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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制度

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制度

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提高税收征管水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国税地税联合稽查,是指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依据各自职权和法定程序,对共同管辖的纳税人开展联合稽查活动,以及全面实施稽查执法合作。

第三条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应当遵循统筹协调、科学规划、资源共享、执法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设立联合稽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联合稽查工作。

第五条联合稽查领导小组应当设立办公室,负责联合稽查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国税局。

第六条联合稽查工作内容包括:(一)共建协调机制,包括定期召开联合稽查会议,研究解决联合稽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共享涉税信息,包括通过信息交换平台,相互提供税收征管信息,提高稽查执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共同下达任务,根据税收风险管理和税收执法计划,共同确定稽查对象和稽查任务。

(四)联合实施检查,共同组织稽查人员,对确定的稽查对象进行联合检查。

(五)协同案件审理,对联合稽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案件,共同进行审理,形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六)协同案件执行,对审理后确定的处理决定,共同进行执行。

(七)稽查结果利用,对联合稽查的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八)其他稽查执法合作事项。

第七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各自明确稽查部门的职责,确保联合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稽查程序第八条联合稽查的启动,可以根据税收风险管理的需求,由联合稽查领导小组决定。

第九条联合稽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税收风险管理和税收执法计划,确定稽查对象和稽查任务,下达给国税局和地方税务局。

第十条国税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下达的任务,组织稽查人员,对稽查对象进行联合检查。

第十一条联合稽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案件,由国税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审理,形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税务稽查实施方案范本

税务稽查实施方案范本

税务稽查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分析。

税务稽查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税收监管职责的重要手段。

稽查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发现和纠正纳税人的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维护税收法律的公正执行,促进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可行的税务稽查实施方案,对于税务机关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保障税收的正常征收;2. 发现和纠正纳税人的违法行为,维护税收法律的公正执行;3. 促进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实施步骤。

1. 稽查对象确定。

(1)按照税务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稽查对象;(2)重点关注纳税人的涉税业务,特别是存在较大风险的业务。

2. 稽查计划制定。

(1)根据稽查对象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稽查计划;(2)明确稽查的时间、地点、人员配备等具体内容。

3. 稽查准备工作。

(1)搜集相关资料,包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财务会计报表、涉税业务的资料等;(2)对稽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稽查能力和业务水平。

4. 稽查实施。

(1)按照稽查计划,组织稽查人员进行实地稽查;(2)认真核对纳税人的涉税业务情况,发现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

5. 稽查结果处理。

(1)对稽查结果进行分析和研判,形成稽查报告;(2)根据稽查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纳税人的税收征收、行政处罚等。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稽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2)加强对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完善制度机制。

(1)建立健全稽查工作制度,明确稽查的程序和要求;(2)加强对稽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提高稽查能力。

(1)加强稽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稽查能力;(2)建立健全稽查技术支持体系,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五、总结。

税务稽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税收征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科学、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才能有效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保障税收的正常征收,维护税收法律的公正执行,促进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税务稽查工作实施方案

税务稽查工作实施方案

税务稽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税务稽查是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缴纳情况进行审查的一项重要工作。

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对于维护税收秩序、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目标是确保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依法缴纳税款,提高税收征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减少税收漏税和逃税行为,促进税收公平和社会公平。

三、实施原则。

1. 法律依据原则,税务稽查工作必须严格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稽查活动,确保稽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风险导向原则,税务稽查工作要根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和风险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活动,提高稽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3. 依法独立原则,税务稽查工作要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外部干扰,依法依规开展稽查活动,确保稽查工作的客观公正。

4. 信息共享原则,税务稽查工作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类信息资源,提高稽查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措施。

1. 加强风险评估,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纳税人,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确定稽查重点和重点对象,提高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强化信息比对,利用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信息比对和分析,发现纳税人的异常情况和风险点,及时开展稽查活动。

3. 完善稽查手段,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稽查工具和技术手段,提高稽查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4. 加强稽查协作,加强税务稽查部门内部和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稽查工作的整体效能。

五、实施效果评估。

税务稽查工作实施后,需要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主要包括纳税人的合规纳税情况、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情况、税收收入的增加情况等方面。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稽查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六、总结。

