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字用法
“所”字结构

所代词、词头。
一、代词“所”就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一定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以叫做辅助性代词。
“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
例如: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所”字在这里都就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就就是“期望的情况”,“所出”就就是“提出的办法,“所见”就就是“瞧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出现,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与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就是指代行为的对象。
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
(身无长物)(16)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然则所重者...在乎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所坐者”就就是坐的东西,指的就是“竹席”。
“所欲者”就就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就是“色乐珠玉”与“人民”。
(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
(谏逐客书)(382)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膝之所踦....。
(庖丁解牛)(601)....,足之所履(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出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所字的用法

所字的用法
1. “所”字可以用来表示地方呀,就像“我所熟悉的那个角落”。
你想想,是不是有时候我们会说“我所爱的地方”之类的呀。
2. “所”还能表示行为的对象呢,比如说“他所追求的梦想”。
这不就很形象地指出了他一直努力想要达成的那个梦想嘛,是不是呀?
3. 哎呀,“所”能组成“所有”,表示全部呀,像“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
这多直白呀,一下子就知道是全部啦!
4. 你看哦,“所”字在“为人民所拥护”里表示被呀,人民拥护嘛,多清晰呀。
5. “所闻”“所见”,这里的“所”就是用来强调经历的呀,“我今天的所见真是让我大吃一惊”,多有感觉呀!
6. 还有呢,“所”可以和其他字组成一些特别的词语,比如“所以”,“因为这样,所以那样”,很自然就说出来啦。
7. “所”字有时候就像一个小标记,比如“他所说的话”,标记出了是他说的那些话呀,你能明白吧?
8. 当我们说“无所不能”的时候,这个“所”就很有意思啦,代表没有什么呀,多厉害的感觉呀!
9. “各尽所能”里的“所”就是指能够做到的呀,大家都发挥自己能做到的,多棒呀!
10. 最后呀,“所”字的用法真的很多,我们要好好去体会呀,就像发现宝藏一样,你说是不是呢?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所”字虽然小小的,但用法可真不少,我们可得好好掌握它呀!。
“所”字结构

所代词、词头。
一、代词“所"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一定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以叫做辅助性代词.“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例如: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所”字在这里都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就是“期望的情况",“所出”就是“提出的办法,“所见”就是“看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出现,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和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身无长物)(16)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然则所重者...在乎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所坐者”就是坐的东西,指的是“竹席"。
“所欲者”就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是“色乐珠玉”和“人民".(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谏逐客书)(382)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膝之所踦.....(庖丁解牛)(601)....,足之所履(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出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所字结构

所代词、词头。
