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扶持内容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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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3.11.10•【文号】财预〔2023〕114号•【施行日期】2023.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我部修订了《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2023年11月10日附件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的能力,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基本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强化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设立,主要用于激励引导地方保障基层“三保”等必要支出需求,奖励地方改善县级财力均衡度、加强县级财政管理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财政部负责分配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全面掌握县级财政运行情况,客观评价地方“三保”保障能力、努力程度和工作实绩。

第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原则,落实分级责任制。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健全本地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针对可能发生的“三保”风险事件做实应急处置预案。

省市财政部门负责对下测算分配奖补资金,资金向基层困难地区倾斜,提高县级财力水平和均衡度;动态监测基层财政运行,确保“三保”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困难县区适当加大补助力度、给予资金调度支持,切实落实兜底帮扶责任。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17•【字号】甘政办发[2014]171号•【施行日期】2014.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7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17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省财政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12号)、《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甘发〔2013〕19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4〕63号)精神,进一步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以县乡政府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逐步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实现县级政府财力与保障责任相匹配;进一步提高县级财力均衡度,加大民生投入,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加强县级财政管理,在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分级管理。

省级政府制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加大财力调节力度,提高县级财力水平和均衡度,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市级政府统筹协调区域内县级经济发展,支持和督促县级落实保障责任。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12.15•【字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为支持和帮助县级提高基本财力水平,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12号)和《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3〕3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南省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湖南省财政厅2014年12月15日附件湖南省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县(指县市区,下同)级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绩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12号)和《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3]33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进一步巩固和延伸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成果,加大保障力度,保证基层财政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需要,推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加大均衡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县域协调发展;加大激励约束力度,引导市县财政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推动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一)保障基本,动态调整。

将县乡政府承担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支出纳入保障范围,实行托底保障。

根据中央、省有关政策的变化,动态调整保障水平,建立保基本、托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保障机制。

县级补助经费实施方案

县级补助经费实施方案

县级补助经费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县级补助经费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拨付给各县级政府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和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合理有效地实施县级补助经费,对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原则。

1. 突出重点。

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将县级补助经费重点用于重大项目建设、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

2. 公开透明。

建立健全县级补助经费的申报、评审、使用、监督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精细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县级补助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实施措施。

1. 完善申报评审机制。

建立健全县级补助经费项目申报、评审、审批程序,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实际需求,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2. 加强资金监管。

建立县级补助经费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稳定、高效使用。

3. 强化绩效管理。

建立健全县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项目实施方案。

4. 推动项目落地。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项目落地实施,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风险防范。

1. 防范财务风险。

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2. 防范项目风险。

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防止项目风险的发生。

3. 防范腐败风险。

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贪污腐败行为,确保县级补助经费使用的廉洁高效。

五、总结与展望。

县级补助经费的合理有效实施,对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县级补助经费的实施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提高实施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完善我国县级财力保障机制的建议

完善我国县级财力保障机制的建议

完善我国县级财力保障机制的建议作者:周自军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5年第01期摘要: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县级政府特别是困难县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对于增强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县级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层社会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应该按照分清主体、强化责任、奖补结合、分步实施、健全机制、长效保障的原则,合理界定县级政府的事权与财力,明确县级财政自身保障能力,同时明确中央和省级的县级财力保障责任,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设计转移支付体系,建立健全县级财力保障的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

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财力上浮而事权下沉,财力与事权的不匹配使得现县乡财政困难进一步加剧。

如何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状况,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1-000-04一、引文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县级政府特别是困难县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对于完善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控制和化解基层政府债务风险,全面推进民生财政体系建设,增强县级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县级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层社会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前公共财政以民生财政支出为重点的背景下,研究县乡政府如何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目标,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显得十分必要。

财政是维护政府机构运行、履行政府公共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

长久以来,县乡财政收入能力的不足导致了其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的削弱。

有些地方由于财力紧张,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通讯、农田水利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基础十分脆弱。

此外,由于民生标准的持续提高,保障范围的不断扩大,各地财政,尤其是县乡基层财政的困难不断加大。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施情况研究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施情况研究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施情况研究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法经费保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新农保、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民生政策,为抓好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财政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三奖一补”政策的基础上,部署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即“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机制内容主要包括:中央财政每年根据政策和相关因素变化,制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

明确各级财政责任分担,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根据地方工作实绩实施奖励,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较好的地区给予激励性奖励,对地方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给予保障性奖励。

