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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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规范公司周转材料管理,提高公司周转材料动态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

第三条周转材料为工具型材料,在施工中用量大,周转次数频繁,其成本是根据周转使用次数或使用年限逐渐摊销。

第二章周转材料范围与摊销办法第四条周转材料的主要品种范围和成本摊销期限:第五条周转材料的使用成本按摊销年限,由项目物资管理部门计算当月摊销费用送财务部门计入工程施工材料费成本。

第三章周转材料的购置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因工程需要周转材料,单批总价在10万元以上,公司内部调剂不能满足需要时,经项目进行购置和租赁成本对比分析后(必须有批复的施工方案),提出书面购置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进行购置。

周转材料的购置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项目新购入的周转材料必须向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第七条单批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周转材料必须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第四章周转材料的调拨和租赁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依据项目策划及当月、季、年的施工进度要求,制定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及时提供周转材料闲置信息,并报送公司物资设备部。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制定的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提供的周转材料闲置信息进行内部调拨,若因报送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周转材料闲置信息不及时导致周转材料浪费闲置或影响施工进度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项目之间不允许私自调拨周转材料。

第十条当公司的周转材料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必须优先进行调拨使用,当自有周转材料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时,项目经理部可以要求进行社会租赁,项目须填写周转材料租赁申请报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并附以下相关资料:(一)当地租赁成本与购置成本的对比分析;(二)当地租赁市场调查情况分析;(三)拟租单位的地址、联系方式;(四)租赁方式、租赁时间;(五)工程使用部位。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规范公司周转材料管理,提高公司周转材料动态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

第三条周转材料为工具型材料,在施工中用量大,周转次数频繁,其成本是根据周转使用次数或使用年限逐渐摊销。

第二章周转材料范围与摊销办法第四条周转材料的主要品种范围和成本摊销期限:第五条周转材料的使用成本按摊销年限,由项目物资管理部门计算当月摊销费用送财务部门计入工程施工材料费成本。

第三章周转材料的购置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因工程需要周转材料,单批总价在10万元以上,公司内部调剂不能满足需要时,经项目进行购置和租赁成本对比分析后(必须有批复的施工方案),提出书面购置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进行购置。

周转材料的购置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项目新购入的周转材料必须向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第七条单批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周转材料必须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第四章周转材料的调拨和租赁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依据项目策划及当月、季、年的施工进度要求,制定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及时提供周转材料闲置信息,并报送公司物资设备部。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制定的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提供的周转材料闲置信息进行内部调拨,若因报送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周转材料闲置信息不及时导致周转材料浪费闲置或影响施工进度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项目之间不允许私自调拨周转材料。

第十条当公司的周转材料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必须优先进行调拨使用,当自有周转材料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时,项目经理部可以要求进行社会租赁,项目须填写周转材料租赁申请报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并附以下相关资料:(一)当地租赁成本与购置成本的对比分析;(二)当地租赁市场调查情况分析;(三)拟租单位的地址、联系方式;(四)租赁方式、租赁时间;(五)工程使用部位。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周转材料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使周转材料管理工作制度化、精细化、程序化,充分发挥周转材料使用价值和作用,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保证工程提供质量,价格合理的周转材料,实现节约材料,降低工程成本,减少周转材料浪费和流失,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二条机构设置及职责:1、公司设后勤部,负责对周转材料、租赁材料的调拨进行系统管理。

做好建账、登记、回收、保管、维修、保养、租赁等工作。

2、公司设采购部,负责对周转材料、租赁材料的采购与管理。

周转材料在购置处理上,必须报请上级单位批准,在授权范围内按程序进行。

并做好台账。

3、各项目部的周转材料、租赁材料、周转工具设专管,做好建账、登记、回收、保管、维修、保养、租赁等工作。

第三章周转材料范围第三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周转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一次性投入,能够多次反复使用,仍旧保持原来形状,其价值逐步转移到工程成本中的材料。

第四条周转材料主要包括:施工用的钢管、扣件;钢轨、枕木、大型工字钢、槽钢、无缝导管、钢架管、扣件、钢护筒、钢支撑、电缆—(三芯以上)、木质周转材料、顶托、门架等。

