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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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社团章程

音乐社团章程

音乐社团章程一、总则1.1 社团名称:XX音乐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1.2 社团宗旨:促进音乐文化交流,提升社团成员音乐技能,丰富校园音乐文化氛围。

1.3 社团性质:非营利性学生社团。

1.4 社团所在地:XX大学。

二、组织架构2.1 社长:负责社团整体运营,代表社团与其他组织进行沟通。

2.2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负责社团内部事务的协调与管理。

2.3 部长:负责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2.4 干事:协助部长完成各项任务,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三、会员管理3.1 入会条件:任何对音乐有浓厚兴趣并愿意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社团。

3.2 入会程序:填写入会申请表,经社团审核通过后正式成为社团会员。

3.3 会员权益:享有参与社团内部活动和培训的权益,有机会代表社团参加校内外音乐比赛和演出。

3.4 会员义务: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服从社团管理,维护社团形象。

四、社团活动4.1 内部活动:定期举办音乐交流会、演奏会、讲座等,提供学习和展示的平台。

4.2 外部演出:积极参与校内外音乐比赛、演出等,展示社团成员的音乐才华。

4.3 社团培训:邀请专业音乐老师进行定期培训,提升社团成员的音乐技能。

4.4 社团旅行:组织成员参观音乐学院、音乐厅等相关场所,拓宽音乐视野。

4.5 其他活动:根据社团成员的需求和兴趣,不定期组织其他形式的音乐活动。

五、财务管理5.1 社团经费来源:社团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拨款、赞助和社团成员的自筹活动等。

5.2 经费使用原则: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用于社团活动、培训、购买乐器设备等与音乐相关的支出。

5.3 财务报告:社团应定期向学校和社团成员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监督。

六、社团章程的修改6.1 修改程序:社团章程的修改需由社团成员提出建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6.2 修改生效:修改后的章程应及时报备学校相关部门,获得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违纪处理7.1 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社团章程、损害社团利益、不履行会员义务等行为。

音乐家协会章程模板

音乐家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音乐家协会的组织、活动和管理,促进音乐艺术的繁荣发展。

第二条音乐家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音乐家和音乐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推动音乐艺术创新,促进音乐人才的成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音乐家协会的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终止本会;(六)决定其他应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会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理事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音乐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九条本会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第十条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音乐,具有一定的音乐创作、演奏、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二)拥护本会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第十二条团体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音乐创作、演奏、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单位;(二)拥护本会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第十三条会员入会、退会、除名等事项,依照本章程规定办理。

第四章活动与任务第十四条本会积极开展以下活动:(一)举办音乐比赛、展览、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二)组织音乐创作、演奏、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培训;(三)开展国内外音乐文化交流;(四)表彰优秀音乐人才和音乐作品;(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引言概述:民乐社团章程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民乐社团的运作,保障社团成员的权益,促进民乐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范。

本文将从社团组织架构、成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和章程修订五个方面详细介绍民乐社团章程的内容。

一、社团组织架构1.1 主席团:由社团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社团整体规划和决策。

1.2 部门设置:根据社团需要设立乐团部、宣传部、财务部等部门,分工明确,协同合作。

1.3 职责分工: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确保社团运作的高效和有序。

二、成员管理2.1 入会条件:明确入会条件,如对乐器演奏水平、音乐理论知识等要求。

2.2 会员权益:规定会员享有参加社团活动、参与演出等权益,并明确会员义务。

2.3 会员纪律:明确会员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如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社团安排等。

三、活动组织3.1 活动策划:制定活动策划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内容和时间安排。

3.2 活动组织: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3 活动评估:对每次活动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为下次活动提供参考。

四、财务管理4.1 资金来源:明确社团的资金来源,如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4.2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对社团的收支情况进行透明公示。

4.3 资金使用:规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五、章程修订5.1 修订程序:明确章程的修订程序,如由主席团提出修订方案,并经全体会员讨论和表决通过。

5.2 修订内容:规定章程的修订内容,如对章程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5.3 生效时间:规定修订章程的生效时间,确保修订后的章程能够及时生效。

总结:民乐社团章程的制定对于社团的规范化管理和有序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社团组织架构、成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和章程修订等方面的内容,可以有效提升社团的组织效率和成员的参与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民乐事业的发展。

因此,民乐社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章程,并不断完善和修订,以适应社团的发展需求。

教会管乐团规章制度

教会管乐团规章制度

教会管乐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会管乐团的发展,提高团员的音乐水平,加强团队合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会管乐团是教会音乐事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团员应该遵守本规章制度,发挥个人特长,共同努力为教会事工服务。

