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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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定编与编制管理制度

人员定编与编制管理制度

人员定编与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 为了合理调配和管理企业资源,保证企业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确保人员编制和配备与企业实际需要相适应,特订立本制度。

2.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政府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体制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职工的人员定编和编制管理事宜。

2. 本企业将依据业务规模、生产需求、市场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各部门的编制和人员配备。

第二章人员定编管理第三条人员定编原则1. 人员定编原则上以岗位个数为基础,参考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工作强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2. 招聘岗位不得低于最低编制要求,企业在编制限度内依据实际需要可以有超编或核准低编情况。

第四条人员定编程序1. 各部门在提出职位定编需求前,必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相关岗位职责和需求报告,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2. 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各部门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结合编制布置,审核并提出定编建议,报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批。

3. 定编建议经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向相关部门下发通知,将具体定编人数明确告知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人员定编调整1. 当职能部门调整或合并时,相关部门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员调整的增补或裁减申请。

2. 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调整申请后,依照岗位职责和需求重新审核,并提出相应的定编调整建议,报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批。

3. 定编调整建议经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向相关部门下发通知,将具体调整人数明确告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并进行相应的人员调配工作。

第三章编制管理第六条编制管理原则1. 编制管理以实际需求为基础,以合理、科学、经济的方式调配编制。

2. 对于企业未使用的编制,应及时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

第七条编制调整1. 当企业经济发展、业务调整或市场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编制时,各部门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调整申请。

2. 人力资源部门依据编制调整申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重新评估编制需求,并将调整建议提交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批。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人员编制管理,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人事管理提供制度依据,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包括编制的设立、分配、管理、调整和考核等方面。

二、编制的设立1.编制是指用单位规定的职务、级别和工资标准,规划、确定并分派员工数量的任务单位。

不同单位根据规模和性质的不同,建立相应的编制。

2.单位应当依据本单位工作任务、规模、性质和财力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管理权限,制定编制。

编制的设立应当经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单位应当对编制进行定员,明确编制的职务名称、级别和数量,并在人事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备案。

4.单位的编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提出编制调整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编制管理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制管理制度,编制管理应当与单位的规划、人事需求及财务预算相结合,保障单位人员结构的合理化和稳定化。

2.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编制内人员的职务和岗位,并建立相应的职务序列和晋升通道。

3.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编制内人员的任免、晋升、薪酬待遇等情况进行登记并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应当加强对编制内人员的考核和监督,对未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进行处罚或奖励,并及时反馈至人事部门。

5.单位应当在编制内设立相应的岗位评估机构,定期对编制内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建立评估档案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晋升、调整等处理。

6.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编制内人员进行人员关系和人事档案的调查,保障编制内人员的权益。

七、编制的调整1.单位在机构调整、任务变化等情况下,需要对编制进行调整时,应当提出编制调整方案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单位在编制调整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编制内人员的任免、安置等问题进行解决,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单位在编制调整时,应当及时通知编制内人员,并对调整后的工作岗位、薪酬待遇等进行说明。

人员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人员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人员岗位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员岗位编制管理,合理配置组织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单位管理制度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人员岗位编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员岗位编制是指依照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的职责、权限、责任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的人员编制的数量和构成。

第四条人员岗位编制管理制度应当坚持岗位与人员相适应、权责一致、科学合理、人尽其才、公开公正、先建后用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编制管理第五条人员编制应当根据单位工作任务的变化和人员队伍的结构调整需要进行适时调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建立健全人员编制计划制度,对全年的人员需求进行统一规划,制定合理的人员编制方案。

第七条人员编制的数量和构成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机构编制规定执行,不得超编、短缺。

第八条人员编制应当坚持绩效导向,建立健全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编制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人员编制调整应当严格遵循程序,经过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告。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条岗位是指依据单位工作需要设立的、具有一定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的工作职位。

第十一条岗位应当根据单位的组织结构和工作要求合理设置,确定岗位等级和职责、权限、责任和工作量等要素。

第十二条岗位设置应当坚持科学确定岗位职责、权限、责任和工作量等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岗位评价应当根据工作职责、权限、责任和工作量等要素进行科学评定,并编制岗位说明书。

