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水土保持是指保持水和土壤在自然环境中不受破坏和侵蚀的一种综合性工程措施。
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可以有效减少土壤侵蚀、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对于确保农田生产、防止自然灾害、维护生态平衡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措施。
一、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的制定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是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的基础,也是保障工程实施效果的关键。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的制定应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的原则,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土壤和不同规模工程的需求。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的制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 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勘察:通过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勘察,了解工程区域的地质构造、地质背景、地下水位等信息,为制定合理的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 水土保持措施的选择:根据工程区域的特点和问题,选择适合的水土保持措施。
常见的措施包括植被恢复、坡面保护、沟道治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
3. 工程设计和施工:根据水土保持措施的选择,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
设计应考虑工程的稳定性、可行性和经济性,施工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监测和评估:建立水土保持工程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实施效果和持续性。
二、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措施1. 植被恢复:植被是保持土壤的重要因素,可以有效防止土壤侵蚀和水源涝。
植被恢复措施包括选用适合的植物品种、合理的种植密度和间距、科学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
2. 坡面保护:坡面保护是防止坡面侵蚀和滑坡的关键措施。
采取的措施包括坡面覆盖、坡面整治、坡面排水等,以增加坡面的稳定性。
3. 沟道治理:沟道是水土流失的重要通道,沟道治理可以减少水土流失和沟道侵蚀。
常见的治理措施包括沟道加固、沟道整治、沟道疏浚等。
4. 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水土保持设施可以对水资源进行调控和利用,同时也可以减少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
常见的设施包括水库、水塘、堰坝、护岸等。
北京市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导则

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北京市水务局2009年7月本导则是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 387—2007)等标准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制定的,以指导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本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相关单位责任——各设计阶段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附录本导则由北京市水务局制定。
本导则起草单位:本导则主要起草人: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 (3)4 相关单位责任 (4)4.1 建设管理单位 (4)4.2 主体工程设计单位 (4)4.3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4)4.4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4)5 各设计阶段任务 (5)5.1 各设计阶段的基本要求 (5)5.2 主要任务 (5)6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7)附录A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纲及主要内容的规定 (9)附录B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格式和内容 (23)1总则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结合北京市近年来公路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经验,有效控制和治理公路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行政范围内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除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引用而成为本导则条款,所列引用标准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标准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标准1. 引言水土保持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土地资源的一种综合性工作。
为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以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2. 定义•水土保持方案:指针对某一区域或项目,通过技术手段保护和改善土地资源的详细规划和措施。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的全过程工作。
•可操作性:指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措施能够被有效地落实和执行。
•可实施性:指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措施在技术上可行,并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3. 编制原则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3.1. 综合性原则水土保持方案应充分考虑该区域或项目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以及生态环境等综合因素,确保方案的综合性和整体性。
3.2. 可持续发展原则水土保持方案应与可持续发展要求相一致,注重保护土地资源、节约资源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内容。
3.3. 可行性原则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措施应在技术上可行,并经过实地调研和试验验证,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4. 参与性原则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过程应充分听取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方的参与和共识,形成协同合作的局面。
4. 编制要求4.1. 背景分析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前,应对所涉及的区域或项目进行必要的背景分析,包括区域气候特点、自然地理条件、土壤类型、植被分布等方面的内容。
4.2. 目标设定根据背景分析结果,明确水土保持方案的目标和要求,包括土地资源保护率、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率、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平衡等方面的指标。
4.3. 现状评估评估当前该区域或项目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和隐患,为制定合理的措施提供依据,同时分析现有措施的效果和不足之处。
4.4. 方案设计综合考虑区域特点和保护目标,制定可行的水土保持方案,包括技术措施、管理举措、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内容。
4.5. 实施计划明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计划和阶段性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和资源投入等。
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

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速,道路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
道路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交通运输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随着道路建设的不断推进,水土保持问题逐渐凸显。