第三条教会管乐团成立的宗旨是:传扬福音,传播音乐,弘扬美德,培养人才。

第四条教会管乐团的指导思想是:团结协作,砥砺前行,奋发有为,不断提高。

第二章团员选拔第五条教会管乐团招收志愿者团员,年龄在15至60岁之间,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演奏经验。

第六条新团员需通过面试和试演,经过团长和指挥的审核后方可加入管乐团。

第七条每年进行一次团员选拔,选拔范围不超过10%。

第八条团员选拔原则:资历、才华、志向、品德。

第三章团队管理第九条教会管乐团实行团长领导制,统一指挥,分工协作。

第十条团长由团员中选举产生,任职期限为两年。

第十一条教会管乐团设立指挥一人,团长一人,组长若干人,各自负责团员管理、音乐指导、活动组织等工作。

第十二条教会管乐团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团队训练,确保团队默契和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团队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训练和活动,不得擅自缺席。

第四章活动规定第十四条教会管乐团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音乐会,展示团队演奏成果。

第十五条教会管乐团应当积极参加教会各类音乐事工活动,服务于教会事工。

第十六条团队成员在活动中要保持良好形象,服从指挥,互相配合。

第十七条在演出前团队成员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做好演出前的热身和调试。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八条团队成员表现优秀者,可获得表扬和奖励。

第十九条团队成员表现不佳者,经团长批评后,可进行帮助和督促。

第二十条团队成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者,可进行停职处理。

第六章组织章程第二十一条教会管乐团章程由团长发起,经团员大会通过。

第二十二条教会管乐团章程定期进行修订,任何团员都有提出修改建议的权利。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教会管乐团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管乐社团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管乐社团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管乐社团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乐社团的管理,促进社团成员的良好发展,维护社团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管乐社团是由一群喜爱管乐的人组成的团体,旨在推广管乐文化、提高成员的音乐素养和公共表演能力。

第三条管乐社团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团章程,恪守社团规章制度,共同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四条管乐社团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和表演技能,经过社团审核并通过试音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五条成员有权利参与社团的日常活动和表演安排,有义务配合社团领导的工作,并维护社团的统一和团结。

第六条成员应当尊重社团的指导老师和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并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成员若有违纪行为,经过社团协商并有较大矛盾,经过三次警告无法改正者,社团有权利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八条管乐社团设立主席团、指导老师、干事团等机构,主席团为社团最高决策机构。

第九条主席团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一年,总共三名主席,分别为社团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第十条指导老师是社团的专业指导人员,负责指导社团成员的音乐学习和演出表现。

第十一条干事团成员由社团全体成员投票选举产生,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和组织。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管乐社团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型演出活动,各类比赛、展示等活动不超过每学期两次。

第十三条活动策划由主席团和干事团协商确定,制定详细的方案和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活动中涉及到的费用由社团财务负责人统一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私自挪用社团资金。

第十五条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干事团负责,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成员和观众的安全。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六条社团成员应当严格遵守纪律,遵守时间规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课缺席。

第十七条社团成员在演出、比赛等公共场合,应当保持良好的仪表仪态,言行得体,维护社团的形象。

第十八条社团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友爱,避免争吵和冲突,共同创造和谐的社团氛围。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章程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章程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会是广东省音乐家协会领导下的广东省管乐(含军乐,以下同)艺术团体、管乐艺术家、管乐艺术爱好者、管乐制造(经销)者自愿结合的全省性社会团体。

中文全称是“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简称为“广东管乐学会”。

英文译名是“Guangdong Province Wind Association”,其缩写为“G·W·A”。

第二条管乐学会的宗旨是:为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元化,尊重艺术规律,在广东省音协的领导下,发扬艺术民主,组织和团结全省的管乐艺术专业团体、非专业团体及一切热爱管乐艺术的各界人士,致力于开展和普及管乐艺术,促进和推动我省管乐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我省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做贡献。

第三条本学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进行业务指导的职责。

第五条团结和组织广大管乐艺术家、管乐艺术团体和管乐艺术爱好者,为他们提供演出和交流的机会,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六条对国内外各类管乐艺术活动进行联络、协调和指导,积极促进国内外的管乐交流,增进同各国管乐艺术家的团结和友谊,为管乐艺术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七条积极组织会员的思想和业务学习,组织会员深入生活,开展演出、交流与提高活动。

