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调剂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的药品调剂工作,包括药房和药库。
第三条药品调剂是指根据医嘱或患者需求,将所需药品按规定包装、标识并提供给患者或医疗单位的工作。
第四条药品调剂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安全高效、优质优价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调剂任务和职责第五条药房和药库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医疗机构的需要,及时、准确地调配和分发药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六条药房的职责包括:(一)依据医嘱为患者配制所需药品;(二)接收、验收和储存药品;(三)制作标签信息,并负责药品的包装和标识;(四)记录药品调剂工作,并进行相应统计;(五)及时处理过期、失效或破损的药品;(六)协助医疗人员合理用药,提供药品咨询服务。
第七条药库的职责包括:(一)接收、验收和储存药品;(二)定期检查药品库存,并进行药品盘点;(三)监督和管理药品的存储、保管和合理使用;(四)制定药品调剂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五)组织和开展药品调剂质量控制和评估;(六)制定药品供应计划,并与供应商进行日常沟通和协调;(七)及时处理过期、失效或破损的药品;(八)协助医疗人员合理用药,提供药品咨询服务。
第三章药品调剂工作流程第八条药品调剂工作应按以下流程进行:(一)根据医嘱或患者需求,提取所需药品;(二)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三)按照规定的包装和标识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四)记录药品调剂信息,包括调剂人员、调剂时间等;(五)保管好调剂好的药品,并及时交付给患者或医疗单位。
第九条药品调剂工作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药品配送制度,核对货物信息并进行签收;(二)对临床使用的大包装药品进行分装处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稳定性;(三)对易混淆药品和高风险药品加强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四)建立和完善药品调剂记录和药品调剂质量评估制度;(五)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盘点,及时清理过期或失效的药品。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Ⅰ目的
加强药品调剂管理,规范职业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Ⅱ范围
适用于药学部各调剂部门。
Ⅲ制度
一、药品调剂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或药师担任;处方审查和发药审核的对外窗口应由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和有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二、审方时应仔细阅读,逐项审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开具处方的医师联系解决。
发现配伍禁忌的应退方,不得调配。
发现超剂量用药的应要求处方医师确认,重新签名后方可调配。
三、调剂人员要认真查对处方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并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有效期。
确保调配的处方和发出的药品准确无误。
四、调剂处方需经第二人核对并签字,一人值班时由本人自行核对,双签字后方可发出,发药复核率应达100%,发生差错时,
有原因分析、总结及改进处理意见并记录。
五、发药时要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病区、床号,并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交代清楚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六、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七、对取药患者以礼相待、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如遇疑难问题,可向上级药师请教协助回答,不得与患者争吵。
八、调剂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录入电脑处方进行调配工作,违者
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九、调剂工作人员应认真保管好自己的调剂工作用户名和密码,若因用户名和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泄露者自己负责。
Ⅳ参考依据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调剂药品的管理制度

调剂药品的管理制度一、前言调剂药品是指由医师处方后,由具有执业资格的药剂师根据处方来调剂的药品。
调剂药品管理是药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药品的安全使用和患者的健康。
为了确保药品调剂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建立健全的调剂药品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调剂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调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促进合理用药;2. 原则:(1)依法调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调剂;(2)科学调剂:依据患者的病情和医嘱,合理调剂药品;(3)严谨调剂:遵循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调剂药品质量和安全;(4)保密调剂: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保密调剂过程;(5)合理用药: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品的特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三、调剂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1. 药品调剂人员的要求:(1)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2)熟悉药品的性质、用法和用量;(3)熟悉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
2. 药品调剂的要求:(1)严格按照医嘱调剂;(2)对于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医师沟通;(3)严格控制调剂药品的数量,防止药品浪费。
3. 药品调剂的程序:(1)接受医师开具的处方;(2)审核处方的合法性和完整性;(3)准备药品、器具和操作台;(4)根据处方和患者的个人情况进行调剂;(5)核对调剂结果的准确性;(6)将调剂好的药品交给患者,并做好相关记录。
4. 药品调剂的质量控制:(1)药品的质量要求:只能使用正规渠道购进的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2)操作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操作,避免交叉感染。
5. 药品调剂的记录和报告:(1)调剂记录:要做好患者用药记录,详细记录调剂药品的信息;(2)报告要求:对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医师报告,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调剂药品管理制度的评价和改进1. 评价:定期对调剂药品的管理制度进行评价,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和调剂药品的质量。
2. 改进: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调剂药品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药品调剂差错管理制度(五篇)

药品调剂差错管理制度为提高调剂部门科学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调剂差错是指在处方调剂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或过失错误,并给正常工作、药品管理或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后果的情节较轻的行为;事故为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不良行为。
