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范文(4篇)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制定本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以便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护员工的健康利益。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公司负责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程,并为此设立专门的监护小组。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第四条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采取综合预防为主的措施,主要目的是预防职业性疾病的发生。
(二)科学合理: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监护计划。
(三)公开透明:积极向员工宣传职业健康监护的相关知识,确保监护工作的公开透明。
(四)个体化要求: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个体化的监护,满足其不同的健康需求。
第三章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第五条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健康调查:对员工的工作环境、工作方式、工作强度等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
(二)职业病体检: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病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早期症状,采取措施进行治疗。
(三)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
(四)职业病防护设备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备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和可用性。
(五)职业病报告和登记:及时报告和登记职业病发生情况,为公司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六)其他职业健康相关工作:如员工心理健康辅导、职业病复工指导等。
第四章职业健康监护的程序和要求第六条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步骤包括: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等环节。
第七条员工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和要求:(一)定期体检:每年定期进行一次职业病体检,全面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
(二)个人健康档案:建立和完善个人健康档案,及时记录体检结果和其他职业健康相关信息。
(三)工作环境检查:定期对自己的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增加职业健康知识。
(五)积极参与职业健康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健康活动,提高自身的职业健康意识。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管。
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以及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____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应及时____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4、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安监部门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职业健康监护1目的1.1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按照《____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2在公司在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职责2.1安全环保科是从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部门。
3定义/术语3.1职业病危害。
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罹患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2职业危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
3.3职业病。
指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____(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内容与要求4.1档案内容(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2)健康监护档案册。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监护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单位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是指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的医学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危害监测、职业危害防护等措施和活动。
第四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的原则,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五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应以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为原则,人性化、客观公正、保密的要求。
第二章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第六条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
第七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应根据劳动岗位的特点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不同,进行相应的体检项目。
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并由劳动者签字确认。
第九条劳动者因职业健康问题需要治疗或休假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应定期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提供体检结果及相应的健康指导。
第三章职业病诊断第十一条劳动者有职业病症状、体征或者疑似职业病的,可到医院进行诊断。
第十二条医院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要将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结果及时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劳动者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应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四章职业危害监测与评估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劳动岗位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六条监测和评估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定期向劳动者本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有职业危害的劳动岗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第五章职业危害专业防护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范本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防止和减少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四条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规范、保障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成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安全、人事、财务、生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实施,包括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组织实施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第八条公司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周期和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确定。
第九条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从业人员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情况下应当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应当记录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
第十一条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公司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第四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第十三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长期保存,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五章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从业人员了解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3篇)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强加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1、凡进入我公司上岗的新员工,人力资源科必须组织到卫生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
不得擅自到未经医疗批准的单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新员工上岗体检,必须要有专人陪同到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并在体检表上贴上体检者的照片,以确保体检的真实性。
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体检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职业。
4、公司在岗人员体检的周期规定为一年,如果员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5、对体检后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其复查及医学观察。
6、体检后,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由企管部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如有与职业无关的疾病,负责体检的部门,也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及时告知本人,以便进行治疗。
7、人力资源科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好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遗失。
8、通风科应根据作业场所的粉尘分布情况,建立卫生工艺流程图,并准确的确定卫生监测点。
9、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害气体等的监测周期为半个月,特殊情况随时监测。
10、对粉尘、噪声、有害气体超标的工序,由安全科在超标处设立职业危害警示牌,警示牌上应标明标准值和超标的情况,预防措施等。
11、后勤中心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监督使用,并做到准确发放和指导正确使用,以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2)是指为保护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病和职业危害,建立的一套全面、有序的健康监护体制和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包括以下要素:1.健康监测: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监测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及时发现职业病和职业危害因素暴露。
2.职业健康档案: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工的健康状况和劳动环境暴露情况,作为监测和评估职业健康的依据,以及诊断职业病的参考。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2、单位主要责任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4、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5、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职业危害规定。
6、新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7、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8、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9、单位必须经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10、加强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异常监测,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11、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单位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而隐瞒使用的,要追究其责任。
13、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和职业危害体检。
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单位应按照国家申报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____日内必须进行首次职业危害申报。
3、作业场所危害申报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5、各分公司、有关部室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技术资料的准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水平,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的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主,防止劳动者因工作引起的职业病和职业伤害。
2. 综合管理:充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实施综合管理,确保职业健康监护各项工作有效进行。
3. 个体管理:根据劳动者的工种和职业健康状况,进行个体化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四、职业健康监护内容1. 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国家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职业病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等。
2. 职业健康宣教: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教活动,向劳动者普及职业病防护知识和工作安全常识,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
3. 职业健康评估:对劳动者的工作环境进行评估,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4. 职业病防护:制定职业病防护措施,包括工作场所环境改善、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等。
五、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的程序1. 职业健康检查计划的制定: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2. 职业健康检查的实施:按照计划,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劳动者及公司有关部门。
3. 职业健康宣教活动的开展: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教活动,培训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提高职业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
4. 职业健康评估的实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职业健康评估工作,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5.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有效使用。
六、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的责任1. 公司领导: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监护工作顺利进行,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的安排、职业健康宣教活动的开展等。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卫生条件,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所有本企业的员工。
企业应将本制度的内容告知员工,并保证其知晓。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目标是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促进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产效率。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基本原则第四条本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第五条本企业应委派专人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本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业健康需求,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监护措施和计划。
第七条本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监护设施和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三章职业健康监护内容第八条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器官功能监测:对员工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和生理指标的监测,如血压、心率、视力等。
2. 职业病筛查:对岗位上容易出现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病筛查和评估。
3. 心理健康评估:对员工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发现并处理员工的心理问题。
4. 工作环境检测:对工作环境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噪音、辐射等符合卫生标准。
第九条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应在岗位入职前进行初次监护,并在工作期间定期进行监护。
第十条本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管理系统,记录和保存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的相关信息。
第四章职业健康监护实施程序第十一条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岗位适应性评估,包括身体条件和职业病康复评估。
2. 岗位适应性评估结果应由专业医生进行评估,出具相应的职业健康评估报告。
3. 员工入职后,按照岗位和工作性质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监护。
4. 岗位变动或升迁时,应根据需要重新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第十二条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由专业医生或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确保监护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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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
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第二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认真规范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
第三条自体检工作结束30日内,将体检结果
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
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做出处理意见。
第四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科室和体检医师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第五条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人按规定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六条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部门和个人要按规定履行职责,不得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否则将予以处罚。
第八条职业健康检查承办部门应加强自身管
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及程序开展工作,做好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
第九条应将每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上报市卫生局,接受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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