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导论(法理学)
法理学

第一编法学导论1.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2.西方法学始于古希腊。
古罗马的法律制度是古代西方法律制度发展的顶峰。
3.注释法学派又称博洛尼亚学派,源于意大利。
4.我国夏、商、西周时期,出现了以天命和宗法制度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5.春秋战国的几百年是中国法律思想兴盛和大发展的时期。
儒墨法道四家都对法学的兴起和发展做出了贡献,其中法家的贡献最为突出,其主张“援法而治,依法治国”。
6.公元653年的《唐律疏义》就是官方注释的范本,最完整的注释法家著作。
7.法理学侧重研究法律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
8.法理学的性质及地位:①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②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③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研究方式)④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
9.法理学的五类基本理论问题:法是什么?法应当是什么?法在人类历史上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法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运行的?法与社会其他方面是如何相互作用的?10.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实施的表现:①以人为本的法律观。
②依法执政观。
③和谐法治观。
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二编法的本体1.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2.法的本质:①法的阶级本质:a法是“意志”的体现b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c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d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②法的本质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树立统一,生产力代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生产关系代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③法同时受制于其他因素: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民族、科技等因素。
3.任何事物都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本质是事务的内部联系,现象是事务的外部表现。
4.法的本质则深藏于法的现象背后,是法存在的基础和变化的决定性力量,是深刻的、稳定的、不可能通过感官直接把握,需要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
法学导论(法理学)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精髓。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 理念的核心和精髓。
三、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取向: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 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
四、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 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五、社会主义法治根本要求: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 治的根本要求。
第二节 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与意义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 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 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 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 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 理国家。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一)“十六字方针”的提出过程 (二)“十六字方针”的基本内涵 1.有法可依 2.有法必依 3.执法必严 4.违法必究
二、法制与法治辨析 “法治”与“法制”的主要区别在于:法治表达的主 要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而法制主 要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法律和制度的简 称。 法制与法治又是紧密相联的。一方面,法治是法制的 前提;另一方面,法制又是法治的保障。
例: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 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 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 不同 C.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D.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
法理学案例分析:孙志刚案 案情简介: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 专业的大学生孙志刚,案前任职于广州达奇服装公司。 2003年3月17日晚上,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未 携带任何证件被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 辉带回派出所对其是否“三无”人员进行甄别。孙被 带回后,辩解自己有正当职业、固定住所和身份证, 并打电话叫朋友成先生把他的身份证带到派出所来, 但李耀辉却没有对孙的说法进行核实,也未同意孙的 朋友“保领致孙被错误地作为拟收容人员送至广州市公 安局天河区公安分局待遣所。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病 被送往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 日晚至3月20日凌晨孙志刚在该救治站206房遭连续殴 打致重伤,3月20日,孙志刚死于这家收容人员救治站。
法理学第一章 法学导论

二、法学的定义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律现 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一)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 人类出现以后,就有了学问。人类的学问博大 精深,但归纳起来可以有个大致的分类。虽然关于 学问的分类问题存在多种意见,但一般认为不外乎 两类:神学和科学。 (二)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有许多门类, 每一门社会科学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
二、应用法学 应用法学以局部的、具体的法律现象作为研究 对象,与法的实践有直接的关系,所处理的是直接 的经验材料,具有自身特殊的基础理论、概念范畴 和内在联系。应用法学可分为现实法学、历史法学 和边缘法学三种。
5
第三节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法理学是以作为整体的法的基本原理为研究对 象的一门理论法学。在中国法学界,其研究方向涉 及有关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比较法学和 行为法学等基本理论或总论性的问题。 一、国内外学者的观点 “法理学”一词由日本传入。这一概念为日本 近代法律文化的主要奠基人穗积陈重(1856— 1926)教授所创。一般认为,穗积陈重为中国 人引入西方法理学开辟了道路;中国最早的法理学 的名称和内容,也来自穗积陈重等日本学者的成果 。
3
第二节
法学体系
法学体系问题,即法学的分类问题。关于法学 的分类,国内外有许多不同的看法。一般认为,法 学体系就是指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所构成的有机 联系的整体。 一、理论法学 理论法学,是通过对法律现象综合的、整体的 观察和分析,从而建立起来的关于法律的一般原则 和理论模式。它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抽象性。理论 法学包括法理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法律史学 等学科。因为中外法律思想史和中外法律制度史是 研究中外历史上有关对法理学问题的认识的,所以 4 可以把它们归入理论法学之中。
法学导论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及法学体系的 划分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律现象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 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法律现象,是指法律这一客观事物之本质的外 在表现,是法律的外部联系的总和。 它是反 映了法的存在和运作的现象。
(二)法学体系的划分
1、从法律部门划分的角 度,由于法被划分为 宪法、行政法、民法、 刑法、诉讼法等不同 部门,与之相应就有 宪法学、民法学、刑 法学、诉讼法学等。
法学概论
第一篇 法理学
第一篇 法理学
神
宏
圣
伟
法
法
律
律
殿
大
堂
厦
的
的
金
奠
钥
基
匙
石
第一章 法学导论
案例导入
当我们法律上的权利受到侵害时, 我们怎么救济?
