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船舶制造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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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优秀范文5篇)

浅谈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优秀范文5篇)

浅谈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浅谈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昌吉州地税管理员2011年09月22日纳税评估对于提高税源监管能力,堵塞管理漏洞,从根本上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因此,重视和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掌握税源信息,实施纳税评估,就成为我们强化税源管理的合理的、也是必然的选择。

如何正确认识和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其更好地为深化税收征管服务,已是当今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现就纳税评估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如下探讨。

一、开展纳税评估的现状昌吉市地税局现行的评估工作模式是由管理科根据总体评估工作计划定期向税务所下达评估任务,规定城区税务所季度评估户数不得低于1%、农区税务所季度评估户数不得少于1户,并要求被列入该局纳税前百名营业税纳税人和汇算企业重点检查的单位必须确定为纳税评估对象。

由主管税务所根据各类信息资料,合理确定纳税评估对象,按照程序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约谈、函告,形成评估、约谈报告,报管理科进行审查核对,由主管税务所对评估对象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以改善其征管质量。

自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许多问题急需解决,纳税评估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二、纳税评估工作现阶段存在的不足(一)纳税评估工作缺乏法律依据,评估工作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在有关纳税评估的法律依据方面,目前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均无有关纳税评估的规定。

仅有一个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范性文件,且评估通用的分析指标较为复杂、繁锁,无统一标准,操作难度大,对中、小企业帐务核算不健全的难以适用。

正因如此大家普遍对纳税评估的认识不足,就如何开展纳税评估思路不清,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出现了参差不齐的现象,致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评估工作的质量难以全面提高。

谈船舶制造业税收管理要点

谈船舶制造业税收管理要点

谈船舶制造业税收管理要点一、税收管理的意义船舶制造业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性产业,在其发展中,税收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理的税收管理可以确保企业有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发展空间,同时也能促进行业内的良性竞争,促进船舶制造业的健康发展。

二、税种的选择按照税务法的规定,可以选择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

对于船舶制造业而言,选取合适的税种非常重要。

1、增值税船舶制造业是典型的制造业,采用增值税进行征收和管理,可以提高对生产成本的控制,避免因为企业内部流转的都无法核对而导致的价值链漏洞。

此外,增值税可以提高企业对市场的获利能力,同时也能有效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或者经营者在营业过程中所得的利润收入进行征收和管理的一种税种。

对于船舶制造业而言,企业所得税是必须征收的税种之一,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平竞争环境的产生,同时也可以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活动的发展。

三、税收管理的部门和机制税收管理的部门是税务机构,税收管理机制应该是严格的。

税务机构应该建立较为完善的税收管理机制,明确税收征收的规定和标准,完善税收监管的程序和流程。

四、税收管理要点1、加强大型资本项目税收规划:由于船舶制造业是以大型资本项目为主要活动的行业,这需要加强对于税收管理的规划,降低税负,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

2、优化税收抵扣政策:针对船舶制造业的生产环节,可以推出一些优惠的税收政策和抵扣政策,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3、税收管理信息化:加强对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征收、核算和监控的效率。

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合规运营,提高企业的管理效能。

4、完善纳税人服务体系:针对船舶制造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的需求,要加强税务服务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5、加强税收监管:加强税收管理的监管力度,并将违规行为纳入到税收管理系统之中,维护税收秩序和企业的合法利益。

五、相关案例分析1、韩国浦项造船公司在税收避免方面的成功实践。

关于如何搞好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如何搞好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思考

