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法学 读书笔记
Syntax语言学之句法学

句法学的重要性
句法学是语言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对于理解语言的本质、演变和功 能具有重要意义。
句法学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我们深入了 解语言的表达方式和意义生成机制, 对于语言教学、翻译、自然语言处理 等领域也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
03
短语结构规则是句法学中的基础规则,是构建句子 和理解句子的关键。
转换规则
转换规则是指将一种句子结构转换为另 一种句子结构的规则。
转换规则包括被动转换、主动转换、疑问转 换等,通过转换规则可以将一个句子转换为 另一个等义的句子。
转换规则在语言学中具有重要的意 义,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不同句子之 间的结构和语义关系。
syntax语言学之句法学
目录 Contents
• 句法学概述 • 句法结构 • 句法规则与理论 • 句法现象与问题 • 句法应用与实践
01
句法学概述
句法学定义
句法学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主要研 究句子结构的规律和规则。它致力于 揭示不同语言中句子的构造特点和组 织原则,并探究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 和变化。
01
康复训练
基于句法学的康复训练方法能够针对性 地帮助患者纠正语言障碍,提高其语言 表达能力。
02
03
语言康复评估
通过评估患者的句法结构,能够对其 语言康复效果进行客观的评估和反馈。
社会语言学与方言研究
社会方言
不同社会群体的语言使用习惯和句法结构存在差异,社会 语言学和方言研究关注这些差异及其社会文化背景。
2
生成语法理论认为,人类语言具有一种天生的语 法能力,能够根据一系列的规则和参数生成合乎 语法的句子。
法学方面读书笔记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法学方面读书笔记篇一:读书笔记法学《法学导论》读书笔记书名:法学导论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日期:1997年7月版次:1997年7月第1版,20XX年2月第2次印刷作者:【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radbruch)译者:米健作者简介:①从1914-1919年拉德布鲁赫与科尼斯堡任非正式教授,后来因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而被打断,从1919年秋季至1926年于基尔任正式教授,后因参加政治活动而中断。
拉德布鲁赫于1919年加入社会民主党,1920-1924年任德国帝国议会议员,在此期间,他两度出任帝国司法部长。
他的《德意志通用刑法典草案》被称做是其任部长期间的卓越文件。
而《社会主义文化论》则是他对政治实践和科学沉思有机结合的一个有力例证。
1926年拉德布鲁赫接受了海德堡大学的聘用,重新投身于科学工作的第一线。
1933年5月8日,根据这年4月7日的“关于恢复公职人员职位”的法律,拉德布鲁赫被免职了,因为他——正如在这个法律中第4条规定的——“按照他迄今为止的政治活动来判断”,他并没有真正做到“时时刻刻毫无保留地为民族国家”挺身而出。
此后,他留在德国继续进行有创造性的科学工作,然而他的著作只能在海外出版。
他的《费尔巴哈传》1934年发表于维也纳,1938年《刑事法学的优雅》发表在巴塞尔。
在德国,只有由卡尔·奥古斯特·埃姆格主编的《法哲学和社会哲学文汇》还对他开放,并且也不允许他接受外国的聘用和出国的邀请。
不过拉德布鲁赫还是能够于1935年到1936年在牛津大学学院做了一年学术考察,这次考察的成果主要在他的著作《英国法的精神》中体现出来。
1945年拉德布鲁赫重新回到海德堡的教席。
然而出于健康的原因,他对战后法学发展的影响日益减少,但仍然撰写了一系列相关文章。
值得着重指出的是他的讲座摘要记录《法哲学入门》,在这本书中,拉德布鲁赫对他的法学体系做了1945年以后惟一的一次总结阐述。
读书笔记法学摘抄及感悟

读书笔记法学摘抄及感悟在阅读法学相关书籍的过程中,我摘抄了一些重要的概念和理论,并对其产生了一些个人感悟。
以下是我的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
法律不仅仅是一套规则和原则的集合,它还是一种社会秩序的体现。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基本秩序,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在阅读法学书籍时,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它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首先,法律的普遍性原则让我印象深刻。
法律应当适用于所有人,无论其社会地位、财富或权力如何。
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石。
其次,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对于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法律的稳定性意味着法律规则不会轻易改变,而可预测性则意味着人们可以预期法律将如何应用。
这种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行为指南,有助于减少社会冲突。
在阅读关于法律解释的章节时,我了解到法律解释的重要性。
法律文本往往需要通过解释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
法律解释的过程不仅是对法律文本的解读,也是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应用。
这让我认识到,法律并非僵化不变的,它需要不断地适应社会的发展。
此外,法律的实施和执行也是我关注的重点。
法律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其内容,还取决于其执行。
一个良好的法律体系需要有有效的执行机制,以确保法律规则得到遵守和执行。
这让我意识到,法律的实施和执行同样重要,它们是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最后,我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有了更深的理解。
法律和道德在很多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但它们也有区别。
法律是强制性的,而道德则是自愿性的。
法律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但道德则更多地影响人们的内心。
在阅读法学书籍的过程中,我认识到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通过阅读法学书籍,我不仅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也对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有了更深的理解。
这些感悟将指导我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
第五章句法学(掌握).

