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张理论视角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国内外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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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及思考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及思考

03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个人因素
心理不成熟
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 期,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足 够的判断力和自制力,容易受到 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
价值观不正确
部分未成年人可能存在扭曲的价 值观,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 ,导致其行为偏离社会规范。
家庭因素
家庭教育缺失
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当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从而走 上犯罪道路。
环境因素等。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 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需要政府 、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共
同努力。
研究目的和意义
研究目的
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查和分 析,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原因 ,提出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措施,为政 府和社会提供决策依据。
研究意义
有助于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关 注度,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家庭环境不良
家庭环境不良,如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等,可能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产生负面 影响,增加其犯罪风险。
社会因素
社会环境复杂
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可能导致未成年人接触到不良信 息、结交不良朋友等,从而引发犯罪行为。
制度不完善
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可能导致未成年人钻空子、逃避法律制裁 等,从而助长其犯罪行为。
02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犯罪类型及特点
暴力犯罪
以打架、斗殴、抢劫、强奸等暴 力行为为主要特点,这类犯罪在 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相当大的比
例。
财产犯罪
以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权 的行为为主要特点,这类犯罪往往 与生活贫困、家庭教育缺失等因素 有关。
毒品犯罪
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违法行 为为主要特点,这类犯罪往往与不 良社交圈有关。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热点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在不断增加。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犯罪原因、犯罪特点、犯罪预防等。

一、犯罪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社会原因,也有个人原因。

在社会方面,未成年人犯罪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

其中最重要的是家庭因素,家庭的破裂、教育方式不当等因素会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另外,社会的诸多问题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如失业、贫困、社会不公等问题都容易造成未成年人犯罪。

个人原因方面,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是由于生理和心理因素引起的。

未成年人处于生长发育的阶段,很容易受到体内荷尔蒙分泌等因素的影响,从而产生冲动犯罪的行为。

同时,他们也存在着心理问题,如心理刻板印象、焦虑症等,也容易导致犯罪行为。

二、犯罪特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动机简单: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一般较为单一,通常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某种需求,如金钱、权利等。

2、犯罪手段简单:未成年人通常采用较为简单的犯罪手段,如盗窃、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行为。

3、犯罪方式轻微: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通常不会采用极端的手段,如使用武器等,所以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

4、社会责任意识薄弱:未成年人普遍缺少社会责任感和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对他们的社会形象和未来前途造成较严重的影响。

三、犯罪预防正确的预防措施可以有效地降低未成年人的犯罪率,其中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节,家长应该注重教育孩子的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对于孩子的行为及时进行引导和纠正。

2、加强学校教育:学校应该落实教导学生守法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观念。

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应加大对较为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提高困难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减少失业和贫困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在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从多个维度进行研究,并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才能有效地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率。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度研究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度研究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度研究研究背景未成年人犯罪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的希望,然而,一部分未成年人却因各种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为了更好地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从而提出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本研究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深入研究。

研究目的1. 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类型、犯罪率等。

2. 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

3. 探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措施。

研究方法1. 文献分析法:收集国内外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文献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

2. 定量分析法:收集近年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犯罪趋势和特点。

3. 定性分析法:通过访谈、问卷等方式,收集相关人员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认识和看法。

4. 案例分析法:选取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深入剖析其原因和特点。

研究内容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犯罪类型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主要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毒品犯罪等。

其中,盗窃和抢劫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占到了总犯罪数量的60%以上。

犯罪率近五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据统计,未成年人犯罪率从2016年的18.9%上升到了2020年的25.6%。

其中,14-16岁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最为明显,增长了30.2%。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家庭因素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至关重要。

家庭教育缺失、家庭关系不和谐、家庭暴力等问题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学校因素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

学校教育方式不当、师生关系紧张、校园欺凌等问题都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

社会因素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也有着重要影响。

网络不良信息、社会风气浮躁、贫富差距等问题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价值观扭曲,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措施家庭层面1. 加强家庭教育,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

《生命历程理论视角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行动研究》范文

《生命历程理论视角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行动研究》范文

《生命历程理论视角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行动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多元化,涉罪未成年人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对于这一特殊群体,如何在保护其权益的同时,有效地进行观护帮教,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生命历程理论的视角出发,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行动进行研究,以期为相关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操作指导。

二、生命历程理论概述生命历程理论是一种研究个体生命发展过程的理论,它强调个体在生命历程中的社会、心理、文化等因素对个体发展的影响。

在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中,生命历程理论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从而为其提供更为精准的观护帮教措施。

三、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的现状与问题当前,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观护帮教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

