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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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

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

试分析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有哪些法律实效: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为其所调整的对象所适用、执行和遵守以及适用、执行和遵守的状态和程度,即法律的实质有效性。

法律实效不同于法律效力。

法律实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运用到现实生活中的效果,而法律效力则是指法律规范的约束力。

法律实效固然是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的结果,但法律效力却并非法律实效的本身。

因为法律规范原本是对人的行为一种可能性的预设,是一种应然性的规定,而法律的实现则是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是一种已然性的现实。

所以,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在没有被实施之前具有法律效力,实施过程和适用之后所形成的适用法律的文件也具有法律效力,而这种法律效力发挥出来所产生的结果才显示出法律实效。

可见,法律效力是一个应然“范畴”,而法律实效则是一个“突然”或“已然”范畴。

由此可见,法律实效对于依法治国而言意义重大。

我认为影响法律实效一般有以下几个因素:1.完善的法律对法律实效的影响。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的条件有两个:(1)制定良好的法律;(2)制定好的法律得到良好的实施。

由此可见,一部好的完善的法律对法律的实效很重要,这是执法,司法,守法的前提。

而在立法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1)制定的法律应该是善法,良法。

生活中很多地方不由法律来调整,相较于其他社会规范,法律的特征是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

而立法者在立法时应该考虑与其他社会规范间协调关系,考虑立法时所处的法律环境,如道德与习惯。

人们之所以选择法律作为主要的社会控制手段,最根本原因在于这种规范传递着民众长期以来接受并遵照的普遍价值观念和利益要求,这与道德作用于社会所生的效力密切联系。

在与道德的关系上,制定法与社会认同的伦理价值相吻合,才能得到普遍有效的承认、执行。

当法律与社会公认的伦理价值相逆时,必然会受到来自道德方面的反对与抵制,法律无法正常实施或达到实施效果,最终成为无意义的外壳。

法律实效与相关概念及影响因素

法律实效与相关概念及影响因素

法律实效与相关概念及影响因素作者:李怡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年第02期提要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法律实施、法律效果皆有不同,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主要有立法及法律环境因素,制定法本身的因素和整体因素。

对法律实效等的研究,可找出法律实施的不足,推动我国法治进程。

关键词:法律实效;相关概念;影响因素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法的价值实现于法的实施过程中,现实生活中法的实施状况影响着法的功能的实现和目的的追求。

法律实效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在实际生活中被执行、适用和遵守,并由此实现法的目的、法的功能的程度和状态,是文本上的应然效力向生活中的实然效力的转化。

一、相关概念及其比较(一)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是一定的空间、时间、对象和事项四纬度中的国家强制力,表示法律自身存在的约束力,属于思想的、静态的应然范畴。

而法律实效是描述法律在实际生活中所达到的状况,属于现实的、动态的实然范畴。

首先,法律效力是实现法律实效的基石,法律如果无效力,也无法实现法的功能与目的,谈何法律实效;其次,法律的制定目的就是追求实际的效力,无法律实效,法律效力即被架空。

实效是效力的一个条件,法律须由应然转化为实然,才称有效力;再次,二者是起源与总结的关系,法律效力是法律运行的准备阶段,法律实效是前者的演化模式,是法律运行的实现阶段。

法律创制是对现实权利义务的第一次分配的话,法律实施是对已分配权利义务的第二次分配。

第一次分配是立法者意图的表达,经过第二次分配,才能实现意图。

衡量和判定一个国家法制状况的优劣,同样要考虑创制的法律是否在运行过程中发挥了效力,实现了立法目的,实现的状况程度如何。

民众反对无法的状态,同样也反对有法而无实效的状态。

(二)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过程,主要有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

