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精点总结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一、西周礼治思想的基本原则及其主要内容“礼治”的基本原则原则—“亲亲”、“尊尊”“礼治”的目的是维护宗法等级制,而宗法等级制中的主要内容就是维护宗族内部的尊卑长幼关系和国家结构中的等级关系。
因而维护这种宗族关系和等级关系也就成了“礼治”的基本原则。
“亲亲”父为首,孝是核心,所维护的是父权为中心的家庭、家庭伦理关系,要求在亲族范围之内,人人都应该亲爱自己的亲属,按照自己的身份行事,做到“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亲疏远近,尊卑长幼都有明确的次序,与其相应的思想或道德规范是“孝”,“亲亲父为首”。
“尊尊”指下级必须尊敬和服从上级,特别是服从作为天下大宗的天子和一国宗主的国君,严格上下等级秩序,不得既越,不得犯上作乱,与其相应的思想或道德观念是“忠”,“尊尊君为首”。
“长长”指尊敬长辈。
“男女有别”指男尊女卑和“男女授受不亲,与其相应的思想或道德观念是节、义。
”在这四个原则中。
“亲亲”、“尊尊”是最基本的。
“亲亲父为首”是宗法原则,旨在维护家长制;“尊尊君为首”是等级原则,旨在维护君主制。
一、子产《铸刑书》的意义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开创了古代公布法律的先例,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是中国思想史上一次划时代的变革,意义主要有:1、制定和公布成文法,是法制改革的一次重要的胜利,是春秋时期社会变革的深刻反映。
2、制定和公布成文法对贵族阶级的特权进行了限制。
3、制定和公布成文法结束了法律高深神秘的状态,使法律走向了公开化,打破了贵族阶级对司法的垄断,是我国古代思想史上的重大进步。
4、制定和公布成文法是对传统法律观念、传统法律制度以及传统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5、制定和公布成文法标志着法律观念和法律技术的进步6、制定和公布成文法为战国时期以及以后的封建成文法的发展和完善积累了经验,并标志着封建社会关系为内容的成文法律体系开始走向中国法律的历史舞台。
二、评价孔子的“仁者爱人”思想为了挽救和维持摇摇欲坠的“礼治”,孔子不遗余力的进行说教,提倡“仁者爱人”,要求“克己复礼”,建立了一个以“仁”为核心、以“复礼”为目的的思想体系,作为整个儒家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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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思想史(笔记)第一编奴隶社会夏、商、西周的法律思想第一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神权法思想的发展变化过程:形成于夏代,极盛于商代,动摇于西周。
夏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有夏服天命”,夏启讨伐扈氏时宣称“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商代“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奴隶主是上帝的子孙,从血缘上找到了充当上帝代理人的合法依据。
违抗王命等于违抗神命,就要受到“天罚”。
西周发生重大变化,表现为对“天命”说作了修正,“昊天有成命,二后而受之”,提出“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
“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天命并不是固定的,只属于有德之人。
一、夏代的神权法思想1、奴隶主的“天命”、“天罚”思想2、产生的根源:是由自然宗教迷信思想发展而来的。
A、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对自然界现象缺乏正确认识,人们无法控制自然力量。
认为周围世界存在着一种支配人类和自然的超人类、超自然的力量。
此是只是一种自然宗教,不具有阶级压迫社会属性。
B、进入阶级社会后,当人们不理解其社会根源时,便产生祸福命运由神操纵的观念;而统治阶级都极力扶持和利用宗教来麻痹人们的反抗的斗争意志。
二、神权法思想在商代的发展1、“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2、奴隶主宣称其祖先是至上神??“上帝”或“帝”的子孙。
3、利用“占卜”或“卜筮”,以“敬鬼神”而使民“畏法令”。
神权法思想的表现:夏:夏禹“有夏服天命”,夏启讨伐扈氏时宣称“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三、西周“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1、神权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由“天命”转向周公提出“以德配天”说:天命是有的,但并非固定不变,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
(1)至高无上的上帝??“天”;(2)“惟命不于常”(天不是固定不变的),“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其目的在于论证周灭商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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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文库()*电大考试*【中国法律思想史】考点归纳总结【电大天堂】1、以德配天这是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
意思是说周公的权力是“天”授予的,这是“天命”。
但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
2、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
