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乱理论(anomie theory)与紧张理论(strain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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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谎研究的四大理论

识谎研究的四大理论

识谎研究的四大理论目前,国际学术界关于识谎研究的成果并不多,全都是美国人的研究成果,多半不成体系,各执一词,仅有少数几个理论,目前在识谎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力,在这里,我以综述的形式写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大家能对谎言的体质和形成过程以及识谎研究能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

第一个理论当属著名的泄露理论,该理论认为,在没有信息可用于查证的情况下,观察者为了识别谎言,会更多地依赖非言语行为而不是说话内容来判断他人是否说谎。

因为他们假设人们控制自己的非言语行为会比控制言语行为更加困难。

形成这种假设的根据主要包括以下4点。

第一,在情绪与非言语行为之间存在着某些自动连接,但情绪与话语内容之间没有自动连接。

第二,人们在使用文字方面比使用行为更为熟练。

第三,在信息交流中,人们往往会更多地注意自己的语言而不是行为。

接受面试的应聘者事后可能还记得他们曾经说过什么,但是,让他们完整地说出他们当时的行为举止则很困难。

第四,人们不可能让行为保持沉默。

在人际交流过程中,尤其是在压力环境下,人们可能通过沉默来争取在,言语上进行恰当反应的时间;但是在非言语行为上,人们却没有多余的时间进行调整。

在一项针对泄露理论的元分析研究中,狄保罗(DePaulo)等人发现,如果只能观察说谎者的面部表情,谎言识别的成功率则较低;但如果能观察到说谎者全方位的非言语行为,那么就可以较为成功地识别谎言。

研究发现,说谎者会表现出更多微笑、较少眨眼、语速较慢以及更为经常地变换姿势。

朱克曼(Zuckerman)及其同事也认为,说谎过程中的情绪反应会通过非言语行为表现出来。

但他们指出,仅仅是情感反应不足以解释识别谎言过程中的所有非言语行为线索,尝试控制和内容复杂化过程都会导致谎言泄露的线索。

第二理论是信息操控理论,信息操控理论认为,个体在人际交流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对自己所知道的信息进行权衡的困境:一方面需要为谈话对象提供他理应知道的信息,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担提供某些信息后可能导致的潜在危险。

社会学4大研究理论

社会学4大研究理论

精神分析理论.弗洛依德(Sigmund Freud)所提出,他认为人格的重要层面是来自于深深埋没的潜意识与欲望。

精神分析理论诞生之后,弗洛伊德的学生和弟子又进一步发展了他的理论,形成了新的理论体系。

Sigmund Freud ( 1856-1939) 24岁获得医学博士学位. 出生于奥地利摩拉维亚,今属捷克。

出生日期:1856 5 6 逝世日期:1939 9 231895年,与布洛伊尔合作发表《癔症研究》同年,开始使用精神分析这个术语;1900年,出版代表作《释梦》1909年,受邀赴美,获世界性影响。

1923年,理论完善后期,攻击趋力;人格水压模型。

理论要素:决定论思想、潜意识理论、人格结构理论、趋力理论弗洛伊德著作《性学三论》《梦的解析》《图腾与禁忌》《日常生活的心理病理学》《精神分析引论》梦的解析弗洛伊德把梦的实质理解为梦?是一种愿望达成,它可以算是一种清醒状态精神活动的延续?,是由高度错综复杂的智慧活动所产生的。

心理动力理论: 概览一套对人性的哲学性描述。

一种心理治疗方法,集中于引发行为的潜意识因素,鼓励移情的使用以期获得潜意识信息,创造治疗师与来访者的链接。

一套人格发展理论。

一门关注潜意识、从深层动力了解人性的心理科学和理论。

一个心理学派或心理治疗理论取向。

一套系统的心理治疗的方法。

通俗地讲,心理动力分析是探索人类内心世界的工具之一。

(社会工作者利用来访者存储于潜意识的童年早期性的影响,能够找得到成年后的情感问题的成因。

)心理动力理论的基本理论和思想1.精神结构的地形学说——潜意识理论2.内驱力理论和本能3.客体关系理论4.儿童心理结构的发展理论5.人格结构理论1.潜意识理论——心理分层论弗洛依德把心灵比喻为一座冰山,浮出水面的是少部分,代表意识,而埋藏在水面之下的大部份,则是潜意识。

