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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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培训管理制度

外委培训管理制度

外委培训管理制度1. 背景外委是指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某项工作或提供某项服务。

外委培训是指企业为外委人员提供的培训活动,旨在提升外委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达到提高外委工作质量的目的。

外委培训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外委培训活动的目标、内容、程序以及评估等方面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2. 目的外委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外委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和高效性,保证培训目标的实现,并促进外委人员与企业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

3.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外委人员。

4. 责任4.1 外委培训部门责任外委培训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外委培训活动,并负责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4.2 外委人员责任外委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活动,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并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4.3 外委人力资源部门责任外委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委培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并与外委培训部门合作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和评估。

5. 培训内容外委培训内容根据外委人员的工作需求和职位要求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公司业务理念和战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流程和规范•沟通和协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6. 培训方式外委培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面对面培训:组织专业培训师进行现场培训,包括讲座、研讨会、案例分析等形式。

•在线培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培训,包括在线课程、视频教程、电子书等形式。

•实践培训:安排外委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和实践,通过实际操作提升工作能力。

7. 培训评估外委培训结束后,应进行培训效果评估,以确定培训的有效性和改进方向。

评估内容包括培训满意度调查、知识和技能考核等。

8. 培训记录外委培训部门应对外委人员的培训信息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和维护培训档案。

9. 培训费用外委培训费用由企业承担,包括培训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10.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外委培训管理制度(试行)

外委培训管理制度(试行)

外委培训管理制度1 目的为有效管理甲醇厂外委人员的安全行为,实现甲醇厂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培训是指在甲醇厂范围内进行参观、培训、外来施工作业(土建作业、催化剂的装卸、设备设施的装卸)等所有外来人员.针对不同的外来人员,实施多层次、多方位,有针对性的培训。

3 职责3。

1 安健环部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3。

1。

1组织厂级的外来施工人员培训;3。

2 长期在甲醇厂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由安健环部发放“外来施工人员上岗证”,安健环部负责日常的检查、监督及考核工作。

负责建立外围施工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台帐.3。

3 安健环部负责入厂须知、安全知识等与安全有关的内容;3.4 安健环部针对不同类型、时间等的外委施工单位制定和发放A类、B类、C类的“外来施工人员上岗证".4 管理内容4。

1培训类型分为三类A类、B类、C类4。

1。

1 A类培训包括甲醇厂大修期间外委施工单位工程工作在5个工作日及以上、中长期在甲醇厂内进行催化剂的装卸,在施工作业时有可能直接接触有毒有害介质的并参与登高、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外围施工单位人员。

施工单位需与厂签订“外委施工安全健康环保协议”。

4。

1。

1。

1 A类外委施工单位入厂需提供资料内容:1、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安全员资质证复印件一份.4、所有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每个施工人员1寸免冠照片。

5、有特殊工种的,要准备特种操作证复印件一份.6、外委施工单位要做施工方案,方案中要包括安全健康环保的各项措施及危害因素辨识内容。

7、针对外委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要签署甲醇厂安全健康环保协议。

4。

1。

1.2 安健环部须对A类外委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甲醇厂简介、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相关知识、岗位责任及必要的专业知识等。

厂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安健环部签发A类“外来施工人员上岗证”(姓名、单位、照片、编号、有效期限、施工地点),三级教育记录卡、培训签到表.相关车间收到上岗证后针对具体施工内容进行详细的车间及班组的培训,总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1天(厂级2个学时、车间2个学时、班组2个学时),如遇特殊情况,相关车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培训调整。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单位内部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委单位指由本单位委托执行某项任务的单位,外来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学习、参观等活动中不属于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相关制度,服从本单位的安排和管理。

第四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工作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本单位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

第八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配合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演练。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之前,必须办理相应的身份认证手续,并领取有效的工作证件。

第十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后,必须按照规定的通行程序进行登记、查验和记录,并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

第十一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进入限制区域或进行危险操作。

第十二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工作之前,必须接受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后,应当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及时了解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变化。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不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控第十六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工作之前和工作期间,应当接受本单位的安全检查。

外委培训管理制度

外委培训管理制度

外委培训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外部培训的流程,提高员工培训质量和效果,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外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管理、职业素养、语言能力等各类培训。

三、管理流程1. 培训需求评估当员工或部门需要外部培训时,应及时填写培训需求申请表。

申请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向公司培训管理员提交。

2. 培训机构选择培训管理员根据员工或部门的培训需求,向合适的培训机构提出询价。

询价结果由培训管理员汇总,提供给主管部门审批。

主管部门批准合适的报价后,由培训管理员向培训机构下订单。

3. 培训计划制定培训管理员根据订单信息,与培训机构制定详细培训计划。

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费用等。

4. 培训前准备工作•确认培训地点,并提前做好场地布置;•确认培训资料,并提前准备好;•向培训机构提供员工名单,并确认培训机构是否提供证书或成绩单等。

5. 培训过程管理•培训管理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确保培训顺利进行;•主管部门应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以及根据需要,提供翻译、笔记、翻译等服务。