第五章句法学(掌握)基本知识点:句法分析They elected him president。
会以S(主语)+V (谓语)+O(宾语)+OC(宾语补语,objective complement)的方式作分析说明。
后来他从事翻译工作,发现遇到难句时,这样的分析相当费事,有时反而混淆不清。
于是他再看O。
他在耶斯柏森(Otto Jespersen,一八六○-一九四三年,丹麦语言学家,研究英语语法专家)的著作,看到耶斯柏森对They elected him president的分析,指出句中的him president是以nexus作为宾语,成为elected的 object。
这个nexus是耶斯柏森的造语,我们称之为“叙述关系”,又称“主(语)谓(语)关系”,或“二元语校”。
Nexus源于拉丁语nectere,是to bind之意,因此作连结、关系、中心、核心解(如 the cash nexus 是“现金交易关系”。
耶斯柏森在一九三七年出版的“分析性句法”(Analytic Syntax)中,对“主谓关系”(又作宾谓结构)解说相当全面。
句法关系1.句法关系syntatic relationship2.并列coordinate3.从属subordination4.修饰modification5.前置修饰pre-modification6.后置修饰post-modification7.限制restriction8.双重限制double-restriction9.非限制non-restriction成分分析法句子成分(Members of the Sentence)为什么又要分词类,又要分句子成分呢?两者既然关系密切,为什么不合并起来谈呢?合并起来,容易造成混乱,因为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同一个词类可以在句中充当不同的成分,同一个句子成分也可以由不同的词类来担任。
那么什么叫句子成分呢?句子成分是句子中起一定功用的一个组成部分。
法学书籍读书笔记

法学书籍读书笔记【篇一:法律的印记读书笔记】1. 以文明为义与法治同行----读《寻找法律的印迹》有感人类文明的进化史是伴随着社会进步,借助于不断成熟的上层建筑的发展而逐步演化前行的。
其中,法律,尤其是在其萌芽期被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法制,更是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律之于多数人,浩瀚、复杂甚至艰涩成为其最初的感性认知,关于法律的书籍则更是让人尤其是非法律专业的人士望而却步。
即便是学习法律的人,在研读大量专业书籍、论文的同时,也难免会产生“专业疲劳”的心理。
为此,换一个语境,用许久不曾触动的思维去审视事物、考虑问题,或许会给你意外的收获。
甚至有些让你扼腕兴嗟,百思不得其解的观点和见解也可能会在你跳出这个樊篱后得以显现。
《寻找法律的印迹》就是这样一本书,它摆脱了法律书籍说理加判例的体例,从法律的起源和发展说起,结合事件和案例发生地的历史、地理等人文特色,以讲故事的方式阐述了法律史上经典的,有标志性的事例,立意新颖、生动感人。
也正是这一点,吸引我坚持把这本书读了下来,感觉正像标题所注的“从古埃及到美利坚”,环行地球。
本书共分为六章,前五章以法律的起源和发展为主线,按照地理概念分别讲述了“地中海沿岸-法律的足印”,“古罗马废墟-法律的沉埋”,“英格兰原野-法学的重生”,“西欧风云-法律的蒙尘”和“新大陆阳光-法治的成长”。
第六章从整个法律发展史的角度讲述了一些佚文趣事。
通读这本书,可以清晰的感觉到作者的观点,即法起源于人类的行为习惯,法的本质就是公平正义。
所以,一切法律的故事都应是关于公平正义的故事,而不是关于刑法镇压、铁窗与镣铐的故事;是关于人类的自由平等的故事,而不是人类的专制与压迫的故事。
5000年来,对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热切追求和世界各国世代流传的所罗门、包青天、安提戈涅、苏格拉底等人为追寻正义而不屈不挠的经典法律故事,无形中已成为了一座座记录着人类文明足迹的里程碑。
一位法学家曾经说过:别的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发明,则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
法律读书笔记

法律读书笔记和其他学科不同,在法律学里,“什么是法律”的问题反复被提出来,并且史上的思想家们用形形色色的、奇特的、甚至反论的方式予以回答。