我们一般的反应是,通过法院,
通过打官司来院去,
是不是一到法院就什么事都可以得到
圆满的解决呢?
(二)学好法理学,是法律学生提高理论 素养,形成法律思维,树立科学的法律观 的一个捷径;
(三)学习法理学,深刻领悟法的精神, 为正确适用法律和弥补法律漏洞提供依据。
------李肇伟《法理学》
2、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一)法理学是整个法学体系的基 础理论;
(二)法理学是法学体系结构中的 最高层次;
(三)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法 理学与部门法学是“一般”与“个 别”的关系;
(四)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
3、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一)学习法理学,牢固掌握法学的基本 概念和原理,是学习和运用其他法学知识 的基础;
1法理学导论

一、西方法学起始于古希腊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 黑格尔认为西方现世的科学、艺术、 以及一切“使精神生活有价值、有光 辉的东西”,都是从古希腊世界直接 或间接地传承发展而来的。 古希腊哲人对自然和包括法律在内的 社会现象具有非凡的哲学洞察力。
在古希腊德尔斐城阿波罗神庙这座伟 大的建筑里, 镌刻着这样的碑铭—— 人啊,认识你自已
地向国王的法令挑战,按照希腊宗教规定的仪式 ,埋葬了她的哥哥。
安提戈涅和国王的对话
“你知道吗,”国王问,“你已经违反了我的命令
。”
“是的,我知道,”安提戈涅坚定而平静地说,“
可是这个命令不是不朽的神衹发布的。而且,我还
知道一种命令,它不分现在和过去,它是永远有效 的。尽管无人知道它来自何处,但凡人是不能违反
美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总统宣誓就职的誓词如下: I do solemnly swear (or affirm) that I will faithf ully execute the office of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will to the best of my ability, preser ve, protec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 ited States. “我谨庄严宣誓,我必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 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它的,否则,就会引起神衹的愤怒„„ ”
解读:这种“永远有效”的命令指的是什么?
法律这一词从古希腊、古罗马人开始就不仅指国 家法,也包括习惯、正义在内,而且主要指后两 者。 在西方人的观念中,“法”代表着自由、权利, 寄寓着人们对法律的理想; 法学,在中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刑名法术之学”, 或“刑名之学”。汉代始有“律学”之名。
法学导论-法理学初阶

当时的法律思想还没有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寓于哲学之中。
在希腊,与智者思想论点相对立的,是苏格拉底集团。这一集团 代表保守的贵族阶级的利益,反对雅典奴隶主的民主制。
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号称‚希腊三杰‛
一 、 苏 格 拉 底 的 法 哲 学 思 想
苏格拉底与案例教学法
苏格拉底的教学方法被称之为辩证法。他主要采用对话式、 讨论式、启发式的教育方法,通过向学生提问,不断揭露对方 回答问题中的矛盾,引导学生总结出一般性的结论。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 ,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
法‛(Socratic method),是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和加拿大等国
苏格拉底为了坚持自己的原则和信念,甘愿以身殉道(原
则、信念),而不愿苟且偷生,这是他的最伟大之处。
苏格拉底之死与守法精神
•他认为,自己应遵守雅典的法律,他和国家之间有神圣的 契约,这是他不能违背的。
•他把作为一个公民而对国家所负的义务,与作为一个儿子
对父亲所负的义务作了比较。 •苏格拉底承认了人为法的权威,而且把遵守法律作为道德 的要求,并认为是神圣的、绝对的不公正的法律,也必须 遵守,不正义不就成了正义。
而法理学落后,则法律必有实质性的缺陷。
第二讲
西方法理学 思想之源头
目的与要求 引言:关于前期智者的法律思想 一、苏格拉底的法哲学思想 二、柏拉图的法哲学思想
三、亚里士多德的法哲学思想
目的与要求
理解古希腊法哲学思想。对西方法哲学思想发展的 影响。
了解苏格拉底的守法观;
重点掌握柏拉图的法哲学思想的发展,思考与讨论
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 这种教学方法由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郎 得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 于1870年前后最早使用 于哈佛大学的法学教育之中。
法学导论

二、法的定义与形态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 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总称,以及包含相应 社会行为规范的规范性文件。 法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具体地说,法是以制度、观念和现实 三种形态表现出来并存在着的。 1、制度法,作为制度形态的法,是法最基本的存在与表 现形态。 2、观念法,作为观念形态的法,是在人们思想意识中存 在的法。 3、现实法,作为事实形态的法,它是存在于社会现实之 中的。
三、学习法学导论的意义 1、学习法学导论,将学习法学的基础知识; 2、学习法学导论,也是宏观把握法学学科的需要; 3、学习法学导论,还是法学研究的理论准备; 4、学习法学导论,更是法律实践的知识要求。
上篇 法
