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第1篇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国有林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然而,当前国有林场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资源利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进行改革。
本方案旨在深入分析国有林场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
二、目标原则1. 改革目标(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林场经营效益。
(2)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效率。
(3)加强生态保护,确保国有林场生态安全。
(4)改善职工待遇,提高职工幸福感。
2. 改革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确保国有林场生态功能不降低。
(2)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推进改革。
(3)坚持依法改革,确保改革合规合法。
(4)坚持公开透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改革措施1. 管理体制改革(1)明确国有林场性质,将其划分为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
(2)建立国有林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组织架构。
(3)实行任期制和目标责任制,强化绩效考核。
2. 运行机制改革(1)优化国有林场内部管理机构,简化管理层级,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林场运行。
(3)推进国有林场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
3. 资源利用改革(1)编制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利用规划,明确森林资源利用方向。
(2)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确保资源合理利用。
(3)探索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4. 生态保护改革(1)加强国有林场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态保护能力。
(2)实施国有林场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森林生态功能。
(3)建立国有林场生态补偿机制,确保生态保护投入。
5. 职工权益保障(1)完善国有林场职工薪酬制度,确保职工收入合理增长。
(2)加强国有林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3)建立健全职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
国有林场职责

国有林场职责篇一: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7 年3月17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该《方案》分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4 部分。
现将“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刊载如下,以供大家领会掌握。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
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
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
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
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
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整合为较大林场。
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三篇)

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国有林场改革是我国林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林业经营效益。
本次汇报将从背景介绍、改革目标、改革措施和改革效果等方面,对国有林场改革情况进行详细汇报。
一、背景介绍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益低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在2010年启动了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对国有林场的管理、监督,提高林场经营效益。
二、改革目标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国有林场经营主体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推进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培养;加强对国有林场的监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三、改革措施1.改革机制国有林场改革主要采取了“公司化”管理模式,即将国有林场改为国有公司并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国有林场以股份公司形式组织,注重市场化运作,实行科学决策、市场化决策,提高经营效益。
2.优化资源配置国有林场改革优化了资源配置,通过清理、整合、兼并等方式,优化国有林场布局,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提高资源的集中度和利用率。
并加大对生态价值高的国有林场的保护和支持力度,提高其资源价值和环境效益。
3.促进林业产业升级国有林场改革推动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通过资本导入、技术合作、市场开拓等方式,加强林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林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同时,重点发展有机林、苗木产业、木材加工等新兴产业,推动林业从传统的资源型产业向知识型、技术型产业转变。
4.加强监管保障国有林场改革加强了对国有林场的监管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国有林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同时,加强对国有林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保障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
四、改革效果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参考范文(二篇)

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参考范文国有林场改革是我国林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益,推动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情况进行汇报,并提出改革的建议和措施。
一、国有林场改革的背景和意义国有林场改革是根据中国的改革开放大势,针对我国林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过去的国有林场存在着资源过度利用、管理不善、效益低下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进行国有林场改革,对于促进林业经济的转型升级、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林场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益,加强对国有林场的监管,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型的目标。
二、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一)优化林业资源配置国有林场改革的关键是优化林业资源配置,提高林地利用效率。
实施国有林场市场化经营,将国有林场划归地方政府管理,并动员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经营。
同时,在资源配置上要注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完善林业经营体制国有林场改革要完善林业经营体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林业管理制度。
加强对国有林场的监管,提高管理水平,增加投入,强化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推动林业经营的现代化。
(三)促进林业经济转型升级国有林场改革要促进林业经济的转型升级。
加大对林业产业链的支持力度,推动林木种植、加工和销售的一体化发展,提高林产品附加值。
同时,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等林业新业态,推动林业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四)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国有林场改革要以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加大森林火灾防治力度,完善有害生物防治体系,提高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
同时,推动林业科技创新,提高林业的生产力水平,实现林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林场国有改革实施方案