法律实施是实现立法目的、实现法律功能的必由之路。

法律实施与法律实效的区别在于,前者侧重的是过程及人的活动,而后者侧重于实施的状态、结果。

唐律的主要特点及历史地位简答题

唐律的主要特点及历史地位简答题

唐律的主要特点及历史地位简答题
唐律是唐朝制定的最好的统一的司法制度,是中国古代发展最深的法
律思想体系,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发展的高峰。

它的主要特点是:(1)法律统一唐律以宋律为基础,共有7个分类,涉及民事、刑事、经济纠纷、监狱及其他等各个方面,正式分为五部:《大唐律例》、《礼
部律例》、《户部律例》、《吏部律例》和《军机处律例》,并附有注解等,并根据国家情况和发展需要适度修改,为当时统一法律法规。

(2)法律实效唐律的实施是以实效为依据的,它的实施不仅具有民
事程序性的规定,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还配备了仲裁和伪证制度,以加强
司法实践的权威性。

(3)以德治法唐律考虑了仁政的要求,将“有礼义之法以德治国”
的思想内化到法律中。

在制定和实施唐律的过程中,正确处理了法律与伦
理的关系,把“仁政”和“仁义”运用到刑罚中。

历史地位:唐律是唐朝制定的最好的统一的司法制度,是中国古代发
展最深的法律思想体系和古代法律思想发展的高峰,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
和法律制度发展影响深远。

论法律实效及其实现

论法律实效及其实现

论法律实效及其实现作者:张岩孙俏俏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03期【摘要】法律实效是一个法律社会学的问题,同时也是法理学的重点、难点问题之一。

对于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其法律实效及其实现尤为重要,法治改革是历史的必然选择,这就对如何实现法律实效提出了新的思路,中国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但是仍然无法实现法律实效,我们需要对其原因进行探究并从原因中找到解决办法。

【关键词】法律实效;立法;执法;司法中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各方面的转型时期,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处于有了大量健全的部门法却仍然得不到有效实施。

法律实效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延伸,法律的运作,其根本在于取得法律的实效。

当今中国法治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实现法律实效的问题。

一、法律实效的意义法律实效是指已经颁布,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在现实生活中被执行、适用、遵守的状况,以及法的目的,法的功能实现的程度,是法的应然效力向生活中的法的实然效力转化的程度。

研究法律实效无论是在法理学上还是在现实的法律实施中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而法律效力表现为一种现实性,主要是对于法律效力具体实现样式。

首先,法的实施状况影响着法的功能的实现和立法的目的,以及对法律价值的追求。

法律实效是法理学研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法律实效关注的是法律在具体实施中的实际状况和效果,而探究法律实效的目地就在于如何确保真正的实现法律的价值。

法律实效是一个法律社会学的问题,法律的真正生命在于实施,法律没有实质上的效果就相当于法律没有实现其生命和价值。

在很大的程度上来说,一个国家的法治状况的衡量标准不是在数量上创立了多少部门法,而是在于法的执行质量上,法律是否被有效的实行。

很多的地方政府无视法律的存在,仅停留在名义上的权益保护,让大量的成文法只是一种价值理想,无法实现其实效。

然而单纯的制定大量的成文法只是实现法律实效的初级阶段。

其次,法律实效是应然的法律效力实现的程度和状态。

从社会学层面上讲,法律的实效还应该包括法律实施后所产生的社会效果。

主观题打分方法 好的

主观题打分方法  好的

主观题打分方法我校考试评卷基本是按采点给分的模式。

因此答题贵在“全深兼顾”,见前文《我校研究生考试答题经验:贵在“全深兼顾”》,此处不赘述。

以下举例说明如何采点给分。

一、概念比较题法律效力和法律实效(5分)评分标准: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

第一,法律效力指法律具有的约束力和保护力,属于“应然”范畴;法律实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的实际实施状态,属于“实然”范畴。

(1分)第二,法律效力一般强调形式有效性,即法律只要满足由有权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即获得约束力和保护力;法律实效一般侧重实质有效性,即法律只有在实践中部分或全部被遵守、执行、适用,才是有实效的。