由于道路施工和使用会对周边土壤和附近水体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因此水土保持在道路建设中显得更加重要。
本次项目的背景是某城市的一条城市主干道改造工程。
该道路是该城市的主要交通干道,通行量大,道路边坡陡峭,周边土地多为耕地和居民区,水土保持形势严峻。
因此,水土保持工作对于保障道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周边环境的保护至关重要。
二、环境影响评价在道路工程之初,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了解道路建设对周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从而采取相关的水土保持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壤侵蚀情况:通过现场勘察和实地测量,了解道路建设对周边土壤侵蚀的影响程度,以确定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2. 水体受影响程度:对周边水体进行调查,了解道路建设对水体的影响,以确定水土保持措施。
3. 生物多样性调查:通过生物多样性调查,分析道路建设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程度,为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提供参考。
4. 社会经济影响评价:分析道路建设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确定相关的社会与经济影响,为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制定适合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
三、水土保持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和道路工程的特点,制定以下水土保持措施:1. 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制度,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设置沟渠及下水道,及时排除道路上的积水,防止水在道路上积蓄,形成水势。
3. 根据不同地质条件选择合适的护坡措施,采取石笼、碎石加铺、绿化等方法稳定道路边坡,防止土壤侵蚀和坡体滑坡。
4. 合理设置沟渠、截水坎和挡水槽等设施,对道路进行排水处理,避免水流冲刷道路,加大道路坡度。
5. 开展土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根据不同地块的土壤类型,植被覆盖率,合理设计植被修复方案,保护土壤资源。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指导书》和《北京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指导书》和《北京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4.02.27•【字号】京绿城发[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指导书》和《北京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的通知(京绿城发〔2014〕4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园林绿化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北京市市级绿道建设工作的意见》(京发改〔2014〕11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指导书》和《北京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此规范开展你区(县)绿道规划设计工作。
附件:1.《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指导书》2.《北京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4年2月27日附件1: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指导书(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4年3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建设要求,规范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增强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北京市绿道建设实施有效指导和规划控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特制订本指导书。
第二条本指导书适用于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的编制。
第三条编制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除参照本指导书的要求之外,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由区县政府组织进行,规划成果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查,最终报区县政府审批。
第五条承担编制任务的规划设计单位必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第二章绿道及其分级第六条绿道是一种串联各类自然和文化景观资源,适用于步行、骑行等慢行休闲方式的线性绿色空间,具有美化环境、文化展示、健康休闲、沟通城乡等多种功能。
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初稿)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2003年05月1总则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统一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制定本标准。
条文说明:1.1本标准编制采用的主在技术依据有《防洪标池》(GB50201-199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l90-1996)《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Q7)《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13-95)《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018-97)《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公路环境保护设汁规范》(JTJ/T 006-1998)1.2本标准适用于需编制报告书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其他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可参照执行。
条文说明:1.2根据水利部、交通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的通知》(水保[2002]12号),对于路线处于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简称“三区”)二级以上的公路建设项目,应编制独立成册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在“三区”外的二级以上公路建设项目只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列水土保持专章专节进行评述。
1.3一般规定1.3.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应符合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的要求,并做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组成部分。
条文说明:1.3.1根据《水土保持法》第十几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上保持方案”及《水上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1.3.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贯彻以下原则:1结合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2点线结合,以沿河、山区、丘陵区、风沙区路段为重点地段,以高填深挖路基、长大隧道、特大及大桥、集中弃渣场、大型取土场为重点工程单元;4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5施工期、营运期兼顾,突出施工期。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

附件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编制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二OO八年十月目次1 任务来源 (1)2 编制的必要性 (1)3 编制原则和总体思路 (1)4 导则主要内容说明 (1)4.1适用范围 (1)4.2规范性引用文件 (2)4.3术语和定义 (2)4.4基本规定 (2)4.5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4)4.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5)4.7水土保持 (11)4.8景观影响评价 (12)4.9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4)4.10声环境影响评价 (15)4.1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17)4.12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19)4.13公众参与 (22)4.14附录B (26)4.15附录C (26)4.16附录D (26)4.17附录E (2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编制说明1 任务来源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保护部以办公厅文件《关于下达2007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办[2007]544号)下达了标准编制计划,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以及相应编制说明的编制任务。