他认为人的言行举止,只有少部分是意识在控制的,其他大部分都是由潜意识所主宰,而且是主动地运作,人却没有觉察到,这便是著名的“冰山理论”。

心理学考研的三大演绎推理理论

心理学考研的三大演绎推理理论

心理学考研的三大演绎推理理论
一、三段论推理
由两个假设真实的前提和一个可能符合也可能不符合这两个前提的结论组成(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

但实际上总会出现一些不正确的结论,例如,所有的A都不是B,所有的B都是C,因此,所有的A都不是C,这个论断实际上是错误的。

造成推理错误的理论有:
1、气氛效应理论:伍德沃斯等人认为,在三段论中,前提所使用的逻辑量词(所有、一些等)产生了一种“气氛”,使人们容易接受包含有同一逻辑量词的结论。

2、换位理论:查普曼等人认为,人们的推理是合乎逻辑的。

3、心理模型理论:约翰逊·莱尔德等人认为推理过程实际上是创建并检验心理模型的过程。

推理过程中的错误是由于人们对前提的信息加工不充分,或者说受工作记忆容量的限制,没有考虑更多的心理模型造成的。

二、线性推理
又叫关系推理。

认为所给予的两个前提说明了三个逻辑项之间的可传递关系。

休腾洛切尔等人认为,线性推理的前提是以表象的方式复现在人脑中,并按一定的一定的空间系列进行操作,即人们把前提结合成统一的视觉形象,把一些项目按大小想象为自上而下的垂直排列或自左向右的水平排列,这样三个逻辑项之间的关系就可以从这个空间系列中的相对位置来判定。

