法原理》(1821年)是黑格尔关于现代市民社会理论的代表作。

根据他在这本书中的论述,可以将其市民社会概念定义为:由私人生活领域及其外部保障构成的整体。

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主要有五个要点:首先,具体的、特殊的个人构成市民社会及其活动的基本要素,个人乃是权利主体和道德意识主体。

其次,自治性团体(同业公会等)构成市民社会及其活动的另一个要素,它是将个人与国家、私人利益与普遍利益联结起来的中介,它有助于克服个人主义,培养公共精神。

第三,“需要的体系”构成市民社会及其活动的主要内容。

第四,在市民社会中伦理精神还处于特殊性的阶段,因而必须要由警察(在黑格尔用语中指广义的内务行政或公共权威)和法院使用强制性力量从外部建立起秩序。

第五,作为普遍性原则之体现者的国家乃是伦理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家庭和市民社会的法规和利益都必须从属于它。

马克思吸收了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的合理内核,纠正了其缺陷,进一步完善了这一概念。

他认为市民社会乃是“私人利益的体系”或特殊的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它包括了处在政治国家之外的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实质上是一种“非政治性的社会”)。

像黑格尔一样,马克思也承认个人乃是市民社会活动的基础,他也强调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即市民社会的组织的重要性。

如同在“需要的体系”中一样,马克思的“私人利益体系”中也包括了阶级关系的领域(经济结构)、社会关系的领域(社会结构,其中最重要的是阶级关系或阶级结构)以及文化一意识形态关系的领域(意识形态结构)。

马克思把上述要素作为他的市民社会理论的出发点,由此而创建了自己的市民社会理论。

马克思之后的帕森斯、葛兰西、哈贝马斯以及柯亨和阿拉托等人基本沿袭了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的概念,并进行了深入研究,在此不再赘述。

二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
1 市民和城市居民的区别
中国历史悠远,但很长一段时期内都在原始蒙昧时期和封建时期。

在原始社会自然不会有城
市居民和市民的区别之说。

夏商时期很大程度上仍然沿袭着原始氏族部落的基因,靠耕种采集获取食物,在同大自然严酷的斗争中求得生存,氏族内部则以禅让来进行领袖传承。

自周以后,生产力不断发展,封建体制日趋完善,农业经济更是获得稳定发展,社会的发展更加有序。

而至宋朝以前,中国各王朝仍是以封建农业经济为基础维持社会的运行,在当时的生产能力下也不可能有超越于农业经济的经济形式成为主导。

大部分人口仍然生活在广大的农村,以精耕细作的方式进行农业生产。

此时的商品经济和城市都没有获得发展的机会,城市大多都是以城郭的形式出现。

至北宋后期,生产力日渐发展,商品经济不断繁荣,城市的规模和数量也不断增长。

此时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

学术界在讨论宋代市民问题时,往往有两种倾向:一是将市民与城市居民混为一谈,以城市居民等级关系的分析取代市民阶层社会构成的分析;一是将市民阶层与工商业群体等同起来,研究重点集中于工商业人员的内部结构与关系。

其实,宋代的市民阶层是多种群体的组合体,既不是指所有城市居民,又不只局限于工商业群体。

从南宋时期江南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市民阶层是由不断壮大的工商业人员,为数不少的商业性文化演艺人员以及部分具有商业观念和市民意识的官吏、士人、地主、农民等不同职业和身份的社会群体构成的。

市民社会的出现和发展是伴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大的。

在近代之前城市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市民社会的发展,但到了近代,随着社会各个经济形式之间的交流的日益频繁,市民社会的概念也在不断扩大,不仅仅指城市居民,社会方方面面都有部分属于市民社会。

2 南宋市民阶层的兴起和士大夫阶层的没落
在宋之前,中国的主导阶层一直是士大夫阶层。

在中国一直有着很深的官本位的思想,所以能够取得官职的人都是在社会上地位比较高的人,自然谁能够主导政治则就能够主导社会。

秦和西汉都是在知识分子中通过地方推举选举人才治国,汉后期虽然有察举制度,但推介权仍掌握在极少数社会上层人员当中。

而一般的所谓上层人员掌握着社会上大部分的经济政治人脉资源,他们有着更大的优势去培训自己的后代和推举有利于自己的人继续掌握政权,长此以往就形成了所谓的名门望族,这些家族一般都掌握着非常丰富的各种社会资源,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他们的后代更加有可能得到良好的教育,更加有可能继续掌握各种社会资源,在历史上的许多平民起义中也掺杂着许多名门望族的身影。

他们对于政治权利和掌握社会的诉求较之其他阶层更加明显。

所以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的人才选拔则成了完全有利于世族的九品中正制。

而到了隋唐时期则实行科举制度,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形式上有利于从底层群众中选取从政者,但在当时的条件下仍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当时能够读书识字来获得足够参加科举的能力的人一般必须有着比较好的家庭背景或者有世族愿意成为其后盾,后期的约定门生也反映了这种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阶层之间的流动性越来越小,社会分化成为两部分,就是市民阶层和士大夫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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