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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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正确核算成本费用,规范摊销方法和会计核算,防止积压浪费,节约费用支出,根据根据公司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管理办法(暂行)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周转材料是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仍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材料。

二、周转材料按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用途不同,分为以下四类:(一)、模板:模板是指浇制混凝土用的钢模型板、木模板,以及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撑材料等。

(二)、架料:是指搭脚手架用的钢管脚手架、扣件、U型卡等。

(三)、挡板:是指土方工程用的挡板等,包括用于挡板的支撑材料。

(四)、其他:是指除以上之外,作为流动资产管理的其他周转材料,包括:1、配电箱;2、周转用木材;3、风筒、风管、水管;4、活动板房;5、轻轨、道岔、扳道器;6、电缆、枕木;7、钢丝绳、周转用钢材;8、安全网。

三、周转材料采购要坚持以降低采购成本为原则,按工程量及任务的大小“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管理";新购的周转材料必须与票据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相符,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要把好入库验收关,认真履行入库验收制度。

四、周转材料由物资供应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完善出入库手续,并分类记账,入库存放,达到规范整齐;必须做到账、卡、物、资金四对口;将账本、出入库单据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财务部门、主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

五、周转材料的使用、发放,使用情况必须在每月的25日前填表上报财务部门和供应部门领导,便于核算与监督。

六、周转材料相互调出,按双方协议价格实行租赁管理形式有偿使用。

七、各单位要加强周转材料采购、在库、在用、摊销的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管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上报公司备案。

八、我公司根据周转材料的购置、施工使用情况,对周转材料一直使用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在领用周转材料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成本、费用的方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规范公司周转材料管理,提高公司周转材料动态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

第三条周转材料为工具型材料,在施工中用量大,周转次数频繁,其成本是根据周转使用次数或使用年限逐渐摊销。

第二章周转材料范围与摊销办法第四条周转材料的主要品种范围和成本摊销期限:第五条周转材料的使用成本按摊销年限,由项目物资管理部门计算当月摊销费用送财务部门计入工程施工材料费成本。

第三章周转材料的购置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因工程需要周转材料,单批总价在10万元以上,公司内部调剂不能满足需要时,经项目进行购置和租赁成本对比分析后(必须有批复的施工方案),提出书面购置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进行购置。

周转材料的购置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项目新购入的周转材料必须向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第七条单批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周转材料必须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第四章周转材料的调拨和租赁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依据项目策划及当月、季、年的施工进度要求,制定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及时提供周转材料闲置信息,并报送公司物资设备部。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制定的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提供的周转材料闲置信息进行内部调拨,若因报送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周转材料闲置信息不及时导致周转材料浪费闲置或影响施工进度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项目之间不允许私自调拨周转材料。

第十条当公司的周转材料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必须优先进行调拨使用,当自有周转材料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时,项目经理部可以要求进行社会租赁,项目须填写周转材料租赁申请报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并附以下相关资料:(一)当地租赁成本与购置成本的对比分析;(二)当地租赁市场调查情况分析;(三)拟租单位的地址、联系方式;(四)租赁方式、租赁时间;(五)工程使用部位。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周转材料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使周转材料管理工作制度化、精细化、程序化,充分发挥周转材料使用价值和作用,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保证工程提供质量,价格合理的周转材料,实现节约材料,降低工程成本,减少周转材料浪费和流失,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二条机构设置及职责:1、公司设后勤部,负责对周转材料、租赁材料的调拨进行系统管理。

做好建账、登记、回收、保管、维修、保养、租赁等工作。

2、公司设采购部,负责对周转材料、租赁材料的采购与管理。

周转材料在购置处理上,必须报请上级单位批准,在授权范围内按程序进行。

并做好台账。

3、各项目部的周转材料、租赁材料、周转工具设专管,做好建账、登记、回收、保管、维修、保养、租赁等工作。

第三章周转材料范围第三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周转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一次性投入,能够多次反复使用,仍旧保持原来形状,其价值逐步转移到工程成本中的材料。

第四条周转材料主要包括:施工用的钢管、扣件;钢轨、枕木、大型工字钢、槽钢、无缝导管、钢架管、扣件、钢护筒、钢支撑、电缆—(三芯以上)、木质周转材料、顶托、门架等。

第四章周转材料购置第五条周转材料遵循先调剂,后购置原则。

对无法调剂和租赁的周转材料,需要购置时,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由项目工程技术部门提供需要的周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技术要求等,编制需求计划,经审核、经理签字,报公司审批 Microsoft E_cel 工作表后,集中采购。