克拉克等人认为,线性推理前提不是由表象表征的,而是由命题来表征的。

在线性推理时,人们首先把前提转换成命题形式。

三、条件推理
人们利用条件性命题进行的推理。

人们在条件推理中,存在着一种对规则进行证实的倾向。

一种观点认为证实倾向是由于材料的抽象性、人工性导致的。

沃森的“四卡片选择任务”说明被试具有“证实倾向”。

[心理学考研的三大演绎推理理论]。

心理学中八种关于动机的理论

心理学中八种关于动机的理论

心理学中八种关于动机的理论一、动机的理论(一)动机的本能理论1、本能概念:个体生而具有的,程序化的行为模式或行为倾向。

2、弗洛伊德: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

2.1生的本能:力比多(libido),弗洛伊德用力比多这个词来概括一系列行为和动机现象。

如饮食、性、自爱、他爱等个人所从事的任何愉快的活动。

2.2死的本能:萨那托斯(thanatos),像仇恨、侵犯和自杀等都是死的本能。

3、弗洛伊德把心理结构比作冰山,露出水面的小部分为意识领域,水面下的大部分为无意识领域。

这个无意识的大部分是冲动、被压抑的愿望和情感。

4、弗洛伊德采用自由联想、释梦等方法来揭示无意识的动机过程。

(二)动机的驱力理论驱力是指由机体的生理需要所唤起的一种紧张状态,它能激发个体采取行动,恢复体内平衡。

1、1918年,伍德沃斯在《动力心理学》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内驱力概念。

1、赫尔:原始性内驱力和继发性内驱力。

2.1原始性内驱力,同生物需要状态相伴随,并与有机体的生存有密切的联系。

2.2继发性内驱力,指情景而言,后天社会性需要而产生的驱力。

(三)动机的强化理论1、斯金纳正强化、负强化。

1.1正强化,积极强化,当在环境中增加某种刺激,有机体反映概论增加。

1.2负强化,消极强化,当某种刺激在环境中减少或消失,使行为反应概率增加,这种刺激便是负强化,是有机体力图避开的那种刺激。

2、强化的安排:2.1立即强化与延缓强化2.1.1立即强化,个体出现正确反应后,立即给予奖赏,其效果较佳。

2.1.2延缓强化,正确反应出现后,过一段时间再给奖赏,其效果较差。

2.2连续强化和部分强化2.2.1连续强化,只要个体做出正确反应,均给予强化,这种强化方式不仅不经济,而且一旦取消强化,其学到的行为很快消退。

2.2.2部分强化,只在部分正确反应之后给予强化,如果部分强化适度,就可以达到或超过连续强化的学习效果。

3、强化理论的应用。

3.1经过强化的行为趋向于重复发生。

3.2要依照强化对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强化措施3.3小步子前进,分阶段设立目标,并对目标予以明确规定和表述。

行为经济学四大理论

行为经济学四大理论

哈喽,诶瑞巴蒂!今天我们给大家普及一些与行为经济学有关的知识。

行为经济学产生了4个重要的理论或者说4个结论:前景理论(或视野理论)(Prospect Theory)、后悔理论(Regret Theory)、过度反应理论(Overreaction Theory)及过度自信理论(Over confidence Theory)。

1 前景理论很多学者研究风险以及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决策,提出的模型非常多,其中最常用的被接受的理性选择模型是Von Neumann和Morgenstern(1953)发展的财富预期效用理论。

该理论提供了数学化的公理,是一个标准化的模型(解决了当人们面对风险选择时他们应该怎样行动的问题),应用起来比较方便。

但是在最近的几十年,该理论遇到了很多问题,它不能解释众多的异象,它的几个基础性的公理被实验数据所违背,这些问题也刺激了其它的一些试图解释风险或者不确定性条件下个人行为的理论的发展。

前景理论(Prospect Theory)就是其中比较优秀的一个。

前景理论认为人们通常不是从财富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从输赢的角度考虑,关心收益和损失的多少。

面对风险决策,人们会选择躲避还是勇往直前?这当然不能简单绝对的回答,因为还要考虑到决策者所处的环境,企业状况等情况,我们先抛开这些条件来研究在只考虑风险本身的时候,人们的心理对决策的影响。

这时候我们会得出很有意思的结论。

卡尼曼的前景理论有两大定律:(1)人们在面临获得时,往往小心翼翼,不愿冒风险;而在面对损失时,人人都变成了冒险家。

(2)人们对损失和获得的敏感程度是不同的,损失的痛苦要远远大于获得的快乐。

2 后悔理论(遗憾理论)遗憾理论认为个人评估他对未来事件或情形的预期反应。

贝尔(Bell, 1982)将遗憾描述为将一件给定事件的结果或状态与将要选择的状态进行比较所产生的情绪。

例如,当在熟悉和不熟悉品牌之间进行选择时,消费者可能考虑选择不熟悉品牌造成效果不佳时的遗憾要比选择熟悉品牌的遗憾要大,因而,消费者很少选择不熟悉品牌。

社会学概论复习提纲论述题答案参考

社会学概论复习提纲论述题答案参考
结构功能主义的集大成者——塔尔科特•帕森斯(T • Parsons, 1902-1979)
另一个重要的代表人物——罗伯特•默顿(R • Merton,1910-)
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观点
他把社会秩序作为社会理论的中心议题,确立了结构功能主义理 论取向。
社会系统论
-任何社会在满足其基本需求的过程中都分化出四个子系统,并分别满足 四种功能(AGIL模式)。
可以预测,有正 变迁一直都在发生, 籍由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与
面意义。
可能具有正面价值。 他人的沟通中反映出来
涂尔干、帕森斯、 马克思、达伦多夫 米德、库利、布鲁默
默顿
科塞
功能论、冲突论和互动论视角的比较
——以对大学中社会组织的分析为例
功 把校园看成是各种有机的部分过程的统一体。所有的部分都相互联系,
这些利益冲突终将引起控制这部分稀缺资源的人与 不控制它的人之间产生公开的斗争。
以上冲突造成社会体系的重新组织。
齐美尔(G • Simmel)(形式社会学)
冲突既能引起社会动荡,也能促进社会整合。
冲突给敌对行为提供一个安全阀,实际上增 加了社会的稳定因素,而不是破坏整合。
分析了除了阶级冲突以外的各种冲突—男女 之间,不同年龄之间,体力劳动者和经营管 理者之间以及少数民族集团之间的冲突。
乔治·赫伯特·米德 (1863-1931)
功能主义
冲突主义
符号互动主义
什么是结构功能主义视角?
功能主义是对共同利益的一 种理论探讨:社会的一部分 和另一部分或和整个社会体 系的关系。
强调这样的一种模式,即社 会的每一个部分都对总体发 生作用,从而维持了社会的 稳定。象身体的各个部分一 样,社会的构成部分(家庭 学校政府等)以系统的方式 结合在一起。对整体发挥着 好的作用。

