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一)

合集下载

国有资产监管的建议

国有资产监管的建议

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建议国有资产是国家和人民共同的重要财富,对于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民生改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当前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挑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

本文旨在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和增值。

一、建立健全监管制度1.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监管职责、权限和程序,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2. 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监控和风险管理。

3. 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确保监管工作公正、高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力度1. 定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掌握国有资产的数量、分布和运营状况。

2. 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破产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 严格审计制度,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三、推进市场化改革1. 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2. 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效益。

3. 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融资活动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

四、加强社会监督1. 建立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 鼓励媒体和公众积极参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和举报。

3. 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机制建设,激发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市场化改革以及加强社会监督等措施的实施,我们可以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保值和增值,为国家和人民的繁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

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

利;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尚未确立等 。 需要建立统一的国有 资产管理机构 , 进一步分 离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国 有 资产 出资人职能 , 纯化 国资委职 能和尽快建立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关键词 : 国有资产; 管理体 制; 管理机 构; 职能
中 图分 类 号 : 137 F 2.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6 2 6 6 (0 60 — 0 4 0 1 7— 2X 20 ) 0 9 — 4 5

要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条例》 《 颁布后 , 中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入 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 该体制
较 以前 的管理体制有 了许 多进 步 , 仍存在 一些缺 陷, 但 需要进 一步 完善 , 如对各类 国有 资产缺 乏统一的管理机
构; 国资委 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无法独立于政府的公共管理 职能; 国资委 的实际权利超 出了《 条例 》 规定的股 东权
中 国作 为一 个社 会 主 义 国家 , 国有资 产将 在 中 国 国 民经 济 中 占有 基础 地 位 , 因 为 如 此 , 好 国 正 搞
是 社 会效 益 , 随着 国有 资产 战 略 布 局 的 调整 , 类 这
有资产管理对 于坚持走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 路具 有 非 常重 要 的意 义 , 中要 解决 的一个 关 键 问 其 题就 是完 善 国有 资产管 理体制 。从 建 国到 20 年 , 03 几 经变 革 , 社会 主 义市 场 经济 相适 应 的 国有 资 产 与 管 理体 制 已经 初 步建 立 , 一年 , 全 国人 大 同意 , 这 经 国务 院设 立 了 国有 资产 监督 管 理委 员 会 ( 以下 简 称 国资委 )并于 5月 1 t , 3E颁布了《 企业 国有资产监 督 管 理 暂 行 条例 》 以 下 简 称《 例 》 , 国 的 国有 ( 条 )中 资产管理体制进入 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 该体制相 比较 于 以前 的管 理 体 制 , 了许 多进 步 , 仍 然 存 有 但 在 一些 缺 陷 , 需要 进一 步完 善 。 需要建 立统 一的 国有 资产 管理机构 国内学者一般按照国有资产所处的领域不同 , 将国有资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经营性资产 , l J : 即投 入 到工业 、 业 、 业 、 通运 输 业 、 农 商 交 服务 业 等领 域 , 能够带来一些盈利的国有资产 。 经营性资产的首要 目 标是实现经营国有资产的公司 、 企业 自身的经济 效益 , 从而实现国有资产 的保值增值。随着 国有资 产战略布局的调整 , 这类资产将来会逐渐减少 。第 二种是非经营性资产 , 即投入到教育 、 医疗 、 文化 、 军事等领域 , 一般不是以盈利为主要 目标的国有资 产, 以及 国 家利用 各 种 资源 、 入 、 资形 成 的公共 收 投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非经营I国有资产追求 的 生

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1. 建立严格的监督系统和制度:国有资产应该为民众服务,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系统和制度,确保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 合理配置、利用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应该根据国家战略和需求,合理配置、利用国有资产,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价值。

同时应该探索创新管理模式,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集约化利用,提高国家资产效益。

3.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国有资产是国家财产,必须得到严格的保护。

国家应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并完善合适的法律法规来保护这些资产。

4. 加强人才的培养和能力建设:在国有资产管理中,需要培养和储备更多的专业人才,提高人才的素质和能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确保国有资产的精细化管理。

