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信用证条款解析
信用证红色条款

信用证红色条款信用证红色条款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条款,它被用于确保交易各方的权益和信用的安全。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通过信用证的开立和使用,买卖双方可以降低交易风险,并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信用证红色条款是指信用证条款中的特殊要求和规定,通常涉及到敏感或具有高风险的交易。
这些红色条款可能与受限国家的贸易、禁运物品或资金流动、出口控制政策等相关。
本文将介绍信用证红色条款的含义、常见的类型以及如何处理相关问题。
信用证红色条款的含义:信用证红色条款是信用证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时对买卖双方提出的额外要求和条件。
这些要求和条件通常是由法律、贸易限制或政府政策所引起的。
红色条款的存在是为了控制风险和确保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常见的信用证红色条款类型:1. 受限国家交易:某些国家受到国际制裁或出口限制,交易双方需要确认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禁运物品:禁止运输的货物,如武器、毒品、危险化学品等,交易双方需要确保没有违反相关禁运政策。
3. 资金流动限制:某些国家存在资金流动控制政策,交易双方需要遵守规定的汇款限制。
4. 出口控制政策:某些技术产品或敏感材料可能受到出口控制政策的限制,交易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许可证明。
5. 解决争议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纠纷,信用证红色条款可要求双方通过特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争端,如仲裁。
处理信用证红色条款问题的注意事项:1. 了解相关法律和政策:在涉及国际贸易时,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避免违反规定。
2. 与受限国家或地区的律师合作:如果涉及到与受限国家的贸易,建议寻求当地律师的协助,确保合规性和安全性。
3. 提前核实信用证要求:在接到信用证后,及时核实信用证中的所有条款和要求,并与买卖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避免产生纠纷。
4. 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根据信用证红色条款的要求,提前准备好需要的证明文件,并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各国信用证条款特点和差异分析(四)

各国信用证条款特点和差异分析(四)四、欧洲国家信用证条款特点欧洲国家的信用证,是指欧洲国家(如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丹麦、希腊、挪威、瑞土、瑞典、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西班牙、萄葡牙、芬兰、马耳它等国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其条款有如下特点:1.信用证要求A式普惠制产地证的条款例⑴:G.S.P.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 翻译:A式普惠制产地证。
(英)2.信用证要求产地证注明进口国为特定地区的条款例⑵: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OF orIGIN FORM “A” SHOWING IMPORTING COUNTRY AS E.E.C. 翻译:A 式普惠制产地证显示进口国为欧共体。
(英)3.信用证要求健康证由指定机构出具的条款例⑶: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HEALTH IN DUPLICATE ISSUED BY CCIB CONSIGNED TO AQUARIUS SEAFOODS LTD. 翻译:健康证一式两份,由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受货人为宝瓶海洋食品公司。
(英)4.信用证要求由受益人一方承担费用的条款例⑷:ALL BANK CHARGES INCURRED OUTSIDE THE UK ARE FOR YOUR ACCOUNT. 翻译:所有英国外的银行费用由你方承担。
(英)5.信用证要求以集装箱装运的条款例⑸:CONFIRMATION THAT SHIPMENT EFFECT IN CONTAINERS. 翻译:证明书证明以集装箱装运。
(英)6.信用证要求提单作成空白抬头和空白背书的条款例⑹:FULL SET CLEAN ON BOARD MARINE 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AND BLANK ENDORSED NOTIFY APPLICANT AN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翻译:全套洁净已装船海运提单,作成空白抬头和空白背书,通知申请人并注明运费预付。
各国信用证条款特点和差异分析5