同时加强对地方的约束,规定对到2013年仍存在县级基本财力缺口的地区,中央财政相应扣减该地方的均衡性转移支付或税收返还,直接用于补助财力缺口县。

从实际情况看,自中央财政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来,在中央奖补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下,各省积极采取措施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努力实现财力下移,县乡财政运行出现了积极变化。

(一)调动了地方政府加强县乡财政建设的积极性,均衡了县市一级的财力分配。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明确了地方政府消化财力缺口的责任,各省进一步完善省以下体制,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加快财力下移。

不少省份把县级财力保障机制与实施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的财税政策结合起来,在收入划分上向市县倾斜,促进财力下移,加大支持县乡经济发展力度。

如,有的地区对各地上划省级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长15%以上部分予以全额返还。

去年,有十余个省份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收入比重出现明显下降,市、县一般预算收入占比分别达到20%和70%左右。

(二)推动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了中央惠民政策的温暖。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稳定增长,有效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出台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出台
充 实县级 财力 , 帮助其 弥 补基 本财力 缺 口。同时 , 省级 财政要 制定 必要 的约束 机制 , 加强 对县级 财政 预 算安 排 和预算 执行 的监督 管理 , 助县级 财政 合理 安排 预算 。 帮 努力 提高 预算编 制 的科 学性 、 整性 以及 完
预算 执行 的严 肃性 。对 县级 基本 财力存 在 缺 口的地方 , 省级财 政要 制定 保 障缺 口弥补方 案 和工作计 划 ,
保 障水 平 , 立保 障范 围逐 步扩 大 、 障标准 逐步 提高 的动态 保 障机制 建 保 建立 县级 基本 财力保 障机 制 , 由中央 财政 制定保 障范 围和 保障标 准 。保 障范 围主要包 括人 员经 费 、 公用 经 费 、 民生 支 出以及 其他必 要 支 出等 。其 中 , 人员经 费包括 国家统一 出 台的基本 工 资 、 奖金 和津 贴
报 财政部 备案后 组 织实施 。
建立 县级 基本 财力 保障机 制 ,由 中央财政 将根 据工 作实绩 实施 奖励 。一 是对县 级财 力保 障较好 的
地 区给予 激励性 奖 励 。根据 各地 县级 基本 财力 保障情 况 , 定各 地县 级财力 缺 口额 、 际缺 口率 和全 国 核 实 地方 平均 缺 口率 。将 各 地实 际缺 口率与 全 国地方平 均缺 口率 相 比较 ,实际缺 口率低 于平 均缺 口率 的地
必要 支 出包括 必要 的基本 建设 支 出以及 其他社 会事 业发 展支 出 。保 障标 准根据 基本 保 障范 嗣内各项 目
的筹 资责 任和 支 出标 准 , 以及与 财政 支 出相 关 的保障 对象 综
分县 测算 。 中央财政 根据 相关 政策 和 因素变化 情况 , 适时 调整 和核定 县级 基本 财力保 障范 围和标 准 。 建立 县级 基本 财力保 障机 制 ,地 方 财政要 采取 措施 弥补县 级基 本财 力缺 口。县 级财 政要强 化科 学 发展 观念 , 力发 展县 域经 济 , 强收入 征管 , 努 加 增加 财政 收入 , 力提 高财政 保障 能力 。同时要继 续深 化 努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9•【字号】鲁政办发[2010]63号•【施行日期】2010.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6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县乡财政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基层政权运转和社会稳定、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县乡财政建设,特别是2005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五奖一补”政策,建立促进县乡科学发展“五个机制”等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了各地加快发展、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但是,随着近年来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和一系列民生政策的集中实施,县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较大变化,财政保障范围越来越宽,支出标准越来越高,刚性增支需求快速增长,部分县乡财政收支矛盾有所加剧,出现了新一轮的县乡财政困难。

为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决定从今年起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基层财政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关系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的巩固和扩大,关系改善民生的进度和成效,关系全省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局。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立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县乡财政状况,促进县乡财政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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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扶持内容与标准
一,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1,概念
中央财政设立的,主要用于支持县级政府弥补减收增支财力缺口,奖励地方改善财力均衡度、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管理绩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2,特征
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对象是全国的县、县级市和农业人口占辖区内总人口比重超过50%的区(以下简称县)
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扶持内容与标准
1)人员经费。

包括国家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养老保险支出,地方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资性附加支出和离休人员离休费等项目。

2)公用经费。

包括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3)基本民生支出。

主要包括国家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支出。

4)其他必要支出。

包括必要的基本建设支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等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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