一、代词“所”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一定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以叫做辅助性代词。
“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
例如: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所”字在这里都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就是“期望的情况”,“所出”就是“提出的办法,“所见”就是“看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出现,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和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
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
(身无长物)(16)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然则所重者...在乎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所坐者”就是坐的东西,指的是“竹席”。
“所欲者”就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是“色乐珠玉”和“人民”。
(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
(谏逐客书)(382)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膝之所踦....。
(庖丁解牛)(601)....,足之所履(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出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例如: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
所字结构的用法举例

所字结构的用法举例
所字结构是指“所”字与后面的动词、形容词或名词构成的短句结构,在句中起到指示、强调或针对性引导的作用。
以下是所字结构的几个典型用法举例:
1.指示用法:
-他所制造的产品在市场上非常畅销。
-我所写的这篇文章获得了第一名。
-这是我所了解的最新消息。
2.强调用法:
-你所犯的错误非常严重,必须受到严惩。
-这个公司的产品质量所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利益不容忽视。
3.针对性引导用法:
-所有来宾请注意,晚宴将于7点准时开始。
-这是我所关注的重点,希望能够得到解决。
-这些问题是我们所需要解决的难题。
需要注意的是,所字结构通常用于正式场合或书面语中,不常用于口
语交流中。
同时,所字结构中的“所”字也可以省略,而直接使用动词、
形容词或名词来表达相同的意思。
文言文中的所

文言文中的所
1. “所”字最基本最常见的用法是充当助词,放在动词前面,与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表示动作的对象、结果、处所等。
例如:所见所闻、所感所想。
2. “所”字结构可以充当名词,表示处所或事物,前面通常加介词“在”或“于”引导。
例如:无所不在、有目共睹。
3. “所”字也可以与“为”结合,构成固定词组“所谓”,表示引述动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所说的”。
例如:所谓成功,不是看你有多聪明,而是看你能否在失败中站起来。
4. “所”字还可以充当动词,表示原因、处所等。
例如:不知所措、所适从。
5. 此外,“所”字还可以与“以”结合,构成固定词组“所以”,表示原因或根据。
例如:他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坚持不懈地努力。
所字结构的用法总结
所字结构的用法总结
“所”字结构是文言文中的一种特殊用法,主要用来指代必然的人或物,同时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以下几种:
- 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例如“君臣相顾不知所归(《五代史伶官传序》)”中的“所归”,意思是“归处”。
- “所”和“者”同时显现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和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身无长物》)”中的“所坐者”,意思是“坐的东西”,指的是“竹席”。
- “所”字结构的前面还能够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例如“皆崩崖所陨(《巫山·巫峡》)”。
总的来说,“所”在文言文中是一个特殊的代词,其特殊性在于它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与其他词或短语组合使用才能构成具有名词性的“所”字结构。
文言虚词所字的用法归纳
文言虚词所字的用法归纳嘿,同学们!咱们今天来好好聊聊文言虚词“所”字的用法。
先给大家讲个事儿,有一次我去逛公园,看到一个小朋友在池塘边喂鱼,嘴里还念念有词:“这些鱼儿所喜欢的食物就是面包屑啦。
”这时候我就想到,这里的“所”字用得很有趣。
咱们来具体看看“所”字常见的用法。
“所”字用作名词,表示“处所”“地方”。
比如“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这里的“次所”就是“行军途中的驻地”。