西方犯罪学第六讲 犯罪社会理

西方犯罪学第六讲 犯罪社会理

三、 20世纪初的犯罪社会学分析
• 迪尔凯姆:犯罪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 社会失范; • 塔尔德 :模仿规律 • 马克思主义犯罪学家兴起:威廉姆· 邦格 • 里昂学派:社会环境的作用
四、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社会 学的犯罪研究兴起和发展
• 研究方向:犯罪生物学 犯罪社会学 • 研究中心:从欧洲 美洲 • 美国犯罪学家莫里斯· 帕米 利促使了美国社会学与犯 罪学的联合 • 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的犯 罪生态学研究 • 约翰· 齐林(John Lewis Gillion)、菲利普· 帕金斯、 萨瑟兰、塞林等不同接触 论、文化冲突论和紧张理 论
亚文化理论
• 少年帮伙亚文化:帮伙中流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 范。成员依此来思考、判断、行为。特点:非功 利性、恶意性、否定性、多样性、即时享乐主义、 群体自由和独立。 • 下层阶级文化:麻烦、强硬、聪明、兴奋、命运、 自主(蔑视权威):美国往事 • 暴力亚文化:南部大城市暴力犯罪率最高,用犯 罪学家的观点来说,南部主要存在暴力亚文化。 就象好莱坞西部电影中所表现的那样,团伙暴力、 个人复仇、夜间飙车、枪战等到处可见。
• • •
不同交往理论和社会学习理论
• 一个人的行为主要是由他的社会交往所决定的,一个人犯 罪行为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同有犯罪行为的人交往的结果。 • 社会学习理论是对萨瑟兰不同交往理论的修正 • 认为个人的犯罪行为是在社会生活中通过实施或观察犯罪 行为而学习获得的;人们是否犯罪取决于其生活的社会环 境中的有关因素,这一理论尤其适合解释暴力犯罪。 • 在当代社会中,青少年攻击型行为主要是从三个地方学来 的:第一是从家庭成员那里学来的;第二是从周围的社会 环境学来的;第三是从媒体那里学来的,电影和电视上的 暴力行为往往更加生动具体

犯罪学主要流派介绍

犯罪学主要流派介绍

犯罪学理论发展及其流派一、理论概述犯罪学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形成、发展起来的,其内容和范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犯罪现象研究的逐步深入而有所变化。

从语源上说,首先使用犯罪学一词的是意大利的R·加罗法洛(1851~1934)。

他在1885年问世的一本著作就叫做《犯罪学》。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犯罪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中叶,它是以资本主义的发展为其社会历史条件的。

在长期的研究中,有的学者侧重研究犯罪者生理的或心理的特征,试图探明什么样的人会成为犯罪者,这方面的学说有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统称犯罪生物学;有的侧重研究大量的犯罪现象,分析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条件会导致犯罪发生,这方面的学说就是犯罪社会学。

在这种学说中,犯罪统计学起着重要的作用。

上述两类学说都有其侧重点。

其中,从个人和社会环境诸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寻求犯罪原因而又有所侧重的学者也不少。