图表 1第五章周转材料调拨使用第六条对周转材料进行调剂余缺,减少周转材料的重复投入。

库管员职责(1)负责施工场地进场物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部物资设备负责人要求执行,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和规定,做好物资的各种材料的保管工作。

(2)熟悉掌握所保管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性能、用途。

对需要维护保养的机具类物品,回收后及时的进行维护保养,以利于再次的发放使用。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为规范周转材料管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模具使用效率,减少周转材料投入 ,实现周转材料保值增值 ,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周转材料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充分发挥基地平台、信息共享的管理作用,项目部有偿使用公司材料。

周转材料分级管理,整体协调。

遵循市场租赁化管理模式,以现金方式结算.周转材料基地的各项费用统一管理,公司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五个基地的收支及账务,通过财务集中管理, 阻塞各类管理漏洞。

本办法合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及周转材料基地。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为公司周转材料中心、周转材料基地、项目部三级管理。

周转材料中心组成主任:公司主管领导副主任:分管领导成员:工程部、物资管理部、成本预控部、财务部、设备部、经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落实周转材料中心具体工作。

基地人员配置指导原则为:设置主任、技术负责人、物资负责人、收发料人员、资料员、安全员、电工、司机、厨师等。

具体为基地主任竞聘上岗,其他人员由基地主任根据需要考核上岗,实行不同基地差异化管理,人员实行能进能出的制度,确保基地人员责任性强、能干事。

项目部配置物资科长,是项目周转材料管理的直接负责人。

对于周转材料较多的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协助物资科长管理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中心职责1、负责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实施 .2、审批周转材料调配、购置、改制及处置申请报告等,参预周转材料采购、处置招投标工作。

3、编制周转材料租赁指导单价及损坏、丢失赔偿指导单价。

4、定期盘查基地资产,监督考核基地相关业务,协调公司和基地、基地和基地、基地和项目部之间的关系。

5、按时发放基地人员薪酬、理顺各基地资产账务、收讫外租押金、办理内外部租金结算及办理变卖资产相关手续等工作。

公司周转材料中心财务定期去现场采集票据,完善业务,确保基地日常财务关系顺畅。

6、周转材料中心财务每月核查项目部周转材料科目,催促基地及时账务回收。

周转材料规定

周转材料规定

周转材料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周转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周转材料管理,使周转材料管理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

管好和盘活周转材料,减少浪费,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周转材料管理遵循合理配置、加快流转、先调剂、后租赁、再购置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管理部(以下项目部含管理部)。

第二章机构、职能与职责第四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公司物资部是周转材料统一调配、管理、监督部门。

各单位的设备物资部是周转材料使用、管理直接责任管理部门,各单位的财务部是周转材料管理的监督部门。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配专职周转材料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司职能、职责(一)负责统一调配公司范围内的周转材料。

(二)建立周转材料台帐,实现周转材料动态管理。

(三)负责审批与周转材料相关的报告。

(四)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周转材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职能、职责(一)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级周转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本级管理体系,落实公司周转材料管理规定。

(二)负责编制、上报周转材料配置方案及租赁购置经济对比分析报告、购置计划、报废、处置等报告。

(三)建立项目部周转材料动态明细台帐、周转材料管理档案资料,及时上报所需资料、报表。

(四)负责周转材料调运、交接、验收、组织加工、改造、采购、租赁、回收、修复、修整、移交、使用、存放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周转材料管理规定第七条周转材料实行分类管理:A类:专用性周转材料。

如:轨道板模具、双块轨枕模具、管片模具及盾构施工用的走道板、主电缆、钢轨、始发架等。

B类:通用性周转材料。

如:贝雷梁(片)、贝雷销、连接片、钢轨、连接板(鱼尾板)、钢板桩、钢支撑、型材等。

C类: 一般性周转材料:台车(架)、栈桥、隧道高压风水管及隧道用钢模板;承台、墩(台)模板、梁体模板(挂篮主架、挂篮模板)、及沟槽、防撞墙、遮板等钢模板;路基、涵洞、挡墙、站场(房)等工程用钢模板;其他类钢模板。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规范公司周转材料管理,提高公司周转材料动态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

第三条周转材料为工具型材料,在施工中用量大,周转次数频繁,其成本是根据周转使用次数或使用年限逐渐摊销。

第二章周转材料范围与摊销办法第四条周转材料的主要品种范围和成本摊销期限:第五条周转材料的使用成本按摊销年限,由项目物资管理部门计算当月摊销费用送财务部门计入工程施工材料费成本。

第三章周转材料的购置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因工程需要周转材料,单批总价在10万元以上,公司内部调剂不能满足需要时,经项目进行购置和租赁成本对比分析后(必须有批复的施工方案),提出书面购置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进行购置。