本标准由前言与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景观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事故污染风险分析、环境管理计划、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基本内容十六部分组成。
2 编制的必要性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公路交通行业可持续发展,统一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保证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北京市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导则

北京市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导则一、引言我国拥有广阔的土地资源,然而土地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
尤其在近些年,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问题已经成为威胁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交通建设通常需要大规格的破土,一旦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将很容易加剧土地资源的恶化和生态环境的退化。
北京市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导则的制定是为了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并为公路工程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二、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内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设计和实施。
三、主要内容1. 水土保持整体策划水土保持整体策划,是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的根本性措施。
在本导则中,提出了水土保持整体策划的方法,并且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不同的具体措施,以确保公路建设过程中未来的水土保持等环境问题得以解决。
2. 道路设计在公路道路设计中,需要考虑水土保持措施的具体实现。
本导则介绍了常用的水土保持措施及其设计参数,并针对公路工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解决方法的详细介绍。
3. 施工及监理在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的实现尤为重要。
因此,本导则针对常见的公路工程施工场地给出了水土保持的策略,并且对于施工和监理方案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此外,介绍了水土保持施工防治措施、施工质量检查要求等内容。
4.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公路工程建设中的最后一项工作,也是重要水土保持措施的验收。
在本导则中,介绍了竣工验收的具体要求,以及针对验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处理措施。
四、本导则着重强调公路建设中的水土保持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措施。
同时,本导则也明确提出了监管机构在施工监理中的具体职责,以确保公路建设符合生态文明发展的要求,永久性保持好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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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北京市水务局2009年7月前言本导则是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 387—2007)等标准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制定的,以指导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本导则要紧包括以下内容:——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有关单位责任——各设计时期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附录本导则由北京市水务局制定。
本导则起草单位:目录1 总则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14 有关单位责任34.1 建设治理单位34.2 主体工程设计单位34.3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34.4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35 各设计时期任务 45.1 各设计时期的差不多要求45.2 要紧任务46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6附录A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纲及要紧内容的规定7附录B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格式和内容22总则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爱护优先的原则,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生态环境爱护理念,结合北京市近年来公路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体会,有效操纵和治理公路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行政范畴内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除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引用而成为本导则条款,所列引用标准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
(3)《土壤腐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
(4)《防洪标准》(GB 50201—1994)(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 73.6—2001)。
(6)《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 277—2002)。
(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运算方法》(GB/T 15772—1995)。
(8)《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9)《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1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K D30-2004)。
(11)《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K 018—98)。
(12)《公路环境爱护设计规范》(JTK/T 006—98)。
(13)《生态清洁小流域技术规范》(DB11/T 548—2008)。
术语永久占地指项目征占地红线范畴。
临时占地指除占地红线范畴外,为项目建设服务的临时性占地。
表土泛指所有自然土壤的表层部分,为植物根系密集而有机质丰富的土层,一样厚20~30cm,生物积存作用较强,含有较多的腐殖质,肥力较高(盐化土壤及腐蚀土壤的表土层除外)。
挂渣指公路项目建设施工形成的下边坡植被破坏、渣体裸露现象。
4 有关单位责任4.1 建设治理单位(1)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时期应托付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依据水土保持工作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及时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
监测结果定期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3)要求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将水土保持有关设计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并单独成章。
4.2 主体工程设计单位(2)初步设计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将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投资落实到初步设计文件中,并独立成章(篇),要紧包括各分区的具体防治措施,做到定位、定量的要求,以满足招标的需要。