3、周公制礼即在周公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补充、整理,制定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
4、明德慎罚这是西周统治者汲取殷商灭亡的教训而提出的思想。
“明德”就是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政。
“慎罚”主张谨慎用刑,反对滥杀无辜。
5、律学即法律注释学。
它原是经学的一个学支,用儒家经书中的经义研究、解释法律,属于正统儒学。
律学始于汉,晋代达到鼎盛。
6、理学产生于宋,完成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哲理化的官方学术。
它以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为主流。
认为“理”是世界万物的本源,是先天地而生,忠孝仁义、三纲五常千古不变。
理学弥补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理论形式上粗浅直观的缺欠。
7、铸刑书这是春秋失去子产的一项法律改革。
即将刑法铸造在金属器物上,予以公布。
它开创了世界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打破;“刑不上大夫”的传统。
8、《春秋》决狱就是以《春秋》的精神和实例作为审判的法律根据,从而把儒家经典法律化。
这是董仲舒最先提出的。
其实质是一种“原心论罪”说。
9、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是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的主张。
即以儒家思想统治其他各家,使儒家的仁义礼乐作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
10、神权法这是夏、商、西周三个历史时期的法律指导思想,它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夏、商时期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天命”、“天罚”,到了西周就演变成“以德配天”的君权神受说。
11、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特点之一,。
所谓“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受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一、概述中国法律思想史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发展历程。
随着中国政治和社会的变革,中国法律思想也逐渐演变和丰富。
本文将对中国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进行介绍,包括儒家法律思想、道家法律思想、法家法律思想和佛教法律思想等。
二、儒家法律思想儒家法律思想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儒家强调治理国家的重要性,认为人性本善,通过教化可以使人们遵守法律。
儒家强调君主的仁德和贤能,以建立和谐社会。
孔子是儒家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
他主张“君子之治,必以礼为主”,认为通过礼仪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是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
他强调君臣之间的忠诚和义务,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孝道。
道家法律思想强调自然法和自由性。
道家认为,法律应该尽量少用,让人们自由自在地生活。
道家强调“无为而治”,认为治理国家和社会应该遵循自然的规律。
老子是道家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
他主张“无为而治”,认为法律的规则应该尽量简单且自由,让人们自由选择和发展。
老子认为,治理国家的最高境界是“不争之争”,即通过让人们自由发展来达到社会的和谐和繁荣。
四、法家法律思想法家法律思想注重法律的规范性和实用性。
法家认为,法律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应该通过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韩非是法家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
他主张严密的法律制度和严厉的刑罚,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韩非认为,法律应该公平、严明、无偏,能够对不法分子进行惩罚,同时也保护人民的权益。
佛教法律思想强调慈悲和智慧。
佛教认为,通过修行和悟道,人们可以超越世间的法律和规则,达到解脱。
法显是佛教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主张通过慈悲和智慧来解决争端和冲突,以求和平共处和众生安乐。
六、总结中国法律思想史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发展历程。
儒家法律思想强调礼仪和仁德,道家法律思想强调自然法和自由性,法家法律思想注重法律的规范性和实用性,佛教法律思想强调慈悲和智慧。
这些不同的法律思想相互影响和交融,共同塑造了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多元性和丰富性。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一、夏、商、西周时期,奴隶主贵族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主要利用神权法思想和宗法思想进行统治,他们的法律思想也受这两者支配。
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1、夏朝建立后,奴隶主贵族为了使自己的统治合法化,极力宣扬利用宗教迷信和鬼神观念,宣称自己是神和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接受"天命"来统治人间,对不服从其统治者施行"天罚"。
