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加班费的法律规定和操作建议
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国家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

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国家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只要员工在为单位工作,员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上班,就应该算加班,单位就需要支付员工加班费。
简单点理解为只要事实情况有加班,单位就需要支付员工加班费。
(一)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二)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
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不给加班费调休合法吗不给加班费给调休不一定合法,因为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如果是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如果能安排调休的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国庆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劳动者应该先与公司协商调休或者支付加班费,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拒不改正的再到劳动局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公司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国家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国家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政府单位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可以起诉吗政府机关不适用劳动法,没有加班费,只是可以安排补休。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第七十六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法律根据

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法律根据
加班费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法来计算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班时间计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一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超过这个工作时间的部分即为加班时间。
但是对于特殊行业或特殊岗位,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具体调整。
2.加班费计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时间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工资的150%至200%。
具体比例根据加班时间的情况而定,且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规定。
3.加班费核算方式:加班费可以按小时计算,也可以按天计算。
按小时计算一般以每小时基本工资的150%至200%标准计算;按天计算即以每天基本工资的150%至200%标准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费不包括工作餐费、交通补贴等其他福利待遇,这些福利待遇需要另行支付或约定。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时间的记录和加班费的支付是雇主的责任,如果雇主未支付加班费或者未足额支付,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等途径进行维权。
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加班费是指雇佣劳动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并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种劳动报酬。
在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有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在中国,加班费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两部法律中。
根据这两个法律,劳动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工作的部分,享受加班费的支付。
具体而言,以下是中国加班费的法律规定:1.法定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正常情况下,雇佣劳动者一周工作时数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40小时的工作时间,均为加班。
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佣劳动者一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2.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劳动者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根据剩余假期的次数递减,即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后的前三个月,加班工资按照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后的第四个月至第六个月,加班工资按照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后的第七个月及以后,加班工资按照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3.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以半小时或者更短的时间为单位计算。
即使加班时间不满半小时,也应当按照半小时计算,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加班时间与加班工资应当通过劳动合同书面约定。
4.特殊行业和特殊情况的加班费:除了一般情况下的加班费支付规定外,一些特殊行业和特殊情况下也有特殊的加班费规定。
例如,对于矿山、渔业、建筑业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业,或者需要连续操作的工作岗位,雇佣单位应当采取轮班制度。
同时,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加班,雇佣单位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综上所述,加班费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要求雇佣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加班费,并约定了加班费的支付标准、计算方式以及特殊行业和特殊情况下的特殊规定。
加班工资的法律规定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的法律规定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一、加班工资的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时间,单位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提高工资支付给员工的报酬。
具体的规定如下:1.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以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办法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休,并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办法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不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休息的天数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办法支付加班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支付工资不低于平时工作日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工资不低于平时工作日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二、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是指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础,主要是通过工资的计算周期、薪酬结构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来确定。
一般而言,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有以下几种方法:1.按小时计算:工资基数是按小时计算的,根据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加班工时数,乘以加班工资的比例来计算。
例如,一个员工的基本工资是100元/小时,加班比例是150%,如果加班3小时,则加班工资基数为100元/小时*3小时*150%=450元。
2.按天计算:工资基数是按天计算的,在其中一天内的加班工时数和基本工资来计算。
例如,一个员工的日工资是200元/天,加班比例是200%,如果加班4小时,则加班工资基数为200元/天*200%=400元。
3.按月计算:工资基数是按月计算的,在一个月内的加班工时数和基本工资来计算。
例如,一个员工的月工资是5000元/月,加班比例是180%,如果加班20小时,则加班工资基数为5000元/月*180%/21.75小时/天*20小时=1968.12元。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一般是按照基本工资加上加班工资比例来计算的,不包括其他津贴、补贴等,但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加班工资与劳动法规定

