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版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包括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废弃等环节。
第四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从业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做好登记。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应每季度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第三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十一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十三条超市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十四条超市应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十五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信息等内容,并保存相关票证。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商场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包括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生产者等。
第三条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二)全程控制,责任到人;(三)公开透明,社会共治;(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第四条商场作为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负有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废弃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制度;(三)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五)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八条食品采购与验收(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二)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检查食品的包装、标签、保质期等是否符合要求;(三)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时间、品种、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第九条食品储存与加工(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储存要求,合理设置食品储存场所,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二)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三)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条食品销售与废弃(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新鲜、卫生;(二)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标识,提醒消费者注意;(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废弃的食品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废弃食品不污染环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
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
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
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__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大型超市(卖场)同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只是在隐患的部位、种类上与小型食杂店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大型超市(卖场)管理理念较新,商业经验丰富,较受消费者欢迎,但因此而忽略细节管理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据统计,近年来工商机关和消费者保护组织接到的大型超市(卖场)类申(投)诉数量有所增加,申(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食品变质,新鲜果蔬农药残留量超标,销售过期食品(包括赠品过期),食品添加剂超标,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及QS标志等不全,进口食品无中文标志等。
从食品类别看,问题最多的是鲜肉及肉制品,问题较多的是休闲食品。
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大型超市(卖场)在食品采购时验收不认真,把关不严格,虽有相关制度,但执行不力,形同虚设。
1.重经济利益而忽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进货环节,一些地理位置好、知名度高、客流量大的大型超市(卖场)由于竞争优势相对较大,容易利用这种竞争优势,对供货商实施压价,以降低自身经营成本。
另有一些大型超市(卖场)则是过分信任供货商,尤其是对那些合作多年的供货商,在进货时忽视食品质量查验,推卸自身应依法承担的食品检验检测责任,而将食品安全的把关责任完全交给供货商,导致农药残留量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的农副产品和生鲜食品流入大型超市(卖场)。
在运输环节,一些大型超市(卖场)的运输设备、临时储存设施不过关,不能满足生鲜食品储存、消毒的基本要求,导致食品变质或过期。
在销售环节,一些大型超市(卖场)的设备不能完全满足食品安全需求。
当有些食品保鲜期因设备原因缩短时,有的大型超市(卖场)人为涂改生产日期,欺瞒消费者。
在存储环节,一些大型超市(卖场)对相关设施投入不足。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前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商场已经成为人们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之一。
然而,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健康隐患,对商场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商场的经营和顾客的健康都有着重要意义。
一、总则1. 为了确保商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所有从事食品经营的商户、商场经营管理方以及商场工作人员。
3. 商场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食品卫生法规进行操作,确保所售食品的安全性、卫生性和质量。
4. 商场食品经营者应重视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1. 食品经营者责任1.1 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1.2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自查和监督检查制度,对食品经营过程进行全面监管管理。
1.3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店铺进行处罚和整改。
1.4 食品经营者应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食品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和证明,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
2. 食品采购和仓储管理2.1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渠道、标准和流程,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2.2 食品经营者应合理安排食品仓库,做好食品的分类、分区和储存工作,确保食品的干净、整洁和避免交叉污染。
2.3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库存进行清查和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安全。
3. 食品加工和制作3.1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加工和制作管理制度,对加工和制作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检查。
3.2 食品经营者应确保食品加工场所的干净、整洁和卫生,做好食品加工设备的定期清洁和消毒工作。
3.3 食品经营者应确保食品加工人员具备相关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严禁在生病和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商场食品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商场。
第三条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三)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四)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食品经营许可第四条商场从事食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二)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退换货等环节的管理;(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四)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五)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九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储存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食品种类、品种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二)食品储存场所应当通风、干燥、防潮、防鼠、防虫;(三)食品储存温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四)食品储存期限不得超过保质期。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超市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检验、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管理第五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六条超市应当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和评估,选择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质量、安全、价格、供应时间等要求。
第七条超市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储存。
检验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八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制度,对食品进行分类、分区、分层次储存,确保食品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符合要求。
第九条超市应当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损坏等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下架、隔离、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章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制度,制定食品销售计划,确保食品新鲜、安全、卫生。
第十一条超市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签管理,标签应当包含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添加剂等信息。
第十二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十三条超市应当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四章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第十四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制度,对食品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
第十五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应急措施等。
超市食品安全五项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五项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1. 明确超市管理层对食品安全的首要责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
2.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计划,包括年度目标、季度检查和月度培训。
3. 指定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和执行。
二、食品安全采购制度
1. 建立供应商审核机制,确保所有食品来源可靠,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实行严格的食品进货检查,包括食品的保质期、合格证明和包装完
整性。
3. 记录食品进货信息,建立可追溯系统。
三、食品储存与展示制度
1. 确保所有食品储存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防止食品变质。
2. 定期清洁和维护储存设施,包括冷藏柜、冷冻库和货架。
3. 展示食品时,应避免直接接触,使用防护措施,如保鲜膜或包装盒。
四、食品安全操作制度
1. 制定食品加工、包装和销售的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在各个环节的安全。
2. 要求员工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培训,包括个人卫生、正确处理食品
和应急措施。
3. 实施日常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操作区域的卫生。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现场处理和后续跟进。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记录和分析,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3.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模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五项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消费者需求。
超市管理层应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这些制度,以保障超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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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商场(超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商场(超市)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商场(超市)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
经营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的商场(超市),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商场(超市)应当配备2名以上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商场(超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
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持期、出口商等内容。
商场(超市)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牲畜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按批次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在显眼位置公示,留存记录备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并由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监督员专门建档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天。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商场(超市),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的商场(超市)应当建立电子台账。
第五条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商场(超市)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经营蔬菜、肉类等食用农产品的商场(超市),应当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实行统一配送方式的连锁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设立),购置与经营规模、经营食品品
种相适应的检测设备,配备2名以上的检测人员(可由食品安全监督员兼任),定期对经营食品进行抽检。
没有检测设备的商场(超市)应当定期抽样送权威机枪检验。
第六条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商场(超市)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