其次,社会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关注度和支持度不够。

再次,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不足。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观护帮教的效果和涉罪未成年人的改造效果。

四、生命历程理论在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中的应用(一)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通过生命历程理论,我们可以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包括家庭环境、教育经历、社会交往等。

这些因素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了解这些因素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制定观护帮教措施。

(二)分析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生命历程理论强调个体在生命历程中的心理和文化因素对行为的影响。

通过分析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犯罪动机和行为原因,从而为其提供更为精准的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

(三)制定个性化的观护帮教措施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我们可以制定个性化的观护帮教措施。

这些措施应包括心理疏导、情感支持、教育矫正、职业培训等方面,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五、实施观护帮教行动的策略与建议(一)加强社会支持力度政府、社会和家庭应共同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关注和支持,为其提供更多的资源和帮助。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研报告五篇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研报告五篇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研报告五篇【篇一】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十分突出,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我们所面临的一重大课题。

我们**区地处**省中南部、属淮河流域大沙河中游平原地区,历史悠久,20**年12月撤县设区后,总面积407.2平方公里,总人口48万人,辖8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

笔者对本院20**年—20**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整理归纳,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与对策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未成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1、从犯罪走向来看,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

20**年占全部刑事案件5.3%,20**年占 7.1%,20**年占8.2%。

且低龄化犯罪的比例越来越大,未成年人犯罪中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犯罪的行为日益增多。

20**年14—16周岁犯罪的人为0人,20**年就上升为4人。

因此,低龄化犯罪应引起人们的关注及深思。

2、从犯罪类型来看,未成年人犯罪重点集中于抢劫等暴力性犯罪。

涉财、涉暴、涉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3、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看,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20**年团伙犯罪占未成年犯罪的 41.9%,这与未成年人的生理特征、心理不成熟、涉世不深有关。

4、从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来看,未成年人的文化程度多为初中文化, 20**年22名未成年人犯罪中,初中文化的12人,中专文化的6人,小学文化的3人,高中文化程度的仅为1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

综合起来有犯罪分子自身的原因及外界多种因素造成。

(一)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的原因1、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与生理特征的特殊性,使之与成年人犯罪有一定的区别。

未成年人的内分泌非常旺盛,容易导致冲动,但他们的自制力又非常欠缺,容易导致犯罪,过后又非常后悔,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

2、自身文化程度低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原因。

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有所提升的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实证调查研究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实证调查研究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实证调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于社会治安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都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旨在通过实证调查研究,探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现状、成因以及应对措施,旨在为相关部门和社会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现状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未成年人犯罪较为突出。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多样化,不仅有传统的盗窃、抢劫等财产犯罪,还出现了一些涉及暴力、毒品、网络等新兴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偏低化,不少青少年因为过早接触暴力、混迹街头等原因,导致犯罪意识和行为出现提前。

1.社会原因社会原因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社会经济的不平衡导致资源的分配不均,一些弱势家庭无法提供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从而为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温床。

社会的价值观念多元化导致青少年面临着诱惑和迷茫,对于违法犯罪的认同度降低,也为犯罪行为提供了推动力。

2.家庭原因家庭原因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重要因素。

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成长和道德观念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些未成年人家庭环境较差,父母缺乏对子女的关心和教育,或者处于单亲家庭、父母工作忙碌等情况,都容易导致未成年人感到孤独和无助,从而产生消极行为。

3.个体原因个体原因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内在动因。

未成年人认知水平不够成熟,对于法律法规的认知不足,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和同伴的引导,从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

一些未成年人存在自控力不强、情绪波动较大等问题,容易导致冲动行为和社会适应不良,从而加剧犯罪行为的发生。

1.加强教育宣传通过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伦理的教育宣传,提高未成年人对于犯罪行为的认知度,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行为规范。

可以通过在学校、社区等场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师生和家长之间的互动,共同推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2.完善家庭教育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家长提升对子女的教育意识,提供更加全面的干预和教育模式。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实证调查研究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实证调查研究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实证调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社会关注。

随着社会发展的进步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本文将通过实证调查研究的方法,探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在整个社会中具有普遍性。

根据我国公安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

引发这一问题的原因很复杂,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因素。

我们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深入的实证调查研究。

家庭环境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

家庭是一个孩子成长的首要环境,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而恶劣的家庭环境则容易导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

通过对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研究发现,家庭暴力、亲子关系紧张、父母离异等问题与未成年人犯罪存在密切关系。

我们需要重视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改善家庭环境。

学校环境也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重要因素。

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因此学校的教育环境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密切相关。

一方面,学校的教育质量、教师的教育能力等因素会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学校的同侪关系、暴力问题等也容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学校应该重视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行为习惯和正确价值观念,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社会环境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