Q: Q
Sc en and i ce Tech nol ogy nno I vat on i Her l ad
财 会 研 究
关 于如 何 搞 好 纳 税 评 估 工作 的 几点 思 考
田 效 先 ( 阳市地方税 务局沈 河分局 辽 宁沈阳 1 0 1 ) 沈 1 0 3
2当前纳税评估工作 中存在 问题
评 估 人 员 专 业 化 程 度 低 。 税 评 估 工 全 过 程 。 纳 馈 给 管 理 人 员 , 行 评 估 与 管 理 的 联 合 互 实 作 业 务 性 较 强 , 求 评 估 人 员 具 备 较 高 的 要 完 善 纳 税 评 估 指 标 体 系 , 到 定 量 分 动 。 做 业 务素质 , 目前 很 多 评 估 人 员 日常 工 作 较 析 与 定性 分 析 有 机 结 合 。 重调 查 , 断 丰 3. 运用 税收 日常检 查反 馈信 息 注 不 5 多 , 务素 质 参 差 不 齐 , 作 流 于 形 式 , 业 工 不 富 和 完 善 评 估 分 析 指 标 体 系 。 对 纳 税 人 在 总 结 出 某 个 纳 税 评 估 事 件 的 逻 辑 推 拿 用 善 于 挖 掘 深 层 次 问题 。 涉 税 信 息 全 面 收 集 整 理 、 好 评 估 基 础 指 断 , 出高 质量 的 分 析 报告 , 以 指 导 同 类 抓 信 息 数 据 利 用 率 低 , 量 不 高 且 数 量 标 测 算 的 基 础 上 , 纳 税 人 正 常 经 营 状 态 行 业 或 企 业 的 纳 税 评 估 工 作 。 质 对 成 费用 等 指 标 进 行 纵 横对 比 通 过 对 企 业 经 营 . 场 营 销 、 业 背景 市 行 不足 。 目前税 务 机 关 上 下级 之 间 , 部 的征 下 的收 入 、 本 、 内 收 、 理 、 查 各 部 门 之 间 , 税 、 税 之 分 析 和 综 合 测 定 , 立 较 为 完 善 的 评 估 指 等情 况 的 实 际 了解 , 正 找 出企 业 异 常 、 管 稽 国 地 建 真 零 申报 等 “ 状 ” 症 的原 因 。 要 充 分 利 用 日常 需 间 , 务部 门 与 商业 银 行 、 关 、 商 、 量 标 体 系 。 税 海 工 质 技 术 监督 等部 门之 间 , 息 不 能 充 分 共享 , 信

对船舶修造行业税收工作的调研报告

对船舶修造行业税收工作的调研报告

对船舶修造行业税收工作的调研报告船舶修造行业税收工作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船舶修造行业是船舶制造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之一、船舶修造行业的税收工作对整体产业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深入了解船舶修造行业税收工作的情况,本次调研报告对该行业的税收政策、税收收入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二、税收政策船舶修造行业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产业发展需求相结合而制定的。

从政策层面上来看,船舶修造行业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退税、优惠利率贷款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刺激了船舶修造行业的发展,并且为企业降低了负担,提升了行业的竞争力。

三、税收收入情况根据对船舶修造行业的调查数据,税收收入情况如下:1.企业所得税:船舶修造企业面临的税负相对较高,但政府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减免政策来鼓励企业发展,提高纳税意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存在避税行为,通过虚假账务等手段减少纳税义务,导致实际税收收入较低。

2.增值税:船舶修造行业的增值税税率通常在13%左右,根据调研情况,大部分企业能够按时足额缴纳增值税,税收逐年增长。

3.其他税收:船舶修造企业还需要缴纳一些其他税费,如印花税、房产税等。

调研发现,不同企业对这些税费的缴纳情况有所不同,一些企业存在逃税行为,严重影响了税收收入的实际情况。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1.企业避税问题:一些企业通过虚假账务等手段避税,严重影响税收收入。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加强税收监管力度,提高企业遵纳税收政策的意识,加大对隐性收入的查处力度。

2.税收优惠政策落地难问题:一些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遇到了一些困难,例如退税程序繁琐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政府加强宣传力度,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程序,帮助企业顺利享受政策优惠。

