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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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2]91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2]91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2〕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3日商洛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投资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集中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商投资兴业,促进我市投资和项目建设实现新的跨越。

(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1.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

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重点开展查处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发帖、聊天、打游戏等活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切实解决服务观念淡漠、办事效率低下,部门内部管理不规范、流程不清晰等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2.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借重点项目建设之机“揩油水”、“敲竹杠”,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围堵建设工地、刁难施工单位,人为设障阻挠项目建设,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突击打井、栽树、建设,阻挠重点项目土地征用等行为。

3.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进一步完善部门职责,明确办事依据,实行服务承诺和重大事项公示制,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3•【字号】商政办函〔2024〕23号•【施行日期】2024.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价指标的通知》(商政办函〔2023〕114号)要求,市政务公开办近期对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亮点从考核结果情况看,各县区和多数市政府部门单位能够紧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工作情况较好。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及时修订机构职能、更新人事任免,建成商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并动态调整,规范发布政务服务清单,主动公开减税降费政策、财政资金下达、经济发展数据,“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等方面信息,以公开助力“三个年”活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运维管理。

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管理,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均完成“一号登录”、无障碍与适老化升级改造。

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申请开设、建设维护、监管备案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错误表述问题和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安全、准确、及时。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形势与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实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等业务内容,对全市110多名政务公开工作业务骨干,进行专题辅导,充分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商政办函〔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商洛市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7日商洛市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彻底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一个中心、三个结合”要求(即:以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中心,统筹结合城镇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和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集中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自即日起至7月底,按照“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原则,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逐街、逐栋、逐户、逐店集中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摸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分类限期整改,坚决消除建筑领域突出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建筑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任务(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1.对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要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项目台账,针对问题,分类施策。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10•【字号】商政办发〔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10日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调研论证,将《商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确定为今年的政府立法任务。

为充分开展立法调研和立法项目储备,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切实提升我市法制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202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重点聚焦“一都四区”建设,注重“小切口”和“小快灵”要求,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效,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加快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立法项目安排2023年共安排政府地方立法项目11件,其中,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立法项目3件,提请市政府审议的规章立法项目1件;实施调研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2件,储备调研的地方立法项目5件。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立法项目。

1.《商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由市住建局牵头起草);2.《商洛市城市排涝管理条例》(由市城管局牵头起草);3.《商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市创文办牵头起草)。

(二)提请市政府审议的规章立法项目。

《商洛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由市城管局牵头起草)。

(三)实施调研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15•【字号】商政办发〔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15日商洛市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为常态化提升“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秦务员”平台)支撑能力,全面推进我市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推动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迅速落地见效,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陕西省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4〕16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服务载体建设,推动办事方式多元化1.持续推进线下办事再集中。

健全完善市、县区、镇办、村社区一体联动、集约高效、权责清晰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

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综合办理大厅集中,原则上不再新设政务服务场所,有关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场所、窗口应逐步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对暂未整合或不具备整合条件的实行一体化管理。

进一步优化大厅导办、咨询、帮办、办理等全流程综合服务,全力打造便捷高效、暖心舒心的办事环境。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8•【字号】商政办发〔2016〕91号•【施行日期】2016.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6〕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8日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29号)及中省市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宗旨,以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为核心,以优化环境、方便群众为目标,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新模式,建立健全“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效能监察、绩效考评”的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机制,全力打造“集中统一、规范有序、公开公正、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优化创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活力,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土壤,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为建设幸福商洛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功能定位和基本原则(一)功能定位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是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和中省驻商单位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30•【字号】商政办函〔2021〕72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30日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为全面落实市委打造“一都四区”战略部署,坚决彻底整治城市违建乱象,提升全市城区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2021-2023),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在中心城区〔含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各县城规划区(以下简称“全市城区”)及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用1个月时间完成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拆除整治任务;按照锁定现状、消除存量、杜绝增量、规范管理的原则,用6个月时间在全市城区完成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整治任务;用3年时间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城市管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市民营造功能完善、秩序良好、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安全、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任务(一)开展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拆除整治专项行动1.全面拆除全市城区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主要任务:全面拆除整治以下户外广告设施,并根据需要同步实施美化提升。