(1分)第三,法律效力是证成法律存在的必要条件;法律实效是对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实施以及实现状况的一个评价指标。

(1分)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就谈不到法律实效问题;但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在实践中也不一定都有实效。

(2分)二、辨析题[即判断分析题](判断命题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法律价值之间不可能存在冲突(5分)评分标准:错误(1分)法律价值本身是一个体系或者系统。

(1分)组成法律价值体系的各法律价值并非是平行的,而是具有一定的层次性,每一个价值都有自身相对的独特性。

(2分)多种规定性不同的价值共存,在逻辑上旧有冲突的可能。

(1分)三、简答题简述正义与法律关系的学说并说明通过法律实现正义的基本方法。

(10分)评分标准:(1)通过立法分配权利以确立正义,使正义要求规范化、明确化。

(3分)(2)通过法律实施,发挥法律的特殊强制性,惩罚费正义行为,促进正义的实现。

(3分)(3)通过公正地解决冲突和裁决纠纷,补偿损失以恢复正义。

(4分)四、论述题结合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论述人类的平等诉求及其法律保护机制。

(15分)评分标准:法律与平等的一般关系。

(4分)法律将平等权利化。

(5分)法律为平等提供统一标准。

(3分)法律保护被确认的平等。

(3分)五、案例分析题(15分)位于重庆市主城九龙坡区繁华地带的一个危旧房改造项目工地中,二百八十户拆迁房屋已搬迁,仅剩一户未搬迁。

浅析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浅析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浅析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作者:陈阳来源:《锋绘》2019年第02期摘要: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一直以来就是学术界研究讨论的重点。

法的效力是法的实效的灵魂,当一部法律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进一步探讨是否会产生法律实效,否则,这部法律只是空泛泛的文字介绍,缺乏精神层面的内容。

一个国家只有法的实效取得实效之后,才能达到法治国家所追求的稳定、和谐,综合国力才能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才会提高。

关键词:效力;实效;规范;监督1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涵义作为法学理论的一个基本而核心的问题——法的效力,自古以来就是人们探讨的热门话题。

所谓法的效力,就是指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约束力。

法通过其效力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便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

法治社会急速发展的今天,法不应该只是法律条文的罗列,而是应当对人们有强制力、拘束力,能够产生实际效果的法。

换言之,如果法失去了对人们的强制力和约束力,那么再去谈法授予人们的权利和对人们所设定的义务便是毫无意义的。

法的实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定法在现实生活中中被人们遵守、适用的情况。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按照法律的具体规定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引文人们的遵守、执行和适用从而得到了灵魂,此时,法的实效已经不单单是法律自己的内在属性,更是法律效果的社会延伸,需要通过法律的实施活动带动其实现。

最后,从法的实效所产生的微观角度看,它表现为社会生活中的有关主体自觉活动的结果。

2 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的关系2.1 联系首先,法的实效是以法的效力的存在为前提的,其次,法的效力也离不开法的实效,法的实效是法的效力实际存在的一个重要体现。

2.2 区别首先,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属于“应然”的范畴,法的实效是指法律实际实施的结果,属于“实然”的范畴。

其次,法的效力主要是依赖于法律形式的有效性,而法的实效主要是依赖于主体的自觉活动。

最后,对同一法律而言,法的效力是一定的,而法的实效则是一个变量。

3 我国现阶段法的实效的现状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法治开始飞速发展,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法律体系更加健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法律的实效

法律的实效

法律的实效法律的实效是指法律的规定能够被有效地执行和实施。

一个有效的法律制度对于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转和秩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些法律规定可能无法在实际中达到预期效果。

这就是法律实效的问题。

首先,法律实效的问题可能与法律自身的缺陷有关。

法律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各种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但是由于人类的知识和智慧的局限性,法律很难面面俱到地考虑到所有的情况。

因此,一些法律规定可能会出现模糊和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其无法在实践中得到正确的解释和实施。