3.税收监管不足问题:一些企业存在逃税行为,导致税收收入减少。

浅谈完善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建议

浅谈完善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建议

Dic so c m m e s us i n on Re o nda i nso m pr v ngt x A se s e t to fI o i heTa s sii jn
( e e rhIsi t r i a S in e Mii r f ia c ,. Chn , ej g 1 0 2C ia R s ac tuef s l ce c , ns yo n n ePR. i B i 1 , hn ) n t oFc t F a i n 0 4
a s s m e to x d poston i tce r he tx e a u to i f m ai t Sl s .a s s m e tm eho nd m e nsi oo s e s n ff e i ii Sno la ,t a v l a in n or ton da ai e s s e s n t dsa a St sm pl. I ho d be hr ug m a i g c u ae po ii i g f t e a a s s m e t , i p ovi a a in s e s e t daa i e t s ul t o h k n a c r t ston n o tx s e s n h m r ng t x to a s s m n t c l ton a ntg a i n c pa lt m p o ng t a s e s e tofpos etn ol i nd i e r to a bii ec y,i r vi het x a s s m n ts ti g,i pr vi t f a i a d ohe s e t m o ng sa qu lt n t ra p c s y
式 和 手段 过 于 简 单 等 。 完善 纳税 评 估 应 该 从 对 纳税 评 估 进 行 准确 的 定位 、提 升 纳税 评 估 数 据 的采 集和 整 合 能 力 以及

关于开展增值税两级纳税评估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开展增值税两级纳税评估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开展增值税两级纳税评估的实践与思考开展增值税两级纳税评估的实践与摸索一、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工作思路的提出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治理,提高税收征收率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税务机关税源治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

在增值税税源治理中,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探究推行二级纳税评估,对加强税源控管,堵塞治理漏洞,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降低征纳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从推行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的重要性看,2007年大冶市增值税收入占国税总收入的90%,管住了增值税就管住了整个国税收入的大头。

同时,增值税涉及行业广泛,大冶市增值税纳税人涉及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饮料制造业〔酒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电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业和零售业等,这10个行业2007年缴纳增值税8.02亿元,占全市增值税总收入的93.73%。

此外,2007年大冶市局实施的〝矿产品采掘行业增值税治理〞被省局评为精品项目,立足这一项目的基础,将〝建立增值税两级纳税评估机制〞作为今年的特色工作项目来抓,切合工作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

其次,从推行增值二级税纳税评估的必要性看,当前,基层国税机关在增值税纳税评估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针对性不强。

评估对象的确定,差不多上是按照上级规定的评估比例来确定。

由于工作量大,税收治理员没有充分运用省局«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分析系统»公布的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对产生的专门申报户进行人工分析选户,而是将规模小、连续零申报户确定为评估对象,评估重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

二是质量和效率不高。

当前税收治理中的调查核实、资格审批、日常检查等工作与纳税评估工作未有效整合,各环节的治理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纳税评估的作用不明显。

三是人员素养偏低,税收治理员的力量和业务技能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任务,一些税收治理员力不从心。

浅析纳税评估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优化 服务 、 构建 和谐征 纳 关 系有 着重要 工作 , 我 国 目 纳税 评估 制度 但 前
仍存 在许 多缺 陷和不足 , 应从 明 确 法律 地位 、 宽 信 息 来源 渠道 、 立 拓 成
税有抵触情绪 , 主动 申报积极性不高 ; 二是 在追 求利 润最大化 的利 益驱 动下 , 一部分 纳税人 往 往会 隐藏 部分纳 税信 息 , 至弄 虚作 甚 假, 在主观上存 在减轻 自身税 负 的动机 , 可以偷逃 税 , 出于 自私 即 性不遵从 。基础信息不 充足和真 实性不 足 , 重影响 了纳税 评估 严 工作 的深度和广度 。
异。
2 没有充分考虑对象 的特殊性 、 现行 的评估指标体 系确 定 的是 行业 的纳税平 均水平 , 由于评 估对象所处 的环境 、 规模 、 面临 的风险 、 资金 流向等因素的影 响 , 以
二 、 税 评 估 工 作 缺 陷分 析 纳
( ) 一 法律 依 据 不足 , 位 不 清 定
浅析 纳 税 评 估工 作 的 问 题 及 建 议
蓝 晓 燕
( 门大学经济 学院 厦
【 摘 要】 纳税评 估工作 作 为一种现 代税 收管理 方 式 , 强化税 源 管理 、 对
3 10 ) 60 5
上无所适从 , 无知性不遵从 , 即 另一 种 是 出 于 情 感 性 不 遵 从 , 纳 对
( ) 税 信 息 来 源 渠 道 窄 且 可信 度低 二 纳
1税 务 机 关 、