5. 推进国有资产的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医疗、教育、交通和能源等重点领域的国有资产管理需推进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把握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改革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建议和意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推动国有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国家财富安全的关键举措。

为此,以下是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些建议和意见:1.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制定国有资产法律法规,明确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职责和权责。

同时,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2. 完善国有资产评估制度。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公正、合理。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评估标准和方法,提高国有资产的估值水平,确保国有资产的真实价值得到体现。

3.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和审计工作。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

同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4. 推进国有资产的优化和重组。

通过兼并重组、重组整合等方式,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时,推动国有资产的多元化经营,探索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国有资产的收益水平。

5. 加强国有资产的风险管理。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工作。

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失和流失。

6. 提升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支持,提升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鼓励国有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等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提高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7. 加强国有资产的信息化建设。

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对国有资产的监控和管理能力。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信息化风险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数据丢失。

8. 加强国有资产的社会责任。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及下一步工作目标举措

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及下一步工作目标举措

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及下一步工作目标举措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在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管理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国有资产的规模庞大,涉及的领域广泛,其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由于种种原因,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利益冲突等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确保国有资产能够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是指一套完善、科学、透明、高效的管理机制,旨在提升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可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全面监管,规范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提高投资回报率,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确保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大化。

本文将重点探讨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必要性以及实施该机制的关键要点。

首先,通过分析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阐述建立长效机制的紧迫性和合理性。

其次,深入剖析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关键要点,包括法律法规的完善、权责清晰、监督机制的健全等等。

最后,总结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目标和具体举措,以期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提供参考和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将为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提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同时,也可以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提升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效益,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包括对整篇文章的组织和内容的介绍,以帮助读者了解本文的框架和主要观点。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以及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举措。

文章结构如下:引言部分将首先对整篇文章进行概述,介绍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背景和重要性。

然后,我们将阐述文章的结构和各个章节的内容,以帮助读者了解整体的逻辑和组织方式。

最后,我们还将明确文章的目的,即通过对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探讨,提出下一步工作的目标和举措。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于属于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运营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安排。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增值的重要举措。

首先,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这包括明确国有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关系、设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国有资产评估、监督、审计、清产核资等机构,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规范和有序。

其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需要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审计。

国有资产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国有资产的处置、收益、评估等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和合法运作。

同时,加强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挪用和浪费。

第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国有资产评估制度。

国有资产评估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效益。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国有资产评估制度,制定评估标准和程序,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能够得到准确评估,有助于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最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需要加强国有资产的信息化建设。

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的全面监督、实时管理和数据共享。

因此,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国家资产管理的重要任务,只有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才能有效保护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保值。

希望国家资产管理部门能够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完善,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措施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措施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措施作者:王员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年第36期摘要:近年来,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虽然已制定了一些法规,如“国有资产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条例”等,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还不完善,基于此,本文主要探讨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完善中图分类号:F123.1文献标识码:A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监督是以产权为纽带,以国有资产占有者和经营使用者为对象展开的监督活动。

它本质上表现为一种国家财产所有权的监督,是财政监督的有机组成部分。

国有资产监督的宗旨和目的是要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的增值,重点是要管好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益[1]。

一、国有企业资产的分类国家标准CB/T14885-94《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分类、代码及计算单位,主要适用于任何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军队及各管理部门等)的固定资产管理、清查、登记、统计等工作。

1)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国有企业资产根据资金的流动性质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企业的厂房、设备、辅助物及无形资产;流动资产是企业为了生产、经营所用的资金,主要是原材料、产成品、工资、保险及福利金等。

2)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国有企业资产根据资产的存在形态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有形资产指具有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资源性资产。

无形资产指不具备实物形态,却能在一定时期里提供收益的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工业产权、金融性产权[2]。

有形资产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形态的资产,即厂房、设备等;而无形资产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虚物形态的资产,即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但是严格地讲,很难区别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比如: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是有特定的证书,完全行使实物的权利。

3)注册资本和股份金。

企业 国有资产管理 建议和意见

企业 国有资产管理 建议和意见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建议和意见随着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其作用日益凸显。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国有资产管理企业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和问题。

为此,本文将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的现状和发展情况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和审计国有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至关重要。

建议国家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国有资产审计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