并且有意思的是,大多数人都有能力轻松而自信地通过列举情况来说明什么是法律。
下面就是小编分享的法律读书笔记,一起来看一下吧。
去年年底,XX市局对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考试,目的是通过考试以考促学,强化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使我们每位干部职工都能谙熟业务法律法规,更好的服务监管,履行职责。
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伴随工商监管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两费〃停征后,新形势、新变革对我们的监管工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前些时候发生的〃**砒霜门事件〃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严格程序到位、规避执法风险。
〃将是我们现阶段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再也不能隔靴挠痒,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此次考试,我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觉得收获更大的是我对学习方法的探索,以前,我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而现在却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
现在我就自己平时积累的一些学习经验和大家做些探讨,谈谈我的几点心得。
一、按照原文学。
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首先要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大体构架,也就是要搞清楚法律法规规范的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宗旨是什么?大体分为几个章节, 每个章节又是讲的什么内容等等?这都需要我们通过通读全文来了解,对照每一条文进行原原本本、逐句逐段地学习,了解法条基本内涵。
所以,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我们首先是要做的就是粗读一遍法律原文,通过对法律章节的学习,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规范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加强自己对法律条文的印象。
在粗读法律原文的同时,做笔记是一个自我归纳的很好的办法,既可以帮助集中精力思考和总结、归纳问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记忆,又可以把学习内容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便于以后查阅和复习,所以,我们平时要养成勤做笔记的习惯。
法学基础知识读书笔记

法学基础知识读书笔记《法律基础知识》读后感以下是读后感写作方法: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
“读”是“感”的基础。
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
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
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
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
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
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
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以写成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