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主要是通过社会价值观、媒体暴力、人际关系等方面展现出来。

不少研究发现,社会犯罪率的上升会对未成年人犯罪产生影响,而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也会对整个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社会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同时注重加强社会关爱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通过实证调查研究可以得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具有普遍性,并涉及到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家庭、学校和社会多个层面入手,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改善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和教育环境,加强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帮助,同时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

毕业论文综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综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文献综述

毕业论⽂综述-未成年⼈犯罪预防研究⽂献综述论我国未成年⼈犯罪的现状与预防[摘要] 未成年作为社会的未来,肩负着社会的希望和发展。

各国均很重视对未成年的教育和培养。

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犯罪的与⽇俱增,已经占据了刑事犯罪的重⼤⽐例。

未成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乃⾄世界关注的焦点,也是法学界多年的研究热点。

本⽂欲与针对未成年犯罪的研究现状,包含未成年犯罪的成因、预防以及未成年犯罪后的补救措施等,将问题聚焦在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上,也就是从源头探讨未成年犯罪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防范对策,以期可以对我国的未成年犯罪问题的研究、预防和补救措施起到⼀定的推动作⽤。

[关键词]未成年;刑事犯罪;犯罪预防;犯罪矫正未成年犯罪在不同的国家的法律⽂献中的界定和概念也具有稍许不同, 但在核⼼内容和根本精神上基本相同。

在我国未成年犯罪主要是指已年满⼗四周岁⾄未满⼆⼗五周岁的⼈触犯了刑事法律⽽应受到法律规定处罚的⾏为。

未成年犯罪被称为世界三⼤公害之⼀,思及未成年群体的特殊性,未成年犯罪问题的研究有着深刻的影响和意义。

各种学说、专著和理论应运⽽⽣,众说纷纭、莫衷⼀是,对于实践中未成年犯罪问题的预防和抑制也见效甚微,需要我们在此领域内更深更全⾯的进⾏探索。

[1]1研究概况随着社会各⽅⾯的发展,由未成年犯罪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未成年犯罪已然成为学界乃⾄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间题。

我国法学理论⼯作者和实践⼯作者对未成年犯罪进⾏了⼴泛讨论和深⼊研究,召开理论研讨会,出版学术专著,发表专业论⽂,部分科研成果被⼴泛地转载,对未成年犯罪的成因、预防及对策的研究贡献了巨⼤的⼒量。

笔者主要通过查阅⼤量国家有关法律条⽂、相关的期刊及报纸,并在⽹上检索了了⼤量资料,以及⼀些专著来对我国未成年犯罪问题的研究进⾏简单的述评。

关于⼀个学术的研究,⾸先要从研究主体上看,若研究主题都很专业并且具有相当的学术⽔平,那么该问题的研究⽔平也具有⼀定的层次。

关于未成年犯罪问题的研究⼒量主要由⾼校相关院系、社会科学院、司法机关(包括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和其他关⼼未成年群体的组织和群众组成,其中理论界以⾼校居多,实践部门以检察机关参与热情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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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紧张理论视角下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国内外研究综述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不但在犯罪总量上持续增长,而且在犯罪性质上也不断恶化,暴力犯罪倾向明显。

本文笔者在分别综述了一般紧张理论和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国内外研究成果。

关键字:一般紧张理论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困扰当今世界各国的一个普遍问题,它与吸毒贩毒和环境污染并称为三大社会公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自从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总量持续增长。

从表1可以看出,从1998至2008全国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总人数虽然偶有反复,但基本上是处在一个上升的趋势。

特别是2000至2004这五年间,未成年罪犯总人数增长率达到了68%。

此外,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也在不断恶化。

根据公安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20世纪80年代,未成年人犯罪多表现为一般盗窃、打架斗殴等行为,而到了90年代末,则向抢劫、放火、杀人、伤害等方面发展,暴力倾向明显。

以表2为例,未成年人侵财类案件,包括传统的盗窃诈骗、敲诈、抢劫,虽然仍占较大比重,但其比例开始下降。

而未成年人侵害人身安全类案件,包括故意伤人、故意杀人、强奸等的比例虽然有所反复,但总体上仍呈上升的趋势,2010的未成年人侵害人身安全类案件所占的比例与2002年相比翻了一番。

表2:2002-2010南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一、概念界定(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指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的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基于此,实务部门和学术界所指的未成年人都是十八周岁以下的公民。