二、犯罪学理论发展及其流派在十八世纪中叶,犯罪学随着社会哲学家对犯罪和法律概念的兴趣而兴起,各犯罪学学派亦渐次出现。

(一)古典学派在十八中纪中叶的古典学派是建基于功利主义哲学。

Cesare Beccarial、边沁及其它的古典学派思想家指出:(1)人拥有决定自己行动的自由意志。

(2)人是快乐主义者,他寻求快乐避免痛苦,一种「理性盘算」会在行动前计算为此所负出的、和从中得到的,然后才决定行动与否--这种观点明显源于功利主义的哲学;但它同时忽略了行为的非理性及无意识的因素。

(3)而(严重的)惩处会增加一个行为的成本,驱使人远离犯罪。

(4)所以越快速和越确定的惩罚,越能阻止犯罪。

古典学派的思想出现时正逢了刑法学的改革,监狱被设计出来作为惩处方法。

斯时,很多法律上的变革相继出现,法国大革命所导致的、美国的法制的发展等。

(二)实证主义学派认为犯罪是出于一些个人所不能控制的因素,无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

他们运用犯罪社会学科学方法去研究人的行为。

犯罪学上的实证主义由生理实证主义、心理实证主义和社会实证主义三者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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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乱理论(anomie theory)与紧张理论(strain theory)侯崇文理论背景前面我们讨论过犯罪学早期的古典学派、生物时证学派以及心理实证学派,我们知道这些学派的理论对于社会秩序维持的看法可以说是相当保守的,他们反对冲突与对立的社会,认为社会秩序的维持需要大家的共识,大家要共同来建立一套社会契约。

除此之外,早期的学者也强调以个人作为分析的单位,犯罪是个人造成的,个人要为其犯罪负起责任来。

在探讨犯罪原因时,从个人自由意志,理性决定的角度,或者从缺陷个人基因或个人心理的角度了解,而有关犯罪预防的策略则强调以「治乱世用重典」的精神处理犯罪者,把他们监禁起来,让他们不再有犯罪机会,让他们受到惩罚,也让他们害怕惩罚,而不敢犯罪。

在早期学者中,对于偏差行为或犯罪行为的解释,能脱离早期实证学派以及古典学派理论传统者,应该是Marx与Durkheim。

Marx的冲突理论虽然很少谈到犯罪与偏差行为,但是他提及资本社会与犯罪的关连,他也提及犯罪在强化资本社会阶级分工中所扮演的角色,这些都属于社会结构性因素,他们是社会表层各种特性的源头。

至于19世纪末期的社会学家Durkheim也强调结构的重要性,他提出迷乱理论(anomie theory)。

Durkheim认为古典学派,生物学,或心理学的解释与犯罪事实的解释无关。

Durkheim把他的研究重心放在社会的情境,社会团体的解组与犯罪问题的关连。

对Durkheim来说,犯罪不再被认为是一个个人的行为,犯罪被视为是一个阶级,一种角色与地位、一种社会结构上的问题。

简单的说,犯罪学在Dukrheim之后,探讨的重心逐渐的脱离以个人做为分析的单位,而进入了一个强调社会制度,强调社会结构的解释,用鉅观的角度来分析犯罪问题。

社会学家Durkheim的观点是社会学分析犯罪问题的先驱者,是犯罪社会学的入门理论,当今许多犯罪学理论有关社会秩序的思考,或者偏差行为何以发生的解释,都受到Durkheim的影响,在此我们有必要来认识这一位伟大的社会学家。

Durkheim的迷乱理论(anomie theory)首先来谈Durkheim的生平背景。

Dukheim生于法国,在西元1858年,当他 13岁时,他接受传统犹太教的洗礼,其后,他对于天主教感到兴趣。

然而,他对于宗教信仰的兴趣持续并不长,很快他对宗教完全没有兴趣,而成为一个哲学上所谓的不可知论的学者(Agnostic)。

Dukheim这些宗教的背景后来关系到他对社会秩序如何维持的看法,也关系到他对于社会事实,对犯罪,甚至于对宗教的解释。

Durkheim对于社会秩序的解释有他独到之处,他的论点带有相当程度的宗教思想,他强调凝聚力,也强调社会规范的明确性,而如果这些维持社会秩序的要素丧失了,社会便呈现出迷乱与犯罪。