想象一下,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吴广悄悄跑到那个偏僻的驻地旁边的神庙里,是不是有种神秘的感觉?“所”字和“为”字结合,组成“为……所……”的结构,表示被动。
就像我们有时候会遇到一些不得不做的事情,感觉自己被推着走一样。
比如说“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这里的“为人所杀”就是“被人杀害”。
“所”字还能放在动词前,和动词组成“所”字结构,这时候“所”字就有指代作用啦。
比如“衣食所安,弗敢专也”,“所安”指的就是“安身的东西”。
再比如“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所存”指的就是“存在的地方”。
这种用法就好像我们在寻找宝藏,“所”字给我们指出了方向。
还有哦,“所”字和介词结合,组成“所以”。
这“所以”的意思可丰富啦,有时表示“……的原因”,有时表示“用来……的”。
比如说“此先汉所以兴隆也”,这里的“所以”就是“……的原因”;“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这里的“所以”就是“用来……的”。
好啦,说了这么多,咱们来总结一下。
“所”字在文言文中就像一个神奇的小精灵,一会儿变成这个意思,一会儿变成那个意思,但是只要我们细心观察,就能发现它的规律。
就像我在公园看到那个小朋友喂鱼,从他简单的话语中也能感受到“所”字的用法。
希望大家在今后的文言文学习中,多留意“所”字,和它成为好朋友,这样咱们读起文言文来就能更加轻松愉快啦!。
所字用法
(一)名词,处所,地方。
①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
(《陈涉世家》)②成反复自念,得无教我猎虫所耶?(《促织》)③某所,而母立于兹。
(《项脊轩志》)(二)助词1.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组成“所字结构”,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
①会征促织,成不敢敛户口,而又无所赔偿(《促织》)②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师说》)③过蒙拔擢,宠命优渥,岂敢盘桓,有所希冀(《陈情表》)④渔人一一为具言所闻《桃花源记》⑤于众人广坐之中,不宜有所过,今公子故过之。
(《信陵君窃符救赵》)⑤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
(《送东阳马生序》)⑥余在患难中,间以诗记所遭。
(《〈指南录〉后序》)2.“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①夜则以兵围所寓舍。
(《〈指南录〉后序》)②臣所过屠者朱亥,此子贤者,世莫能知,故隐屠间耳。
(《信陵君窃符救赵》)【为……所】“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①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
(《信陵君窃符救赵》)②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所笑,以污辱先人(《报任安书》)③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韩非子·五蠹》④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
(《〈指南录〉后序》)【所以】1.表示行为所凭借的方式、方法或依据,相当于“用来……的方法”、“是用来……的”等。
①吾所以待侯生者备矣,天下莫不闻(《信陵君窃符救赵》)②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师说》)2.表示原因。
相当于“……的原因(缘故)”。
①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
(《廉颇蔺相如列传》)②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廉颇蔺相如列传》)③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
(《鸿门宴》)④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伶官传序》⑤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出师表》)【所谓】所说的。
①此所谓战胜于朝廷。
(《邹忌讽齐王纳谏》)②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
所是结构助词的用法
所是结构助词的用法1. 所的基本用法所是一个结构助词,用于表示主语和谓语之间的关系。
在句子中,所可以与谓语动词、形容词、副词等连用,构成所+谓语的结构。
1.1 所+动词当所与动词连用时,表示主语所做的动作或发生的情况。
例如: - 所见即所得:看到什么就得到什么,形容事物直观明了。
- 所为何来:表示对某个事物的来源或原因感到困惑。
1.2 所+形容词当所与形容词连用时,表示主语具有某种特点或状态。
例如: - 所谓美丽:指称为美丽。
- 所爱非常:非常喜欢。
1.3 所+副词当所与副词连用时,表示主语以某种方式进行某个动作。
例如: - 所悉尊者:以非常敬重的态度了解尊者。
- 所行无忌:行动没有任何顾虑或拘束。
2. 所在句子中的位置在一般情况下,所位于句首。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所也可以位于句中。
例如: - 所言非虚:表示说的话是真实的。
-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家人的幸福。
3. 所与其他语法成分连用所可以与其他语法成分连用,形成更复杂的句子结构。
3.1 所+动词+宾语当所与动词和宾语连用时,表示主语对宾语进行某种动作。