2、到了商代神权罚思想达到了高峰,殷商奴隶主以迷信鬼神著称,宣称其祖先是上帝的子孙,因而从血缘上找到了充当上帝代理人的合法依据。
违抗王命等于违抗神命,要受到"天罚"。
3、在西周,神权法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化。
主要表现为:对"天命"说作了修正,提出了"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认为天命是有的,但他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能承受天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失德就会失去天命。
这反映了神权法在西周的动摇。
西周统治者也主张"天罚"论,认为自己有代天行罚的权力,即"予亦致天罚于尔躬",这一点是对殷商统治方式的继承。
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化,周公等统治者提出了天命转移"以德配天"说即"惟命不于常",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以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不仅意味着神权的动摇,而且从对立面的角度反映了劳动人民力量的强大及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
二、1、"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张之洞把洋务派"变器不表道"说进一步系统化,发展成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论。
实际上,西学本身也有"体"、"用"两个方面。
中国法律思想史自考精华

中国法律思想史自考精华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承载着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以及思想观念的演变。
本文将通过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概述,深入探讨其中的经典思想,并分析其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启示。
一、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概述中国法律思想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先秦时期。
在这个阶段,古代中国的法律观念尚未形成统一的体系,而是以道德伦理为基础,通过儒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进行呈现。
儒家思想认为,法律应该以仁爱为核心,注重人伦关系和德治。
儒家学派的代表孔子强调“仁者爱人”,主张通过人伦道德规范来调节社会秩序。
这种思想对中国法律体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道家思想则强调自然法的观念,认为法律应该依循天道自然,以达到社会和谐。
道家学派的代表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主张放弃权力干预,尊重个体的自由和自主。
法家思想则更加注重法律的作用,提倡以法治国,通过制度和规则来维护社会秩序。
法家学派的代表韩非子主张严明的法律制度,以权威和威慑力来维持社会稳定。
二、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经典思想1.《论法》《论法》是我国古代法律研究的重要著作,作者是西汉著名法学家邹阳。
该书主张“刑不上大夫、作杀人之罪”,提出法律要公正而严明,不应受到地位和权势的干扰。
这种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新刑法》《新刑法》是清代法学家盛宣怀在我国法学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
该书主张刑法应该适应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注重人权保护和公正。
其中的思想包括对于刑法的分类、刑罚的限制以及对犯罪过程的精细化管理等内容,为近代中国刑法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三、中国法律思想史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启示中国法律思想史中的经典思想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首先,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强调道德伦理和仁爱观念的思想给当代法律伦理学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现代法律制度应注重法律与道德的结合,强调法律的道德合理性,以实现法治的真正价值。
其次,古代法律思想中提倡公正与公平的思想对现代刑法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自考

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的思想1、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即天命、天罚思想。
2、XXX强调统治者必须有德,“以德配天”,其目的在于求得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统治永久延续下去;同时“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意味着神权的动摇,而且从对立面的角度反映了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及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
第二章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的思想1、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特权的行为规范。