第三节非洲国家和大洋洲及太平洋国家信用证条款特点和差异一、非洲国家信用证条款特点非洲国家的信用证,是指非洲国家(如苏丹、埃及、留尼汪、吉布提、毛里求斯等国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其条款有如下特点:1.信用证要求发票注明进口许可证号的条款例⑴:SIGNED COMMERICAL INVOICES IN TRIPLICATE CERTIFIED TRUE AND CORRECT MARKED IMPORT LIC. NO. MAST-1010-90.翻译:签署商业发票一式三份,真实和正确地注明进口许可证号MAST-1010-90。
(苏)分析:这条款是苏丹国家的银行开出的,因其外汇短缺,对进口实行管制,故要求进口许可证。
出口商需注意这一要求。
2.信用证要求保兑的条款例⑴:WE OPEN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NO 102 866-90 WHICH PLEASE NOTIFY BY TLX ADDING YOUR CONFIRMATION THROUGH BANK OF CHINA BEIHAI BRANCH.翻译:兹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第102 866-90号,请用电传通过中国银行北海分行通知,加上你方保兑。
(留)分析:这条款是留尼汪国家的银行开出的,因其开证行资信能力有限,往往要求由第三家银行保兑,这有利于受益人,可获得双重付款保障。
3.信用证要求所有银行费用由申请人负担的条款例⑴:ALL OVERSEAS BANK CHARGES ARE FOR A/C OF APPLICANT.翻译:所有海外银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毛)分析:这条款是毛里求斯国家的银行开出的,要求所有银行费用由申请人负担,表明申请人做贸易的诚意,有利于受益人减少费用支出。
二、大洋洲及太平洋国家信用证条款特点大洋洲及太平洋国家的信用证,是指大洋洲及太平洋国家(如新西兰、斐济、巴布亚新几内来、澳大利业等国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其条款有如下特点:1.信用证要求提供特定海关发票的条款例⑴:CERTIFICATE OF ORIGIN CUSTOMS INVOICE 59A IN TRIPLICATE.翻译:产地证及59格式海关发票一式三份。
信用证条款

信用证条款
信用证是银行在国际贸易中提供的一种付款保障方式,它是买卖
双方之间的一个保证金,确保出口商能够按照采购商的要求按期收到
付款。
而在信用证条款中,有以下几个关键点需要在国际贸易中注意。
首先,要明确信用证的有效期和到期时间。
出口商在接到信用证后,必须要在有效期内向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所有证明文件,
如果未能在到期时间前提交,信用证将失效。
其次,合同描述应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
信用证条款应明确合同
的详细描述,包括商品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确保出口商在生产
和交货过程中能够完全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第三,注意信用证的付款方式和提单要求。
信用证条款中可能会
规定要求出口商使用特定的付款方式,如支票或汇款等。
同时出货单
需要符合条款规定的标准,否则可能导致支付延迟或拒绝付款。
第四,密切关注验货要求和质量标准规定。
信用证可能要求从质
量上对商品进行检验,以确保采购商收到的商品符合他们的要求。
此外,出口商还必须确保按照条款规定交货,并注意货物包装和标记。
综上所述,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一种安全便捷的支付方式,其
条款应严格执行并与合同相匹配。
出口商在完整了解信用证条款内容后,应注意各个条款的执行细节,以确保交易成功和安全。
信用证条款详情

信用证条款详情
信用证条款是一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用于保证卖方收到货款和买方按时收到货物。
具体的信用证条款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要求和协商达成,但通常会包括以下内容:
1. 信用证金额:表示信用证支付的总金额。
2. 受益人:即卖方,也称为受益人,是信用证的收款方。
3. 开证行:即买方所选择的银行,它开具信用证并承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支付款项给受益人。
4. 有效期: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受益人必须在期限内提交相应的资料要求付款。
5. 装运期限:货物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装运。
6. 装运地点:货物装运的目的地。
7. 最迟交单日期:受益人必须在此日期之前向开证行提交必要的单据。
8. 单据要求:信用证明确规定了哪些单据需要由受益人提交以便获得付款,包括装箱单、发票、提单等。
9. 付款方式:信用证规定了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付款方式,通常有即期付款和议付付款两种方式。
10. 运费:信用证会明确规定由谁负责承担货物的运费。
11. 偿付:信用证开出后,如果受益人向开证行提交了符合条款的单据,那么开证行必须按照信用证的要求进行付款。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信用证条款,具体的条款内容可能根据实际交易需求进行调整和约定。
如何看懂信用证