其次,法律实效的问题也可能与执法机构的能力和资源有关。

在进行法律实施时,执法机构需要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执行法律规定。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执法机构可能面临人员短缺、财力不足和技术设备不全等问题,导致其无法有效地执行法律规定。

此外,一些执法机构可能还存在不正当行为和腐败的问题,导致其无法公正地执行法律。

再次,法律实效的问题还可能与社会和文化因素有关。

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其实施需要社会成员的普遍遵守和支持。

然而,由于人们的生活方式、文化习惯和传统价值观的差异,一些人对法律规定可能存在抵触和不理解的态度,导致其不愿意遵守法律。

此外,社会上存在的不公平和不平等现象也可能导致人们对法律失去了信心,不愿意依法行事。

最后,法律实效的问题还可能与立法过程中的政治因素有关。

在一些情况下,法律的制定可能受到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的影响,导致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偏颇和不公正。

此外,一些法律可能存在法理上的漏洞,使得其无法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执行。

针对法律实效的问题,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

首先,需要完善法律的制定过程,加强对法律规定的精炼和准确的审查。

其次,需要加强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技术支持,并加强执法的监督和管理。

此外,需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社会成员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意识。

最后,还需要强化法律的司法保障,确保法律规定的公正和公正。

从概念出发谈行政滥用职权的法律实效问题

从概念出发谈行政滥用职权的法律实效问题

行 政 机 关 内 部 控 制 这 种 自己 充 当 自己法 官 的 行 为 是 不 够 的 。 因此 司 法 审 查 这 种 第 三 方 介 入 方 式 既 可 以 使 行 政 相 对 人 获 得 充 分 的 司 法 救 济 ,又 可 以 完 善 司 法 权 对 行 政 权 的 监 督 。 而 我 们要做 的不是弱化对滥用 职权 司法审查 的力度 ,而是要 改变 滥用职 权条 款缺乏实效 的现状 。 ( 二)对立法完善行 政滥用职权 的几 点意见 l在 行 政 诉 讼 法 中取 消规 定 法 院 对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合 法 性 _ 进 行 审 查 的 条 款 ,将 司法 审 查 的 范 围设 定 在 以 合 法 性 审 查 为 原 则 , 合理 性 审 查 为 例 外 。这 样 可 以避 免 在 定 义 行 政 滥 用 职 权 违 法 这 一 环 节 中所 要 面 临 的 问 题 ,使 行 政 机 关 无 法 以合 法 性 审查 条款 来逃 避行政滥 用职 权的司法审查 。 2 对滥 用职权进行 定义,并通过举例式 列举规定滥 用职 . 权 所 能 表 现 出来 的客 观 形 式 , 比如 通 过 规 定 行 政 机 关 的 相 关 人 员在行使 职权 时索贿 、受贿 作为行政滥 用职权的构成 方式 。 这样可 以使 法官在定义行 政机 关滥用职权 时有章可循 ,避免 产 生法 官通 过司法 自由裁 量权 审查行政机 关 自由裁量权这 种 理 论 上 越 权 嫌 疑 的 出现 。 3 将抽 象行政行 为列 入司法审查 的范 围。 由于行政诉讼 . 法 没 有 将 抽 象 行 政 行 为列 入 司 法 审 查 的范 围 , 这 使 得 通 常 认 为 的行 政滥 用职权局 限于 具体行政行为 ,然而 ,在现实 中, 行 政 机 关 , 尤 其 是 一 些 基 层 政 府 ,往 往 通 过 做 出 抽 象 行 政 行 为来实现 具体行政行 为的 目的 ,例如 ,某 些基层政府 为 了实 现 扩 大 财政 收 入 的不 正 当 目的 ,通 过 制 定 红 头 文 件 的 方 式 为 其在具 体行 政行 为中滥用 职权提供依据 。这就 出现行 政机关 滥用行 政立法权来达 到行 政滥用职权甚至 于违法行政 的 目 的。因此,倘若仅仅将 司法审查局 限于 具体行政行 为,从根 本 上 无 法解 决 行 政 滥 用 职 权 的 现 状 。所 以 , 笔 者 认 为 , 应 当 尽快把抽象 行政行为列 为司法审查 的范 围之 内,从而 实现真 正 意义 上解 决行政滥用职 权条款缺乏实 效的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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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ABSTRACT (1)一、前言 (2)二、《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现状 (3)(一)《食品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4)1、理顺监管体制,实行分段管理,明确各自责任 (4)2、食品安全法的预防性和前瞻性 (4)(二)《食品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5)1、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5)2、地方监管不到位 (5)3、缺少执法细则 (6)4、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还有待加强 (6)5、广大民众自我保护、维权意识淡薄 (6)三、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分析 (7)(一)常规影响因素 (7)1、立法与法律环境因素 (7)2、制定法本身的因素 (9)3、主体因素 (11)(二)其他影响因素 (13)1、行政权力与法律实效 (13)2、民间法与法律实效 (15)3、成本与法律实效 (18)4、政治与法律实效 (19)四、结论 (21)[参考文献] (21)法律实效的影响因素分析——以《食品安全法》实施现状为例摘要无论立法者还是社会公众都非常关心,法律在运行中影响其实效的因素有哪些?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实施现状可以发现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主要有立法及法律环境因素,制定法本身的因素和整体因素。