Durkheim较为著名的理论是他提出了社会事实(social facts),而社会事实对Durkheim来说是不可能单独的存在,相反的,社会事实与其他的社会事实彼此相互互动,相互关连,社会事实的本质与功能被外在的,以及其他一些结构性的压力所影响。

Durkheim兴趣于团体与社会结构,并认为这些因素左右一个社会事实。

Durkheim对于一个人的特质,例如:他是不是会犯罪,他个人的心里特质等,并没有特别感兴趣,他比较兴趣的是一个团体,或者是一个社会对一个人的影响,也因此,他所强调的是一些比较大的社会现象,一个社会结构的现象,这些对于社会行为的影响。

Durkheim较有名的研究报告是自杀论,他曾经比较在不同的团体、不同的社会间犯罪率的差异。

透过对于这种实证的资料的分析,以及透过比较的研究,Durkheim看到了社会情境与结构性因素如何解释社会事实,例如:一个社会不同整合程度对自杀率(它属于一个社会事实)的影响。

以下说明Durkheim的犯罪社会学理论观点。

犯罪功能论Durkheim对犯罪学的贡献是他提出犯罪功能的论点。

Durkheim说犯罪是正常的,犯罪是功能的。

今日许多社会学家都谈到犯罪的功能性,而Durkheim是早期学者中明确提出犯罪功能论的人。

对一个社会而言,Durkheim认为犯罪事实是健康的,犯罪可以强化社会凝聚力,维持社会的集体情感,而社会如果没有犯罪,那将是不可思议的,这社会将无法建立共识,或者法律与社会规范,这个社会在外力的冲击下将会很容易分崩离析。

Durkheim的犯罪功能论有两个层面的意义,第一:犯罪导致社会的凝聚力,第二:犯罪是社会变迁与进步的力量来源。

犯罪的发生将引发社会的不安,尤其是暴动,将让人担心生命与财产的安全。

这让人们会去思考,更正确的说会去反省,我们的社会出了什问题?我们的社会结构是不是有问题?是否健全?人们对犯罪所带来的担心与恐惧,导致了人们必须面临到结构重整与调整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之下,犯罪将造成社会变迁。

无疑的,犯罪冲击社会解组,而社会解组更是社会重新组合必备的条件,也因此,一个社会要有改变,要有进步,犯罪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要件。

社会秩序观社会秩序如何维护?Duriheim认为一个社会秩序的维护靠的是社会的集体情感与社会规范。

集体情感强调它必须是多数民众主观的,自己愿意接受的生活方式或者法律秩序,这里Durkheim的社会秩序观带有社会契约论的色彩,民众必须认同社会的情感,当社会生活松绑时,人们是否更能满足于现状呢?或者,当人们不被社会规范限制时,人类是否不可能再有快乐呢?偏离社会规范是否会增加或者减少社会病态问题呢?有关这些问题的答案,Durkheim的理论解释较为重要,一直在学术界里被推崇,其影响也较大。

以下说明Durkheim 的理论。

迷论理论Durkheim(1964b:202)曾经批评社会契约理论,认为社会契约论与社会的事实脱节,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没有办法为自己辩护(defend)。

因此,Durkheim 的观点来自社会的情境,来自每日的生活,他特别提到社会的规范,并认为社会的规范约束我们每一个人,我们不能随心所欲,也就是说,我们人类生活在强迫性的社会分工之中。

Durkheim 在自杀论一书中,他强调,快乐的社会生活往往必须视个人的欲望以及满足欲望的机会两者之间能否平衡。

也就是说,探讨欲望以及达成那些欲望机会两者间如何平衡的问题。

Durkheim强调,人类的欲望永远不能满足,因此,如果不加以限制,则这种的欲望会持续的增加,永无止境的发展。

此外,Durkheim也主张,除非这些的欲望压抑到某一个水准,人们可以达成,否则人类一定会出现永远的混乱。

对Durkheim 来说,为了逃避无法达成的人类欲望,人类的欲望必须加以控制,也因为人类不能自己志愿的控制自己的欲望,因此,外来的规范力量必须建立。

这种限制的力量是社会的,社会中的法律限制了人们行为的范围。

人们也依赖社会法律来限制他们的欲望,并使他们欲望所实现的能被广大的社会所接受。

因为人类不愿意自愿的来限制欲望本能,我们必须利用外来的力量才能有效的抑制这种欲望,因此,人们借由社会规范,借由法律以及惩罚来限制那永无止境的欲望,并且使他们的存在得以被接受。