6. 培训后评估•培训后应及时收集员工对培训的反馈,以此改进培训质量。

•培训管理员应向主管部门提交培训报告及相应的培训资料。

四、员工权利、义务和责任1. 员工权利•享受合法、合规的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培训;•提出有关培训的意见或建议。

2. 员工义务•提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培训需求;•自觉遵守公司制度和培训纪律;•培训结束后认真,提出反馈意见。

3. 员工责任•培训期间,应当积极参加并主动学习;•应当尊重培训师的知识产权,不得将培训内容用于商业用途。

五、考核和奖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可根据培训效果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因素;•员工积极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可予以通报表扬、记功或给予适当奖励等。

六、制度责任人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执行。

若员工对本制度存在疑问,可咨询人力资源部门并进行沟通解决。

外委管理制度

外委管理制度

外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管理工作,提高外委管理水平,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委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外委管理工作应秉持诚实守信、执法公正、服务至上、运作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外委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有利于发展外委经济的政策措施。

第六条国家支持外委管理单位依法开展外委业务,保护合法权益,稳步推进与外委管理单位在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第七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对外委经营主体的约束和引导职责。

第八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保证依法准入的外委经营主体平等享有市场准入权。

第九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外委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外委经营主体的监管和服务。

第十一条加强与外委管理单位的合作平台建设,完善外委管理服务,提高外委管理能力。

第二章外委管理条件第十二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有专业的外委管理团队,熟悉外委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三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外委管理案例。

第十四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资源,包括经验丰富的外委管理人员、先进的外委管理技术和设备。

第十五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服务意识,可以为外委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管理服务。

第十六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安全保障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外委经营主体的安全和利益。

第十七条外委经营主体应当具备较好的市场信誉和声誉,遵纪守法,具备经营能力。

第十八条外委经营主体应当具备较好的管理素质,有较强的自我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章外委管理流程第十九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外委管理流程,包括咨询、培训、合作、监管等环节。

第二十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快捷、高效的外委管理服务网络,为外委经营主体提供全天候的管理服务。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外委单位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管理目标和原则:1. 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外委单位和外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安全,预防事故和灾难的发生。

2. 安全管理原则:依法依规,综合预防,防患于未然,保障工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二、责任和义务:1. 外委单位责任:确保外委单位的员工和设施安全,配合公司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设施。

2. 外来人员责任: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培训,正确使用和保护公司提供的安全设施。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1. 外委单位培训:外委单位应派遣人员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了解公司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2. 外来人员培训:外来人员在进入公司前,应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包括有关安全事项和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四、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1. 劳动防护设施:外委单位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2. 环境安全措施:外委单位应根据工作环境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五、事故和紧急情况应对:1. 事故报告:外委单位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事故扩散范围的控制。

2. 紧急情况演练:公司应组织定期的紧急情况演练,包括火灾、逃生等应急情况的应对训练。

六、安全检查和监督:1. 安全检查:公司将定期对外委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作环境、保护设施等。

2. 安全监督: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职责,对外委单位和外来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七、违规处罚和奖励:1. 违规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外委单位和外来人员,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罚,并终止合作关系。

2. 安全责任奖励:对于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的外委单位和外来人员,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八、附则:1. 外委单位合同:外委单位应与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 涉密工作:外委单位和外来人员在公司从事涉密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和要求。

外委工作管理制度

外委工作管理制度

外委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外委工作,提高外委工作效率,保障外委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委工作管理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公司内部的外委工作人员,所有外委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外委工作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保障生产、营运和管理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部门或者岗位,负责外委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第五条外委工作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禁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处罚。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颁发外委工作证书的制度,对外委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认定,确保外委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技术水平。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考核和评价机制,对外委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奖励制度,对优秀的外委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激励外委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定期对外委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外委工作人员的技能和水平。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外委工作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外委工作的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组织架构,明确外委工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外委工作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和流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三条外委工作应当按照公司的安排和调度进行,不得擅自脱岗或者旷工。

第十四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不得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五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十八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公司进行外出工作或者加班工作。

第十九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休假制度,不得擅自请假或者违规迟到早退。

外委单位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外委单位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外委单位教育培训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委单位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外委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我国企业进行合作的所有外委单位,包括施工、维修、检测、服务等各类外委项目。

第三条企业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对外委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外委人员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流程和风险防控要求。

二、外委单位教育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外委单位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外委单位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根据外委单位的业务特点、安全风险和人员结构,制定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教育培训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对外委单位的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计划。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外委单位教育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外委人员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效果等信息。

三、外委单位教育培训内容与方法第八条外委单位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作业流程、风险防控、应急处理等。