另外,行政权力的行使、民间法、成本和政治对法律实效的影响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法律实效影响因素的研究,可找出法律实施的不足,推动我国法治进程。

[关键字] 法律实效影响因素食品安全法ABSTRACTEither legislators or the public are concerned about the law in operation, affect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factor to have? Through the" food safety law" executive current situation can be found are the main factors which influence the legal effectiveness of legislation and legal environment, developed by itself and the factors and macroeconomic factors. In addition, the exercise of administrative power, the folk law, cost and political efficacy of law effect also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Based on the study of factors affecting the legal effect, can find out the legal implementation insufficiency, push the process of China's rule of law.[Key word]: Legal effect Influence factors Food Safety Law一、前言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法律实效(Legal effect)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法律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最重要的社会规范,在现实生活中能否得到有效实施,是衡量法律自身质量和法治实现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正如瞿同祖先生所言:“研究法律自然离不开条文的分析,这是研究的根据,但仅仅研究条文是不够的,我们也应注意法律的实效问题。

条文的规定是一回事,法律的实施又是一回事。

某一法律不一定能执行,成为具文。

社会现实和法律条文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如果只注重条文,而不注意实施情况,只能说是条文的、形式的、表面的研究,而不是活动的、功能的研究。

”①法律实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学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有的观点侧重于法律效力所预设的应然可能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完全实现,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

也有学者认为,虽然法律效力为法律实效预设了终极目标,但应然与实然之间总是存在着天然的鸿沟,法律实效与人们的实际行为密切相联,变动不居的社会生活总在影响着人们的行为选择,从而使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之间产生距离。

因此,法律实效在实质上表达着法律的实现过程。

②因此我们说法律实效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为其所调整的对象所适用、执行和遵守以及适用、执行和遵守的①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M].北京:中华书局,1981.②谢晖.论法律实效[J].学习与探索, 2005( 01) .状态和程度。

法律颁布生效后,必须在实际生活中变成人们的行为规则,指导人们的行为,这时,我们才说法律实现了,或者法律具有实际的效力即实效。

而影响法律实效的原因有很多,除对法律的良法要求外,离不开主体的法律信仰和守法精神、法律运行状况和社会法治环境。

下文,我们将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现状为线索来分析实际生活中影响法律实效的一些因素以及他们是如何影响法律实效的。

二、《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现状这几年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如“大头娃娃事件”、“红心鸭蛋事件”、“多宝鱼事件”等等。