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
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
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
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
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
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句法学

这篇文章主要是从生成语法的理论基础,理论性质,理论目标,理论方法和理论表达上来给我们介绍的。
首先,生成语法的理论基础是从哲学本体论,认识论以及现代遗传理论,信息理论和神经学理论方面开始思考的。
生成语法的本体论基础是唯物论。
乔姆斯基把认识论问题当成语言研究的先决性问题,把知识来源和本质问题当作生成语法的长期理论目标。
生成语法把普遍语法定义为由遗传确定下来的属性。
此外,它还与信息论及计算机理论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
它的神经学基础主要是指神经医学的一些新成果被他们经常当作证据来支持生成语法的基本假设。
生成语法是解释性理论,具有明确的程序性。
除此之外,生成语法的目标提供关于自己科学对象的理论模型,而不是应用科学。
它是自然科学,要把语言研究“同化”于自然科学。
同时它是开放式理论。
它与传统的语法和结构主义语法有很大差异。
生成语法的总体目标有两个,即解释说明人脑的形式属性和解决人类认识起源问题。
它的两个直接理论目标是高清人类语言获得机制和揭示人类的语言能力包含的具体内容。
描写人是怎样使用语言的语用问题是它的远期目标。
生成语法的重点是语法不是语言。
生成语法的理论方法是“理论主义”方法,演绎的科学方法,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理想化”条件等等。
目前生成语法特别重视语言中的隐性现象和空范畴的研究。
它在理论表达上有四个特点,1)模块性的模型,2)程序系统,3)形式语法,4)普遍语法与个别语法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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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句法学导论》读书笔记生成句法研究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创立的现代语言学流派,其标志是乔姆斯基1957年发表的第一部专著《句法结构》。
四十年来,在众多语言学家的努力下,生成句法理论几经改进,日趋成熟。
温宾利老师的《当代句法学导论》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系统地介绍了当代句法学研究的主要理论——原则与参数理论,全面地介绍其各子理论组件:题元理论、x-阶标理论、格理论、约束理论、控制理论、管辖理论、界限理论等。
该书体系完整、简明易懂。
温老师从语言事实出发,由表及里,循序渐进,不但全面介绍语言理论,而且将研究防范融入其中,使读者亲临其境,提高理论语言学的研究能力。
本书第一章为引论,主要讨论关于语言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
首先讨论语言研究与语言理论,主要涉及人类的语言知识是由什么构成,如何获得的,什么是语言研究的原则与参数理论等。
生成语法认为,语言研究的对象应该是语言知识,语言理论应该是关于语言知识的理论。
语言学家的任务就是把语言使用者大脑中内在的语言知识挖掘出来,并加以形式化,上升为语言理论。
人类与生俱来的那部分语言知识必定含有世界上所有自然语言的共同特征,即具有普遍性。
正因为如此,人类大脑中生而有之的语言知识称为普遍语法。
一般认为,普遍语法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与人类语言的共同现象有关,称为原则,另一类与语言的特有现象有关,称为参数。
把普遍语法作为原则和参数来研究的方法称为原则与参数法;用这种研究方法建立起来的语言理论称为原则和参数理论。
