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为强化教学管理,严格教学纪律,规范教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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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务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教务教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务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务管理职责1. 教务处是学校教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

2. 各学院(部)教务办公室负责本学院(部)的教学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质量监控等。

三、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1. 课程设置应遵循国家教育方针,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校特色。

2. 教学计划应根据课程设置,结合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3. 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应定期进行修订,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

四、教学实施1.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 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积极参与课堂互动。

4. 教务处应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五、教学质量监控1. 教务处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2. 教学质量评估包括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学生满意度调查、教学成果评估等。

3.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应注重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4. 学生满意度调查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六、教学资源管理1. 教务处应加强教学资源的管理,确保教学资源合理分配、有效利用。

2. 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

3. 教学资源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七、教学档案管理1. 教务处应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对教学文件、教案、试卷、学生成绩等进行归档管理。

2. 教学档案应真实、完整、规范,便于查阅。

八、奖惩与考核1. 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教学质量低下、教学态度不端正的教师,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3. 教师考核应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Xx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

Xx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

Xx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加大教学秩序监管力度,加强教风建设,树立我校教学工作的良好形象,现作出如下有关规定,请各部门严格执行。

一、教师应保证按时上课,不得随意自行调课、停课、加课或更动教室。

任何部门和个人安排学生进行各种活动时,必须以不影响学生上课为前提,否则,相关部门和教师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二、任课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管理制度。

教师应严格遵守《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三、严格控制停课。

在教学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的,由停课部门填写《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临时停课申。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肃校纪校规专项活动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肃校纪校规专项活动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肃校纪校规专项活动的通知各系:近段时间以来,我院接连发生学生酗酒、打架、晚归、旷寝等违反校规校纪事件,在广大师生中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证学院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全体学生舒适安定的校园环境,塑造良好的班风和校风,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打造“文明校园”,特开展此次专项活动。

1、召开主题班会专题学习以各系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班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召开主题班会进行校规校纪专项学习,学习内容为: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禁酒规定》、《关于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学生违纪处罚办法》。

电子文档见本通知附件。

要求:(1)辅导员必须亲自主持召开主题班会,亲自给学生解读;(2)完成时间:4月8日-4月13日;(3)各系党总支书记负责检查督促主题班会开展情况。

各辅导员学习活动结束后,将所带每个班级的学习相片、学习记录电子稿打2、签订遵守校规校纪承诺书学习活动结束后,辅导员与所带班级的每名学生签订《遵守校规校纪承诺书》。

(1)完成时间:4月14日前;(2)系党总支书记对承诺书签订情况进行检查。

3、加强重点学生思想教育及行为规范各辅导员对所带班级学生情况进行逐一梳理,清理出以下情况的学生:(1)12、13级自入学以来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处分后表现较差学生;(2)经常迟到、旷课,但还未达到处分标准的学生;(3)抽烟、饮酒等自控能力较差的学生;易旷寝、易晚归、经常使用违规电器的学生;辅导员要加强对以上重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规范他们的行为,具体做到:(1)将学生相关情况通报家长并做好相关记录;(2)对重点学生进行逐一谈心谈话、警示,做好相关记录;(3)对屡教不改的学生,请系党总支书记亲自谈话;(4)辅导员汇总重点学生教育情况统计表,系党总支书记审查后签字,于4月18日前将统计表报送学生工作部。

并将电子稿发送至学工部OA。

4、加强晚归、旷寝等违纪情况的常规检查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辅导员加强对本系学生晚归、旷寝等违纪情况的常规检查,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所带班级学生晚归、旷寝等违纪情况检查,每天晚上上报检查情况至总支书记。

教学差错认定和处理暂行条例

教学差错认定和处理暂行条例

***教学差错认定和处理暂行条例(2011年3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纪律,强化各级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差错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保障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根据差错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教学差错分为以下三个等级:(一)一级教学差错。

一级教学差错是指因行为人的失误对正常教学秩序或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二)二级教学差错。

二级教学差错是指因行为人的重大失误对正常教学秩序或教学质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三)三级教学差错。

三级教学差错是指行为人主观直接过错对正常教学秩序或教学质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第四条教学差错的处理办法:(一)一级教学差错对差错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当月基础绩效工资10%。

一学期内发生两次一级教学责任差错者,按二级教学差错处理。

(二)二级教学差错对差错责任人给予警告批评,并扣当月基础绩效工资25%。

一学期内发生两次教学责任差错者,按三级教学差错处理。

(三)三级教学差错对差错责任人黄牌警告,并扣发当月基础绩效工资,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先、晋级。