例如: - 所见即所得:看到什么就得到什么。
- 所言非虚:说出来的话是真实的。
3.2 所+形容词+补语当所与形容词和补语连用时,表示主语具有某种特点或状态,并进一步强调补语。
例如: - 所爱非常:非常喜欢。
- 所为何来:表示对某个事物的来源或原因感到困惑。
3.3 所+副词+状语当所与副词和状语连用时,表示主语以某种方式进行某个动作,并进一步说明状语。
例如: - 所悉尊者:以非常敬重的态度了解尊者。
- 所行无忌:行动没有任何顾虑或拘束。
4. 注意事项4.1 所的位置通常情况下,所位于句首。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所也可以位于句中。
例如: - 所谓美丽的风景:修辞上为了强调“美丽”,将所放在了句中。
4.2 所与“是”的关系在一些情况下,所与“是”连用形成“所+是”的结构。
例如: - 所谓学问:指的就是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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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衡不慕当世,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 (《后汉书·张衡传》)
“所居之官”就是在“所居官”的基础上加 入“之”使关系更为明确,其实质与“所居官” 是一样的,在翻译时我们可以译为“担任的官 职 2、”所。+动
例(1)“所述”为“录”的间接宾语。 “所 +动”作动词“有”或“无”的宾语,表示虚指。 如下: (1)行李之往来,供其乏困,君亦无所害。 (《左传•烛之武退秦师》) (2)岂敢盘桓,有所希冀?(李密《陈情表》)
4、 作定语,例如:常所居窗中,煿煿有烟 气,闻行车管嘒之声。(李商隐《李贺小传》)
4、所+形容词 当一个形容词与“所”字结合之后。这个形容 词就临时活用为一个及物动词,整个结构仍然 作为一个名词性短语出现,充当主语、谓语或 宾语,指代的是人、事、物等。例如:
值得说明的是,很多人都把该句误认为“所”字结 构(所+动),看见的事实,其实不然,根据语义逻辑, 应为被蜀之人士及二州牧伯看见的事实。
三、(助词)“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 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作为虚词时的“所”字,它不能单独充当句 子成分,可以把“所”字看作使动词等词体词 化的标志,它的作用就是改变其后的词语的性 质而是它具有其他功能。具体地说,当它用在 动词、介词或短语之前时,它主要起着结构作 用,不再具有实在的词汇意义,应该把它看作 “结构助词”, 通过这个结构来充当句子的主 语、宾语或定语。而不把它看作代词。
例如: 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如。(苏 轼《赤壁赋》) (4)代词+之+“所动”
例如:此余之所得也。(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从以上诸例可以看出“名词”、“代词”是“所动” 支配者。
7、所+状+动 这里的“状”指的是能够充当状语的能愿动
词、形容词、副词等,在使用时这几类词先和动 词组合成一个动词性的偏正词组,整个词组再和 “所”结合形成“所字结构”,充当句子的主语 或宾语。在这种类型中,“所”字要强调指代的 是偏正词组所修饰的那个中心词(一般不出现), 理解起来要稍微复杂一些,但在文言作品中却经 常使用。例如:
如:获秦王所乘云母车。
1、所+动+名 :这是“所+动”结构中的最基本类型, 在这种类型中,“所”将其后的动宾词组转换为了
一个名词性的偏正词组,并强调指示了中心词。例如: (1)、举所佩玉玦以示者三。(《史记·项羽本纪》)
句中的“所佩玉玦”即“所+动+名”的形式的 “所字结构”,动宾词组“佩玉玦”与“所”结合后 变为了名词性的偏正词组“佩戴的玉玦”。这里的偏 正词组已经不同于一般的名词性偏正词组,因为“所” 在其中起了强调指示的作用,强调并指示了中心词, 引起大家的注意。
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左传·曹刿论战》) 例中的形容词“安”在与“所”结合后活用为 动词,意思是“安身”。在这个句子中指代物, 我们在翻译时要将其补出。整个“所字结构” 在在句中充当了主语。
5、所+名词 “所”置于名词之前,使名词具有了及物动
词的词汇意义和语法功能,(可以理解成活用 为动词)它的用法和“名+形容词”是相同的, 他们都不是“所+动”结构常见的类型变化,特 别是“所+名”我们接触的机会要更少一些。例 如:
1、作主语 如: 实所见如此。(李商隐《李贺小传》) 2、 作名词谓语,如: (1) 单于益骄,非汉所望也。(班固《汉书•李广苏 建传•苏武传》) (2) 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苏轼《赤壁赋》) 例(1)名词谓语之前受否定副词“非”的修饰。例 (2)名词谓语之前插入结构助词“之”取消句子独立 性使之成为短语。再如:此余之所得也。(王安石 《游褒禅山记》) (3)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 无所用之。(《左传·僖公四年》)
所 的用法
一、名词,处所,地方。 ①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司马迁《陈涉世家》) ②成反复自念,得无教我猎虫所耶?(蒲松龄《促织》) ③某所,而母立于兹。(归有光《项脊轩志》) 二、助词 (一)【所谓】所说的。“所谓”表示所说的……,有 两种用法: 1、[所谓……者]作主语,谓语对它作出解释为一个整体出 现的,不能将其拆分,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名词, 可以承担名词所承担的一切语法功能。“所字结 构”根据与“所”字结合的核心词的词类不同, 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别:“所+动”结构和“所+ 介”结构。每一种类别中又有着不同的类型变化, 每一种类型中“所”的作用和体现的意义又是各 不相同的,它们在一起共同组成了“所字结构” 的语法功能。可见,“所字结构”的用法和意义 十分灵活。 所”字通常位于谓词性成分前,用来 指代行为动作的对象,一般把“所”字后它后面 的谓词性成分称为“所字结构”。“所”字的语 法作用是使谓词性成分名词化。