1没有设置独立的纳税评估机构 、 目前 , 国税 务 系统 没有 统 一 的 纳税 评 估 组 织 机 构 , 多 数 地 全 大 区没有专 门 的税务评 估机构和 配备 的专业 评估 队伍 , 由于专 业性

民营船舶制造业的税收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

民营船舶制造业的税收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
民营船舶制造业因其特殊的产业性质,在受税方面受到了一些特
殊的待遇。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一系列的税收政策,用以减轻各民营船
舶制造企业的负担,实施投资税收优惠,加大资金对民营船舶制造业
的支持。

另外,针对船舶制造工程中阶段性检验费用和船舶售出后安
装和调试费用,国家也做出合理的补偿政策,使企业的税收从原来的17%-25%扩大到现在的3%-17%。

而且,为进一步促进和支持民营船舶制造业的发展,国家还建立
了各类实施补贴、示范、技术支持等政策,大大减轻了企业成本压力,推动了行业的发展。

为进一步调整税收政策,应采取以下一些对策:一是加强国家和
地方政府对民营船舶制造业的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减少成本负担;
二是加员专业技术人员,聘请行业专家,共同研究船舶制造的税收政
策及对策;三是督促政府定期对船舶制造税收责任制下的相关政策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变更。

只有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才能建立
起负责而适用的税收制度,有效地帮助民营船舶制造业的发展。

新收入准则下船舶制造业的税会差异探讨

新收入准则下船舶制造业的税会差异探讨在新收入准则下,船舶制造业可能会面临税务方面的差异。

本文将探讨这些差异以及对船舶制造业的潜在影响。

新收入准则下的主要变化是将收入识别重点从交付时间转移到控制权转移时间。

这意味着在传统准则下,在船舶建造过程中逐渐识别收入的做法将受到影响。

根据新准则,收入只有在船舶建造完毕并控制权转移给买方时才能被确认。

这可能会导致船舶制造企业在税务上出现差异。

在新准则下,船舶制造企业可能需要更加精确地确定控制权转移的时间。

船舶建造往往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涉及多个阶段和关键里程碑。

确定控制权转移的时间可能需要考虑到这些因素,并采取相应的会计处理。

这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跟踪和记录相关信息,以便正确确认收入和满足税务要求。

根据新准则,买方预付款项可能不再能够立即确认为收入。

传统准则下,企业可以将预付款项作为收入确认,但在新准则下,必须先确认满足控制权转移条件后,才能将其视为收入。

这可能会导致船舶制造企业在税务上的差异,因为他们需要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相应地调整他们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新准则可能会对船舶制造企业的利润认定产生影响。

根据新准则,收入的识别应该反映出船舶制造企业在交付之前所获得的利润。

这可能涉及到分配预计的利润到不同的建造阶段,以反映出企业在整个建造过程中的贡献。

这种变化可能会对税务计算产生影响,因为企业可能需要重新评估他们的利润分配方法和税务处理。

新准则下的税差异可能还涉及到其他方面,比如成本的资本化和摊销。

根据新准则,船舶制造企业可能需要更详细地评估和追踪建造过程中的成本,并根据预计的控制权转移时间来决定是否将这些成本资本化或摊销。

这可能会导致在税务上的差异,因为企业可能需要根据新准则适当地调整他们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新收入准则下,船舶制造企业可能会面临税务方面的差异。