林场国有改革实施方案随着我国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林场国有改革也成为当前林业发展的重要议题。
为了推动林场国有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林场国有改革的实施方案展开讨论,为相关工作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改革目标。
林场国有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林业经营效率,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改革,实现林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改革原则。
1.市场化原则。
要按照市场化的要求,通过竞争性方式进行国有林场的改革,引入社会资本,促进林业经营的市场化。
2.法治原则。
改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革工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科学原则。
改革方案要科学合理,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
三、改革内容。
1.国有林场划拨经营。
将符合条件的国有林场划拨给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率。
2.国有林场股份合作。
鼓励国有林场与社会资本合作,采取股份合作、合作联营等方式,共同经营国有林场,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
3.国有林场资产重组。
对于一些经营不善、效益低下的国有林场,可以考虑进行资产重组,引入优质资源,提升林场的经营水平。
四、改革保障。
1.政策支持。
加大对林场国有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为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2.资金支持。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等方式,为林场国有改革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林场国有改革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改革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不正当行为。
五、改革效果。
通过以上改革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率和社会效益,促进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推动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总结。
林场国有改革是当前林业发展的迫切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可以推动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益,为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国有林场改革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领域之一。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提高,国有林场面临着许多问题,如经营效益低下、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
因此,实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旨在优化国有林场的管理机制,提升林场的经营效益和环境保护水平。
二、改革内容和措施1.优化管理机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林场管理体制,明确国有林场的权责边界和经营管理权限,完善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2.拓宽经营渠道。
引入市场机制,鼓励企业投资和参与经营。
通过与木材加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加强供需对接。
鼓励国有林场开展生态旅游、采摘养殖等多元化经营,提高经营收入。
3.加强资源保护。
完善国有林场的生态保护和规划管理,制定详细的林地利用规划和保护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
4.改善劳动条件。
配备合适的劳动设备和工具,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者的工作满意度。
加强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5.加强人才培养。
完善国有林场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鼓励林场员工参与学习和研究,推动林业科技进步。
三、实施进程和时限安排1.选定试点林场。
根据各省区市的实际情况,选定10个规模较大、经营情况较差的国有林场作为试点。
2.制定改革方案。
各试点林场需在半年内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措施和时间表。
3.试点实施。
根据改革方案,各试点林场需在两年内完成试点任务,并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措施。
4.评估和总结。
每年对试点林场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评估结果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5.推广和复制。
根据试点林场的经验和成果,逐步推广和复制改革模式,实施全国范围内的国有林场改革。
四、预期效果和影响1.改革后的国有林场将实现经营效益的提高,实现可持续经营。
2.改革将推动林场的转型升级,发展多元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

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森林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林业产业的发展也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但在林业生产中,国有林场的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林木资源开发能力不足、人员素质偏低、管理体制不适应市场需求等,亟待改革。
为此,中国政府启动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可行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推进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内容资产清产国有林场改革的第一步是进行资产清产工作,即明确国有林场的产权情况和资产规模。
在资产清产的过程中,要认真核查资产状况、拆分产权、公告资产等,即对林地、房屋、固定资产等进行拆分处理,确保资产规模和产权清晰,方便后续的管理和交易。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近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一环。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集体林权制度,规范集体林权所有权、管理权和收益权的划分;•推动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和林地证书发放;•推行集体林地流转市场化机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林地租金、保护草原补贴等方式增加收入。
公有林业企业制度改革公有林业企业制度改革是指对目前的国有林场机构体制进行改革。
主要包括:•改变原有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模式,推行市场化运营;•通过废除“一把手”制度,推行集体领导和职业经理人制度,提高管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完善人员考核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推行内部竞争机制,促进企业经营的活力和创新。
国有林场土地流转国有林场土地流转是指将林场所有的土地转让给农民等外部投资者,使得林地的保护和利用能够有序开展。
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明确土地流转的方式,推动国有林地流转市场化;•完善土地流转的管理和监管机制,给予投资者更大的资源利用权和经营自主权;•推动国有林场土地多元化经营,例如将一些荒山荒地等进行发展旅游等项目。
结论国有林场改革是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林业经济水平和提高生态保护效益的有力措施。
随着国有林场改革的逐步推进,不仅能够提高林场自身的经济效益,还可以致力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浅谈重点国有林区的改革

浅谈重点国有林区的改革重点国有林区的改革是指以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为主要对象,通过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推进林业资源管理体制的转变和国有林区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实现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
国有林区改革的目标是提高林业资源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态效益,促进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
国有林区改革需要加强林业资源的产权制度改革。
在我国林业资源管理体制中,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的产权关系较为复杂,权责不清、权益不统一,导致资源管理效率低下。
国有林区改革应推动林业资源的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国有林区的产权归属,建立健全权责明确、权益有序的产权制度,提高国有林区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国有林区改革需要推动林业经营机制的创新。
在过去的实践中,国有林区一直以经营性林业为主,但由于制度不完善,经营效益不高。
国有林区改革应探索多种林业经营模式,通过引进企业、合作社、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激发林业经营的活力,提高经营效益。
国有林区改革还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林木流转市场,提高木材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
国有林区改革还需要加强林业扶贫和生态保护工作。
国有林区多位于贫困地区,改革过程中应注重扶贫攻坚工作。
一方面,可以通过发展林下经济、林下养殖等方式帮助贫困群众增加收入。
国有林区改革还应加强生态保护工作,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生态修复项目等方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
国有林区改革需要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支持。
国有林区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
政府还应加强对国有林区改革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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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3 月17 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该《方案》分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4 部分。
现将“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刊载如下,以供大家领会掌握。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
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
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
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
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
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整合为较大林场。
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
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
加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要加快分离各类国有林场的办社会职能,逐步将林场所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移交属地管理。
积极探索林场所办医疗机构的转型或改制。
根据当地实际,逐步理顺国有林场与代管乡镇、村的关系。
(四)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
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
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
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划分为公益林的部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公益林核定等级分别安排管护资金。
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湿地保护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
按照林地性质、生态区位、面积大小、监管事项、对社会全局利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由国家、省、市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充分调动各级监管机构的积极性。
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
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
加强国家和地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
实施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各级政府对所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应当与国有林场明确收益分配方式;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
启动国有林场森林
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合理确定国有林场森林商业性采伐量。
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和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六)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
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
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
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