第十四条岗位聘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对拟定聘用人员进行岗位匹配和资格审查。

第四章岗位培训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岗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十六条岗位培训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予以实施。

企业人员定编管理制度

企业人员定编管理制度

企业人员定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规范企业人员定编管理,保障企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人员的定编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确定企业人员的编制要求。

第四条企业人员定编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企业人员定编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企业人员定编工作应当注重实效,保证人员编制与企业实际需求相适应。

第六条企业人员定编管理应当与企业绩效考核机制相结合,促进企业人员定编工作的优化和提升。

第七条企业人员定编管理应当注重人才培养与引进,促进企业人员队伍结构的优化和稳定。

第八条企业人员定编应当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人员定编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人员编制的确定第九条企业人员编制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企业发展规划和组织结构调整的需求,合理确定各部门和岗位的编制数额。

第十条企业人员编制应当根据企业规模、性质和行业特点确定,确保人员数量与企业经营活动相适应。

第十一条企业人员编制的补充和调整应当经过严格审核程序,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员编制管理制度,规范人员编制的审批和调整程序,保证人员编制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类人员,结合薪酬、职务等要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人员编制的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员编制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保障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更新和维护人员信息,确保人员编制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定期审查机制,对人员编制进行定期审核和评估,确保人员编制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积极进行人员编制的补充和调整工作,确保人员编制与企业实际需求相适应。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离退休管理制度,规范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和管理,保障离退休人员的权益。

国企编制人员管理制度

国企编制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人员编制管理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运营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编制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培训、晋升、调整、解聘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企业人员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 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3. 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4.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人员编制的确定第四条人员编制的确定以企业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和业务需求为依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人员编制方案,明确编制总量、岗位设置和人员结构;2. 组织相关部门对编制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3. 报经企业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人员编制方案。

第五条人员编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编制总量及各岗位编制数;2. 各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和薪酬待遇;3. 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调整、解聘等管理措施。

第三章人员招聘与配置第六条企业应按照编制方案,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选拔具备相应能力和素质的人员。

第七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等;2. 组织报名、资格审查;3. 进行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环节;4. 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5. 报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办理入职手续。

第八条人员配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岗位要求,合理配置人员;2. 优先考虑内部员工晋升、调整;3. 确保人员结构合理,避免冗余和浪费。

第四章人员考核与培训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调整、解聘的依据。

第十条考核内容:1. 岗位职责履行情况;2. 工作绩效;3. 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4. 培训需求分析。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为员工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

第五章人员调整与解聘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业务发展和人员状况,适时调整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单位运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员编制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实行分类、分层、分级的管理。

第四条本单位人员编制划分为正式编制和临时编制两种。

第五条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的组织协调及各项具体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公司通讯录部门开发并维护人员编制管理系统,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第七条公司通讯录部门每月定期公布人员编制情况,接受监督并及时调整。

第八条本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擅自变更、调整本部门的人员编制。

第二章人员编制的确定与调整第九条本单位各部门提出人员编制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条人事部门根据组织机构调整和发展需要,结合现有人员情况,提出相应的编制调整方案,报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编制调整方案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知调整结果,确保相关人员知晓,并按照调整方案调整工作。

第十二条本单位临时编制人员聘用期不超过一年,到期前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提出是否继续聘用或终止聘用的意见。

经批准续聘的,应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人事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人员编制的评估和调整。

第三章人事档案管理第十四条本单位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员工建立全面、准确的档案。

第十五条其中,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任职资格、工作经历、职称评定、奖惩记录等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人事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严格遵守相关机密规定,不得随意外借或泄露。

第十七条人事部门应负责对人事档案进行定期的审查与整理,及时更新员工档案内容,并保障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人事档案的使用须经许可,仅用于组织评价、安排任职、奖惩处理等工作。

第四章人员编制管理的奖惩措施第十九条对于在人员编制管理中存在不履行辞职手续,擅自变更、调整编制等行为的,将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纪律处理。

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机构人员编制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人员编制的管理。

第三条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总量控制原则:根据机构职能、工作任务和业务需求,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总量。

(二)结构优化原则:按照专业需求,合理配置各类人员,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三)效率优先原则: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构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动态调整原则:根据机构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人员编制。

