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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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责任制(3篇)

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责任制(3篇)

第1篇一、概述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责任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制度,旨在明确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各参与方的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监管,提高工程质量。

本文将从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多个方面阐述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责任制。

二、施工企业质量责任制1.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2. 施工企业应加强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质量技能。

3. 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

4. 施工企业应加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5.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质量问题发生。

6.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质量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三、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制1. 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

3. 建设单位应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5. 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责。

四、勘察单位质量责任制1. 勘察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勘察工作,确保勘察数据的准确性。

2. 勘察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勘察报告,确保勘察成果符合设计要求。

3. 勘察单位应参与工程验收,对勘察成果负责。

五、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制1. 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工程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2. 设计单位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密切配合,确保设计方案的顺利实施。

3. 设计单位应参与工程验收,对设计质量负责。

六、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制1.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和有关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理。

2.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3. 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负责。

工程质量责任制(3篇)

工程质量责任制(3篇)

工程质量责任制第一章绪论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章质量责任(一)业主责任:1. 根据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要求,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质量检验验收标准。

2. 按时提供合格的工程设计和施工图纸,并按照设计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变更确认。

3. 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确保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4. 及时提供施工环境和材料,确保施工单位有条件按时开工,并提供合格的材料供应渠道。

5. 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检验评定结果的监管,及时进行整改和追责。

(二)施工单位责任:1. 按照设计图纸和业主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 选派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参与施工管理,建立和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和工序卡控制办法。

3.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或返工,并保证整改的质量和进度。

4. 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合规,严禁违法违规施工行为。

5. 配合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和技术资料。

(三)监理单位责任: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业主要求履行施工责任,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 进行施工工序和质量的抽查和检验,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符合法规要求。

3. 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技术资料符合设计要求。

4. 及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评估和验收,确保整改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章责任追究(一)业主责任追究:1. 对工程质量问题,若是业主责任造成的,由业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追究。

2. 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若是由于业主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不力造成的,由业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施工单位责任追究:1. 对工程质量问题,若是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追究。

施工质量责任制度

施工质量责任制度

为建立强有力的施工质量管理保证系统,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保证职责,理顺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加强质量监督、控制、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使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化、标准化,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部各级部门和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望各级技术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对保证工程质量起主导作用。

其主要职责为:( 1 )主持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的策划,对本工程的最终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 2 )建立质量管理机构,组织制订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制定奖罚措施,完善质量管理机制;( 3 )组织施工中所需资源的配置和管理,正确处理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之间的关系;( 4 )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或者浮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5 )贯彻执行局内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 6)为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有权审批质量奖惩条例,确定重大奖惩事项。

( 7 )主持管理评审工作,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做出决策。

常务副经理是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推动者,其主要职责为:( 1 ) 协助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日常管理工作( 2 ) 参预组织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质量计划的评审;( 3 )根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业主的要求,安排项目部日常生产活动;(4)确保分管部门岗位目标及作业厂队质量目标的建立和实施;( 5 )监督作业计划的执行,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指挥和管理;( 6)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期间,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履行总经理职责。

生产副经理是项目部份管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 1 )协助项目经理的工作,催促分管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保持和改进;(2)参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质量计划的评审,对分管范围内工作质量负主要责任;( 3 )负责现场施工质量监督和管理,对浮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质量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进行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工程施工责任制度

工程施工责任制度

工程施工责任制度一、总则1. 本责任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明确各参建方的责、权、利,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方。

3. 各参建方必须遵守本责任制度,并接受项目业主或其授权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应负责工程的日常施工活动,包括现场管理、施工组织、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3. 设计单位应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并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 材料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三、职责划分1.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监理单位要实施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 设计单位应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并在施工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

4. 材料供应商要确保材料的合格率,不得供应假冒伪劣产品。

四、监督机制1. 建立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同参与的质量监督小组,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

2. 实行工程质量月报制度,由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审核,及时反馈工程质量状况。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上报项目业主,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责任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施工、解除合同等处罚。