一学期内发生两次三级教学差错者,扣除一学期基础绩效工资,并调离原岗位。

(四)凡因教学差错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除按有关条款处理外,还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第二章教学差错认定原则第四条教学差错分为教学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保障类三种类别。

第五条根据教学差错的等级和类别,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条款进行认定。

第六条教学类教学差错认定原则。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一级教学差错。

(一)因非不可避免的原因,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

(二)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

(三)在教学过程中不按要求布臵和批改作业或实验报告,学生反馈较差。

学校规范教学行为管理细则

学校规范教学行为管理细则

学校规范教学行为管理细则一、总则1.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师、教育工作者及教学管理人员。

3. 教师应遵循教学规律,尊重学生个性,关爱学生成长,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4. 教学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二、教学准备1. 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要求,认真备课,做好教学设计。

2. 教师应熟悉教材内容,掌握教学重点和难点,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

3. 教师应关注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教师应按时提交教学进度计划、教案等相关材料,接受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三、课堂教学1. 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2. 教师应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

3. 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表达。

4.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5. 教师应保持课堂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

四、作业与辅导1. 教师应合理布置作业,及时批改,对学生作业情况进行反馈。

2. 教师应针对学生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辅导,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3. 教师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4. 教师应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五、教学评价与考核1. 教师应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 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接受学生和同行的评价。

3. 教学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4. 教师应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积极参加教学研讨和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六、教学资源与设施1. 教师应合理使用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材料。

2. 教师应爱护教学设施,遵守设备使用规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春季学期教务处工作总结7篇

春季学期教务处工作总结7篇

春季学期教务处工作总结7篇篇1本学期,教务处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学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认真贯彻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以本科教学工作为重点,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监控,规范教学秩序,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教学任务。

现将主要工作成绩总结如下:一、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1. 修订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课程结构、课程安排和课程设置的原则,为各学院、各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了指导。

2. 完成了XX年本科招生计划编制工作。

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了XX年本科招生来源计划,并顺利通过教育部审核。

3. 完成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新生入学后,教务处及时核查新生入学资格,认真开展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确保了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加强了教学秩序的规范管理。

严格落实上课点名制度,加强课堂考勤,确保学生出勤率;加强教学日志的填写与审核,定期开展教学日志检查评比活动,及时了解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听课情况。

二、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1. 开展了新一轮课程建设规划。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了新一轮课程建设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2. 加强了精品课程建设。

本学期,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现有精品课程进行了评审和筛选,确定了若干门重点建设的精品课程,并给予了相应的经费支持。

同时,还开展了精品课程网站建设工作,提升了精品课程的信息化水平。

3. 推进了课堂教学改革。

鼓励教师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加强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方法的运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 加强了教学团队建设。

通过教学团队建设活动,促进了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团队凝聚力。

同时,还推荐了若干个优秀教学团队参加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评选活动。

三、强化教学监控,确保教学质量1. 完善了教学监控体系。

建立了由学生信息员、教师信息员和督导员组成的教学监控网络,定期收集和整理教学相关信息,为教学决策提供依据。

学校严格校内管理制度通知

学校严格校内管理制度通知

尊敬的全体师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校内管理制度进行严格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1. 所有师生进入校园必须佩戴校园卡,接受校园安全检查。

2. 加强校园巡逻,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守。

3. 严禁外来人员未经许可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4.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二、规范学生行为管理1. 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2.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电子设备等电子产品进入教室。

3. 严禁学生吸烟、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4. 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夜不归宿、私自留宿他人。

5. 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因病、因事请假需经班主任批准。

三、加强教学秩序管理1. 严禁教师迟到、早退、无故缺课,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2. 严格执行课程安排,严禁教师擅自调整课程时间、地点。

3. 加强课堂纪律管理,严禁学生课堂睡觉、玩手机、扰乱课堂秩序。

4. 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严禁学生作弊、抄袭等违规行为。

四、强化校园环境卫生管理1. 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宣传,提高师生环保意识。

2. 严禁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3. 定期开展校园卫生大扫除活动,保持校园整洁。

4. 加强食堂、宿舍等生活区域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五、严格车辆管理制度1. 严禁非法营运车辆进入校园,保障校园交通安全。

2. 教职工车辆进出校园需遵守校园车辆通行规定。

3. 学生自行车、电动车等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4. 严禁车辆超速、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1. 严禁在校园内传播不良信息,维护网络安全。