加班工资与劳动法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是指雇主按照一定比例向劳动者支付的因加班工作而产生的工资。
劳动法要求雇主为加班工作的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并且对加班工资的支付有具体的要求和限制。
以下是加班工资与劳动法规定的详细内容:1.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有两种:按小时计算和按固定比例计算。
按小时计算是指雇主根据劳动者每小时的工资标准,在劳动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加班工资。
按固定比例计算是指雇主在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2. 加班工资的支付时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应当在支付工资的时候一并支付,不能延迟支付。
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者有权在正常工资支付期限内向雇主索要加班工资。
3. 超时加班与法定劳动时间的界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超时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时间。
法定劳动时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定,一般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超过法定劳动时间的工作属于加班工作,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4. 加班工资的比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夜班情况下的加班工作,雇主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3倍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对于其他情况下的加班工作,雇主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倍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同时,法律规定雇主不能以调整工资结构等方式规避支付加班工资。
5. 劳动者的加班权益保障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不得强制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
同时,劳动者加班工作的时间、时长和工资应当有记录并留存备查。
雇主不得违法扣除、拖欠、延迟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因加班工作而应该获得的合法报酬。
雇主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和时间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能规避或拖欠。
劳动者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加班权益,并在合法范围内要求获得相应的加班工资。
事业单位加班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推动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事业单位日常工作中,由于工作任务繁重、突发事件频发等原因,加班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加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解读我国事业单位加班法律规定,并提供实施指南。
二、我国事业单位加班法律规定概述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加班的规定如下:(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的限制:a.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b.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c.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加班的规定与《劳动法》基本一致,但增加了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班的规定,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加班的规定较为严格,主要内容包括:(1)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当经单位领导批准。
(2)公务员加班应当计入工作日,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加班补贴。
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事业单位加班的规定如下:(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当经单位领导批准。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应当计入工作日,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加班补贴。
三、事业单位加班实施指南1. 加班审批制度(1)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加班审批制度,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
企业员工加班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加班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员工加班费的发放。
第二章加班费计算标准第四条加班费的计算依据为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条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如下:(一)工作日加班:加班费按本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150%计算。
(二)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费按本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200%计算。
(三)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按本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300%计算。
第三章加班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员工加班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加班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七条加班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加班时间、地点、原因及预计加班时长。
(二)加班期间的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
(三)加班所需材料及工具。
第八条部门主管在收到加班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员工。
第九条加班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审批的,视为无效加班。
第四章加班记录与考勤第十条员工加班需在加班当天通过企业内部考勤系统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员工加班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加班日期、时间、时长。
(二)加班原因及工作任务。
(三)加班补贴金额。
第十二条考勤部门负责对员工加班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加班记录的真实性。
第五章加班费发放第十三条加班费在加班结束后一个月内,由财务部门根据员工加班记录及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加班费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时发放,不得拖欠。
(二)确保加班费发放的透明度。
(三)严格执行加班费发放标准。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员工未按规定申请加班,擅自加班的,企业有权不予支付加班费。
第十六条部门主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加班申请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未按时发放加班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罚。
员工加班费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费用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加班现象。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加班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加班费用的计算第四条加班费用的计算标准如下:1. 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即加班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50%。
2. 周末加班: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即加班工资为本人工资的200%。
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即加班工资为本人工资的300%。
第五条加班费用的支付方式:1. 加班费用应按月结算,并在次月工资中支付。
2. 员工加班费用应纳入工资总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章加班费用的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员工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加班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八条加班申请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将加班费用计入员工工资发放。
第四章加班费用的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公司设立加班费用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加班费用的合理、合规使用。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加班费用进行统计和分析,对加班现象进行控制和调整。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加班费用的,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需修改,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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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加班费的法律规定和操作建议
1、相关案例:
一名建筑企业的员工,工作四年多,在工作期间,加班共计3509小时,可是,公司从未支付过加班费。
忍无可忍,这名员工辞职后,决定把企业诉上法庭……
2006年12月,彭峻峰在广州天力建筑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下称天力公司)富力城项目部担任资料员,主要负责工程资料报送、员工考勤等工作。
由于工作繁杂,他自从在这家公司上班后,就经常加班,不但工作日经常加班到很晚,而且很多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也得不到休息。
彭峻峰自己统计了一下,截至2011年3月他提出辞职时止,在四年多的时间里,他总计加班时间长达3509小时,约合146天。
可是,天力公司却从未对此支付过加班费。
辞职后,他决定向企业索赔19万元的加班费。
7月12日,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彭峻峰说,天力公司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谁提加班工资,谁就得走人。
所以,这几年他只好忍气吞声,敢怒而不敢言。
直到2011年3月,他实在忍无可忍,决定辞职。
办完辞职手续后,彭峻峰将天力公司告上法庭,他以自己平均每月5000元的工资为标准,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19万元。
此外,他还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4.9万元。
在法庭上,彭峻峰说,他在天力公司上班期间同时担任“考勤员”。
考勤统计表都是他签字之后,再交给人事部、项目经理和老总签字,这种情况从未改变过。
为了证明自己的确加班3509小时,彭峻峰将四年
来自己留存的102页出勤情况登记表和考勤统计表提交给法庭,上面记录了全公司职员的考勤情况。
不仅如此,彭峻峰还请出3位原来的同事出庭作证,证实自己原来确实负责公司的考勤工作。
在法庭上,作证的员工还证实,最开始公司每月只有2天休息时间,后来才变成每月4天。
彭峻峰的一位旧日同事还说:“领导曾口头规定,员工该加班就得加班。
”
对于彭峻峰提交的102页考勤记录,天力公司未予认可。
该代理人还表示,公司从未主动要求彭峻峰加班,因此,他加班的事实根本不存在,也就不存在加班工资的说法。
天力公司又表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彭峻峰的月工资为2340元,并不是他所说的5000元。
彭峻峰则说,他的月收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打在工资卡上,一部分是公司用信封的形式发放的奖金。
法官当庭向彭峻峰阐明,加班费应该以基本工资为计算标准,不包括奖金、福利等。
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彭峻峰和天力公司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彭峻峰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0万元。
2、法律规定:
2.1《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2《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作报酬;
(三)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法律解读:
1、加班指标准工时下,约定上班时间(一天8小时,一周40小时)以外的加班时长。
2、加班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或是用人单位批准允许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1)法律意义上的加班是公司安排的加班。
如果员工下班后在办公室逗留“自愿加班”,员工的工作事先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事后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那么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2)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了加班,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进行了工作,用人单位才应该支付加班工资。
(3)如员工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员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实操中可被确认为“事实加班”。
4、法律约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4.1《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可以不受正常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⑵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2《劳动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三条分别作出规定,禁止对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相关赔偿和处罚
5.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5.2职工加班费的计算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计算方法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8×150%×加班时数。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150%的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300%的工资报酬。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实际上是以标准工时为基础的,即在标准工时下完成计件任务。
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6、日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6.1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
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6.2允许的加班,公司不给或少给加班费怎么办?
单位拖欠、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6.3关于争议的举证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