大多数的情况下,社会规范的限制十分清楚,大多数的人也能遵守规范。

但是当社会发生动荡,尤其是经济上发生危机,人们会发现他们处在混乱的情况,这时,人们行为的种种限制就变得相当的模糊了。

如此,Durkheim迷乱指的是社会情境的迷乱,或者没有规范的状态「a state of norm-lessness」,「没有法律的状态」(a state of lawlessness)。

也可以说,迷乱是指社会规范的破产(breakdown of social norms),社会的道德意识(moral consciousness of societies)对人们的活动失去了约束力量。

Durkheim认为,当社会上出现了迷乱,例如:突然的社会变迁,或者巨大社会事件,这时传统的社会规范不再能够约束人的行为,其结果便是迷乱与犯罪的出现。

总之,Durkheim强调,社会的迷乱增加,不舒服与失望会增加,病态的现象也会增加,例如自杀的社会现象(更正确的说,社会事实)。

迷乱与自杀Durkheim探讨迷乱与自杀问题的关连,他认为自杀为一种社会事实,也强调自杀与社会情境、社会迷乱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自杀论一书中,Durkheim 强调:自杀与社会的分工程度成反比的关系,社会越分工,社会的整合程度越高,自杀率就低;相反的,社会迷乱,分工的功能丧失,社会整合程度就越低,这时自杀率就特别的高。

Durkheim并以实际的数据来显示社会迷乱与自杀率变化的关系。

简而言之,自杀是一个相当个人的现象,但却是受到整体社会情境,社会整合程度的影响。

建立在迷乱理论的基础上,Durkheim提出了三个类型的自杀,他们都与迷乱有关。

第一,自我的自杀(Egoistic suicide),当一个人不在发现他生存的基础时,便会出现自杀。

这类型的自杀源于社会缺少对个人的压力,以及他看不到生存的意义时。

第二种的自杀称为利他的自杀(Altruistic suicide),当一个人存在的基础超过了他个人的生命价值之时,便会出现利他的自杀。

最后一种的自杀为迷乱的自杀(Anomie suicide),它指一个人的活动缺乏了规范,他的行为没有受到太多约束的自杀。

当社会的影响逐渐消失时,社会的力量控制不了我们的欲望,这类型的自杀便发生了。

总之,Durkheim 在法国社会长大,看到法国大革命的混乱,以及人民自由的问题,他的理论很明显的充满着辩证论(dialectical)的观点,个人与社会的对立,人类本能的驱力与社会规范的对立。

Durkheim强调当个人过度膨涨个人的欲望,致使维持社会秩序的力量减弱,甚或消失,社会问题将接踵而至。

迷乱理论探讨人类期望,社会结构情境与偏差问题等彼此间的互动与关连,当社会对于人的生活的种种限制松绑时,这会产生迷乱,对人的行为将造成影响。

毫无疑问的,Durkheim对于欧洲社会自杀率的分析对于犯罪学的理论后来的发展贡献很大,他的理论被广泛地用来分析偏差行为,包括:酗酒、药物烂用,以及犯罪等。

Merton的迷乱理论另一位迷乱理论重要的社会学者是莫顿(Robert Merton),Merton使用迷乱一词来表示社会无规范的状况。

Merton较为著名的是他提出社会结构与迷乱的理论,他的观点是功能论的,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持的基本假设与Durkheim是相同的,只是Merton虽然同意犯罪是社会正常的,但他并没有去谈犯罪与社会整合,以及社会变迁的功能关系,相反的,Merton强调社会结构,尤其是美国社会结构如何带给人们生活的压力,人们在财富以及工作机会的分配结构本身上很有问题,这也是造成犯罪的发生,而且造成一个社会有犯罪出现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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