二、加强国有资产运营与管理能力培训国有资产管理企业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提升国有资产的运营与管理能力。

建议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内部人才培养力度,引进国内外优秀的管理人才,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

鼓励国有资产管理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推动国有资产投资与融资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应积极引进新技术、新业务模式,提升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建议鼓励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开展国有资产投资与融资创新,推动国有资产的增值和转型升级。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的风险控制和资产配置,降低国有资产经营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健运营。

四、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改革与发展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应积极推动自身改革和发展,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建议国家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氛围。

鼓励国有资产管理企业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开展合作,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的转型升级,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的一些建议和意见,希望能够为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怎样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一)
由于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监督体制和机制,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涉及到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人事体制及政府机构设置的改革,是一项触及各方面利益调整的系统工程。

建立出资人制度仅仅依靠政府发文件是不够的,政府行政法规解决不了现行法律的障碍,需要立法先行。

应当先立法,后行动,充分认识到立法的紧迫性和法律必要的前瞻性、超前性。

有的人归纳出深圳模式、上海模式、武汉模式、宁波模式等等,我以为一个城市一种模式恐怕就太多了,也反映不出"模式"的本质特征。

深圳是小政府大社会,本来没有行业主管部门,是集中政府国有股权成立控股公司,上海撤销行政主管部门改制成为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与深圳的模式是一致的,都是政府实行政资分开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行政企分开授权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作为国有资本运营的出资人代表,应当归于一种模式。

□刘仪舜(《国有资产法》起草工作组组长)
建立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国有资产无人负责的问题,建立出资人制度是整个新体制的核心和关键一环,但是谁是出资人代表?如何建立出资人制度?出资人代表从事资本运营采取什么管理模式?法律如何规范出资人制度?这些问题仍然值得进一步探讨。

为什么要建立出资人制度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国有资产属全体人民所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是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但是《宪法》没有对此作明确的规定。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和执法监督权,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但也未明确究竟由谁对国有资产负责任,因此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存在法律缺位的问题。

法律应当规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归属一致性,它不属于任何一个自然人或哪一个单位或组织的法人,它是"全民"的,那么国家就必须有一个形象具体化、实在化的所有者代表。

党的十六大提出出资人要到位,出资人的概念是从经营性资产角度提出来的,国有资产包含资源性、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三类资产,这三类资产都需要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所有者代表,而且必须人格化、制度化,国有资产才有人负责,建立国有资出资人制度才能保证落到实处。

传统的公有产权制度,人人都有,人人都没有,人人负责,人人都不负责。

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本来不是所有者代表,拥有国有资产的"产权",并非"所有权",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仅仅是经营者,两者都不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真正代表。

因此,长期以来许多学者、专家主张法律应明确规定在全国人大下面设立公有产权管理委员会,论述了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职能应在全国人大这个层次上分开的必要性,应当说是有道理的。

但是我国现行政治制度决
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只掌管立法权、执法监督权,不可能具体实施对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不像西方三权分立的议会,有的连审计局也属议会。

现实的情况是国有资产出现了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找不出责任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缺位的问题不妥善解决,出资人制度就难以真正建立。

因此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设计出资人制度时必须首先研究解决国有资产所有者法律缺位的问题。

现实的办法就是要通过《国有资产法》授权由政府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责,明确规定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的性质、职权,从而树立起一个真正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极具权威的机构,《宪法》也要在修订时加以确认。

由此可以理解,党的十六大决定中央政府与地方两级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者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真正含义,也就是说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将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之职能通过法律授权由政府承担,由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立法和监督。

正是因为国有资产由政府代行所有者职能的责任重大,中央要求政府必须按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即"政资分开"和"政企分开"的原则设立政府机构,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就是要体现上述两项原则,树立一个管资产、管人事相统一,既具体又实在的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形象,以弥补所有者代表法律缺位的问题。

"政资分开"是政府社会经济管理与国有资产所有者两个职能相对分开的,在政府首长那里是分不开的,只能是从横向上将政府部门的职能
分开,国有资产管理设立专司职能机构负责资源性、行政事业性、经营性三类资产的资产化管理;"政企分开"是指经营性国有资产从纵向上将政府管理部门与企业分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