周转材料的购置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项目新购入的周转材料必须向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第七条单批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周转材料必须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第四章周转材料的调拨和租赁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依据项目策划及当月、季、年的施工进度要求,制定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及时提供周转材料闲置信息,并报送公司物资设备部。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制定的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提供的周转材料闲置信息进行内部调拨,若因报送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周转材料闲置信息不及时导致周转材料浪费闲置或影响施工进度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项目之间不允许私自调拨周转材料。

第十条当公司的周转材料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必须优先进行调拨使用,当自有周转材料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时,项目经理部可以要求进行社会租赁,项目须填写周转材料租赁申请报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并附以下相关资料:(一)当地租赁成本与购置成本的对比分析;(二)当地租赁市场调查情况分析;(三)拟租单位的地址、联系方式;(四)租赁方式、租赁时间;(五)工程使用部位。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一、周转材料由公司材料采购部统一调配,租赁或借用周转材料,公司材料采购部为责任管理主体。

二、项目部材料人员及保管员负责周转材料的存储、出入库登记、清点验收和归还工作。

三、周转材料租赁或借用必须由XXX批准,项目经理同意并监督、相关人员(含班组负责人)核实并办理手续,保管员应将周转材料使用情况及时登记并上报财务部,由对应项目经办会计进行核算,并办理相关费用列支。

四、公司项目之间周转材料租赁或借用,必须由XXX批准并办理调转手续,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五、项目班组租赁或借用周转材料,必须办理出库领用手续,出库领用手续应有物设部部长及项目经理明确租赁方责任、费用承担及损耗等,项目材料人员、劳务分包人、保管员签字确认,并注明周转材料的使用责任(含租赁期的租金承担、计费、归还时间等要素)。

由项目材料人员及时报财务部对应项目经办会计作费用列支。

六、按“谁使用,谁管理,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由使用班组承担相关费用,使用期满班组未及时归还由承担班组按价计赔,损坏则按损坏程度及市价确认赔偿金额。

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在周转材料管理及使用过程中,未尽职履职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以公司名义对外租赁周转材料,由XXX根据分包合同约定报
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执行,并由相关分包领导配合项目部办理相关手续。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规范管理,提高周转材料的管理水平,减少损耗、节约成本,依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租赁及购置第二条周转材料分为以下二类:1、对社会租赁:钢架管、扣件、钢模板、移动门式脚手架、顶托(视实际情况增加)。

2、新购:木模板、木方、竹架板、蝴蝶扣(视实际情况增加)。

第三条需对社会租赁的周转材料,由项目部技术员编制周转材料的需用计划(包括数量、规格、型号、使用时限),经项目经理审核、安全员复核后,报物资部审核。

第四条在总计划内的由物资部和项目部共同询价,筛选出2-3家供应商,结合合同评审意见,择优选择供应商。

超过总计划的需经总经理审批后再具体实施。

第五条新购周转材料的程序按《工程材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入库、保管第六条周转材料进退场、出入库手续要齐全,项目部必须建立周转材料进出台账,做好进出场盘点工作,在账本上反映盈亏数量,要做到记录真实,账物相符。

第七条周转材料实物由项目部具体负责保管,谨防丢失,被盗,如有丢失、被盗现象,照价赔偿。

第四章调拨使用第八条项目部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保养、归还,需由物资部调配的周转材料的项目应提前七天书面上报物资部。

第九条周转材料调拨时,由调出方填写调拨单,一份交物资部,一份留存,一份交调入方,调出方负责运送交接时,调入方必须认真验收。

第十条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不得擅自外借、外租、变卖周转材料,违者罚款500元/次。

周转材料转场时,必须征得公司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转场。

第五章费用核算及损失赔偿第十一条项目部每季度末向物资部上报上季度租赁材料租赁费结算表。

第十二条周转材料转运费由调入项目部承担,省内项目退回总库的周转材料运费原则上由项目部承担。

第十三条因材料进退场把关不严导致超损耗标准的,除赔偿损失金额的40%,另处以100-500元罚款。

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结算周转材料,损耗量在合理标准内的(合理损耗标准见附件1),其赔偿费用计入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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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周转材料管理,管好和盘活周转材料,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周转材料管理遵循,合理配置、加快流转、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第二章职能与职责第四条职能(一)周转材料分级管理,实行公司、项目部两级管理。

(二)公司副总工程师分管,公司物资设备部具体落实。

(三)项目部商务经理分管,项目物资设备部具体落实。

第五条公司职责(一)负责项目部周转材料配置方案、购置计划审批,统一调配全公司所有周转材料。

(二)建立全公司周转材料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三)负责下场周转材料处置报告审批。