2. 若因违规行为导致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于屡次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记入不良记录,限制其今后参与类似项目。

六、附则1. 本责任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业主负责解释。

2. 各参建方应将本责任制度作为日常工作的基本遵循,确保每个环节都能严格执行。

3. 本责任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参建方。

工程质量追究责任制(五篇)

工程质量追究责任制(五篇)

工程质量追究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的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从细节做起的观念,杜绝发生质量事故,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靖会公路改建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靖会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三条本制度所属工程质量事故,系指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害外,凡因管理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隐患,机械设备毁坏,降低使用标准,因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四条鉴定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图纸图集和上级部门管理文件等。

第五条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检测定性、专家认定、行政裁决”制度,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其调查处理实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有权对工程质量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职责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各级人员的职责除按照交建集团的岗位职责执行外,具体的质量责任为:一、项目管理(含监理)单位职责:1、负责建立完善内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制定项目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办法,形成长效监督机制;2、负责督查各参建单位现场及内业工作,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纠正指令,并及时研究处理存在的重大偏差;3、负责检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施工技术方案、工序检验单、变更文件、联测资料、计量文件与支付文件、延期与索赔文件的审查、签认和处理情况;4、组织开展内部质量管理、业务提升及管理程序的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5、制定总监办的施工监理工作实施细则,设置各监理组并明确其监理职责;6、负责所辖范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检查承包人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包括抽查、复查关键工序施工质量,负责工程资料签认、统计及整理归档;7、负责所辖范围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包括复查承包人的总体进度计划及控制工程的进度计划,督促承包人根据进度计划调整或加大工、料、机投入。

施工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施工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施工工程质量责任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明确各级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公司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从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监督和指导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

2. 项目经理作为施工现场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质量检查、监督和记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4. 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作业,对自身的工作质量负责。

三、质量管理措施1. 施工前准备:施工前应对图纸、技术规范等进行详细审查,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2. 材料管理:所有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3. 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执行,对关键工序实行自检、互检和专检制度。

4. 质量检验:完成每一道工序后,必须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5.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四、质量问题处理1.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工进行整改,严禁隐瞒或带病施工。

2.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和监理单位,制定专项整改方案。

3. 对于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质量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导致质量问题的个人或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2. 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对于在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质量责任制范文(3篇)

工程质量责任制范文(3篇)

工程质量责任制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改进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质量可控,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单位内各级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工程质量责任制包括目标责任制、制度责任制、绩效责任制、监督责任制等。

各级人员应依据本责任制的要求和相关制度及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四条工程质量责任应当与岗位职责相适应,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工程质量责任制应当注重保证全过程全要素的质量控制,注重质量过程的规范管理,突出阶段风险的控制。

第六条实施工程质量责任制应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数字化的手段和方法。

第七条各级负责人应当树立工程质量观念,强化质量管理,发挥领导示范作用。

第二章目标责任制第八条目标责任制是指各级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确定和完成工程质量目标的过程。

第九条目标责任制应当设定明确的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要求的达到和实现。

第十条目标责任制的原则包括科学合理、可量化、完整、明确。

第十一条目标责任制的程序包括目标制定、分解、执行和评价四个阶段。

第十二条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包括全员参与、责任匹配、及时反馈、奖惩有序等。

第十三条目标责任制的执行过程中,各级人员应加强协调合作,促进目标的完成。

第十四条各级负责人要定期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并对成果进行及时反馈。

第十五条目标责任制执行的结果应当作为评价工程质量管理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制度责任制第十六条制度责任制是指依据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履行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的过程。

第十七条制度责任制的关键是建立和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规定各级人员的权责范围和行为准则。

第十八条制度责任制的要求包括全员学习、宣传和贯彻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进行工作;按规章制度要求进行考核和奖惩等。

第十九条制度责任制的执行过程中,各级人员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把握,确保工作按照规章制度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各级负责人要定期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

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

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各施工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的制度。

在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利益,因此,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

一、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的定义与意义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负总责,并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保障的制度。