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提倡题材、体裁、形式及风格、流派的多样化,努力提高我省管乐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艺术水平。

第八条不定期地组织和安排国内外的管乐专家学者在我省的讲学和演出活动,并组织会员观摩学习和交流座谈等活动,促进管乐艺术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第九条积极参与、组织、管理、规范我省的社会管乐辅导教学和考级活动,积极开展社会音乐活动,组织会员参加音乐普及工作、关心、参与国民管乐艺术教育,努力提高国民音乐素质。

音乐家协会章程

音乐家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 广告协会、、八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缩写为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本会是由本市音乐家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为中国音乐家协会团体会员。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________________ 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_________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任务:(一)以“联络、协调、服务”为工作出发点,通过各种方式,促进和加强音乐界的团结,繁荣上海地区的音乐事业。

(二)积极组织音乐创作,发现,培养和扶持音乐人才。

(三)积极听取和反映音乐家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举办作品展演,开展学术研讨,组织音乐比赛和考级;(二)推动国内外音乐文化交流。

第八条本会的活动原则:(一)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二)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第三章会员第九条本会由个人会员组成。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承认本会章程;(二)自愿加入本会;(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成就;(四)上海地区作曲家、理论评论家、演唱演奏家、指挥家、音乐教育家、音乐文学家、音乐翻译、音乐编辑、音乐记者以及从事组织工作的音乐活动家,其作品、表演、论著、工作等方面的成就在国内外或上海地区有一定影响者。

管乐协会成立大会议程

管乐协会成立大会议程

管乐协会成立大会议程(实用版)目录一、会议主题:管乐协会成立大会二、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1 日三、会议地点:市文化馆四、会议议程:1.开场致辞2.协会宗旨与目标介绍3.协会组织架构及成员介绍4.协会活动计划及展望5.颁发聘书6.合影留念7.自由讨论与交流正文【会议主题】2022 年 9 月 1 日,市文化馆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管乐协会成立大会。

来自各地的管乐爱好者齐聚一堂,共同见证了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

【会议时间与地点】此次大会在市文化馆举行,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 日。

这里交通便利,设施齐全,为参会者提供了良好的交流环境。

【会议议程】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

随后,主持人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介绍了会议的议程。

会议的第一项议程是开场致辞。

市文化馆馆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管乐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希望协会能够为管乐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接下来,协会会长详细介绍了协会的宗旨与目标。

他指出,协会旨在为广大管乐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发掘和培养更多的管乐人才,传承和发扬我国优秀的管乐艺术。

在协会组织架构及成员介绍环节,会长向大家介绍了协会的组织架构,包括理事会、秘书处、宣传部等,并介绍了各位成员的职责。

同时,他还宣布了协会将聘请一批业内知名专家担任协会顾问,为协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随后,会长向大家展示了协会未来一年的活动计划,包括定期举办音乐会、讲座、培训班等。

他还表示,协会将积极参与各类管乐比赛和交流活动,为我国管乐事业贡献力量。

在颁发聘书环节,会长向顾问们颁发了聘书,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顾问们也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表示将尽全力支持协会的工作。

最后,大会在合影留念环节圆满落幕。

参会者纷纷表示,此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管乐事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在自由讨论与交流环节,大家畅所欲言,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并就协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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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学会是广东省音乐家协会领导下的广东省管乐(含军乐,以下同)艺术团体、管乐艺术家、管乐艺术爱好者、管乐制造(经销)者自愿结合的全省性社会团体。

中文全称是“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简称为“广东管乐学会”。

英文
译名是“Guangdong Province Wind Association”,其缩写为“G·W·A”。

第二条管乐学会的宗旨是:为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
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元化,
尊重艺术规律,在广东省音协的领导下,发扬艺术民主,组织和团结全省的管
乐艺术专业团体、非专业团体及一切热爱管乐艺术的各界人士,致力于开展和
普及管乐艺术,促进和推动我省管乐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我省的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做贡献。

第三条本学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进行业务指导的职责。

第五条团结和组织广大管乐艺术家、管乐艺术团体和管乐艺术爱好者,为他们提供演出和交流的机会,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六条对国内外各类管乐艺术活动进行联络、协调和指导,积极促进国内外的管乐交流,增进同各国管乐艺术家的团结和友谊,为管乐艺术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七条积极组织会员的思想和业务学习,组织会员深入生活,开展演出、交流与提高活动。

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提倡题材、体裁、形式及风格、
流派的多样化,努力提高我省管乐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艺术水平。