这些差异可能涉及到收入的确认时机、买方预付款项的处理、利润认定的方法以及成本的资本化和摊销。

船舶制造企业需要了解并适应这些差异,以确保他们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船舶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船舶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作者:叶寒凌来源:《经济师》2009年第11期摘要:中国新接船舶订单已经占到国际市场近一半的份额。

一些地方新近几年才出现船舶生产企业,属新增税源,在船舶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税收管理现状各地差别很大,不到位现象较为突出。

文章就船舶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有效加强税收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船舶行业税收管理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09)11-187-02近几年来,随着全球化的逐步推进,国际国内水路航运业蓬勃发达,我国船舶工业也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

船舶生产企业遍布东部沿海和大江的主干道,呈现出增长加快、结构优化、规模扩大、效益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

2007年全国规模以上1059家船舶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563亿元,同比增长53%;造船完工1893万载重吨,同比增长30%;手持船舶订单5889万载重吨,同比增长31%,超过韩国,跻身全球第一。

中国新接船舶订单已经占到国际市场近一半的份额。

一些地方新近几年才出现船舶生产企业,属新增税源,在船舶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税收管理现状各地差别很大,不到位现象较为突出。

本文就船舶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有效加强税收管理的思路,堵塞税收漏洞,化解执法风险。

一、船舶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1.船舶行业增值税发票的唯一性还没到位。

增值税应税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开具货物销售发票或加工修理发票(专用和普通发票),并作为唯一合法有效的凭证入账,也是办理各类许可的唯一有效凭证。

但在船舶生产销售环节却无法实现,目前,我国海事部门据以上牌营运的船舶发票除增值税货物销售发票外,还有船舶交易中心开具的船舶交易凭据(一种列明交易额的收费单)。

部分船舶生产企业直接向终端用户销售新船时,不开具增值税货物销售发票,或仅对少部分销售额开具增值税货物销售发票,而到船舶交易中心按已使用的旧船进行交易,开具交易发票,据以到有关部门申请上牌营运,船舶交易中心开具交易票据手续简单、方便,仅按照交易额收取1%,甚至更优惠的交易费,给船舶生产企业偷逃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提供了方便之门,国税部门以票控税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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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船舶制造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刍议
发布时间:2011-10-08 14:46:24 字体:【大中小】
做好船舶制造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刍议
◆威海市国税局课题组
造船产业是威海市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点扶持产业。

近几年,威海市借助区位优势和国家扶持政策,全市船舶工业得到迅猛发展,形成了皂埠湾、龙眼湾、俚岛湾、石岛湾等造船工业带。

为保障重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持经济与税收同步增长,根据船舶制造业工艺特点,提出加强纳税评估针对性措施,供参考。

一、我市船舶制造业现状及制造工艺流程
截止目前,CTAIS登记的我市船舶制造企业共计436户,分为出口和内销两种类型,我市船舶制造业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船舶制造骨干企业拉动税收作用显著。

2010年,我市三进船厂、威海船厂、黄海船厂三大骨干企业产生免抵税收30546万元,占全部免抵税收的99%,黄海船厂、黄海造船新厂实现入库增值税4161万元,占全部入库增值税的48.7%。

二是船舶制造企业“洗牌重组”加快。

受规模、技术、资金等因素影响,大型船舶制造企业的优势已经逐步显现,出现造船规模迅速加大,订单逐步集中的趋势,以加工修理为主的中小造船企业业务慢慢萎缩。

三大船舶工业聚集区域发展迅速。

据不完全统计,石岛湾、俚岛湾、皂埠湾共聚集各类船舶制造企业130户之多,已经初步显示出了产业集群的特征。

三是船舶制造业工艺流程复杂。

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船舶税收评估工作,有必要对船舶制造工艺流程做一个简要说明。