(1)依附于建筑物设置的各类广告,包括楼顶广告牌、墙体广告牌、竖式广告牌(含灯箱)、一店多牌的门店招牌及建筑物外墙张挂、张贴的广告喷绘布幔、条幅。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1•【字号】商政办发〔2020〕22号•【施行日期】2002.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11日商洛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为加快破解制约居民消费最直接、最突出、最迫切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消费高品质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精神,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破解障碍放宽准入,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一)打造全域旅游消费格局。

优化出入境安全管理相关措施,加强与旅游出行平台及国内外旅游组织的合作交流。

制定出台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打造高品质旅游度假产品,推动智慧旅游提档升级,大力促进文旅、农旅、工旅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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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2-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28日商洛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2—2017年)根据《陕西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一)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初步奠定。

粮食生产能力保持稳定,总产自2007年以来实现“四连丰”,2011年粮食总产59.8万吨,单产达191.3公斤。

畜牧规模化生产占据主导,规模养殖率达46%,发展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1707个,适度规模养殖户4745户,肉、蛋人均占有量列全省第三、第一位。

肉鸡出栏量占全省的1/2。

特色产业增收作用日趋明显。

核桃、板栗面积和产量居全省第一,商洛茶叶、烟叶、“五大商药”品质驰名全国,特色产业收入占到农业总产值的63%。

农业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92万亩、绿色农产品基地90万亩,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03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24个,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6个。

新型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7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00家。

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4个。

农业物质装备条件逐步改善,农机总动力达到76.94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13.7%。

农民收入快速增长,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586元,增幅居全省第四位。

首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商洛模式”、畜牧兽医资格认证“商洛模式”在全国推广。

(二)发展现代农业的条件更加有利。

一是“四化同步”的引领作用更加明显。

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生产设施不断改进,新技术加速应用,农村人口大规模转移进城,为提升农业装备水平,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提供了生产要素和有利时机。

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物联技术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全新管理手段。

城市人口增加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为扩大农产品消费需求,拓展农业功能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是国省对商洛发展的战略定位更加明确。

关天经济区、丹江口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商洛作为水源涵养区,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现代农业。

三是政策支持更加稳固。

省、市出台了促进农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设立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形成和构建了持续加大农业投入的保障机制,为激活生产要素,调动社会主体投入现代农业增添了动力。

四是外部环境更加优化。

生态资源区位优势逐步显现,全社会重农支农氛围日益浓厚。

(三)山区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更加迫切。

目前,我市发展现代农业还面临着一系列严峻挑战。

耕地面积刚性减少,农产品市场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保障主要农产品供求平衡难度加大。

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机械化水平低,抗灾减灾能力低的问题更加凸显。

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产业化水平低,比较效益偏低的矛盾较为突出。

农村空心化、农业副业化、农民兼业化问题严重,主要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差,科技创新意识和推广应用能力不强,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极为艰巨。

耕地零散,土地流转难度大,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组织化程度较低,市场竞争力差。

今后一段时期,必须抓住、用好难得的历史机遇,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着力突破瓶颈制约,努力探索出一条商洛特色的山区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四化同步”,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主攻方向,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支撑,着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用现代工业、流通、金融、生态理念,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粮食生产,突出特色产业培育。

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结构调整,做强优势产业,做优主导产业,做精特色产品,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格局。

坚持科技创新,实施人才强农。

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强职业农民培育、实用人才培养和农技人员素质培训提升,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坚持创新机制,推进集约经营。

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机制,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

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参与。

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科学安排支农资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入农业,合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坚持典型引领,梯次推进。

实施分类指导和差别化管理,加强示范典型培育和先进模式探索,推进生产要素聚集区域率先实现现代化,并鼓励和推动全市整体实现现代化。

(三)目标任务。

到2017年,全市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农产品供给更加充足,农业结构更加合理,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生产经营方式不断优化,农业产业体系更趋完善,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可靠,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

基本建成秦岭生态农业示范市,“山地农产在商洛”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探索出山区现代农业发展路径,丹江、洛河等河谷川道流域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145.55亿元,畜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36%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农户组织化率达到30%,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3%,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15%,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突破1万元。

三、发展重点(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坚持稳定面积、依靠科技、主攻单产、提高总产。

实施“压麦扩薯”战略,围绕打造100万亩马铃薯产业大市,建设秦岭南麓马铃薯产业带和南部冬播马铃薯产业带,抓好30万亩的地膜马铃薯—春玉米间套高产高效示范基地。

在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5县区海拔900米以上区域,建立60万亩春玉米间套区。