这一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建筑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的主要内容1.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2. 施工单位的项目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项目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

3. 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与检查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4. 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处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事故处理机制,对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报告、调查、处理。

质量事故的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责任到人的原则。

5. 施工单位的质量培训与教育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质量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施工单位应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质量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质量能力。

三、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的实施与监管1. 政府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的监管,依法依规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履行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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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作者:-----------------------日期:质量责任制第一条项目部质量责任一、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有关上级质量工作的指示和精神。

认真落实建设单位技术管理办法、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承诺,落实公司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管辖围的质量大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和质量隐患,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三、了解、掌握管质量动态,收集、处理各参建单位生质量情况和信息,及时对质量形势进行分析判断,制定阶段工作重点和措施。

四、编制管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五、针对管辖围工程特点,组织编制、下达专项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六、参加管辖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七、参加参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完善交验手续。

第二条项目部有关人员质量职责:一、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一)主持管辖围质量管理工作和管质量管理目标及对策措施的制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部门、人员质量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牵头组织好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和管质量活动的开展,了解、掌握管质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办法。

(三)对管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或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控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进行审核,并报公司审批。

(四)参加管辖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组织编制、下达有针对性的专项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进行演练。

(六)负责对所属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七)牵头组织对管辖围委外工程和协作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分包、委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八)正确处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关系,重视和控制质量成本,减少质量损失,不断改进工程质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益。

二、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一)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实施本单位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对质量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管辖区域,定期或不定期质量检查活动。

并对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总结,上传下达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对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和纠正措施的制定、验证工作。

支持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使质量否决权,制止任何忽视质量的做法,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

(四)参加管辖区域重大工程技术方案、措施的审定工作。

组织对质量情况的分析,制定改进和强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施工班组落实。

(五)参加管辖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六)组织实施管辖区域的质量创优规划,推动质量创优工作的开展,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

(七)参加本单位质量领导小组会议,负责对分管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价。

(八)参加对管辖围委外工程和协作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分包、委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三、项目部总工程师质量责任(一)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质量方针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工作,并对工程的最终质量负责。

(二)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贯彻实施技术规程、施工规、质量验收标准。

督促、检查管段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设计图进行施工,并认真执行《验标》。

(三)主持管质量检查工作,加强阶段检查和竣工工程验评,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遇到难以解决的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负责编制管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五)组织培训管段施工人员学习有关规程、规和标准,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技术业务素质。

(六)参加管辖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七)督促检查管施工实际情况,对违反施工规、操作(八)规程、技术措施的行为,有权制止,责令返工或令其停工。

四、项目部党委书记质量责任(一)组织审定质量宣传提纲、质量宣传标语口号和资料。

(二)组织开展质量工作对外宣传报道,指导公司新闻媒体的质量宣传工作。

(三)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管辖围的事故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参加质量委员会、质量决策会议。

五、工会主席质量责任(一)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动员广大职工投身质量振兴企业的活动中。

(二)参加质量大检查和项目部组织的质量事故的抢险救灾、调查处理工作。

(三)参加质量委员会、质量决策会议。

六、项目部财务主管及会计员质量责任(一)保证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所需资金,负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收付工作。

(二)监督质量措施费用、质量奖励资金的正确使用,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经济责任,负责统一发放、扣收各项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奖励、罚款。

(三)正确处理工作质量与工程成本之间的关系,避免过于追求质量而忽视效益或过于追求效益而忽视质量。

(四)参加质量检查活动和质量事故、问题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对影响经济效益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五)协同有关部门,结合实情研究优质优价政策。

七、技术室质量责任(一)负责收集、贯彻与公司施工生产相关的国家、地方以及行业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做好更新管理工作。

(二)审批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检查对安全质量威胁较大的重点工程中重要结构的检算、技术管理及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督促、指导做好施工图审查、逐级技术交底等工作。