如何看懂信用证第一篇:如何看懂信用证如何看懂信用证---信用证的一些条款必选 20 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信用证号码)可选23 REFERENCE TO PRE-ADVICE(预先通知号码)如果信用证是采取预先通知的方式,该项目内应该填入“PREADV/”,再加上预先通知的编号或日期。
必选27 SEQUENCE OF TOTAL(电文页次)可选 31C DATE OF ISSUE(开证日期)如果这项没有填,则开证日期为电文的发送日期。
必选 31D DATE AND PLACE OF EXPIRY(信用证有效期和有效地点)该日期为最后交单的日期。
必选 32B CURRENCY CODE, AMOUNT(信用证结算的货币和金额)可选 39A PERCENTAGE CREDIT AMOUNT TOLERANCE(信用证金额上下浮动允许的最大范围)该项目的表示方法较为特殊,数值表示百分比的数值,如:5/5,表示上下浮动最大为5%。
39B与39A 不能同时出现。
可选 39B MAXIMUM CREDIT AMOUNT(信用证最大限制金额)39B与39A不能同时出现。
可选39C ADDITIONAL AMOUNTS COVERED(额外金额)表示信用证所涉及的保险费、利息、运费等金额。
必选 40A FORM OF DOCUMENTARY CREDIT(跟单信用证形式)跟单信用证有六种形式:(1)IRREVOCABLE(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2)REVOCABLE(可撤销跟单信用证)(3)IRREVOCABLE TRANSFERABLE(不可撤销可转让跟单信用证)(4)REVOCABLE TRANSFERABLE(可撤销可转让跟单信用证)(5)IRREVOCABLE STANDBY(不可撤销备用信用证)(6)REVOCABLE STANDBY(可撤销备用信用证)必选41a AVAILABLE WITH...BY...(指定的有关银行及信用证兑付的方式)(1)指定银行作为付款、承兑、议付。
信用证条款内容

信用证条款内容信用证条款内容确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非常重要,特别是需要使用开证日期计算其他时间或根据开证日期判断所提示单日期是否在开证日期之后等情况时更为重要。
同时,开证日期还表明进口商是否是根据商务合同规定的开证期限开立的信用证。
三.信用证有效期限(Expiry Date)和有效地点(Expiry Place)信用证的有效期限是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后日期。
受益人应在有效期限日期之前或当天向银行提交信用证单据。
有效地点是受益人在有效期限内向银行提交单据的地点。
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一般规定有效地点在我国国内,如果有效地点在国外,受益人(出口商)要特别注意,一定要在有效期限之前提前交单(港、澳、新、马等近洋国家或地区提前7天左右;远洋国家或地区提前10-15天),以便银行在有效期限之内将单据寄到有效地点的银行。
如果有效地点在国外,最好建议将其修改在国内。
如果信用证未列明有效地点,则应立即要求开证行进行确认。
如果开证行始终不予答复,则应视同有效地点在我国国内。
四.信用证申请人(Applicant)信用证的申请人,是根据商务合同的规定向银行(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即是进口商。
信用证的申请人包括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必须完整、清楚。
五.信用证受益人(Beneficiary)信用证的受益人,是信用证上指定的有权使用信用证的人,即出口商。
信用证的受益人包括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应完整、清楚,如果有错误或遗漏等,应立即电洽开证行确认或要求开证申请人修改。
六.信用证号码(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信用证的证号是开证行的银行编号,在与开证行的业务联系中必须引用该编号。
信用证的证号必须清楚,没有变字等错误。
如果信用证的证号在信用证中前后出现多次,应特别注意其间是否一致,否则应电洽其修改。
七.信用证币别和金额(Currency Code Amount)信用证金额的币别应是国际间可自由兑换的币种。
如果信用证的币别是国际间非自由兑换货币,受益人可考虑是否可接受。
信用证内容及常见修改条款