嫡长继承制是宗法等级制的核心内容。
2、商朝末年确立了嫡长继承制,即“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西周的宗法制和分封制是紧密结合的。
制后发展成世卿世禄制。
3、西周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所实行的是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的礼治。
5、礼治的基本特征:XXX倡导礼治。
礼和刑都是仆从贵族的统治手段,但它们合用的对象各有所侧重,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6、XXX提出明德慎罚的思想。
XXX:即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的意思。
慎罚:区别对待,罪止一身。
主要内容:1、要求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2、反对族诛连坐,主张罪止一人;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4、刑罚适中。
第三章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1、春秋时期的法律思想,最具时代特点的是主张在政治、经济、军事上进行变革的革新思想。
2、XXX:在法律思想方面主张“天道”与法律相结合,改革旧礼与创立新法并举,以法统政、礼法并用,以法律手段推行军事、行政以及商业政策,促进富国强兵。
3、XXX的法制改良思想:对过去的法制不能简单地废弃或否定,而要选择其好的方面加以创造性的运用。
即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
对XXX进行了四方面的改造:1、挟天子以令诸侯,以尊王攘夷和维护周礼为名,建立齐国的君主集权制和霸主地位;2、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强调“万物待礼而后定”,用礼来教育和引导民众,同时用削夺封邑的方法打击分封制贵族,加强诸侯的权势;3、打破了“亲亲”的宗法原则,任用贤能;4、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依法令作为人们言行的准则,已公开的法律作为标准。
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相关知识点简记

中国法律思想史相关知识点简记1、试述夏、商神权法思想的表现。
答:夏、商神权法主要表现在“天命”、“天罚”思想,夏代统治者利用“天命”、“天罚”等神权思想从而来神化他们的权利合法化,并把反映他们意志的法律说成神意的体现;而到了商代,这种“天命”、“天罚”的神权思想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商代统治者更是把刑罚观与天命神权思想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施行刑罚说成上帝的意志,是秉承神的指令。
2、神权法思想在西周有什么变化?答:西周神权法在思想上仍然利用神权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但是通过对殷商统治者“帝立商”的借鉴后,提出了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西周统治者认为天命是有的,但是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以承受天命。
3、试述礼治的基本原则与特征。
答:礼治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亲亲”和“尊尊”,“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尊”则是要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下级贵族也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贵族服从周天子,不许犯上,不得僭越。
礼治的基本特征主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不下庶人”主要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而“刑不上大夫”则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4、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奴隶主贵族中的明智之士觉察到传统“礼治”的弊端,主张对旧礼进行改革,并创立新的法令,主要代表管仲;从旧贵族转化而来的新的封建贵族,急欲扩大并巩固自己的特权,对传统周礼进行新的解释,同时设置新法,主要代表子产;新兴的地主阶级,则代表着新的生产关系,要求废弃传统的周礼,完全用新的法律治国,主要代表是邓析;5、管仲的改良旧礼和以法统政思想主要包括:1)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2)作内政而寄军令;3)令顺民心,与民分货;6、子产的立法救世思想:1)对礼治的继承和改造;2)改革内政,创立新制;3)踌刑书,公布成文法;4)宽猛并用的刑法思想;7、邓析的“不是礼仪”思想:1)对“先王之礼”的否定和批判;2)辨析法律概念,私自制定“竹刑”8、试述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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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孟子以“仁政”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1、王道仁政,道德教化 2、减省刑罚,罪人不孥 3、为民制产,轻徭薄赋 4、民贵君轻,暴君放伐 5、惟仁者宜在高位”的人治论