第四章周转材料购置第五条周转材料遵循先调剂,后购置原则。

对无法调剂和租赁的周转材料,需要购置时,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由项目工程技术部门提供需要的周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技术要求等,编制需求计划,经审核、经理签字,报公司审批 Microsoft E_cel 工作表后,集中采购。

图表 1第五章周转材料调拨使用第六条对周转材料进行调剂余缺,减少周转材料的重复投入。

库管员职责(1)负责施工场地进场物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部物资设备负责人要求执行,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和规定,做好物资的各种材料的保管工作。

(2)熟悉掌握所保管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性能、用途。

对需要维护保养的机具类物品,回收后及时的进行维护保养,以利于再次的发放使用。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试行)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试行)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周转材料管理,管好和盘活周转材料,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周转材料管理遵循,合理配置、加快流转、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第二章职能与职责第四条职能(一)周转材料分级管理,实行公司、项目部两级管理。

(二)公司副总工程师分管,公司物资设备部具体落实。

(三)项目部商务经理分管,项目物资设备部具体落实。

第五条公司职责(一)负责项目部周转材料配置方案、购置计划审批,统一调配全公司所有周转材料。

(二)建立全公司周转材料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三)负责下场周转材料处置报告审批。

(四)监督检查项目部周转材料调配、加工、采购、使用、保养维护、保管存放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一)负责编制上报项目部周转材料配置方案、购置计划。

(二)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级周转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本级管理体系,落实公司周转材料管理规定。

(三)建立项目部周转材料明细台帐、周转材料管理档案资料,按公司要求定期及时上报所需资料、报表。

(四)负责周转材料调运、交接验收、技术交底、组织加工改造、采购、回收、修复、移交、使用管理、费用结算等工作。

第三章周转材料管理规定第七条周转材料实行分类管理:A类:衬砌台车(含钢轨)、桥墩(台)模板、挂篮主架、挂篮模板。

B类:可直接调配周转材料。

如:隧道风水管、栈桥、钢支撑、国标钢模板、平模、各类脚手架、各类上下托撑、制式器材、小型道岔、试验仪器(5000元以下)、电缆线、配电箱(柜)、活动板房等。

C类:易损、易耗周转材料。

如:专用洞室模板、水沟电缆槽模板、防撞墙模板、仰拱模板、枕木、木枋、竹胶板等。

D类:价值较高或是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等耐用品。

包括:第八条周转材料配置方案及报批制度(一)工程开工之前,完成项目策划报公司审批同意后,项目所需周转材料由公司物资设备部根据配置计划予以调拨。

周转材料规定

周转材料规定

周转材料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周转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周转材料管理,使周转材料管理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

管好和盘活周转材料,减少浪费,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周转材料管理遵循合理配置、加快流转、先调剂、后租赁、再购置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管理部(以下项目部含管理部)。

第二章机构、职能与职责第四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公司物资部是周转材料统一调配、管理、监督部门。

各单位的设备物资部是周转材料使用、管理直接责任管理部门,各单位的财务部是周转材料管理的监督部门。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配专职周转材料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司职能、职责(一)负责统一调配公司范围内的周转材料。

(二)建立周转材料台帐,实现周转材料动态管理。

(三)负责审批与周转材料相关的报告。

(四)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周转材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职能、职责(一)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级周转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本级管理体系,落实公司周转材料管理规定。

(二)负责编制、上报周转材料配置方案及租赁购置经济对比分析报告、购置计划、报废、处置等报告。

(三)建立项目部周转材料动态明细台帐、周转材料管理档案资料,及时上报所需资料、报表。

(四)负责周转材料调运、交接、验收、组织加工、改造、采购、租赁、回收、修复、修整、移交、使用、存放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周转材料管理规定第七条周转材料实行分类管理:A类:专用性周转材料。

如:轨道板模具、双块轨枕模具、管片模具及盾构施工用的走道板、主电缆、钢轨、始发架等。

B类:通用性周转材料。

如:贝雷梁(片)、贝雷销、连接片、钢轨、连接板(鱼尾板)、钢板桩、钢支撑、型材等。

C类: 一般性周转材料:台车(架)、栈桥、隧道高压风水管及隧道用钢模板;承台、墩(台)模板、梁体模板(挂篮主架、挂篮模板)、及沟槽、防撞墙、遮板等钢模板;路基、涵洞、挡墙、站场(房)等工程用钢模板;其他类钢模板。