信用证内容及常见修改条款信用证付款是外贸业务中,最常见的一种付款方式。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是比较安全的一种付款方式。
今天我们来看一下信用证的分类,内容,及常见修改条款。
信用证分类一、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依据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的。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主要单据,如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或证明货物已发运的凭证。
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多数是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有的信用证要求汇票附有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也属于光票信用证。
由于不附货运单据,出口商可在货物装船取得提单以前,就开出汇票,请求银行议付。
因此,光票信用证实际上具有预先取得货款的作用。
但是有的出口商与进口商关系比较密切,先将货运单据按信用证规定寄给进口商,方便进口商提货,然后凭光票向进口商收款。
二、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依据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的。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出口商的同意,也就是不必事先通知出口商,在出口地银行议付之前,有权随时撤销信用证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
可撤销信用证在被撤销时,若通知行于接到通知之前,已经议付了出口商的汇票、单据,开证行仍应负责偿付。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IRREVOCABLE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出口商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只要出口商提供的汇票、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不可撤销信用证对出口商收取货款较有保障,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得比较广泛。
三、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依据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的分类的。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是指一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各款规定的汇票、单据,履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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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ull set less ine clean bills of lading (plus 3 non-negotiable copies)indicating goods loaded on board made out to the order of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bank of Israel ltd marked 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notify the applicant commercial invoices,issued and manually signed by beneficiary,in 3 originals and 3 copies made out in the name of the applicant and stating that goods are of Chinese origin and of first quality 全套清洁提单(加上3份不可议付的副本)标明货物已装船,作成凭以色列第一国际银行的指定,注明运费到目的地支付,通知开证申请人,由受益人开具并手签的商业发票,3份正本3份副本,作成以开证申请人为抬头,注明货物系中国产并且质量一流。
invoices to certify goods are as per ben‘s p/i no.
xtcl2005-01dd.25.01.2005
发票上须证明货物与xtcl2005-01dd.25.01.2005号形式发票的内容相符
packing list in 4 copies 装箱单一式四份
benefic iary’s signed declaration a) hebrew labels have been sewn to each and every item b)
受益人签字的声明,已将hebrew标签缝于每件产品上
one original of all the documents have been sent directly to the applicant by the captain’s mail.
所有单据的正本一份已随船直接送交给开证申请人。
2)additional conditions: a) all documents to bear the number of this doc.credit b) unless otherwise specifically stated,this documentary credit is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 (1993 revision)icc publication
no.500 c).
附加条款:所有单据须注明本跟单信用证的号码,除非另有说明,本跟单信用证应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为准。
bills of lading to specify that in view of the danger of confiscation warranted vessel not to call at ports and to enter the
territorial waters of any Arab countries belligerent to state of Israel and/or actively supporting the Arab boycott,prior to
unloading at port of destination unless in distress or subject to force majeure.
为了防止货物万一被扣留,提单须注明除非遇到不幸或遭受不可抗力,本船不会在卸货以前停泊或进入任何与以色列交战的阿拉伯国家和/或积极支持阿拉伯的与以色列相抵制的国家的领海。
d) all documents to be made out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所有单据须用英文缮制
3)charges:all bank charges outside Israel are for account of beneficiary, this includes advising charges which should be
recovered before the l/c is advised to the beneficiary,
以色列以外的全部银行费用由受益人承担,包括通知费,此费用应在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前索取。
4)period for presentation 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not later than 14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
交单期不得迟于装运日后14天
5)a) documents are to be forwarded to us:the first international bank of israel ltd., 7 yitzhak sadeh st,tel aviv 67775,in one lot by courier. b) if discrepant documents presented an amount of usd.70 ╟ and swift charges will be
deducted from the amount payable under this doc. credit. c) subject to receipt by us of documents drawn in conformity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doccredit, payment in respect thereof will be duly remitted by us to negotiating bank
单据须一次性通过快递寄交我行:以色列第一国际银行(7 yitzhak sadeh st,tel aviv 67775);如提交不符点单据,将从应付金额中扣除70美元和swift 费用;有关付款将在我行收到符合本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汇付给议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