(四)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测量复核制。

(五)负责在建工程产品顾客满意度的测量工作,收集有关信息并进行分析和处置。

开展工程质量保修活动,参加工程质量回访。

(六)参与解决施工技术疑难问题。

参加新工法、施工技术标准的编制。

工艺标准的评审,特殊过程的鉴定。

(七)根据上级有关质量规定和公司质量管理目标,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制订有关质量监察工作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等,对施工质量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八)参加质量回访工作,及时向上级和质量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质量情况的统计报告。

(九)参加组织项目部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检查有关施工技术、质量措施的实施情况,抓好重点难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和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管理。

负责审查施工技术资料、技术性文件的管理以及产品实现过程中相关记录的管理。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纠正。

(十)监督检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和返修质量检验工作。

(十一)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施工,使用材料、半成品和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者,有权制止。

必要时,可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和产品,有权责令返工。

对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越级报告。

(十二)组织对工程一般、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评审和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技术分析以及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检查。

对原因复杂以及影响较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办理有关处理、呈报事宜。

(十三)负责项目部各类质量事故台帐的建立以及质量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项目部有关质量方面的创牌申报、评审工作。

八、安全员质量责任(一)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和重大方案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论证。

(二) 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三)参加项目部质量大检查活动。

九、材料室质量责任(一)负责物资设备的招标和质量控制,审查供应商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二)全面了解现场材料的供应工作,确保按物资采购计划供应工程所需物资。

(三)严格要求项目部执行材料的验收、储存、运输、保管制度,督促各成员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材料,及时请有关单位部门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督促检查项目部对原材料及有关试验项目的复试,并对出具的试验报告负责。

督促物资的进货检验、验证及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选用和保管。

积极研究新品种材料与地方性材料的选用,推广有关新材料,为确保工程和产品质量发挥积极作用。

(六)监督指导项目部供应与工程项目相配套的、完好的施工机具。

加强机具设备的革新改造,尽量满足施工需要。

(七)监督、指导项目部做好机具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修理工作,按时进行各级保养及大修。

保证施工机具、设备技术状态良好和正常运转,严禁机具、设备带病和超负荷运行。

(八)参与因物资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劳资定额员质量责任(一)参加质量检查活动和有关质量的分析会议,牵头或协助组织技术竞赛活动,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

(二)负责把质量管理有关容纳入员工技术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搞好工程质量的自觉性。

(三)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做好新员工上岗前的岗位培训监督,对未经培训、未考试合格或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四)负责在制定奖惩考核制度时,将质量列为考核指标,并按规定考核。

(五)参加大及重大质量事故的抢险救灾,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办理管辖围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手续的归档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实验员质量责任(一)按照技术标准、操作规,编写与实施检测、试验工作计划。

(二)编制项目检验、试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工地日常检验、鉴定材料的取样送样,并及时正确记录工地所进材料的产地、数量及实用数量。

按规定制作检查试件并按期送检。

(四)对工地使用粗细集料砖石料产地质量进行核查,测定沙、石含水率,检查复核掺合料、添加剂是否与鉴定品种相符,提供各种施工配合比卡片。

(五)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和维修、保养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检测、试验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及时送标准计量部门检定。

(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认真复验核对检测数据,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并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七)建立并完善试验记录和台帐,分工号保存、整理、检查试件试验报告,材料鉴定资料,配合比卡片及其它试验。

(八)参与质量情况和事故的分析,参与因配合比使用用料不当等涉及的试验工作所造成的事故分析。

季度检查试件合格率。

(九)检测过程中出现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处理;编写并提交“检测质量事故报告”。

十二、质检员质量责任(一)熟悉并执行国家、地方及上级质量工作法规、制度以及行业标准、规,结合业主及合同要求,参与拟定并执行本单位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督促其有效运行;牵头项目质量管理小组日常工作。

做到本单位质量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参与工程质量技术交底,监督施工人员按标准、规、施工图、施工组织、作业指导书(工法)等规定进行施工;监控项目现场质检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包括人员组织、技术措施、计量器具、质量、安全、成品保护等;查验进场原材料是否合乎要求,标识是否齐全,杜绝不合格材料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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