4.3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1)同意建设治理单位托付后,要及时编写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并告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2)监测成果定期上报建设治理单位和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的,要及时告知建设治理单位和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4.4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1)在同意建设单位托付后,编写监理规划,向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机关备案。
(2)编写监理实施细则,并将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划分情形向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质量、进度和投资操纵,并提出质量评定意见,报质量监督部门审核批准。
(4)建立施工过程中临时措施影像等档案资料。
(5)监理报告定期上报建设治理单位和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5 各设计时期任务5.1 各设计时期的差不多要求(1)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一样分为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四个时期。
(2)工程可行性研究时期或项目审批前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有水土保持章节。
初步设计时期应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并应有水土保持章节。
施工图时期应进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施工图设计。
5.2 要紧任务5.2.1立项时期的要紧任务(1)讲明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与环境状况,监督与治理状况。
(2)从水土保持角度论证主体工程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及制约因素。
(3)分析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环节、因素。
(4)对主体工程的路由、土石方平稳和总体措施布局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存在的咨询题和初步的解决思路。
(5)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6)确定水土保持估算的原则和依据,匡算水土保持投资。
5.2.2可行性研究时期的要紧任务(1)开展相应深度的勘测与调查以及必要的试验研究,并对类比项目进行水土保持工程体会论证分析。
(2)从水土保持角度论证主体工程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及制约因素。
(3)对主体工程的路由、路线走向以及取、弃土(渣)场、施工组织、施工工艺等比选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论证,对主体工程提出优化设计要求和举荐意见。
(4)进行土石方平稳分析,明确取土方来源、弃渣处理去向,并通过项目区及周边现场勘察提出取土、弃渣优化方案。
(5)讲明砂石料等要紧工程建筑材料的来源。
(6)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畴、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目标等。
(7)分析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环节、因素,定量推测水力腐蚀、风力腐蚀量及分布,定性分析项目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类型及程度,专门是遇不可抗力可能带来的水土流失灾难的分析,如山坡弃渣场遇超标准降雨可能诱发的泥石流给周边公路、居民区带来的阻碍。
(8)差不多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对要紧防治工程的类型、布置进行比选,确定合理的防治方案。
按防治工程分类进行典型设计并明确工程设计标准,植物措施按照实际情形可按照园林绿化标准,并估算工程量。
(9)确定水土保持监测内容、项目、方法、时段、频次,初步选定地面监测点位。
(10)编制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分析水土保持效益。
(11)拟定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保证措施。
5.2.3初步设计时期的要紧任务(1)开展相应深度的勘测和调查。
(2)复核工程占地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畴,土石方开挖、填筑及流转情形,明确渣、料场的位置,如有变更需进一步讲明缘故。
(3)对土(石)料场及弃土(渣)场进行测量,绘制地势图,并对拦渣坝、护坡工程及大型挡渣墙进行必要的地质勘探。
弃渣(土)如作它用,需提供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弃渣处理、利用协议。
(4)对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进行初步设计。
(5)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水土保持监测设计,提出植物措施抚育和工程措施的治理要求。
(6)要紧建筑材料的质量、储量和开采运输条件评判。
(7)编制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
5.2.4施工图设计时期的要紧任务(1)按照施工要求,分项、分步按单元工程进行设计。
(2)工程量运算及编制工程预算。
6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除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的要求外,还应达到表6-1的规定。
表6-1 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1)土石方利用率指项目建设过程中可利用的开挖土石方在本项目和有关项目间调配的综合利用量与总开挖量的比例,承诺有时空上的差异。
(2)临时占地与永久占地比指项目建设过程中临时占地与永久占地面积的比例。
临时占地包括施工生活区、施工生产区、施工便道、临时堆土堆料场以及取、弃土(渣、料)场等占地。
(3)表土利用率指项目区范畴内剥离表土的利用量占总量的比率。
利用量包括本项目和有关项目的利用量。
(4)建筑垃圾消纳率指项目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进入市政消纳场消纳量占总量的百分比。
(5)雨洪利用率指项目区内地表径流利用量与总径流量的百分比。
地表径流利用量要紧包括施工利用、绿地灌溉、下渗、补充景观用水等不进入公共排水系统的雨水量。
(6)边坡绿化率指采取绿化措施边坡面积占项目建设可绿化边坡总面积的百分比。
采取边坡绿化措施的面积包括差不多覆盖和以后两年能够覆盖的面积,以坡面展开面积运算。
(7)挂渣面积指公路项目建设施工形成的边坡植被破坏、渣体裸露面积,以坡面展开面积运算。
附录A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纲及要紧内容的规定本部分内容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补充。
1 综合讲明1.1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补充项目区地理位置及所处小流域、水源爱护区概况以及项目前期进展情形讲明。
1.2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判结论简述主体工程比选方案情形,讲明水土保持分析评判结论。
并明确有无限制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咨询题。
1.3 防治责任范畴讲明项目建设区和直截了当阻碍区面积。
1.4 水土流失推测结果讲明水土流失推测各项结果及危害分析1.5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讲明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结果、各分区内水土保持工程汇总情形。
1.6 水土保持监测简述水土保持监测方法、频次、点位设置。
1.7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讲明水土保持总投资及各分项投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实现情形及损益分析要紧结论。
1.8 结论与建议从水土保持角度明确项目建设可行性,对设计、施工及需进一步研究的咨询题提出水土保持意见和建议。
1.9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表A-1)。
表A-1 北京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填表日期年月总编号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2.1方案编制的目的与意义2.2编制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有关资料等。
2.3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和《北京市公路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规定,讲明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2.4指导思想2.5编制原则2.6方案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3 项目概况3.1 项目差不多情形(1)讲明项目的具体地理位置,在北京市、区县交通总体规划中的地位和经济进展中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