周转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定稿

周转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定稿
进场的材料在物资设备室和施工队材料员的验点下,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备案。
周转材料验收标准:
①钢制大模板。货到后施工队材料员和项目部材料人员一同验收,并与板本进行对照型号尺寸。及时卸货,按物资现场管理规定要求堆放整齐。模板及配件进场时,严格检查质量、规格、型号。
②组合钢模板。钢模板两端头、两外边必须竖直,板面平整,无明显缺陷。板平面翘曲度误差正负2mm之内,内肋筋焊接规整牢固。板面凹凸不平、有孔、有明显缺陷的禁止使用。
五、各分包队伍材料员必须为专职人员,且持有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在本项目部物资设备室。各施工队材料执一份。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第十九项目部物资设备室
2013年4月28日
(4)扣件等脚手架及模板配件的存放:应堆放在有防雨、防潮设施的棚内,严禁露天存放;各种卡件使用后应及时对螺栓和轴的部位除锈上油。
2、周转料的使用
周转材料必须合理使用,新的和整块(根)的竹胶合板和方木以及钢管严禁锯、割和钻眼,如有违者每张胶合板处罚责任队200元,方木每根100元,钢管每根200元。木制品加工时,要本着节约木材的原则,根据最低要求计划用料,不得任意锯割,杜绝大材小用,优材劣用。方木、木胶合板使用后,各队必须自行拔除上面的钉子,按规格分长短分别堆放。严禁方木和胶合板骚货。钢制大模板和组合式小钢模板的板面和腹肋型钢严禁用电焊机烧洞或扩洞,凡因烧洞、扩洞产生的大小模板赔偿或导致大小模板报废的,费用一律由责任队承担。使用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需打眼的大、钢模板必须有技术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方可实施。大钢模确因加工原因需打孔、切割的由生产厂家负责。拆装施工中防止板面凹凸、变型、弯曲现象。U型卡、山型卡用完后及时清理入库,以防丢失。钢模配件各队必须严格保管,使用后需清灰的必须清除余灰。配件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禁止野蛮拆卸周转材料,不得随意乱放乱丢,使用后要应及时组织收集。丢失、报废、赔偿按租赁站赔偿标准执行。角模、支腿、小挂架、穿墙栓,防止变形、弯曲。如因操作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修赔价格按附件《维修赔偿标准》执行,费用由各施工队承担。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有效地加强周转材料管理,提高周转使用效率,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周转材料定义周转材料是指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

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其中,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低值易耗品是指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

我公司设定的周转材料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单位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按工器具核算管理。

二、周转材料的管理xxx是公司周转材料实物形态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车间部门周转材料计划、使用、保管、维护、调拨和提请处置、内部盘点管理;xxx是公司周转材料价值形态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周转材料的财务核算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周转材料的清理、报废、出售、内部转移等活动引起的价值增减变动情况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组织周转材料的定期盘点。

三、周转材料管理职责主管部门职责:1、审核请购的周转材料是否合理;2、验收采购回来的周转材料是否合格;3、将周转材料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责任人;4、对周转材料进行登记、造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5、对周转材料的变更进行记录;7、随时掌握周转材料的使用状况;8、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周转材料的使用和维护,提高利用率;9、负责审批并办理调拨、报废等事项;10、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周转材料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的行为和破坏周转材料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及时上报,视情节给予处罚。

使用部门职责:1、各周转材料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周转材料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周转材料管理员,每项周转材料有明确使用、保管、维护责任人。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周转材料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提高周转材料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在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硫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周转材料包括:1、模板:大钢模、滑模、组合钢模、木模、竹塑板等;2、脚手架:钢架管、碗扣架、钢支柱、脚手板、吊篮等;3、其它周转材料:卡具、附件等。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周转材料的管理范围,明确了周转材料购置和租赁、验收和保管、使用和回收、核算等各环节的管理标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建安企业的周转材料管理。

二、管理范围及职责第五条周转材料管理的范围包括自有周转材料从购置、出租、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回收到核算等全过程的内容。