孟子认为人性善,人生来就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的 四心,因此统治者应该实行仁政。 孟子仁政学说的主要内容 a、正经界,保障土地私有,b 省刑罚、c 薄税赋, 孟子提出了“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 孟子提出了“惟仁者宜在高位” ,主张“尊贤使能,俊杰在位” 。 孟子提出了“暴君放伐”的观点, “暴君放伐”论 :孟子的观点,就是对于暴君昏君可以放逐,甚至可以诛杀目的 暴君放伐” 暴君放伐 在于警告统治者,如果残暴,不顾人民的死活,自己就有被放逐杀害的危险。在 历史起过进步作用,许多进步思想家、政治家曾利用它作为反对暴君暴政的思想 武器, 孟子提出了“民为鬼,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观点。 孟子提出了诸侯有三宝 a 土地;b 政事;c 人民。
二、周公制礼(简述周公制礼) 简述周公制礼) 周公制礼:即在周公的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了补充和整理, 周公制礼 制定出了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典章制度、礼节仪式。成 为了西周的根本大法和行为规范。 礼治的基本原则: “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的礼治。 、 “亲亲” ,就是必须亲 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 恭; “尊尊” ,则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违抗:下级贵族也要服从 上级贵族,所有贵族服从周天子,不许犯上,不得僭越。 礼治的基本特征: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
不法先王,不是礼义 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是邓析的改革主张,先王不值得效法,礼义不值得遵守, 实际表明了他改革的决心
第四章 一、儒家
儒家的法律思想
“儒”原来指专门从事教育和执掌礼仪仪式的人,由于孔丘一直招收门生,传授 知识,以相礼为业,是儒中的佼佼者,他所创立的学派被后人儒家,儒家的发展 经历了两个阶段,先秦儒家和秦汉以后的封建正统儒家, 先秦儒家以 a 孔丘、c 孟轲 c 旬况为主要代表,后期儒家以董仲舒为代表。
二、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1、仁学与仁政说 (1)孔子建立了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作为整个儒家的理论基础。他主张 “仁者,爱人”“泛爱众” , ,抨击暴政,反对人殉 (2)孟子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生来就具有所谓的“不忍人之心”诸侯国也不 例外。如果“扩而充之,推而广之” ,用在政治上就是王道或仁政。他主张用仁政 统一天下,其具体办法是“省刑罚,薄税敛”“为民制产”“申之以孝悌之义” , , , 等等 (3) 荀子继承了儒家王道仁政主张, 又吸收了法家行之有效的霸道思想, “仁 提出 眇天下,义眇天下,威眇天下”的主张,即采用以仁义为主,以兵威为辅的方法 统一天下 2、 “为国以礼”的礼治论 (1)孔子主张“为国以礼” ,实行礼治,使“君子”和“小人”各自遵守一定的
三、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简述周公“明德慎罚”思想) 简述周公“明德慎罚”思想) :所谓“明德” ,就是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的意思。所谓 “明德慎罚” 明德慎罚” “慎罚”就是要谨慎使用刑罚。 周公“明德”说的主要内容 a、统治者要勤于政事,不可淫逸 b、要宽民;c、
要裕民 周公“慎罚”说的主要内容是(简述周公慎罚的内容) : (1)他要求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2)反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 (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 (4)刑罚适中
他主张用仁政统一天下其具体办法是省刑罚薄税敛为民制产申之以孝悌之等等3荀子继承了儒家王道仁政主张又吸收了法家行之有效的霸道思想提出仁眇天下义眇天下威眇天下的主张即采用以仁义为主以兵威为辅的方法统一天下1孔子主张为国以礼实行礼治使君子和小人各自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2孟子认为无礼义则上下乱主张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各守其礼荀子对儒家的礼作了新的解释赋予它以封建等级制的内容
四、邓析的“不法先王,不是礼仪”的法律思想 邓析哲学逻辑思想十分丰富,被誉为先秦名辩思潮的创始人。在春秋时期天与 人、礼与法的思想对抗中,邓析不谈天命,抵制旧礼,反对改良,制定“竹刑“, 表现出实行法治的明显倾向,因此可以称为战国活动家学派的先驱人物。 “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是邓析主张改革,反对周礼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主旨。意 思是不必效法先王,不必尊崇礼仪。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坚持改革的思想。
三、孔子以“仁”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1、 “仁者,爱人”“仁”是孔子思想体系核心,也是他的政治法律思想的核心和 , 出发点。他明确提出仁者“爱人”的思想, “孝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孔子“爱 人”的“人” ,不是专指统治人民的贵族阶级,也包括奴隶、农奴在内的劳动人民。 孔子的“爱人”思想是我国古代较早出现的人道主义的萌芽 要做到爱人就必须克己复礼,所谓克己复礼:就是要克制自己的欲望,约束自己