第八条不定期地组织和安排国内外的管乐专家学者在我省的讲学和演出活动,并组织
会员观摩学习和交流座谈等活动,促进管乐艺术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第九条积极参与、组织、管理、规范我省的社会管乐辅导教学和考级活动,积极开展社会音乐活动,组织会员参加音乐普及工作、关心、参与国民管乐艺术教育,
努力提高国民音乐素质。

第十条组织开展管乐艺术方面的学术研讨活动,促进管乐艺术的评论与理论工作的提高,努力办好管乐艺术刊物,发布最新消息,及时、准确地反映管乐音乐创作、
表演、理论、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和成果。

组织、收集、整理、编写和审定管乐
文献、教材和论文。

第十一条组织管乐的比赛和评奖活动,对优秀的作品、表演、理论成果以及其他有显著贡献的会员,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组织管乐制造(经销)者,开展管乐制造(经销)的学术研究、交流、鉴定、推广等活动。

第十三条加强和促进与港、澳、台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管乐组织和管乐工作者的联系和往来。

第十四条权威性地组织在国内外专业和非专业管乐比赛中的广东省参赛选手的选拔与推荐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与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合作,依据国家政策发展管乐艺术文化产业。

第十六条尊重知识和人才,发现和培养新生力量,发展有贡献的管乐艺术工作者入会。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七条管乐学会实行团体和个人会员制。

一、团体会员。

指专业和非专业管乐艺术团体、管乐器材制造(经销)单位等。

二、个人会员。

指专业和非专业管乐艺术工作者、爱好者、管乐制造(经销)者、在我省院校及团体工作的外籍人员。

三、预备会员。

指未满十八岁的专业和非专业管乐艺术爱好者及学生(不含学龄前儿童)。

四、团体和个人拟成为学会会员,需向学会提出申请,由学会秘书处接收并提交会长会议审核批准,履行注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团体和个人会员。

第十八条会员的权力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1、参加学会组织的艺术活动。

2、对学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优先、优惠使用本会资料、资源。

4、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并积级参加本学会组织的各类艺术活动。

4、向本会提供所了解的管乐艺术信息、资料。

5、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章组织
第十九条广东管乐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长负责制下的全省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和修改
学会章程;选举新一届的理事若干名,并经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
若干名,并报广东省音协审核批准;会长职责为: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
理事会);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学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决定学
会的其它重大事宜并代表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
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组织、主持召开由会长动
议并提交会长会议决定的全省代表大会。

第二十条学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会长负责制下的理事会履行大会职责;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会议主持学会日常工作。

并由会
长主持的会长会议任命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处,其任务是具
体负责处理学会的日常事物,在会长负责制下开展工作。

(注:会长享有对任命
及其它事项的否决权。


第二十一条本会聘请艺术界著名专家若干名,作为学会的艺术顾问,艺术顾问将对学会进行权威性的指导。

艺术顾问由学会会长会议提名聘请。

艺术顾问不兼任理事。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顾问若干名。

在发展我省管乐艺术中贡献卓越、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可担任本会的顾问。

顾问由学会会长会议提名聘请。

顾问不兼任理事。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国家法律和学会章程的本会成员,会长会议予以调整、撤换或除名。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四条广东管乐学会为非营利性机构,其经费来源:
一、团体及个人会员的会费收入。

二、社会及个人合法的捐赠。

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条文的解释权属广东管乐学会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学会全省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审核批准后生效。

在大会闭会期间如确有必要修改,需经学会会长及理事会通过并报广东省音乐
家协会审核批准后生效。

广东管乐学会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本“说明”经广东管乐学会会长会议通过。

一、关于理事产生办法。

首届理事由会长及会长会议提名决定,理事必须是学会会员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知名的、有影响的管乐艺术工作者。

•从事管乐艺术的主要组织领导者。

•知名的企业家、乐器制造、经销者。

•关心并支持我省管乐艺术的其他各界人士。

二、关于如何申请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预备会员。

团体和个人拟成为本会会员,需向学会秘书处索取并填写《登记表》。

团体会员还需向学会写出申请报告,个人会员交本人1寸免冠照片3张,一并送学会秘书处。

学会秘书处接收后提交学会会长会议审核批准。

个人会员由学会统一发给会员证,学会团体会员由学会统一发给团体会员牌匾。

每年同一时间,团体和个人会员到学会秘书处注册并缴纳会费。

会费缴纳标准为:团体800元/年,另加100元工本费;个人会员30元/年,预备会员10元/年,一次性缴纳5年的会费,另加50元工本费。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
200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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