也包括外租周转材料的租用、验收、使用、退租等内容。

第六条原则上周转材料由企业集中购置、租赁、处理及核算。

各企业应设立专业部门负责周转材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企业周转材料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范围内周转材料资源的良好配置及合理流动。

第七条各项目部必须有专业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周转材料需要计划的编制、进场验收;负责对施工队伍的租赁发放、使用监督及回收核算。

三、周转材料的购置和租赁第八条周转材料的需用部门,根据施工需要编制周转材料需用计划,上报周转材料的购置或租赁部门。

第九条企业购置周转材料前,必须对周转材料生产(供应)企业的生产(供应)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安全性能进行评价后方可采购。

第十条企业租赁周转材料前,应对租赁周转材料的质量状况、使用程度进行评价后方可租赁。

第十一条购置或租赁周转材料必须签订采购或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周转材料的验收和保管第十二条新购置的周转材料入场后,必须依据合同逐项对其质量、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租赁的周转材料入场时,应依据租赁合同,检验其质量状况,做出记录后租赁双方签认。

验收中出现问题,应及时通报租赁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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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周转材料管理,管好和盘活周转材料,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周转材料管理遵循,合理配置、加快流转、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第二章职能与职责
第四条职能
(一)周转材料分级管理,实行公司、项目部两级管理。

(二)公司副总工程师分管,公司物资设备部具体落实。

(三)项目部商务经理分管,项目物资设备部具体落实。

第五条公司职责
(一)负责项目部周转材料配置方案、购置计划审批,统一调配全公司所有周转材料。

(二)建立全公司周转材料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三)负责下场周转材料处置报告审批。

(四)监督检查项目部周转材料调配、加工、采购、使用、保养维护、保管存放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一)负责编制上报项目部周转材料配置方案、购置计划。

(二)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级周转材料管理实施细
则,建立本级管理体系,落实公司周转材料管理规定。

(三)建立项目部周转材料明细台帐、周转材料管理档案资料,按公司要求定期及时上报所需资料、报表。

(四)负责周转材料调运、交接验收、技术交底、组织加工改造、采购、回收、修复、移交、使用管理、费用结算等工作。

第三章周转材料管理规定
第七条周转材料实行分类管理:
A类:衬砌台车(含钢轨)、桥墩(台)模板、挂篮主架、挂篮模板。

B类:可直接调配周转材料。

如:隧道风水管、栈桥、钢支撑、国标钢模板、平模、各类脚手架、各类上下托撑、制式器材、小型道岔、试验仪器(5000元以下)、电缆线、配电箱(柜)、活动板房等。

C类:易损、易耗周转材料。

如:专用洞室模板、水沟电缆槽模板、防撞墙模板、仰拱模板、枕木、木枋、竹胶板等。

D类:价值较高或是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等耐用品。

包括:
第八条周转材料配置方案及报批制度
(一)工程开工之前,完成项目策划报公司审批同意后,项目所需周转材料由公司物资设备部根据配置计划予以调拨。

(二)公司内部资源不能满足策划方案要求时,项目部
报公司审批同意后自行购置。

(三)周转材料计划方案编制范围:
A、B、C、D类周转材料。

第九条周转材料配置、采购、加工、调配和租赁管理
(一)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前提下,立足公司现有周转材料,统一调配,不准未经审批自行采购或加工。

(二)A类周转材料
1、为方便管理,集设计、加工、运输、安装、调试、拆卸、回收、利旧为一体的管理体制,由公司指定厂家统一加工供应。

2、技术交底、工作内容、规格尺寸、加工质量、交货时间、加工价格、拆卸回收和结算付款、违约责任等由公司和项目部一起指定厂家共同协商确定,以合同形式约定,严禁互相推诿扯皮。

3、工程完工后,可利用部分由厂家负责拆卸和回收或改造,其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4.新购按100%扣减残值后入成本,如有后续项目周转使用的,则按原值60%对原项目成本进行调减;后续项目按40%进成本,残值(含改造前后)冲减该项目成本。

5、调配周转材料运费由调入单位承担,装车费用由调出单位承担。

(三)B类周转材料
1、项目现已采购的可周转材料,除钢制品按30%扣除残值外,其余均一次性进项目成本,全部由公司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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