第二章 法与法律 第三章 法律体系 第四章 法律要素 第五章 法律形式与效力 第六章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第七章 法的发展 第八章 法系 第九章 法律方法 第十章 法律关系 第十一章 法的创制 第十二章 法的实施 第十三章 法律行为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 法制与法治
三、法的明确公开性 明确公开性是法的基本属性,也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 别之一。 1、法必须是明确的。法的明确性是其被准确理解和切实实 施的前提。法律的明确性必须反对模糊。如果法律是模糊的, 就必然会导致理解的困难,同时也会导致实施上的困惑。 2、法的公开性是指,法是在事前对公众发布的。 一是体现在它的事前性上。 二是体现在它的公众性上,法必须是对公众公开的,而不 是对公众保密的。
第一章 导言
一、法学导论的概念 法学导论是从宏观上概括论述法和法学基本概念、基本问题。 对法和法学的学习和研究具有指引和指导意义的法学入门课 程。它对法和法学的学习与研究都具有引导和指导的意义。
法理学第一章

◆人类为什么需要法律? 人类为什么需要法律?
人类在本性上是趋于自由的, 人类在本性上是趋于自由的,自由最初的首要的含义 就是任意,即所谓“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是任意,即所谓“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 从本性上看,人类社会似乎不应该存在法律。但是, 干”。从本性上看,人类社会似乎不应该存在法律。但是, 没有法律的人与人之间必定会发生冲突,这是因为: 没有法律的人与人之间必定会发生冲突,这是因为:①人 类欲望的无限性②人类需求的趋同性③ 类欲望的无限性②人类需求的趋同性③可利用资源的有限 共同社会生活的必然性⑤人的大致平等性。 性④共同社会生活的必然性⑤人的大致平等性。冲突的结 果就是相互的厮杀,暴力成为经常, 果就是相互的厮杀,暴力成为经常,人的基本安全失去了 保障, 安全是人类的第一需要” 保障,而“安全是人类的第一需要”。一旦生命都存在各 种危险的时候,人类就反思自己的存在方式, 种危险的时候,人类就反思自己的存在方式,直至形成了 较为稳定的妥协,这就是人们共同的遵守必须的规则, 较为稳定的妥协,这就是人们共同的遵守必须的规则,而 这些规则就是法律。 这些规则就是法律。法律就在人类自身的矛盾中无奈的产 生了,也就是说人类需要法律,不是本性的内在需要, 生了,也就是说人类需要法律,不是本性的内在需要,而 是生存和发展的外在需要,甚至可以说是“不得不” 是生存和发展的外在需要,甚至可以说是“不得不”的需 要。
20 世纪初,西方进入帝国主义阶段, 世纪初,西方进入帝国主义阶段, 各种矛盾加剧,战争频发, 各种矛盾加剧,战争频发,法学研究也陷 入低谷,二战之后, 入低谷,二战之后,因为战争带来的各种 问题尖锐,与此相适应,有关劳资、 问题尖锐,与此相适应,有关劳资、社会 福利、教育、 福利、教育、经济等一系列问题的社会性 立法逐步兴起, 立法逐步兴起,社会法的发展成为一个热 这种热潮一直延续到现在。 点,这种热潮一直延续到现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属于法律事件 C.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D.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成实体法律关系
例:甲公司是瑞士一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该公司 将SNS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大量的宣传詈。
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三并.取课得题了研较大究的成经果济效莶 原甲公
第二节 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与意义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 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 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 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 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 理国家。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一)“十六字方针”的提出过程 (二)“十六字方针”的基本内涵 1.有法可依 2.有法必依 3.执法必严 4.违法必究
司员工古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甲公司保密规定,与乙 公司(合一作),课将题甲组公所司做的的1一4幅些摄理影论作研品究制成宣传资料向外 散发,一乙是公对司第还二在课其堂宣教传育资理料念中的抄转袭变甲;公司的工程设计 和产品二设是计对图第、二原课理堂、发特展点目、标说的明定,位由;此获得一定的经 济利益三。是甲对公符司合起其诉目后标,的法实院现根途据径《的中探华讨人;民共和国著 作权法四》是、对《影伯响尔其尼途保径护实文现学的艺若术干作因品素公的约分》析的。有关规 定,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 失5万元。下列关于我国法律体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二、法制与法治辨析 “法治”与“法制”的主要区别在于:法治表达的主 要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而法制主 要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法律和制度的简 称。 法制与法治又是紧密相联的。一方面,法治是法制的 前提;另一方面,法制又是法治的保障。
例: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 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 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 不同 C.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D.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