第二章人员编制范围第四条机构人员编制包括以下类别:(一)管理人员:负责机构行政、人事、财务、党务等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才:负责机构业务研究、技术开发、项目实施等工作。

(三)一般工作人员:负责机构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三章人员编制确定第五条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机构职能和业务需求。

(二)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

(三)同类机构人员编制情况。

第六条机构人员编制结构按照以下比例进行配置:(一)管理人员:占总编制的10%-20%。

(二)专业技术人才:占总编制的40%-60%。

(三)一般工作人员:占总编制的20%-30%。

第七条机构人员编制确定程序:(一)机构负责人提出人员编制需求。

(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需求进行测算。

(三)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

(四)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人员编制调整第八条机构人员编制调整情况:(一)机构职能调整。

(二)业务需求变化。

(三)人员流动。

第九条机构人员编制调整程序:(一)机构负责人提出调整申请。

(二)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评估。

(三)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

(四)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人员编制监督第十条机构负责人对人员编制管理负总责,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机构应定期对人员编制管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对机构人员编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机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编制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人员编制管理。

第三条人员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总量。

(二)按需设岗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科学设置岗位,确保人员编制与岗位需求相适应。

(三)优化结构原则: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促进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

(四)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人员编制。

二、人员编制的确定第四条人员编制的确定以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为依据。

第五条人员编制的确定方式如下:(一)员工总数量: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产值、利润等价值量指标确定。

(二)岗位设置: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科学设置岗位,确保岗位设置与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三)人员结构: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各类人员比例。

三、人员编制的管理第六条人员编制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申报:各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和人员编制标准,编制人员编制申报表,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二)编制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对各部门申报的人员编制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编制执行:各部门根据批准的人员编制,合理安排人员配置。

(四)编制调整: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人员编制。

四、人员编制的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公司设立人员编制监督考核小组,负责对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八条人员编制监督考核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监督各部门人员编制执行情况。

(二)检查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的合理性。

(三)对违反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四)提出改进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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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 管理关系 (3)
4 职责 (3)
5 内容与要求 (3)
1 目的
为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同时严控人力资源成本,特制订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管理关系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整体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组织结构的管理。

4.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定岗、定编、定员的管理。

5 内容与要求
5.1 人员编制的拟定
5.1.1 公司人力资源编制分为年度编制、半年修订,以确保编制的适应性。

5.1.2 人力资源编制计划在每年的12月份,以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和公司年度经营目
标为依据,由公司管理层研究后,人力资源部拟定编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1.3 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中旬组织各部门填写下年度骨干和主管的人员编制。

5.1.4 各部门在提出编制建议时,进行岗位分析,以部门年度经营目标和现有人员情
况为依据。

5.1.5 各部门提交编制建议时,需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岗位说明书,在岗位调查和岗
位设计的基础上,提出该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绩效指标和入职条件,经中心/
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依据。

5.1.6 人力资源部在汇总编制时,应进行编制核定、调查拟增岗位、相邻岗位工作饱
和度、协调整合,并向部门经理提出人员优化建议,确因工作需要且业务扩大
方能提出增编报告。

5.1.7 在核定过程中,新增人力资源编制要确认入职时间,避免人员提前到岗而导致
人力资源成本虚高。

5.1.8 编制完成后,人力资源部应汇总编制,报总经理核准。

5.2 人员编制的执行与调整
5.2.1 经总经理批准后的人员编制,人力资源部按编制要求执行。

5.2.2 编制一经确定,如有需要半年调整一次,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情况,报总经理
审批后方能调整。

5.3 增加编制的原因
5.3.1 出现新的业务形态及布局。

5.3.2 因工作需要增设新部门或岗位。

5.3.3 市场环境出现新的业务变化或机会,现有编制不能满足需要。

5.3.4 其他需要增加编制的情况。

5.4 减少编制的原因
5.4.1 原有业务出现萎缩。

5.4.2 因工作需要精简部门或岗位。

5.4.3 因工作效率提升或工作流程优化,可精简现有编制。

5.4.4 其他需要精简编制的情况。

5.5当各部门提出调整编制的建议后,人力资源部首先进行核实,在与各部门进行沟通
的基础上,提出是否调整的建议,报总经理审批。

5.6受理后的人员编制,人力资源部将按《招聘管理规定》进行岗位定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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