第九条企业应采取多种教育培训方法,如授课、实操、演练、考核等,提高外委人员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外委人员进行安全考试,检验教育培训效果,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应进行再次培训直至合格。

四、外委单位教育培训师资与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选聘具备丰富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的专人担任培训师资,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第十二条培训师资应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培训师资管理制度,对培训师资的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和学员满意度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培训师资进行调整。

五、外委单位教育培训保障与激励第十四条企业应保证外委单位教育培训所需的资金、场地、设施等资源,确保教育培训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外委单位教育培训激励机制,对培训效果好的外委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发外委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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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完善集团公司的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科技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提升科技骨干的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科技人员早日成才。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外派培训和外聘培训师到集团公司的培训。

第三条名词解释
外委培训是指由集团公司批准,选拔优秀的科技人员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出国进修,或到行业协会及有关培训机构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以及外聘培训师到集团公司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或技能水平的一种培训机制。

第四条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处负责公司外委培训的计划及各单位外委培训申请的审核与组织管理。

2、各单位提出外委培训需求,在核准后参加或实施外委培训。

第五条适用情形
1、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1)选送具有硕士学历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到国内重点高等院校深造,攻读博士学位。

(2)选送关键性人才到国外先进企业或专业研究机构进修,学习和掌握国外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现代管理手段。

2、学历进修
(1)选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优秀人才到高等院校深造,攻读硕士学位。

(2)选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且实践经验丰富的年轻优秀人才进修大专或本科学历。

3、专业培训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选派骨干员工到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

(2)新管理体系、新技术、新设备等引进所需要的外派培训或外聘培训师到公司培训。

(3)参加上级单位以及各种学会、协会组织的培训。

4、国家规定特种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取得与复审。

5、公司内部没有相关培训师或培训师专业技能达不到要求的课程培训。

第六条收集信息
由人力资源处负责收集,各单位协助提供相关信息,由人力资源处组织评估与确定,外委培训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1、外委培训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成功案例或成功辅导企业、主要服务项目、主要培训师、年度公开课或专项公开课计划、所在地区、联系电话、联系人等,重点为北京、上海、沈阳、大连、哈尔滨等地的培训机构。

2、外聘培训师信息
培训师个人基本情况、擅长课程、曾辅导过的企业等。

第七条申请程序与核定权限
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参加外委培训或聘请外部培训师到公司培训的相关人员填写《外委培训申请表》,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基地单位由基地主管领导签字,集团单位有集团主管领导签字)交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外委培训适用情形进行审核,确定外委培训机构和外聘培训师,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外委培训申请表》附后。

1、外委培训费用(含培训报名费和差旅费)在1000元(含)以上的,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2、外聘培训师到公司培训需与培训师所在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效果评估、培训费用计算标准与支付办法等。

《培训合同》附后。

3、《外委培训申请表》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属于外派培训的应于培训开始日期十五天前交人力资源处,属于外聘培训师到公司培训的应于培训开始日期一个月前交人力资源处,逾期不予办理。

第八条组织实施
培训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处将《外委培训申请表》复印件交受训人的所在单位,由单位组织实施培训;对于外聘培训师到公司培训的,另附《培训合同》复印件一并交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培训协议的签定
员工参加外委培训前应与集团公司签定《培训协议》。

《培训协议》
附后。

第十条培训的借款、付款与结算
1、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在外派培训前依批准的《外委培训申请表》复印件和签定的《培训协议》到财务部门借款(请款),由受训人负责交款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取得正式发票(报销凭证)后,到人力资源处审核,按期毕业(结业)培训合格的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结算手续,培训不合格的,所有培训费用自负,也可以从个人工资中扣回。

2、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补助费按公司差旅费开支的相关规定结算。

3、外聘培训师到公司培训的费用结算按《培训合同》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外派培训的考勤
1、外派培训期间若逢晚上、节假日上课,不得报加班或调休。

2、外派培训人员应按时参加学习,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中途退出培训者,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自付全部培训费用。

3、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如因重大原因或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外训时,应提前向人力资源处说明,得到人力资源处的批准,并由人力资源处另行安排人员参加或另外安排时间参加。

第十二条培训结束后要求
1、参加外训人员应将培训资料、证书复印件或培训心得报告于培训结束后七天内交到人力资源处存档,逾期未交者培训费用不予报销,并取消其一年内参加外派培训的资格。

2、人力资源处根据需要组织外派培训人员举办培训心得发表会,
如外派培训取得的资料不足以当教材时,外训人员应负责编写相应的教材,并按要求完成。

3、对外聘培训师到公司培训的,人力资源处将根据情况对讲师教学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是否再次聘请及以后公司选择外部培训机构的依据。

第十三条流程图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处组织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本制度实施后,原有类似制度(规定)即行废止。

3、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1. 外委培训申请表
2. 培训协议
3. 培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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