大致来说,船舶制造包括三大部分,船体建造、船舶舾装、船舶涂装,三大环节相互交叉、相互影响,关系错综复杂。

船体建造是指加工制作船体构件,再将它们组装焊接成中间产品(部件、分段、总段),然后吊运至船台上总装成整个船体的工艺过程。

具体包括:船体放样和号料、船体钢料加工、船体装配与焊接等工艺。

船舶舾装是指
将机电装置、营运设备、生活设施、各种属具安装到船上去并进行舱室装饰等的工艺过程。

具体包括:机舱舾装、电气舾装、船体舾装等工艺。

船舶涂装是指在船体内外表面和舾装件上,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除锈和涂敷各种涂料,使金属表面与腐蚀介质隔开,以达到防腐蚀处理的目的的工艺过程。

二、船舶制造业的纳税评估难点
船舶制造业由于其制造工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给日常税收管理带来了难题,开展该行业纳税评估主要难点如下:
一是船舶制造工艺复杂,专业性强。

船舶制造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是资金、技术和劳动力三要素高度密集的产业,同时造船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各种工艺交错其中,外行人员难以摸清规律。

二是船舶制造企业生产周期长,库存材料多,按常规难以形成税收。

一般情况一艘船舶的建造周期需要数月甚至数年。

企业为满足生产的需要,往往先期采购大量原材料,形成大量进项税额,在整船按合同交货时才开具发票,造成企业长期无税可交。

三是船舶制造企业适用贸易方式多,对税收管理员素质要求高。

通常整船出口型船舶制造企业,会采用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等三种贸易方式开展业务,三种贸易方式会计核算原理不同,税收处理方法不同,监管的要求也不同,对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技能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四是船舶制造业外协加工企业众多,税收控管难度大。

船舶制造企业受其生产工艺流程的影响,需要相当多的外协工厂,共同分段建造,最后才能合拢。

可以说,在造船的每个工艺中,都有不同资质的外协工厂存在,但这些外协加工企业规模不一,流动性大,财务管理水平低,纳税意识相对较差,税收管理难度相对较大。

三、船舶制造业纳税评估有关工作建议
根据船舶制造业工艺流程及行业特点,建议采取“源头控制、抓住成本、分段管理、外围突破”的评估方法,具体抓好以下几点:
(一)单船管理,源头控制。

从每艘船所签定的合同入手,实行台帐控制。

每条船从签定造船合同开始,税收管理员就要入手建立控管台帐,内容要包括船舶名称或型号、合同号、合同金额、开工时间、生产进度、材料投入比例等,通过台帐控制对企业销售收入按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进行确认,将造船生产周期进行“切割”,确保企业进项税额与销售收入按权责发生制进行匹配,从而实现船舶制造企业增值税税收的均衡入库。

(二)成本控制,核实进项。

船舶制造业虽然工艺流程复杂,但毕竟有规律可寻,那就是船舶制造中的主要成本是可以被细化的,其中最主要原材料就是钢板,纳税评估应首先抓住这个牛鼻子,通过模型测算核实企业钢板的大致耗用量,并与企业实际抵扣的钢板进项税额进行比对,核实其进项税额抵扣的真实性;其次测算出口船舶的理论成本,再利用每吨船理论成本可以大致测算出造船企业有无虚增成本,进而虚构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的可能。

首先,钢材净重的估算,按船舶主尺度估算法进行估算:
钢材净重的估算公式:g=K1(L×B×H)(1)
[g:船体耗用钢材净重(吨),K1:钢料耗用系数(见表1),L:船舶总长(米),B:型宽(米),H-型深(米)]
表1钢材系数K1的取值
钢材实际消耗量的估算,由于船舶零部件尺寸规格不统一和钢材供应的尺度问题,钢材不可能得到100%利用,在确定钢材实际消耗量时必须考虑钢材利用率。

结合我市实际建议将钢材利用率比例定在上下85%—90%之间。

钢材实际消耗总重的估算公式:G=g/钢材利用率(2)
[G:钢材总重(吨),g:船体钢材净重(吨)]
其次,测算出口船舶的理论成本,以下是以2010年散货船制造企业的数据为依据,测算出的模型数值,可能因不同船厂的生产效率、技术、管理、美元汇率等因素影响而上下浮动,结合我市实际建议将浮动比例定在上下15%之间。