但对于未成年人的上限却存在争议。

实务部门把未成年人的下限定为十四岁。

其主要根据是《刑法》中对刑事责任年龄划分:第一,行为人不满十四岁的,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第二,行为人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这一年龄阶段的行为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负刑事责任;第三,行为人己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的,是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第四,行为人已满十八岁的,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但是学术界却存在多种看法。

一部分学者认为未成年人应该有下限,目前的研究中将未成年人的下限有定为六岁、七岁、十岁、十二岁、十三岁、十四岁不等。

其主要依据有法律条文、人的心理、生理发展状态、司法实践、研究的科学性等多种。

而另一部分学者甚至认为未成年人这个概念不应该有年龄下限,其依据也包括法律条文和理论研究的科学性。

本文中,笔者处于研究考虑,认为未成年人的年龄应该存在下限。

由于《刑法》和心理发展学中都将十四岁定为未成年人和青年的分界点,吻合度比较高,因此笔者也将采取这种观点。

(二)犯罪“犯罪”这个概念,来源于英语的“juvenile delinquency”一词,但由于国内学术界一直都没有准确、固定的翻译,理论上还存在“偏差”、“罪错”、“违法”等提法。

此外,国内学术界对“犯罪”这个概念的含义也有所争议。

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认为未成年人的犯罪仅指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即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受惩罚性的反社会行为。

第二种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和其他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后者具体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应该包括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其他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或其他社会规范的行为。

本文中,由于研究对象是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故笔者将采取上述的第一种观点。

将未成年人的犯罪定义为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综上,笔者将未成年人犯罪这个概念界定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的违反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二、一般紧张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现状1992年,罗伯特·艾格纽(Agnew)在《犯罪一般紧张理论基础》一文中,首次提出了一般紧张理论(general strain theory)的观点。

一般紧张理论指出,人的犯罪行为实际是一种应付机制,这种应付机制主要用来解决不良的社会人际关系造成的社会情感问题。

“紧张”泛指人们不喜欢的事件或情形,包括认知、行为、情绪等类型,这些事件或情形会使人产生犯罪倾向甚至导致犯罪行为。

艾格纽把生活中的紧张来源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未能实现的目标。

其中又包含三种情况,包括经济和非经济的目标,如欲求获得大量金钱或提高地位、声望;二,失去正向的刺激。

也就是说在生活中丧失重要的有价值的人或物,如父母离异、亲友死亡等;三,出现负面的刺激,如受到虐待,受到忽视,与父母和教师关系不和,与同伴关系不和,邻居问题,以及无家可归等负面事件的出现。

在解释紧张和犯罪行为的关系上,艾格纽指出,人的负面情绪,如愤怒、沮丧、抑郁等,是重要的中介因素之一。

紧张引起负面情绪,负面情绪趋势人们寻求排泄或缓解的方式。

犯罪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而人们也可以采取如倾诉、运动等非犯罪的方式。

是否选择犯罪取决与多种因素,包括个人与传统社会的关系、与违法朋友的关系及个人心理因素和性情特征。

这些因素的存在与否,可起到加强或削减的作用。

(一)国外研究现状自阿格纽1992年提出一般紧张理论后,国外相关的实证研究逐年增多,学者们主要从紧张-犯罪的因果关系,紧张-犯罪的中介机制,紧张-犯罪的条件机制这三大方面对一般紧张理论进行了验证,并大多支持这一论点。