普遍语法含有一套所有语言所共有的绝对普遍现象、概念和原则。
有些语言特性为某些语言所特有,不能完全由普遍语法确定。
对于这些特性,普遍语法提供几种不同的选择。
其次,第二节介绍了句法研究常见的两种基本方法:对比法和比较法,还介绍了用原则和参数法进行语言研究的三个方法论原则:句法化、一致化和结构化。
最后,第三节介绍了本书的主要内容和编排,使读者对本书有个大致的了解。
本书第二部分介绍了语类和结构关系,句法理论研究句子如何构成,如何理解的规则和原则。
句子由不同的句法单位,即句子成分构成。
最基本的句子成分是词,词组成短语,短语又组成句子。
词属于不同的类别,生成语法中多称为句法类或语法类,简称语类。
单词语类又可分为两大类:实义语类和功能语类。
实义语类在句中主要表示词汇意义,基本都属于开放性语类;功能语类主要表示语法功能,都属于封闭类语类。
比词更大的句子成分称为短语语类。
句法结构有三种表达方式:括号加标记、改写规则和树形图。
在上述三种句子结构表达式中,树形图最为直观,不仅表现出句子的线性结构,而且清楚地表明其阶层结构。
句子成分间有三种基本结构关系:支配关系、居前关系和管辖关系。
树形图上,如果节点A 的位置高于节点B,且只有沿着树形向下行才能从A到达B,则节点A支配节点B。
树形图上,如果节点A居于节点B之左,且两者间互无支配关系,则A居前于B。
如果节点A 是管辖语,且A和B是姐妹节,则节点A管辖节点B。
管辖语为中心语。
第三章介绍原则与参数理论的第一个模块理论:题元理论。
按照题元理论,句子是以动词为中心的结构,词之所以能组合成不同类型的句子,主要与词的词汇特征有关,即词的特征决定句子的基本结构。
句中不但要有一定数量的主目语实现动词主目结构的要求,而且这些主目语必须类型适当。
动词与主目语之间的这种语义关系叫做题元关系。
主目语承担的角色称为题元角色。
有七种常见的题元角色:施事、述题、感受者、受益者、目标、来源、方位。
与之对应的是题元准则,即每个主目语都必须充当一个题元角色;每个题元角色都必须分派给一个主目语。
题元准则是普遍语法的一部分。
该准则保证动词的题元结构信息在句子结构中得到不折不扣的体现。
有多少个题元角色要分派,句子中就必须有多少个主目语来承担。
词汇信息对句法结构起着决定性作用,即投射原则。
句子以谓词为中心,谓词主要由动词、形容词或介词充当。
动词本身的词汇信息决定了句子的基本结构。
这里的词汇信息主要指主目结构信息和题元结构信息,即谓词所要求的主目的数量和题元类型。
生成句子时词汇信息被投射到句子中,决定句子具有什么样的基本结构。
对于虚主语,它在句子中没有得到任何题元角色,它们在句子中出现不是谓词主目结构的要求,而纯粹是为了满足句法需要,即填补空白的主语位置。
这是投射原则解释不了的,这就需要在投射原则的基础上补充一个原则,即扩充的投射原则:每个句子都必须有主语。
第四章介绍X-阶标理论,该理论是一种短语结构理论,揭示大于词的各种句法单位的内部结构和共有的结构特征。
该理论不仅涉及各种短语成分,也涉及各种分句,包括句子这个最大的句法单位。
按照X-阶标理论,短语和分句都是向心结构,其内部结构都符合X-阶标图式。
本章首先讨论了短语的结构,包括名词短语,动词短语,介词短语,形容词短语和副词短语。
经分析表明,X-阶标图式反映出各种短语结构的共性。
所有的短语都起始于一个中心语节点X,都是向心结构。
中心语节点称为零投射;零投射与其补语形成可递归使用的X-阶标投射,它可以与附加语形成更大的投射,位置最高的X-阶标投射与标志语构成最大投射。
生成语法学家认为,所有X-阶标图式存在于人类大脑,是普遍语法的一部分。
在讨论了短语结构之后,本章又接着讨论了分句结构,一个非标记词分句,无论用作独立分句还是嵌入分句,其结构都可以用X-阶标图式来描写,这种分句实际上是一个IP。
中心语I 与补语VP一起构成I’;主语NP处于标志语位置,与I’一起构成最大投射IP。
在生成语法中,主语被定义为IP的标志语。
对于标记词分句,其结构可以概括为:标句词C以IP为补语,受C’直接支配,C’与标志语Spec一起构成最大投射CP。
第五章介绍了格理论,格理论与题元理论一样,都对句中的名词短语提供解释。
题元理论从语义的角度说明一个句子需要由哪些名词短语组成,而格理论从形式上提出对名词短语的要求,即名词短语在句中必须具备形式标记——格。
格理论的中心内容是格检验式和名词短语如何得到格。
本章重新定义了管辖关系,如果A是管辖语,且A统制B,且A、B间无障碍,则节点A管辖节点B。
最大投射为管辖之障碍。
管辖语为中心语。
对于统制,如果节点A、B互不支配,且支配A的第一个最大投射也支配B,则节点A统制节点B。