为了应付这些事件,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等,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2008 年9 月,我国更是爆发了“三聚氰胺事件”。

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暴露出我国在食品监管方面的缺陷。

为此,2009 年2 月28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本文简称《食品安全法》)。

这部法律实施以来,能否解决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痼疾,是否真的取得了其应有的实效,本文试图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一些思考。

(一)《食品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自2009 年2 月28 日通过《食品安全法》以来我国食品安全保障领域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具体包括一下内容:1、理顺监管体制,实行分段管理,明确各自责任《食品安全法》将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分为农产品种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四个阶段,分别交由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四个部门负责监管。

同时,将与食品全过程监管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交由负责综合协调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应承担的责任。

对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当,造成严重后果,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2、食品安全法的预防性和前瞻性《食品安全法》设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用档案、不实行免检、强制召回和十倍赔偿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预防保障措施。

首先,通过系统、持续的监测,了解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数据,通过科学、实时的风险评估,了解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其次,通过建立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不实行免检制。

一方面给以上评估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为企业进行生产提供具体标准、方向。

再次,建立信用档案和强制回制。

一旦企业产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就会在企业信用档案中有记载也会对企业之后的食品安全信用产生影响,这样一来企业必然会重视产品安全,从而达到了预防目的。

同时设立了产品召回制,一旦出现问题产品就会把问题产品全部召回。

最后,赔偿制。

《食品安全法》规定“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这条规定作为最后的无奈之举,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无疑是有用的。

(二)《食品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虽然《食品安全法》实施已经很久了,但是大部分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仍然存在不足。

他们仍固执的认为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操作的,可见大部分人对新法重要性认识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

与此同时,大部分生产经营者不是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管理,而是被动地接受管理工作,更有甚者还有部分人员抵触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抵触情绪。

2、地方监管不到位地方监管能力不足、不到位也是目前《食品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之一。

尤其是地方上检测设备不完善加之技术装备落后,从而造成监管力量薄弱,这也将直接影响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效果,也容易埋下食品安全的隐患。

3、缺少执法细则《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落实实际操作的执法细则却迟迟没有出台,在面对监管工作时可操作性不强。

其次,相关部门规定迟迟不出台,如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核准办法、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指导规定等等均未明确,让《食品安全法》成一纸空文,形同虚设。

4、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还有待加强由于食品药监局目前还没有具体履行食品餐饮环节监管的新职能,依然是综合协调,不能行使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执法权,而卫生局依然履行以往餐饮环节的监管,没有行使综合协调职能。

因此,造成两局执法人员对新法的实际运用还不够熟练,有待加强。

5、广大民众自我保护、维权意识淡薄自古以来,人们都主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事原则,导致在遇到食品安全侵权问题后,如果不是特别严重,损失特别大,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自认倒霉,很少会有民众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受损的合法权益,从而进行自我保护。

然而,正是由于大家都以一种息事宁人的心理来对待生活中遭受的食品安全侵害,才导致不法商家肆无忌惮地生产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的食品来危害大家的生命健康安全,企业的利己行为更是畅行无阻。

从上文中关于《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的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可以看出,《食品安全法》实施三年以来可谓是“喜忧参半”,然而从这部被称为“我国食品监管法制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的法律出台后实施至今产生如此法律实效中,我们不难看出,影响一部法律实效的因素可以大致归结为一下几个部分,下文将逐项进行分析。

三、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分析(一)常规影响因素法的力量源泉是它的实施。

如果法的规定不能在人们的组织活动中、社会关系中得以实现的话,那么法就什么也不是。

在影响法的实效的因素中,有一些是比较常规的,甚至可以说,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效果都会受到它们的影响,它们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立法与法律环境因素生活中很多地方不由法律来调整,相较于其他社会规范,法律的特征是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

而立法者在立法时应该考虑与其他社会规范间协调关系,考虑立法时所处的法律环境(如道德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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