在紧张-犯罪的因果关系方面,浩夫曼和瑟伯恩的研究表明,经历各种不幸生活事件的青少年很容易成为违法者。

类似结果还显示,压力因素如家庭破裂、失业、对朋友或学校不满都可能导致犯罪。

在紧张-犯罪的中介机制方面,马泽路里和皮罗克的研究发现,大学在面临各种压力可引起愤怒情绪,而愤怒情绪可增强他们的暴力袭击倾向。

罗伯特、苏珊以939名高中生为对象的结果显示,负面生活事件所引发的敌意、生气等负面情绪,对攻击性行为的发生扮演因果角色,但与非攻击性行为不具有显著的相关性。

而布里兹纳的研究则发现,人们通过犯罪,如偷盗、暴力行为等则可以缓解紧张造成的负面情绪。

此外,李理及其合作者还指出,愤怒的人可能更容易知道生活中的压力,而后压力导致犯罪。

在压力-犯罪的条件机制方面,很多研究者用各种分析方法,验证了当人们紧张时,不同的因素对抑制或加强犯罪的影响。

如怀特对新泽西的中学生的研究发现,当这些中学生面临紧张时,与违法朋友的密切关系和低自我效能意识会强化他们的犯罪动机。

马泽路里及其合作者对美国中西部高中生的研究表面,缺乏良好的社会关系是压力导致吸毒的强化条件。

但是,也有一些研究得到了负面结果(包婉宁,2007)。

随着一般紧张理论的本身的不断完善,理论很多方面的研究支持上还存在空白点。

比如艾格纽提出当人们经历众多的和持续的紧张时,往往会怀疑自己正常应对紧张的能力而选择犯罪作为唯一手段。

再比如阿格纽最新提出了四种最容易导致犯罪的类型,包括压力的不合理性、严重性、低社会控制性和犯罪效仿性或刺激性(包婉宁,2007)。

(二)国内研究现状相比与国内丰富的研究成果,国内目前的研究寥寥无几。

实证研究方面,仅仅对一般紧张理论中有关情绪的中介模式的核心假设进行了检验。

如中国政法大学与美国印第安那大学合作的《未成年人压力与越轨行为相关性问卷调查及比较研究》项目,对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广州市的615名中学生研究发现,愤怒情绪可引起人际交往中的暴力倾向,怨恨情绪可在人际交往的压力与非暴力性违法行为之间充当媒介,焦虑和沮丧情绪对人际压力和轻微违法具有中介作用。

并且证实家长养育方式、社会干预、学习负担都是可能引发越轨行为的压力源。

理论研究方面,一些学者用一般紧张理论去解释当前的一些社会现象并提出对策。

如张爽运用一般紧张理论,分析解释了近些年频发的群体性事件、社会泄愤事件、突发事件背后隐藏的社会敌意,并从紧张的三种来源出发,提出了化解社会敌意的措施。

邓希泉、李琳则根据压力应对方式异化的表现与社会成员应对态度的交互影响,将青少年的越轨行为区分为六个等级。

总体来说,国内的相关研究的十分缺乏。

而中国当前又处于迅速变革和发展的时期,各种矛盾的交织注定中国拥有不同于国外的特殊国情,因此,在当今中国对一般紧张理论的进一步验证,是很有必要的。

三、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一)国外研究现状国外一般认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仍然是犯罪学中的一个部分,虽然这一部分在犯罪学中很重要,但尚未能单独成立一门学科,不能称为“未成年人犯罪学”。

一般国外文献中大多提到这项问题研究的开始应该起自1899年美国芝加哥设立的世界上第一个少年法庭。

这个法庭的建立标志着人们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性质及相应的司法措施有了新的认识。

国外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主要理论与现代犯罪学的成因论一致,分为紧张理论、社会学习理论和社会控制三大理论。

这三大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影响犯罪发生的诸因素作出了理论上的较好说明。

它们并不互相排斥,各有所长,某种理论对某类因素能有更好的说明。

第一,由默顿、科恩和克拉沃德、欧林构成的传统紧张理论(classic strain theory)是从社会文化结构的角度来分析犯罪,把人的犯罪行为看作是对不良的社会环境下产生的问题的一种适应性的解决问题的手段和方法。

而阿格纽的一般紧张理论建立在社会-心理层面之上,除了考量宏观的社会环境因素之外,更顾及到了微观层面,试图解释为什么个人的紧张会导致违法犯罪。

第二,社会学习理论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是通过学习而得以产生。

这种学说能更好的解释未成年人犯罪团伙的形成及其作用。

这主要有三方面过程。

第一方面是通过奖励与惩罚形成并不断化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倾向。

第二方面是通过社会交往,使得未成年人在观念上接受违法犯罪行为的合理性、正确性。

第三方面就是通过社会交往学习犯罪模式和犯罪技巧,而这种技巧大多情况下是通过传媒、传闻,或者是日常生活中的间接学习。

社会控制理论强调如果控制在某些情况下失效时就会产生犯罪。

这种社会控制可分为正规控制,即法律的,行政的,强硬的控制;和非正规控制,即思想、文化、社会影响的控制。

未成年人自然也有犯罪的本能,而各方面对他们的控制又最弱,因此他们比成年人更易于去犯罪。

上述的三大犯罪成因理论,主要用以解释为什么未成年人比成年人更易犯罪。

而国外学者发现,许多成年的惯犯或严重罪犯,他们在幼年时具有特殊的个体表征已经被证明使他们长大后更易犯罪。

这些表征包括:低语言智商、学习障碍、儿童多动症等等。

国外的学者也对产生这些表征的原因进行了探索。

研究发现,除了社会群体因素之外,生理方面包括遗传基因、生理伤害、中枢和自主神经障碍、幼儿的特殊经历等原因也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原因的研究中,家庭、学校、团伙和大众传媒等也被认为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二)国内研究现状改革开放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过学术界对将“青少年犯罪”作为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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