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登记证明材料
最新办理房产证初始登记提交资料

办理房产证初始登记提交资料
(政务大厅房管局窗口)
1、房屋所有权申请书及委托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即土地证,复印件,核原件)
4、规划验收合格证及规划验收平面图
5、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质监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
6、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产权测量提交资料
(测绘中心)
一、个人提交的资料
1、房产测量委托书
2、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产权证复印件(产权面积分析)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验原件)
5、建筑竣工平面图原件
6、规划许可证(验原件)
二、开发企业(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
1、房产测量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4、建筑竣工平面图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验原件)
6、楼盘分户表(庆华不需要)
7、规划许可证(验原件)。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证流程及申报材料
前置程序
1.面积实测;
2.缴纳维修资金;
3.办理物业承接查验
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制证→扫描→督查→收费→发证→归档
申报材料
1.江阴市房屋登记申请书(表二)
点击下载:江阴市房屋登记申请书(表二)
2.现场查看表
3.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5.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维修资金缴纳证明
7.物业承接查验证明
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9.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10.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1.商品房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合格证书(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12.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13.公安门牌编号证明
14.白蚁预防合格证明
15.房屋面积实测报告(含平面图)
16.配套用房权属申报表
17.房屋代码与公安编号对照表
18.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收费情况
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
非住宅550元/基本单元
房屋转让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
非住宅5元/平方米。
竣工备案、初始登记材料

竣工备案需提交材料
1、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许可证
6、建设项目规划图
7、完费证明
8、质量监督备案
9、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合同和物业公司资质证书
10、测绘报告
11、室外环境设计图及效果图
12、发改委立项计划批准文件
1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1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5、社区办公用房
16、物业办公用房
17、建设工程安全竣工证书
18、电梯检测报告
19、市政排水证明
房屋初始登记学提交材料
1、单位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房屋权属登记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7、《竣工验收备案书》、《消防验收意见书》
8、《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合格证》
9、《施工许可证》
10、《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
11、列入投资计划的提交计划投资批准文件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12、营业执照、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3、验资报告及公司章程
14、完费证明
15、规划区域总平面图
16、建有防空地下室的需出具人防部门的验收合格证
17、局物业科房屋维修基金缴费证明
18、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19、房产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出生实名登记制度相关材料模版(2篇)

出生实名登记制度相关材料模版(注意:以下为某市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材料模板,仅供参考。
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出生实名登记材料模版一、身份证明材料:1.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户籍人口的,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婚姻证明材料:- 已婚夫妻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婚单身父母的,提供未婚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婚同居的,提供公证的同居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非户籍人口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个人出生情况证明材料:- 父亲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母亲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表格及其他材料:1. 出生实名登记申请表格(附加婴儿照片)。
2.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如双方父母均不具备正常婚姻关系的,提供法院的生育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父母其中一方为外籍人士的,提供外国人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父母其中一方为港澳台地区居民的,提供来往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1.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出生登记窗口。
2. 提交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出生实名登记申请表格》。
3.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材料复印件归档。
4.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指定时间内领取出生实名登记证明。
四、注意事项:1. 提交材料时,请务必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2. 如材料填写不完整或有错误的,请及时更正。
3. 若有其他特殊情况,请提前咨询工作人员。
以上为某市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材料模板,供参考。
(备注:为保护个人隐私,以上材料模板中的具体信息已作适当修改。
)出生实名登记制度相关材料模版(二)1.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明2. 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3. 父母结婚证/离婚证(如适用)申请材料:1. 出生实名登记申请表格(可在相关部门或机构获取)2. 身份证复印件(父母或监护人)3.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 父母或监护人的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5. 相关部门或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证明、照片等)注意事项:1. 申请人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关于不动产首次登记要件收集情况的报告