格理论在形式上对句中的名词短语提出要求,这一要求表述为格检验式,格检验式要求句中的每一个名词短语都必须具备抽象格。
抽象格分为两类:结构格和内在格。
英语中的结构格包括由带时态的屈折词授予的主格和由动词、介词授予的宾格。
英语中的内在格是所有格,由名词和形容词在D-结构中分派题元角色时授予,在S-结构中通过of插入或所有格标记-’s 体现出来。
结构格的授予条件为,如果A是授格成分,且A管辖B,则A能授结构格与B。
内在格的授予条件为,如果A是一个内在格授与成分,那么只有在A给NP分派题元角色的情况下,A才能给NP授格。
本章还讨论了“邻接条件”和“可见性条件”。
按照邻接条件,授格成分不仅要管辖接受格的名词短语,而且必须与之相邻,即授格成分必须直接居前于接受格的名词短语。
可见性条件把格的授予和题元角色的分派联系起来;格成为名词短语得到题元角色的条件,名词短语如果没有格,就是不可见的名词短语,即不能得到题元角色。
接下来第六章引入了另一个重要的概念——约束。
约束和管辖这两个概念在普遍语法理论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标准的约束理论由三个原则组成,分别涉及三类名词短语——照应语、代词和指称语在句中的约束关系。
约束理论的第一原则为照应语在管辖范围内必须受到约束。
第二原则为代词在管辖范围内不得受到约束。
第三原则为指称语在任何范围内都不得受到约束。
约束理论也可以表示为,具有+anaphor特征的名词短语在管辖范围内必须受到约束,具有+pronominal特征的名词短语在管辖范围内必须是自由的。
在建立约束理论的过程中使用的重要概念有约束、管辖范围和可及主语。
如果A统制B,且A与B同标,则A约束B。
若X为包含Y、Y的管辖语和Y的可及主语的最小范围,则X为Y的管辖范围。
若A不包含B,则A可为B的可及主语。
另外,本章还介绍了某些西方语言和东方语言中照应语的远距离约束现象。
在这些语言中,照应语可以在管辖范围以外受到约束。
前六章介绍的内容所涉及的句子成分都是显性成分,但是语言中还存在另一种成分,在句子中没有声音形式,称为隐性成分,叫做空语类,虽然空语类听不见摸不着,但在句法上与显性成分一样活跃,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这章讨论两种空语类,并介绍相关的理论——控制理论。
该理论主要涉及两个问题,第一是PRO的分布,二是PRO的解释。
PRO只能出现在非时态分句的主语位置。
之所以有这样的分布是由其本身的特征和约束理论决定的。
这决定了PRO必须没有管辖范围,即必须不受管辖。
因此,PRO只能出现在非时态分句的主语位置,该位置不受管辖,得不到授格,所以PRO在句中总是无格的。
PRO必须不受管辖这个性质被称为“PRO定理”,即PRO必须不受管辖。
PRO的指称意义有时是任指的,有时受句中名词短语的控制。
控制可分为强制控制和非强制控制两种,强制控制又分为主语控制和宾语控制,在强制控制中,PRO的先行语必须统制PRO,而且PRO选择离它最近的名词短语作为先行语,这就是最近距离原则。
另一类空语类是pro,其与PRO不同,通常出现在时态分句的主语位置。
pro的使用通常称为代词省略,但代词省略不是一种普遍现象,而是呈参数变化,有的语言允许代词省略,有的则不允许,对这种参数变化的一种解释是还原说,但还原说存在不足,不能用以解释所有的语言。
句子生成后不是静止不变的,有些句子成分还会发生线性顺序上的变动,即发生移位,根据移位成分的不同特征,移位分为两种,NP移位和wh-移位。
NP移位主要涉及三种结构:被动句,提升结构和无宾格结构。
NP移位是在格的驱动下进行的,换言之,在原位得不到格的名词短语为了通过格的检验被迫移动位置。
移动的起点是无格但有题元角色的位置,移动的终点是有格但无题元角色的空主语位置。
移动留下语迹,移动的名词短语与语迹构成一个语链。
一个语链中只有一个有格位置,也只有一个题元位置。
引起NP移位的动词既不能分派外题元角色,也不能授宾格,这类动词被称为无宾格动词。
除了被动态动词和提升动词外,本章还讨论了另外两种无宾格动词,一种是表示移动、状态和状态变化的动词,另一种是中动词。
在含有这两种动词的结构中,也可以发生NP移位,即名词短语在D-结构中处于动词的补语位置,在S-结构中经过移位移动到主语位置。
Wh-移位的终点是非主目语位置,因而是非主目语移位。
Wh-移位主要发生在wh-问句和关系分句中,主要是wh-成分的移位,也包括空算子的移位。
Wh-移位必须循序渐进的进行,遵守领属条件,移位不得越过一个以上的界限节点,界限节点为IP和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