(四)监督检查项目部周转材料调配、加工、采购、使用、保养维护、保管存放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一)负责编制上报项目部周转材料配置方案、购置计划。

(二)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级周转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本级管理体系,落实公司周转材料管理规定。

(三)建立项目部周转材料明细台帐、周转材料管理档案资料,按公司要求定期及时上报所需资料、报表。

(四)负责周转材料调运、交接验收、技术交底、组织加工改造、采购、回收、修复、移交、使用管理、费用结算等工作。

第三章周转材料管理规定第七条周转材料实行分类管理:A类:衬砌台车(含钢轨)、桥墩(台)模板、挂篮主架、挂篮模板。

B类:可直接调配周转材料。

如:隧道风水管、栈桥、钢支撑、国标钢模板、平模、各类脚手架、各类上下托撑、制式器材、小型道岔、试验仪器(5000元以下)、电缆线、配电箱(柜)、活动板房等。

C类:易损、易耗周转材料。

如:专用洞室模板、水沟电缆槽模板、防撞墙模板、仰拱模板、枕木、木枋、竹胶板等。

D类:价值较高或是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等耐用品。

包括:第八条周转材料配置方案及报批制度(一)工程开工之前,完成项目策划报公司审批同意后,项目所需周转材料由公司物资设备部根据配置计划予以调拨。

(二)公司内部资源不能满足策划方案要求时,项目部报公司审批同意后自行购置。

(三)周转材料计划方案编制范围:A、B、C、D类周转材料。

第九条周转材料配置、采购、加工、调配和租赁管理(一)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前提下,立足公司现有周转材料,统一调配,不准未经审批自行采购或加工。

(二)A类周转材料1、为方便管理,集设计、加工、运输、安装、调试、拆卸、回收、利旧为一体的管理体制,由公司指定厂家统一加工供应。

2、技术交底、工作内容、规格尺寸、加工质量、交货时间、加工价格、拆卸回收和结算付款、违约责任等由公司和项目部一起指定厂家共同协商确定,以合同形式约定,严禁互相推诿扯皮。

3、工程完工后,可利用部分由厂家负责拆卸和回收或改造,其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4.新购按100%扣减残值后入成本,如有后续项目周转使用的,则按原值60%对原项目成本进行调减;后续项目按40%进成本,残值(含改造前后)冲减该项目成本。

5、调配周转材料运费由调入单位承担,装车费用由调出单位承担。

(三)B类周转材料1、项目现已采购的可周转材料,除钢制品按30%扣除残值外,其余均一次性进项目成本,全部由公司回收。

2、公司回收的周转材料全部交租赁站负责租赁。

3、项目部所用周转材料必须向公司租赁,短缺部分由租赁站购买或经公司同意由项目部垫资购买。

4、租赁站与项目部签定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周转材料租赁费,明确规格、数量、使用周期、维护整修、保养等内容。

项目部使用完经整修、保养后退回公司,对于损失部分按原值1.5倍全额扣款。

5、周转材料一律由使用项目负责拆卸。

运费由调入单位承担,装车费用由调出单位承担。

6、所有租赁或购置的周转材料,残值由公司统一调配,项目部无权自行调配、购买、处置,所有周转材料调配在未接到公司物资设备部批复之前,严禁项目部之间私自调配。

7、无论调配、改造还是新加工周转材料一律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

(四)C类周转材料1、合同约定由劳务队自购的严禁项目部代购。

2、合同未约定的由项目部购买的一次性调拨给劳务队使用,其残值项目部不回收。

3、合同约定由项目部承担的在核算过程中钢制类按60%摊销,其他的100%摊销,部分有利用价值的,由公司统一调配,调配价格钢制的不高于原值的35%,木制的不高于原值的20%。

(五)D类周转材料1、项目购买办公及生活用品前必须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现有资源进行调配,并开具调拨单交财务资金部转账。

如资源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由项目自行购买;耐用品购置后,项目和公司综合办公室设立专门的台帐进行登记,实行专人保管,定人使用。

2、快完工项目将项目配置的办公及生活耐用品使用情况表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情况调配至其他项目或是同意项目作处理,残值交财务资金部。

未经公司审核项目自行处理耐用品,处罚项目综合办20%的费用。

3、不到使用年限的耐用品丢失,由使用人全额赔偿;不到使用年限的耐用品损坏,由使用人修复或按原值赔偿;已到使用年限的耐用品丢失或损坏,由使用人按原值的20%赔偿;未经审批购买的耐用品,其产生的费用由项目综合办及项目经理分别承担50%。