关于不动产首次登记要件收集情况的报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不动产的交易和转移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
为了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动产权属的明确和稳定,不动产首次登记成为了不可或缺的程序。
本报告旨在总结和分析不动产首次登记所需的相关要件的收集情况。
在不动产首次登记过程中,需要收集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委托书、不动产权属登记申请书等。
权属证明文件是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核心要件之一。
权属证明文件可以是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用于证明申请人对不动产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除了需要提供权属证明文件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
身份证明文件是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另一个重要要件。
身份证明文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通过核对身份证明文件,可以确保申请人的身份合法、真实,从而保障不动产登记的真实性和效力。
除了权属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外,不动产首次登记还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土地使用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归属情况,房屋所有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情况。
这些证明文件是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可或缺的要件,能够确保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委托书也是不动产首次登记中需要收集的要件之一。
委托书是指不动产权利人委托他人代理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书面文件。
在不动产交易中,委托书的作用十分重要,可以确保代理人依法进行登记操作,并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不动产权属登记申请书是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申请表格,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不动产权属登记申请书是不动产首次登记的重要依据,通过填写申请书,可以明确登记的内容和目的,为后续登记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不动产首次登记要件的收集情况十分重要。
通过收集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委托书和不动产权属登记申请书等要件,可以确保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开发商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开发商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总证)应提交的材料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2、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验收合格证证明(备案表,收原件)4、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5、开发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7、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原件)8、预售许可证(原件)9、立项批文(原件)10、房屋竣工总平面图11、白蚁防治合同(原件)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3、房屋测绘报告14、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15、分户确权面积表16、建设项目竣工房产验收合格证明(原件)17、其他收费标准:存量房(二手房)办理转移(过户)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2、卖方:房屋所有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买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契税、营业税完税证明(税票)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5、房屋所有权证平面图6、房屋转让合同(原件)7、评估报告一份(原件)8、房地产权属转移审批表9、其他注:1、买方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到公证处公证);2、卖方夫妻双方均需到场当面签字按手印;3、房屋转让合同4份均需到公证处公证。
收费标准:①交易费按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6元/㎡(住宅)登记费80元/本②交易费按评估总房价的1%(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本(开发商)商品房(总证)办理转移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2、卖方: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法人身份证、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买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契税、营业税完税证明(税票)、维修基金发票4、房屋所有权证(总证复印件)5、分层分户平面图、测绘报告(原件)6、房屋买卖合同(原件)7、授权委托书8、其他收费标准:①交易费按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3元/㎡(住宅)登记费80元/本②交易费按买卖合同总房价的0.25%(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本单位房屋办理所有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资格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3、立项批文(原件)4、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7、房屋平面图8、房屋测绘报告9、质检验收合格证明(原件)10、白蚁防治合同(原件)11、总平面规划图12、其他收费标准:①测绘费2.72元/㎡(多功能综合用房)自建私有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质检验收合格证明(原件)3、房屋平面图4、房屋测绘报告5、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7、其他注:集体土地房屋应出具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表
3、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
4、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
5、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表
6、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申请材料表
7、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表
8、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
9、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表
10、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表
11、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
12、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表
13、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申请材料表
14、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表
16、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表
17、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或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18、地役权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表
19、地役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
27、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
31、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
32、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表
34、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表
其他类型登记
39、换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的申请材料表。
西安市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提供资料的最新变化

西安市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提供资料的最新变化第一篇:西安市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提供资料的最新变化西安市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商品房)提供资料的最新变化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最新规定,在办理产权初始登记前,新增开发建设单位缴存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环节。
该环节具体流程和相关规定如下:一、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初始登记前,按照物业建筑安装造价2%的比例,一次性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保修金专门账户交存保修金。
建设单位申请退还保修金,应在住宅交付业主使用之日起保修期届满的前30日。
二、住宅物业保修金交存程序如下:申请中心确认交存出具交款凭据三、申报资料如下:1.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原件)2.法人委托(原件)3.办理申请(原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5.法人代码证(复印件)6.国有土地适应证(复印件)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8.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总评图(复印件)10.实测报告(复印件)在持有住宅物业保修金缴款凭证及其他初登材料后,方可在产籍处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
其他资料的提供及程序不变。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产权初始登记提供材料办理经济适用房产权初始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与商品房提供材料及程序相同。
在办理分户小证时,需提供经济适用房《购房证》(经房办出示)。
西安市安置房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提供材料一、与办理商品房办理程序相同。
区别在于,如果没有预售房屋,无需办理预售许可证,即可办理产权初始登记。
但是,在办理产权初始登记前如需设立楼盘信息表。
该楼盘信息表可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信息中心办理,也可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籍处初登窗口办理。
二、其他需提供的各项材料相同。
三、在办理分户小证时,需提供安置房原产权人产权证,安置协议,无需提供网签合同。
经济适用房与安置房在产权办理上的区别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