三、法治与人治辨析 人治所强调的是个人的作用;而法治所强调的则是
法律的权威。所谓法治国家,就是国家的立法、行政 和司法工作都依法进行,公民自觉遵守法律,人权受 到法律的切实保护。 四、中国法治发展的现实路径
从世界历史的进程看,在法治发展的路径与模式设 计上,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早期西方发达国家的 社会自发演进型法治发展模式,另一种是发展中国家 目前正在进行的政府推进型的法治发展模式。 从现实来看,中国选择的是第二条道路。
例:(2010年司法考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 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 项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 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 就实现了 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 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 究
法学导论(第八讲)
重点内容
本课时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例:汪某和范某是邻居,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 生争吵,范某怒而挥刀砍向汪某,致汪某死亡。 事后,范某与汪某的妻子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 成“私了”。后汪某父母得知儿子身亡,坚决不 同意私了,遂向当地公安部门告发。公安部门立 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范某 无期徒刑,同时判决范某向江某的家属承担民事 责任。就本案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含义和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 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 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 督的方针和原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 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 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 实践经验的总结。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1、依法治国。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要求政 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 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 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预测作用 D、强制作用
第十二章 法治概述 第一节 法治 一、法治释义 所谓法治,就是指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治国思想、治 国方式和社会秩序、社会状态。它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 第二,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 第三,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 第四,法治还经常被作为一种文明的法的精神,与理 念、原则、观念等词联用,如“法治理念”、“法治 原则”、“法治观念”等等。 第五,法治是一种理性的社会状态和理想的社会秩序。
2、执法为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要以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 维护好、 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 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真正做 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例: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对此,下 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执法为民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规定的一 项基本原则 B、执法为民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C、执法为民表明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在于合法地行使 人民赋予的权力 D、执法为民说明执法活动以“及时”、“高效”作为 最根本的出发点
A、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国 际法
B、由于我国实行“一国两制”,因而在我国 存在多个法律体系
C、已经失效或者还没有制定出来的法律不包 括在法律体系内
D、法律体系可以简称为法系
例: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有效的买卖合同。在合同中 约定,甲于合同签订30天后向乙提供50吨优质小 麦,用以生产面包。乙在该合同签订后第二天又 与丙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乙将50吨小麦 制成面包后将全部出售给丙。从这两个合同中可 以看出,对于乙的行为,法律显示出哪些规范作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