2.药品调剂差错可分为内部差错和发出差错:⑴内部差错:在药品调剂过程中发生的,被本人或科内其他人员发现后,及时更正,未发生无法纠正的情况或药已发出而在患者未使用前追回的;⑵发出差错包括以下情况:①外部发现的发错药、错量(少发、多发、漏发)、发错患者、配伍禁忌(包括“十八反、十九畏”)和过期变质,不论患者使用与否,或内部发现而患者已用药的(未造成事故);②分装药品。
商品标签与内装药品不符的;数量不对而发给患者的;③计价或审核错误,造成患者或医院经济损失的。
3.差错事故分级判定标准:⑴事故:配、发错药品,已用于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
⑵严重差错:①配、发错药品,已用于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②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者,已发用于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③分装药品错误,已发用于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
⑶一般差错:①配、发错药品,及时发现追回而未用于患者的;②不按处方发药,多发或少发,经查出的;③违反相关制度、规范、常规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调剂差错的预防。
调剂处方严格遵循处方管理办法、岗位操作规程及“药品调配差错防范预案”。
5.调剂差错的报告及处理⑴药品调剂差错的当事人,在获知差错发生后,必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查找取药者,并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发现调剂差错的非当事人有义务立即通知当事人并向负责人报告。
⑵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调查并填写《差错事故登记表》,一般差错每月汇总上报科主任,严重差错立即报告科主任,造成事故的立即报告科主任并按医院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⑶部门负责人根据差错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四、药品调剂管理制度1、为加强药品调剂的管理,确保本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本医疗机构药品调剂管理。
3、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额人员具体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师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4、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5、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6、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结构完整性和合法性。
7、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8、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9、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需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10、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1、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12、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医院制剂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制剂药品调剂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制剂药品的调剂工作,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调剂、发放、使用、回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制剂药品调剂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患者用药安全;2. 合理用药,满足临床需求;3.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调剂行为;4. 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制剂药品的采购由药剂科统一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要求,采购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药品。
第五条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药品储存应遵循以下规定:1. 药品应按种类、规格、批号分开存放,确保药品质量;2. 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储存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尘、防虫;3. 药品储存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做好记录;4. 药品储存期限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药品调剂与发放第七条药剂科设立调剂室,负责药品的调剂工作。
第八条药剂师在调剂药品前,应仔细核对处方,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
第九条调剂药品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处方审查制度,确保处方合法、合理;2. 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正确配制药品;3.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确保药品质量;4. 对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调剂。
第十条药剂科设立药品发放窗口,负责药品的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药品发放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处方要求发放药品;2. 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3. 对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第四章药品使用与回收第十二条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使用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
2024年药品分发和调剂管理制度例文(六篇)

2024年药品分发和调剂管理制度例文药品调剂规程1. 标识与有效期检查(1)分装后的药品应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注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用法及用量。
(2)确保调配的药品在患者使用期间内不会超过标明的有效期。
2. 处方核对与药品质量(3)需确认药品的有效期,以保证药品质量。
(4)核对处方上的药品名称与库存及外包装上的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需经过核实,确认为同一种药品后方可调配。
(5)内服与外用药品应按规范分别包装,并标明使用方法。
(6)已拆封未发出的剩余药品应与整包装药品分开存放,注明批号/有效期。
(7)检查药品是否存在变质现象,如变色、风化、潮解、破碎等。
(8)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使用新近到货的药品。
(9)若同一药品存在不同批号/效期,应尽量调换成同一批号/效期,无法调换的需向患者说明,经患者同意后标记清楚,并在发药时再次提醒。
若患者不同意,需重新计价后再行调配。
3. 复核(1)复核内容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是否与处方一致,同时检查有无配伍禁忌、妊娠反应和超剂量用药,对特殊药品需特别核对。
(2)检查有无多配、错配、漏配,对易出错药品需特别注意。
(3)复核药品外观质量、批号/效期,确保特殊用法、用量的准确性。
(4)复核无误后,复核人需签字确认。
若无第二人复核,调配人需自行复核并签字。
(5)未经复核或无复核人签字的药品不得发出。
4. 发药(1)核对患者姓名无误后,逐一发药并口头告知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及特殊注意事项。
(2)发药时需核对患者姓名,防止重名错误。
(3)对特殊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需向患者详细说明,特殊药品需说明保存方法。
(4)发药人员需签字确认。
(5)耐心解答患者疑问。