2. 严格执行网络使用规定,禁止学生沉迷网络游戏、观看不良视频等。

3. 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网络安全意识。

请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共创和谐校园。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校务管理规定(3篇)

校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及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校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民主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主体作用,保障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

(三)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管理目标。

(四)以人为本原则,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促进师生员工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和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下设以下机构:(一)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理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三)学生处: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和校园设施管理工作。

(五)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六)人事处: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

(七)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综合协调、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评估教学质量。

(三)学生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招生就业等工作。

(四)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校园设施管理、校园绿化等工作。

(五)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

(六)人事处:负责学校人事管理、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培训等工作。

(七)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消防安全、校园秩序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七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学生为本,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注重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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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为强化教学管理,严格教学纪律,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正常而有效的教学秩序,为全面实现学院教学各项目的提供有力保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学校发布的《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现将新的《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下发给你们,望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QC-0803-02湖南省工业技师学院中南工业学校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为强化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教学差错是指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在教学和教学管理过程中,执行教学规章制度及履行工作职责时有一定偏差而对教学工作、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二条教学事故是指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在教学和教学管理过程中违反或不执行教学规章制度及管理工作职责而对教学工作、教学秩序、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影响或对学校财产和声誉造成损失、损害的行为。

教学事故依据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教学差错。

1、不按时上下课,上课迟到10分钟以内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内者。

2、授课中途擅自离开课堂(包括实验课、电教课、习题课、讨论课、实习课等)者。

3、教师在课堂上(含实习课、实验课)吸烟、嚼槟榔的;因课前酗酒,而在教学场所举止失态,有反映的。

4、上课时间使用通信工具者(实习教师限指实习理论讲授和实习现场巡回指导期间)。

5、实际教学课时(含实习、设计天数)与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或天数)相差10%以内者。

6、未申请变动,实际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4课时以内者。

7、不按规定办理调课手续者。

8、因故经批准停课后的积欠课时未如数补上或草率补上者。

9、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课程(含实习、设计等)进度计划、自拟试题和学生成绩册等需上报的教学资料者。

10、批改作业的份量、辅导答疑的课时、指导实习及设计的时间不符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者。

11、在实习教学中,学生着装不规范,教师未及时纠正和要求不严格者。

12、经学生反映或经相关部门检查落实,实习教师忽视安全教育的。

13、经学生反映任课教师对学生的提问不耐心回答和辅导者。

14、作业布置和批改次数按要求少于四分之一者。

15、教学日志提前填写或滞后一周以上填写者。

16、在教学检查中发现,备课量少于要求的。

第四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均为一般教学事故。

1、未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不克守职业道德,在教学场所议论不健康的内容与事项者(如买码议码等)。

2、未按规定时间开门,延误上课、实验、实习和考试1课时以下者。

3、上课教室安排重叠,造成不能正常上课者。

4、不按时上下课,上课迟到10至15分钟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者;无故或请假虽经批准但未办理相关手续而缺课(含实验课、习题课、监考课),私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2课时的。

5、经巡查发现上课时间使用通信工具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或经反映上课时间经常使用通信工具者。

6、因备课不认真,造成课堂教学中止者。

7、使用的自编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中有较严重错误者(主要指编审和审批人)。

8、授课中有明显的概念错误,反映强烈者。

9、不执行教学计划,擅自改动教学计划、授课计划而影响教学工作的;实际教学课时(含实习计划天数)不足计划规定(或天数)的90%者(学校停课的除外)。

10、备课不认真,无授课计划、无教案组织教学者;电子教案抄袭、雷同者。

11、无特殊情况,经学生反映教学时间偏少,内容偏少者。

12、体育课、实习课不组织讲课和不组织练习、活动者。

13、学生中途遛岗、缺课,教师在班级日志上无反映者。

14、因课前酗酒或打牌,而在教学和考试场所举止严重失态,反映强烈的。

15、不按要求组织教学,课堂教学纪律混乱,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16、实习教学期间,学生遛岗、窜岗,教师组织不严密,导致部分学生不在实习岗位者。

17、经学生反映,实习教师长时间脱离实习岗位者。

18、实习、实验课教师不按规定做好准备工作而影响学生实习,实验和考试者。

19、考试前试卷泄密者。

20、监考不认真履行职责、迟到、早退、中途随意离开考室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致使考试纪律松驰,被巡视员发现或师生有反映者。