小麦以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5县区的河谷川塬地带为主,重点抓好5个高产创建示范园区。

专栏:商洛现代农业发展主要指标类别指标2011年2017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亿元)农业增加值畜牧业增加值林业增加值渔业增加值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70.6138.8225.13.960.162.571457553110.65.4农民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4586 10800农产品生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粮食播种面积(万亩)马铃薯面积(万亩)马铃薯产量(万吨)蔬菜面积(万亩)59.8312.6641.67.228.925530010018.350设施蔬菜面积(万亩)蔬菜产量(万吨)中药材面积(万亩)食用菌(万袋)茶叶面积(万亩)茶叶产量(万吨)烤烟面积(万亩)烤烟产量(万吨)生猪出栏(万头)肉鸡出栏(万只)蛋鸡饲养量(万只)肉类总产量(万吨)禽蛋总产量(万吨)奶类总产量(万吨)水杂果面积(万亩)水杂果产量(万吨)核桃面积(万亩)核桃产量(万吨)板栗面积(万亩)板栗产量(万吨)水产品面积(万亩)水产品产量(万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3.5241.5160740025.390.1811.811.79149.4254486013.436.20.1812.456.98207.143.66256.481.630.90.1997577.220015000500.37121.8250010000100041150.252011.430562901.971.260.4598.9农业物质装备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农机总动力(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5976.9413.76510015农业科技科技进步贡献率(%)45 53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数量(个)合作社数量(个)生猪规模化养殖(年出栏500头以上)比重(%)肉鸡规模化养殖(年出栏万只以上)比重(%)蛋鸡规模化养殖(年存栏5000只以上)比重(%)787006999.78610010007599.890农业生态环境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315550802.做大做强现代畜牧业。

做强猪鸡,发展牛羊,扩大规模养殖,重点打造三大产业集群和三个畜产基地。

强力推进“五个百万头生猪大县”建设,在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建立生猪产业集群;以“丹凤亿万只肉鸡产业示范县”项目建设为依托,在商南、丹凤、商州、山阳建立肉鸡产业集群;以标准化蛋鸡场建设为主线,在商州、洛南、丹凤建立无公害1000万只蛋鸡产业集群。

在七县区城周建立奶牛生产基地,在镇安、柞水建立无公害肉牛生产基地,在洛南、商州、丹凤、镇安建立无公害肉羊生产基地。

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快畜禽品种改良步伐。

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处置能力。

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建立完善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快蔬菜产业发展。

巩固露地菜,扩大设施菜,开发高山菜。

大力发展商州城周万亩、六县区城周千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商州、商南、柞水3县区海拔900—1200米6万亩秦岭高山露地有机蔬菜基地,提高蔬菜自给率。

依法实施菜地保护制度,实行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

开展设施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建设蔬菜种苗繁育基地,力争种苗统供率达到40%以上。

加快建设田头预冷、保鲜贮藏等设施,积极发展蔬菜精深加工。

建立市场监测体系,推广蔬菜农超对接生产模式,强化产销衔接,畅通市场流通渠道。

确保设施蔬菜面积达到5万亩,蔬菜总面积达到50万亩。

4.做优区域特色产业。

大力推广食用菌“百万袋”循环生产模式,建设食用菌示范县5个,示范镇10个,栽培规模达到1.5亿袋。

核桃以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山阳县为重点,着力打造洛河流域川塬丘陵区、丹江流域川道坡塬区及金钱河、银花河流域浅山区3大优势产区,将核桃发展到305万亩。

板栗以镇安、柞水、山阳、商南四县为重点,抓好品种改良,攻克贮藏、加工关键技术,使板栗面积达到290万亩以上。

加快区域功能性水果发展。

重点建设商州区、丹凤县万亩大粒樱桃基地,着力发展丹凤县3万亩酿造葡萄基地;以镇安、洛南、商州为重点,发展蚕桑基地9万亩。

茶叶抓好标准园、无性系茶园、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加工开发等关键环节,建设茶叶生产基地50万亩,其中标准化茶园30万亩。

中药材以丹参、桔梗、连翘、五味子、黄芩、杜仲、金银花、猪苓、药用牡丹等道地中药材为主,着力打造西部现代中药材种植基地,全市中药材面积发展到200万亩,其中规范化种植1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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