4、调配价格按照6:4或5:3:2原则摊销。

第十条周转材料验收管理(一)周转材料一律在工地现场进行交接验收,并由交、接双方签字做好记录。

交接内容包括技术交底、资料、清单、合格证、过磅单等。

(二)采购、改造和加工的周转材料在数量验收过程中,必须按照图纸要求的材料规格型号进行过磅验收,禁止理论计量。

经项目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结算。

(三)衬砌台车在质量验收过程中必须由项目总工亲自把关验收,否则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要追究项目总工的责任。

对委外加工、改造、租赁和采购的周转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租赁站生产厂家到工地进行维修,并做好索赔工作。

(四)调配的周转材料,在调出方工地现场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周转材料使用管理(一)对进场的周转材料要派专人看管,防止被盗和丢失。

(二)本着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项目部在周转材料使用管理上应不遗余力进行保养和维护,以延长材料使用寿命。

在使用过程中,禁止随意改变周转材料的外形、尺寸、物理性能及连接方式,不得切割、焊接、改造等。

模板要经常整修、涂油、防止锈蚀或变形,并对模板内外堆积混凝土及时进行清理; 模板外观平整、圆顺,禁止模板打孔;在安装和拆卸过程中,高空作业要用起吊设备,禁止野蛮装卸,损坏周转材料,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周转材料要配套使用,附件齐全,禁止扣件随意丢弃、支架随意切割等现象发生。

(三)对于下场周转材料要统一进行维护、保养、整修和喷防锈漆或涂油;周转材料所有润滑点进行充分润滑;万能杆件要按规格打捆;周转材料保管应做好防雨、防潮、防盗工作;小型配件要入库管理。

第十二条劳务队的周转材料管理1、项目部劳务队周转材料损耗率控制在5%以内,超出正常损耗加倍处罚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2、项目部要制定劳务队周转材料管理措施,纳入劳务合同,明确超耗处罚标准,同时要明确劳务队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周转材料进行必要的维修、清理和保养。

数量上不准损耗,退回的周转材料经验收,若有变形、改造和无维修保养等现象发生,项目部按原值1.5倍全额扣款或按市场价格收取维护、清理、整修费用。

3、周转材料因施工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的,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劳务队及时共同清点签字确认;同时项目部要及时统计上报公司。

4、劳务队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办理回收和结算手续,回收前要作好整修维护工作(严重变形无利用价值的严禁回收),同时清算劳务队实际回收量,回收后的实际损耗量,按照损耗比例规定结算。

第十三条周转材料报废处理(一)周转材料处置、处理,严格实行公司审批制度。

各单位在未接到公司批复之前,严禁擅自变卖处理。

(二)对确已报废,由项目部各部门共同鉴定后,同彩色照片、处理材料清单目录、处理单价、处理数量、估算处理金额和周转材料处置申请报告一同报公司审核批准后,再作报废处理。

(三)项目部处理完毕后,将有关部门签认的过磅单及财务收款收据等相关资料报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

(四)处理所得费用交财务,不得私设小金库或私分。

第四章周转材料库房管理第十四条根据施工任务的分布,由公司牵头规划,建立一个集周转材料加工、改制、存储、设备维修、存放的库房,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库房由公司统一管理,项目部可将下场后的周转材料及设备送还库房。

第十六条入库的周转材料产权全部归公司,由公司仓库维修后对项目或对外租赁。

第十七条库房日常管理费用、人员工资等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仓库要健全库房管理、维护、保管、收发制度,对入库的闲置周转材料及时准确上报公司。

第十九条完善库房相关配套设施,确保存储物资完好和完整,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腐蚀、变形等。

第五章周转材料统计管理第二十条项目物资设备部按照公司统一格式编制“周转材料”台帐,要认真对照要求的内容填写,严禁弄虚作假,舞弊虚报。

第二十一条建立明细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有进有出、完善相关收、发料手续;第二十二条根据局和公司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综合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化录入工作。

第六章奖罚第二十三条周转材料管理工作考评,按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不经公司批准擅自加工、购买、变卖周转材料,处罚项目经理2000元,项目商务经理与物资部长各1000元。

第二十五条在使用过程中或下场以后不认真进行维护、保养、整修,造成周转材料周期缩短、报废、损失的,项目部按市场采购价承担费用外,并处罚项目经理1000元,项目商务经理1000元,物资部长500元,相关工区责任人500元。

第二十六条在整个使用和仓储过程中管理混乱,帐目不清,按造成损失价值处罚项目部,并处罚仓库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各500元。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建五局隧发【2010】122号印发的《中建五局隧道公司租赁周转材料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台车回收部分:2、台车行走部分:摊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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