21、在评卷、核分、填报学生成绩单等工作中,由于不认真而出现较大错误,或成绩单无故过期不交者。

22、由于个人工作失职,在编制课表、教学计划、监考等教学文件过程中,出现错误者。

23、由于教学组织和管理不善,导致教学仪器、设备有损失(在400元以下)者。

24、经学生反映任课教师对学生的提问不耐心回答和辅导者。

25、作业布置和批改次数按要求少于三分之一者。

26、教学日志提前填写或滞后一周以上填写者。

27、在教学检查中发现,备课量少于要求五分之一者。

第五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为严重教学事故。

1、未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不克守职业道德,在教学场所散布谣言、议论不健康的内容与事项,造成较大影响的。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3至5次的(含3次)。

3、旷课2课时及以上者(含2课时)。

无故或请假未批准缺课(含实验课、习题课、监考课),私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4至6课时的。

4、未按规定时间开门,延误上课、实验、实习和考试2课时以上者。

5、教师不认真组织教学,而任由学生吵闹、看电视、下棋、打牌或外出活动的。

6、因课前酗酒或打牌,而在教学和考试场所举止严重失态,反映强烈并严重影响到学校声誉的。

8、无故或请假未批准缺课(含实验课、习题课、监考课),私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的。

9、试卷命题有错误或难度严重失调,致使评分标准需要变更或重新考试者。

10、在填写、呈报学生学习成绩时弄虚作假者。

11、擅自调整监考人员,或监考迟到、脱岗15分钟以上者。

12、监考严重失职者,出现丢失考卷,考试组织混乱等情况者。

13、考试过程中协助学生作弊或放纵学生舞弊者。

14、由于组织与管理不善,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失达400元以上者;由于实验、实习前教师准备不充分或指导不负责任,导致人身伤害者。

15、实习教师忽视安全教育,造成较大安全事故者。

16、在评卷、核分、填报学生成绩单过程中,随意进行技术处理或弄虚作假者。

17、不按时上报教材预定计划或漏订、错订教材,影响教学者。

18、课堂或晚自习不在岗,造成班级纪律混乱并出现斗殴等重大事件的。

19、作业布置和批改次数按要求少二分之一者。

20、在教学检查中发现,备课量少于要求三分之一者。

第六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教学事故。

1、未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不克守职业道德,在教学场所散布谣言、恶意攻击党和政府、议论不健康的内容与事项者,造成重大影响的。

2、旷课4课时及以上者(含4课时);无故或请假未批准缺课(含实验课、习题课、监考课),私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的6课时以上的。

3、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5次以上(含5次)的。

4、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超过学校处理范围的,由社会相关机构处理)。

5、在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因失职,造成学生斗殴等重大流血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

6、在教学检查中发现,备课量少于要求二分之一者。

第七条凡发生教学差错均由各教学科核实后分月填报主管院长审批。

发生教学差错,在部门会议上予以通报;一学期内累计发生差错三次以上情节严重的者(视同一般教学事故),在教学系统通报。

第八条凡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由事故人向所在专业科写出书面报告,专业科经核实后报主管院长审核。

凡发现一般教学事故,在教学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要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行政纪律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发生一般教学事故二次以上,情节严重的者(视同严重教学事故)。

第九条凡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由事故人向所在专业科写出书面报告,专业科经核实后报主管院长审核。

凡发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要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纪律处分;学期课时津贴按C类发放。

第十条凡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由院纪委指派专人核实后写出书面材料直接报院长办公会。

凡发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至少给予记大过、停职停薪、免职等行政纪律处分和相应经济(以调查核实的事实为依据)处罚;学期课时津贴按C类发放。

第十一条凡因发生教学差错、一般教学事故受到全校通报者,不得评为当年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二条凡因发生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者,不得评为当年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二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二年内不得晋升岗位工资;并取消学院正在执行效益浮动工资。

第十三条对一年累计发生教学事故3人次或累计发生教学差错人均0.5次的部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党支部。

第十四条凡发生教学差错、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的,按《督导巡查及相关问题处理办法》进行相应的考核、综合评价扣分处理。

第十五条凡发生教学事故、教学差错与教学工作量有关的按标准在部门总课时津贴中扣除。

第十六条凡发生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而不按第三条、第四条上报者,一经查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科室负责人相应的处理。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生效之日起,学校成立“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委员会”,负责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第十八条相关文件1、《岳阳工业技术学院教师综合评价方案》。

2、《督导巡查及相关问题处理办法》。

3、《教师基本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

1、本规定适用学院理论教学、实习教学及各种培训教学管理。

2、本规定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发布的《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于即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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