(6)发现错误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纠正,若为差错事故,需按程序报告并妥善处理。
药品调剂人员资格与职责1. 从事处方调剂的人员需具备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药师在本医疗机构内取得处方调剂资格,其签名或专用签章样本应留存备查。
药店调剂管理制度

药店调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调剂管理,加强药品安全管理,保障药品合理使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的调剂工作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要紧密结合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的实际,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对接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实施,严格遵循药品质量管理的相关标准,保证药品的合理、安全、有效。
第四条药店应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标准与程序,进行质量管理与保证。
第五条药店药师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操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服务。
第六条药店应当建立保障调剂工作质量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七条药店应当对所有进入调剂区的药品进行审查,止于承认的合法和合格的药品,要对其质量和效力进行保证。
第八条药店应当全面实行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第九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第十条药店应当严格执行药品库存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加强药品信息评价管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药店药师资格人员大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应当对其进行修订。
第二章药品调剂管理第十三条药品调剂工作应当按照标准程序和要求进行,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
第十四条药品调剂应当依据患者的处方及医嘱,认真复核确保调剂的合理性。
第十五条在进行复核之前,药师应当仔细核对患者的处方或医嘱,确保患者的用药是安全的、有效的。
第十六条复核定位,药品剂量应当符合患者的个体化治疗需要,保证调剂处方的质量。
第十七条一经调剂完成,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检查,以保证所调剂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八条药店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对所调剂的所有药品进行追溯管理。
第十九条药店应当对所调剂的药品进行台账登记,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以备查询。
第二十条针对单次调剂量较大的药品,应当记录实际调换的数量和原处方的数量,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追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药品调剂的管理和操作流程,确保药品调剂工作的安全、准确、规范,保障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1.2 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质量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订立,适用于企业内从事药品调剂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从事药品调剂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职责和权限
3.1 职责
1.药品调剂部门应确保调剂过程符合标准要求,并负责保证药品调剂工
作的质量和安全。
2.药品调剂部门应及时取得药品库存情况,并合理布置药品调剂工作。
3.其他职能部门应搭配药品调剂部门的工作,供应所需的药品及相关信
息。
3.2 权限
1.药品调剂部门有权对药品调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引导,并有权对
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药品调剂部门有权要求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供应所需的药品以及相关信
息。
3.药品调剂部门有权订立和修订药品调剂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第二章药品调剂管理标准
第四条配置与管理
4.1 药品库房
1.药品库房应具备相应的环境和设备,确保药品质量的安全和稳定。
2.药品库房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整理,及时清理过期、变质或损坏的药品。
3.药品库房内药品的存放应分类、标识清楚,遵守先进先出原则。
4.2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1.药品调剂部门应订立药品调剂操作规程,对调剂过程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的管理。
2.药品调剂操作规程应包含药品调剂的流程图、操作步骤、质量掌控要求等内容。
第五条药品调剂过程
5.1 药品调剂申请
1.药品调剂申请应包含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量、频次等基本信息。
2.药品调剂申请应由医生或药师审核并签名确认。
5.2 药品调剂操作
1.药品调剂操作应由专业的药师或技术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药品调剂操作前,应核对患者信息和药品信息,避开调剂错误和混淆。
5.3 药品检查和验收
1.药品调剂完成后,应由药师或药品检验员进行药品检查和验收。
2.药品检查和验收应包含药品标签、包装完好性、有效期等方面。
第六条药品调剂记录与报告
6.1 药品调剂记录
1.药品调剂部门应建立完满的药品调剂记录系统,记录药品调剂的基本信息和过程。
2.药品调剂记录应包含患者信息、药品调剂申请、药品调剂操作等内容。
6.2 药品调剂报告
1.药品调剂部门应定期制作药品调剂报告,汇总药品调剂的情况和问题。
2.药品调剂报告应提交给上级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以便改进和优化药品调剂工作。
第三章药品调剂考核标准
第七条考核内容
7.1 药品调剂质量
1.药品调剂质量考核应重点关注药品调剂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药品调剂质量考核应定期进行,由专业的药师或药品检验员进行评估。
7.2 药品调剂效率
1.药品调剂效率考核应重点关注药品调剂的及时性和流程的顺畅性。
2.药品调剂效率考核应定期进行,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评估。
第八条考核结果与奖惩
8.1 考核结果
1.药品调剂质量和效率的考核结果应及时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和药品调
剂部门。
2.考核结果应以文档形式记录,确保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8.2 奖惩措施
1.药品调剂质量和效率实现标准的部门和人员应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相应
的嘉奖。
2.药品调剂质量和效率不达标的部门和人员应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相应的
惩罚或改进引导。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组织实施
本制度的实在实施由药品调剂部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和人员应乐观搭配和执行。
第十条修改与解释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企业职能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从事药品调剂工作的职能部门
和人员。
以上为《药品调剂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范围内正在开展药品调剂工作的职
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应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
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药品调剂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