税务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稽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国家税收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最新整理税务局联合稽查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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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税务局联合稽查实施方案为提高县域内税务稽查工作质效,共同打击税收违法犯罪,避免重复税务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特制定土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努力开展“一案一户”式稽查,按照“制度简明、程序简化、操作简便”的要求,构建“稽查管理联动、协作机制联动、资源共享联动”的“三联动”联合稽查模式。

以共享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稽查服务、共建和谐税收为联合稽查的基本出发点,以提高稽查质效和减轻纳税人负担为最终目的,相互学习、协同配合,形成优势互补,促使双方的稽查工作质效、稽查队伍素质、稽查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在县国税、地税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为联合稽查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和领导保障。

一是成立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地税联合稽查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协作事项、职责分工与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实行轮值制,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分年度轮流担任,成员国、地税稽查局人员担任;二是成立重大涉税案件联合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案件的集体审理工作,在案件定性、定量上应统筹考虑联合稽查成果,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确定移送责任单位;三是在国、地税稽查局设立联合办案办公室,具体负责案件的部署和实施、一般案件的审理、信息交换工作,加强税务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规范管理,降低联合办案工作的成本。

办公室分年度设在县国税局稽查局、县地税局稽查局,办公室主任分年度县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县地税局稽查局局长担任(与领导小组组长任期一致),轮流牵头负责联合稽查日常工作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三、工作目标和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

为确保联合稽查切实有效开展,国、地税稽查局在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互相协作。

双方应分别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双方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事件处理。

(二)统筹计划和安排稽查工作。

2023年税务稽查工作计划范文

2023年税务稽查工作计划范文

2023年税务稽查工作计划范文一、工作目标1. 加强税务稽查力度,维护税收秩序,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2. 提高税务稽查效率,减少税务风险,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3. 深化税务稽查改革,推动信息化建设,提升稽查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重点1. 加大对大企业和高风险行业的税务稽查力度。

2. 提高对关键税收风险领域的监控和稽查能力。

3.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联合惩戒力量。

三、具体措施1. 健全税务稽查机制(1)完善税务稽查经验交流机制,组织稽查员参加培训和学习,提升稽查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2)建立稽查案件评估和经验总结的机制,及时总结和分享稽查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教训。

(3)优化税务稽查流程,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和质量。

2. 加大对大企业和高风险行业的税务稽查力度(1)加强对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特别是关注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通过跨区域协作,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2)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如房地产、金融等)的税务稽查,特别是关注投资、融资、合并收购等涉及涉税事项,严防各类税务违法行为。

3. 提高对关键税收风险领域的监控和稽查能力(1)加强与金融机构、跨境电商等领域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对关键税收风险的监控和稽查能力。

(2)加大对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关键行业、关键企业的重点监控和稽查。

4.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1)加强税务系统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形成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的合力,共同打击税务违法行为。

(2)开展联合稽查行动,加大对涉及税务违法行为的企业的稽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四、工作保障1. 完善税务稽查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训。

2. 加大对税务稽查设备和技术的投入,提升稽查效率和准确度。

3. 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励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工作效果评估1. 提高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目标实现情况。

2. 减少税务风险,促进企业合规经营的实际效果。

新税务稽查工作计划

新税务稽查工作计划

新税务稽查工作计划一、工作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领域的问题日益凸显,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增大。

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能,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1.提高税务稽查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稽查技能和执法水平。

2.加强税务稽查制度建设,完善稽查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3.强化税收违法行为查处,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威。

4.优化税务稽查资源配置,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5.构建协同作战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三、工作措施1.开展税务稽查人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针对税务稽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业务培训和研讨,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2.完善税务稽查制度。

对现有稽查工作进行梳理,查找不足,不断完善稽查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稽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3.强化税收违法行为查处。

加大对逃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不贷,形成强烈的震慑作用。

4.优化税务稽查资源配置。

合理分配稽查力量,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构建协同作战机制。

加强与财政、审计、海关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四、工作进度安排1.第一季度:开展税务稽查人员培训,完善稽查制度建设。

2.第二季度:强化税收违法行为查处,优化税务稽查资源配置。

3.第三季度:构建协同作战机制,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4.第四季度: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计划实施效果。