为演证该模型数据的准确性,在我市某船厂进行了数据测算。

该船厂2010年出口散货船12艘,
每条散货船大致出口金额在2900万美元左右,出口散货船的吨位均为33500吨。

我们利用模型数据测算一艘3.35万吨散货船的理论成本为,5632.12×33500=188676020元,取2010年平均汇率6.76,最后折合美元大致为2791万元。

基本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三)分段评估,有的放矢。

根据船舶制造分为三段的工艺流程,建议实施分段评估,根据每段工艺流程不同的侧重点进行评估。

1.船体建造阶段需要评估的重点。

一是剩余边角余料收入。

因为船舶制造业属于产废大户,根据评估人员对有关船厂及金属结构制造厂的直接和间接调查,钢材的一次利用率在80-85%左右,二次利用率为3-7%,合计钢材利用率为85-90%。

因此需要评估人员加强这方面的监控。

二是评估是否有受托加工钢结构件的业务。

通常的做法是委托方将“裁剪”好了的钢板运至受托方进行加工,受托方在加工过程中提供电焊条,CO2焊丝、以及打磨辅材等。

结算加工费是以已加工完毕的钢结构吨位为结算单位。

在评估过程中要注意检查受托加工有没有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若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委托方是否有以材料抵算加工费的现象,受托方是否将加工费收入以“劳务收入”缴纳营业税的现象。

2.船舶舾装阶段需要评估的重点。

首先,分清舾装设施是由船东购买还是由造船企业购买,或者船东委托造船企业购买,一般来说这些约定都能通过合同体现出来,其目的是查看造船企业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其次,比对、审核结算票据,舾装阶段的施工一般都是先通过外加工后再上船安装调试的,评估人员应将舾装外加工安装合同与相应的结算票据进行比对,着重审核这部分的结算票据,是否存在由他人代开票或以其他不合法票据列支这部分费用。

3.船舶涂装阶段需要评估的重点。

主要要抓住船用涂装油漆的评估。

船用涂装油漆的质量关系到船体耐腐蚀时间的长短,因此,使用何种船用涂装油漆一般由船东指定品牌,或者由造船方向船东提出使用某种品牌建议由船东认可。

船用涂装油漆供应商无论是通过什么途径取得供货业务,都会给造船方一定的利益。

一是由造船方直接购货,在价格上作出让利,二是由船东指定或直接购买的,造船方往往以收取“仓储费”或“管理费”的名义向供应商获得一定的利益。

另外在检查中要注意,如果船用涂装油漆是甲供(船东直接购买),由造船方实施涂
装作业,一般都有剩余,要查清这部分船用涂装油漆有没有在财务上记“营业外收入”。

(四)注意关联,外围突破。

对船舶制造业的评估,其外围也非常重要,这个外围主要是指外协工厂,因为受专业化分工以及人力资源的制约,如果没有外协工厂的参与,船舶制造企业几乎寸步难行。

所以对船舶外协加工企业的掌握与分析,是纳税评估要关注的另一个主要方向。

主要分两个部分进行,一是对外协工厂领用劳保用品及劳动工具情况的评估。

通常“外协工”的劳护用品均由用工企业发放,但这部分“外协工”因不属于本企业的职工,所以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这部分人员的劳护用品及劳动工具是不能在本企业有关科目中支出相关费用的。

评估时应查看企业该部分用品是否作了收入。

二是延伸对外协工厂的评估。

要查看船舶制造外协加工企业与船厂签订的加工合同,因为合同中除详细标明工程的项目、结算工时、结算价格、结算金额外,还明确规定了船厂负责提供所有的原辅材料。

这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从事分段制作业务的船舶制造外协加工企业,其业务实质就是提供加工劳务收取加工费,这类企业的成本中就不应该有购进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如果有就一定是虚假的。

同时在对外协工厂的评估中,要注意对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企业,一律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允许其按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代开加工费发票,偷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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