词,但在理解时要补充出省略的内容,“所询问”是 “询问的(事情)”。这样理解,我们就能知道例(1) 中的“所字结构”充当的是句子的宾语。
(2) 生生所资。(陶渊明《归去来兮辞•序》) (3) 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王羲之《兰亭集•序》) (4) 顾计不知所出耳!(《战国策•荆轲刺秦王》)
“所资”即生活必需品,“所托”即爱好的的事物,“所 出”即从……想出。 在这一结构中,动词之前还可以插入副词,即以“所+副+动” 的结构形式出现。如: (5) 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 罕至焉。(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6) 非臣陨首所能上报。(李密《陈情表》)
其中的动宾词组的宾语是由代词“之”来充当的, 译为“使用它们的地方”
如果宾语是由一个名词来充当,就要看动 词和名词之间能否加入连词“之”,能够加入 “之”而意思不改变的,属于“所+动+名”形 式;意思发生改变的则属于“所+动宾词组” 形式。我们比较以下两个例句。
(4)、所得表众,亦极七八万耳。(《赤 壁之战》)
例句中,“所得表众”可以加入“之”变 为“所得之表众”,意思没有发生变化,仍然 是“获得的刘表的部队”,所以应属于“所+ 动+名”式。
3、作宾语,略举如下: (1) 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王羲之《兰亭 集•序》) (2) 尤有所待者也。(《庄子•逍遥游》) (3) 秦王方还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 (《战国策•荆轲刺秦王》)
所+动词短语:这种类型的“所字结构”经常会和“所+动 +名”相混淆。虽然两者形似,但实质却有所不同,在 “所+动宾词组”中,大多数动词所修饰的宾语是由代 词充当的。例如: “所+动宾”式。如:
(7)和氏璧,天下所共传宝也。(司马迁《史记•廉 颇蔺相如列传》)
“所+动补”式。如: (8)太夫人使婢受囊出之,见所书多。(李商隐 《李贺小传》) “所+动”结构是名词性短语具有名词的性质。因此, 可以在句子中充任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等成 分。但教材中仅充任主语、谓语、宾语和定语四种成分, 其中充任宾语成分最多。如下:
用”指的是“可用的(地方)”。
(二)、“所+介”结构 “所字结构”的第二种类别可以称之为“所+
介”式。“所+介”式的类型变化虽然没有“所 +动”式那么多,但它的意义表述却更为复杂, 这主要是由介词本身的语法功能决定的。介词本 身就是一种用法灵活的虚词,它既可以表示处所 和时间,又可以表示动作涉及的对象,动作行为 相关的工具、方法或行为发生的原因。介词在与 “所”字结合的同时也保留了它的语法特征,所 以我们在分析“所+介”结构时,要更为细致。 具体来说,“所+介”结构有以下几种变化:
置人所罾鱼腹中(《史记·陈涉世家》) 例句中的“罾”本身是名词,但与“所”结合 后在这里是“用渔网捕捉”之意,“所罾”指 代“用渔网捕捉的(鱼)”。
6、所+动+者 这种类型中的“所”起的作用与“所+动”类 型中的“所”是相同的,只是中心词由名词换 成了不必明言或不便明言的代词“者”,“者” 在这里起了指代的作用,“所”只起强调的作 用,组合之后形成的“所……者”结构仍然作 为一个名词性短语,充当句子的主语或宾语。 例如:刑法行于国,所诛者乱人也。(《礼 记·聘义》) 在这个例句中,“所字结构”指代的是人,而 这个指代的作用是由“者”来承担的,“所诛 者”意思就是“诛杀的人”之意。它们在句中 充当的是句子的主语。
例如:所谓华山洞者,以其乃华山之阳名之也。(王 安石《游褒禅山记》) 2、 [所谓……也]作谓语,作为对所述内容的概括,表示 “这就是所说的……”一类意思,如:
例如: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 者也。(韩愈《师说》)
此所谓战胜于朝廷。(《邹忌讽齐王纳谏》)
(三)【所在】 1.到处。 ①石之铿然有声音者,所在皆是也。(苏轼《石钟山 记》) 2.所在之处,处所。 ①原来有这等一个所在,且回衙去。(汤显祖《闺塾》) ②急趋之,折过墙隅,迷其所在。(蒲松龄《促织》) (四)【为……所】“为”和“所”呼应,组成" 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形式被动句标志的 助词“所” ①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司马迁《信陵君窃符救赵》) ②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所笑,以污辱先人(司 马迁《报任安书》)
1、“所”与“为”一起作为形式被动句的结构标志。 “为……所” 如:
最先为昌黎韩愈所知。(李商隐《李贺小传》) “昌黎韩愈”为介词“为”所引进的动作行为的主
动者。有时“动作行为的主动者”也可以省略。构成 “……为所……”式,如: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 鸿门宴》)
2、为……所见…… “所见”的作用相当于“所”。教 材中仅出现1例特殊的“为……所见……”式,即省略介 词“为”构成“……所见……” 如: 臣之辛苦,非独蜀之人士及二州牧伯所见明事,皇天后 土,实所共鉴。(李密《陈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