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

税务稽查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新税务稽查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落实责任。

各级税务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计划各项措施的落实。

3.强化监督。

加强对税务稽查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计划的有效执行。

4.及时反馈。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为计划持续改进依据。

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计划不符的,以本计划为准。

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税务稽查实施方案

税务稽查实施方案

税务稽查实施方案一、前言税务稽查是税务部门对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义务和程序进行的监管和检查工作,旨在确保纳税人合法纳税、防止税收逃避和逃漏税现象的发生。

本文将介绍税务稽查的目标、范围、程序和执行方式等实施方案,以帮助纳税人了解并配合税务稽查工作。

二、目标和范围税务稽查的目标是促进税收合规、维护税收公平和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其范围涵盖各类纳税人,包括个人纳税人、企业纳税人以及其他应纳税单位。

三、实施程序(一)稽查计划的制定税务部门将根据综合风险评估和税收政策重点,制定年度稽查计划。

稽查计划包括目标、依据、范围、期限和责任单位等要素,确保稽查工作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稽查通知的发出在税务稽查开始前,纳税人会收到正式的税务稽查通知书。

通知书将详细说明稽查事由、时间、地点以及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稽查工作等。

(三)资料核查与调取税务稽查人员将核查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及相关凭证,并有权依法调取第三方资料,如银行、海关、物流公司等。

(四)现场检查和财务审计税务稽查人员有权进入纳税人的办公场所,对其财务状况、账簿、凭证等进行检查,并进行财务审计确认其纳税行为的真实性。

(五)询问和笔录税务稽查人员可以对纳税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将询问情况记录在案,以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

(六)税务调整和处罚如果税务稽查发现纳税人存在漏税、逃税等违法行为,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税务调整和处罚。

四、执行方式(一)人工稽查税务稽查人员在纳税人的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审计,直观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数据分析稽查税务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纳税人的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筛选出风险较高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稽查。

(三)网络稽查税务部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在互联网平台上对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情况进行监控和检查,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纳税人的义务和权益(一)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如实申报纳税信息,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和账簿凭证等。

税务稽查总体实施方案

税务稽查总体实施方案

税务稽查总体实施方案一、背景。

税务稽查是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及时征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开展税务稽查工作,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制定本总体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税务稽查制度,提高税务稽查效率和质量,确保税收的全面征收。

三、主要内容。

1.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税务稽查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级税务机关的责任和任务,建立健全的税务稽查工作机制。

2. 完善稽查制度。

建立健全的税务稽查制度,明确税务稽查的程序和方法,规范税务稽查的行为,确保税务稽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提高稽查技术。

加强对税务稽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提高税务稽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税务稽查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的税务稽查信息系统,提高税务稽查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税务稽查的效率和质量。

5. 加强协作配合。

加强税务稽查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的税务稽查工作协调机制,提高税务稽查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益。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税务稽查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税务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完善制度。

各级税务机关要完善税务稽查制度,明确税务稽查的程序和方法,规范税务稽查的行为,确保税务稽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加强培训。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税务稽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提高税务稽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推进信息化。

各级税务机关要推进税务稽查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的税务稽查信息系统,提高税务稽查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税务稽查的效率和质量。

5. 加强协作。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税务稽查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的税务稽查工作协调机制,提高税务稽查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益。

五、总结。

税务稽查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及时征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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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税务局联合稽查实施方案为提高县域内税务稽查工作质效,共同打击税收违法犯罪,避免重复税务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特制定土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努力开展“一案一户”式稽查,按照“制度简明、程序简化、操作简便”的要求,构建“稽查管理联动、协作机制联动、资源共享联动”的“三联动”联合稽查模式。

以共享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稽查服务、共建和谐税收为联合稽查的基本出发点,以提高稽查质效和减轻纳税人负担为最终目的,相互学习、协同配合,形成优势互补,促使双方的稽查工作质效、稽查队伍素质、稽查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在县国税、地税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为联合稽查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和领导保障。