管仲在继承周礼同时,又对周礼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改造(简述管仲对周礼的改造) 简述管仲对周礼的改造 (1)打着“尊王”即维护周天子的旗号, “挟天子以令诸侯”“尊王攘夷”和维 , 护周礼为名,建立齐国的君主集权制和霸主地位 (2)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强调“万物待礼而后定” ,用 礼来教育和引导民众;同时用封邑的方法打击分封制贵族,加强诸侯的权势 (3)打破了“亲亲”的宗法原则,任用贤能 (4)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以法令作为人们言行的准则, 以公开的法律作为标准,用赏赐以资鼓励,用刑罚纠正偏颇 2、 “作内政而寄军令” 管仲主张以法理政,以法统军,以法治民,并在制度上将这三者结合起来。这 是管仲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现。 提出了四民分居定业论 四民分居定业论:四民就是士、农、工、商,他认为必须严格四民之间 四民分居定业论 的界限,反对混居,如果混居就会胡言乱语,任意改变职业会引起社会秩序的混 乱。 四民分居的具体化就是三国五鄙制度 3、 “令顺民心”“与民分货” , 管仲提出了“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 管仲提出了“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只荣辱。 管仲的立法思想是以重商主义。 相地而衰征:管仲提出的的租税原则,也就是区别土地的好坏,根据土地的不同等 相地而衰征 级而征税,使农民在好坏土地上收益大体一致。 三选制度:是管仲创立的官吏选拔制度,第一年试用评定,第二年考察任命,经 三选制度 过一段时间考察之后委以重任。他创立的三选制度打破了任人唯亲的制度。
中国法律思想史精典 中国法律思想史精典总结
第一编 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 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是 a 神权法思想和 b 礼治思想,其中礼治思 想是以宗法为核心的 第一章 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
一、夏、商的天命、天罚思想 1、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大体可以概括为:形成于夏代, 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所谓神权法思想 神权法思想:在我国奴隶社会里,奴隶主阶级采用精神手段来欺骗和奴役奴 神权法思想 隶,他们编造天命、天罚思想力图神化他们的统治权力,把他们的意志说成是神 意的体现 2、商王专门豢养了一批向上帝请示的人,叫做 a、卜,b、巫,c、祝。 3、天命、天罚的思想最早出现在夏朝 夏朝
二、西周的以德配天说(简述周公以德配天说) 1、以德配天说的含义 以德配天:是周公总结殷商灭亡的教训所提出的思想命题。 “德”指道德、德 以德配天 行, “天”即天命。他认为,天命是有的,但并非固定不变,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 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 2、以德配天说的意义 一方面为了求得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统治永久延续下去。另一方面,也意 味着神权的某种动摇,统治者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开 始重视民心向背。
的言行,使之符合礼的要求,就能实现仁。 2、 “为国以礼”的礼治论, 简述孔子(儒家) 为国以礼”的礼治论) (简述孔子(儒家) 为国以礼” “ 孔子主张“为国以礼” ,实行礼治。孔子所说的礼,一般是指周礼。从法律思想的 角度来看,孔子的礼治论主要有以下内容: (1)剥削阶级享受特权是“天下之通义” ; (2)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说; (3)礼乐兴,刑罚“中” ; 孔子维护礼治,表现在孝悌上就是“为亲者隐”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4) “礼之用,和为贵” 3、德治论与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孔子继承了周公“敬德”“明德”“修德”的思 、 、 想,主张“为政以德” ,实行德治,即主要依靠礼义的力量来教化人们,唤醒其内 心之反省,使之日趋于善: “为下以德” (1) ,德主刑辅; (2)重义轻利的价值观 4、宽刑慎杀,反对冤狱。主要表现在 a、宽刑慎杀;b、赦小过;c、反对冤狱;d、 无讼思想 无讼 5、 “为政在人”的人治论,孔子认为政府官员有两个来源 a、宗法贵族;b、非贵 族出身的贤才
行为规范 (2)孟子认为, “无礼义则上下乱” ,主张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各守其礼 (3)荀子对儒家的礼作了新的解释,赋予它以封建等级制的内容。他认为,礼是 “强国之本” ,人们都须严格按照礼所规定的等级名分分享权利和物质利益, “使 有贵贱之等”“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 , 3、 “为政在人”的人治论, 简述儒家“为政在人”的人治论) (简述儒家“为政在人”的人治论) (1)儒家主张“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 , (2)认为政治的好坏取决于统治者的好坏,君主“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 所以, “惟仁者宜在高位” 。 (3)孔子认为君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 (4)荀子更提出了“有治人,无治法”的主张,认为法对于治理国家虽然重要但 法毕竟是制定的,并靠人去掌握和执行,即仍然取决于“人” 4、 “为政以德”的德治论, 主张德刑并用,以刑辅德,孔子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还主张“道之以政, 齐之以刑” ;注重教化,以德去刑 最终达到“无讼”的境界;恤刑慎杀,先教后 刑。
பைடு நூலகம்
一、 “法治”思想的萌芽 春秋是社会大变革时期,神权和宗法思想动摇,革新思想兴起。管仲、子产、 邓析是当时主张革新的主要代表人物。在他们的改革主张中,都强调对西周的礼 治进行改革,并产生了“法治”的思想的萌芽。 春秋时期革新家的代表人物(法家的先驱人物)a、管仲,b、子产,c、邓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