一是成立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地税联合稽查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协作事项、职责分工与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实行轮值制,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分年度轮流担任,成员国、地税稽查局人员担任;二是成立重大涉税案件联合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案件的集体审理工作,在案件定性、定量上应统筹考虑联合稽查成果,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确定移送责任单位;三是在国、地税稽查局设立联合办案办公室,具体负责案件的部署和实施、一般案件的审理、信息交换工作,加强税务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规范管理,降低联合办案工作的成本。

办公室分年度设在县国税局稽查局、县地税局稽查局,办公室主任分年度县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县地税局稽查局局长担任(与领导小组组长任期一致),轮流牵头负责联合稽查日常工作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三、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

为确保联合稽查切实有效开展,国、地税稽查局在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互相协作。

双方应分别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双方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事件处理。

(二)统筹计划和安排稽查工作。

在上级稽查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稽查行业、重点稽查项目的基础上,加强国、地税稽查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协商制定县级联合稽查工作计划,协商确定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时间安排、检查实施方式和检查成果交换。

(三)完善制度和规划。

以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为基础,双方紧密结合实际共同研究磋商,及时共享资源,进一步做好国税、地税联合稽查联席会议、信息交换、联合办案等。

(四)总结经验及时推广。

在联合稽查工作中,根据案件的检查和结案情况,不断归纳总结联合稽查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改进和完善,年度末形成联合稽查工作报告,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五)其它事项: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对双方协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双方应按各自系统内授权和有关内控制度要求逐级上报处理。

2.双方对提供、交换的各类数据和资料,要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3.双方应主动协调各自人员,积极配合对方开展相关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建立联合稽查联席会议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国、地税稽查局轮流承办,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如税收重大案件联合审理)。

会议内容为相互通报年度稽查工作计划,相互交流税收专项检查及各类案件查处情况,协调解决双方协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总结稽查办案经验和方法,对日常检查中发现涉税问题进行相互反馈,研究双方在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新动向、新特点等。

(二)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换制度。

建立畅通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信息交换的及时、准确、安全、可靠。

定期和即时交换信息,达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的目的。

对受理涉税检举、大要案查处等涉及对方的信息,定期交流传递或及时通报对方商请对方介入,以实现信息共享。

国、地税稽查局相互转办的税收违法案件,被转办方应及时安排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转办方书面反馈。

双方应不断拓展信息交换的内容和形式,明确信息交换的方式和时限,提高信息交换的质量。

(三)建立联合办案工作制度。

联合办案应依据“一次进户、统一检查、分
别审理、各自处理”的原则,按照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程序和四分离的要求进行,确保联合执法的规范性和程序的合法性。

一是联合选案。

联合选案范围包括:共同管辖的纳税重点税源户、上级安排专项检查中的共同管辖户、群众举报及上级转办案件中涉及共同管辖的涉税违法大要案件。

国、地税部门在联合选案时,应将各自掌握的资料信息相互交流,共同加以分析研究,协商确定所查对象,努力提高选案的准确率。

经双方商议拟联合检查的,应制作《土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审批表》(附件),报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制订切实可行的联合检查具体方案,方案应包含统一检查的时间、期限、步骤和程序,为检查实施奠定基础;二是联合检查。

凡联合选案确定的稽查对象,联合办案办公室组织人员负责检查。

国、地税稽查局负责联合办案的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在其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联合检查人员要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团结协作,依法检查的运转协作机制。

在开展检查时双方应根据统一制订的检查方案,分别下发《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做到统一取证、分工负责,对涉及国、地双方的共同证据取证时一式两份、一证两用。

若发现重大涉及对方税收违法事项时,及时将相关信息、资料传递给对方;三是分别审理、执行。

检查完毕后,国、地双方应各自进行案件审理,根据各自职权向纳税人下达稽查文书,分别负责执行。

(四)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合作方式。

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对部分行业或涉税犯罪案件开展联合检查或联合办案。

可联合举办政策解读会,开设“以案说法”、“以案学法”、“以案释疑”系列税法课堂,实现宣传“集约式”;建立统一的稽查人才资源库,采取内部经验交流的形式开展业务探讨、政策分析、案例点评和稽查经验大家谈等活动来提升稽查干部查案的实战能力和处理案件的应对经验,最大限度遏制隐形税源的税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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