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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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单位借款管理制度

内部单位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规范内部单位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单位的借款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子公司、部门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借款资金合理使用,降低风险。

第二章借款范围第四条借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的临时性资金需求;2. 用于新业务开展、市场拓展等项目的资金需求;3. 用于购买设备、材料等固定资产的资金需求;4. 用于其他经公司批准的合理资金需求。

第三章借款程序第五条借款申请:1. 借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内部单位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用途、金额、期限等;2. 《内部单位借款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财务部审批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借款审批:1.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借款用途合法、合规;2. 公司总经理审批借款申请,审批通过后,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七条借款发放:1. 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借款申请,办理借款发放手续,将借款资金划拨至借款单位账户;2. 借款单位收到借款后,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第四章借款使用与归还第八条借款使用:1. 借款单位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2. 借款单位应定期向财务部报告借款使用情况。

第九条借款归还:1. 借款单位应在借款到期前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 借款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应提前向财务部申请延期还款,经批准后方可延期;3. 延期还款期限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的一半。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内部单位借款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确保借款资金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对内部单位借款行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借款使用情况、还款情况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借款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借款行为,明确借款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借款包括银行贷款、公司债券、商业票据等形式。

第三条公司借款应当坚持谨慎原则,适度借款,合理运用资金,确保借款用途合法合规。

第四条公司借款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审批程序,由专门指定的部门负责借款管理。

第五条公司借款应当遵循尽可能降低财务风险的原则,确保还款能力和资金流动性。

第六条公司借款应当公示借款用途、金额、期限等相关信息,接受监督。

第七条公司借款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包括借款审批、借款使用、借款还款等程序。

第二章借款审批第八条公司借款审批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经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公司借款审批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借款申请材料,包括借款用途、金额、期限、担保措施等。

第十条公司借款审批应当根据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借款合理、可行。

第十一条公司借款审批应当遵循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层级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公司借款审批应当及时作出决定,不得拖延。

第十三条公司借款审批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借款方,明确借款条件、期限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借款使用第十四条公司借款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公司借款使用应当由专门负责的部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借款使用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七条公司借款使用过程中应当及时报告借款情况,真实准确。

第四章借款还款第十八条公司借款还款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时间、金额进行,确保及时还款。

第十九条公司借款还款应当由专门负责的部门管理,建立健全还款计划,控制还款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借款还款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进行调整,确保还款能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借款还款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不得擅自变更。

第五章责任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借款管理责任由公司董事会统一负责,董事长具体负责。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内部借款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当涉及到对外借款时,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 公司财务部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借款条件与程序1. 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临时周转,可向公司申请借款。

2. 项目组因特殊原因需预支资金,可提出借款申请。

3. 借款申请人需填写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

4. 部门负责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5. 财务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复审,评估借款风险,并提出处理建议。

6. 总经理根据财务部的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借款。

第三章借款额度与期限1. 员工个人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其一个月工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2. 项目借款额度根据项目预算和实际需求确定,但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

3. 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需经过总经理特别批准。

第四章利息与费用1. 借款自发放之日起计算利息,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2. 如借款逾期未还,将按日计算罚息,罚息率为贷款利率的150%。

3. 借款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五章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1. 员工个人借款应于约定期限内一次性还清本金及利息。

2. 项目借款应根据项目进度及资金回笼情况分期还款。

3. 逾期未还款的,除加收罚息外,还将影响员工的信用记录及未来的借款资格。

4. 对于恶意拖欠借款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内部借款管理制度

内部借款管理制度

内部借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借款行为,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和员工权益的合法性,制定本借款管理制度。

二、借款范围和条件(一)借款范围:本借款管理制度仅适用于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借款行为。

(二)借款条件:1.借款人必须是企业的在职员工,并在企业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借款程序和规定(一)借款程序:1.借款人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

2.公司审核借款申请,核实借款人的身份和信用记录。

3.公司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公司将借款金额汇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

(二)借款规定:1.借款人可以自主选择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但不得超出公司规定的借款额度和借款期限。

2.借款利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收取,不得超过法定利率。

3.借款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借款用途,不得用于非法或违规行为。

4.借款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逾期未还将产生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

5.借款人还款完成后,公司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认借款已清。

四、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一)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与公司之间的法律文件,包括借款金额、借款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和时间等内容。

借款人和公司应共同签订并保存该合同,以备查验。

(二)借款凭证:公司应为每笔借款提供相应的借款凭证,包括借款申请、借款合同、汇款凭证等。

借款人应妥善保管这些凭证,以备日后需要。

五、借款管理和监督(一)借款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借款管理制度和借款档案,记录每笔借款的相关信息。

2.公司应对借款申请和借款合同进行审核和把关,保证借款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公司应及时提供借款人所需的相关信息和服务,协助借款人解决问题和困难。

(二)借款监督:1.公司应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还款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2.公司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约情况进行处理和处罚。

六、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人力资源部门是本制度的主要执行部门,负责借款申请的受理、审核和协调工作。

公司借款给个人的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给个人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借款给个人的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借款给个人的各类资金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福利、培训费、差旅费等。

第三条公司借款给个人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借款人应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 借款申请书;2. 借款用途说明;3.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 公司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借款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借款用途是否符合公司规定;2. 借款金额是否合理;3. 借款人还款能力。

第七条审批通过的借款,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章借款发放与归还第八条借款发放时,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借款金额和期限进行发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

第十条借款归还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等,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财务部门应催收借款,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第四章借款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借款管理制度,确保借款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四条公司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借款工作的监督,确保借款合规、安全。

第五章罚则第十五条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借款的,一经查实,应立即收回借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借款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财务借款管理制度1一、借款一般要求1、公事需要才能借款,私事不能借款。

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重复借款,即借款人员只能在公司出纳处有一张借条。

如果借款人因特殊情况还在外地出差,而又需要借款,允许重复借款。

3、借条必须写明返款时间或报销时间,由出纳负责跟踪催款,并及时向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反馈情况。

4、借条存在出纳处,在报销时直接扣减报销人员款项或催交现金。

备用金由会计入账,严格控制备用金额度,杜绝公款私用,财务部门随时检查和要求交回备用金,并根据实际需要再给予办理备用金借款。

二、借款责任1、如果造成损失,部门总监或经理承担60%的经济责任,总经理或总裁承担30%的经济责任,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承担10%的经济责任。

2、借款期限已到而出纳没有及时催款或没有反馈的,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出纳承担。

三、借款权限1、借款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审核和财务经理审批,但借款期限不能超过1个月,超过一个月的由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0-10000元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借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审核,经总经理审确认后,上报总裁审批。

2、重复借款: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审批;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总裁审批。

四、借款管理说明:1、借款人报销金额不够抵借款的应当以现金归返。

如果需要再借款,一般情况下,应当先返款再借款,才能证实借款人借款是用在公事上。

如果在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而需要再借款的.,必须将前期的每笔借款在同一张的“借款单”上详细说明,让所有签字人员知道借款的情况和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2、借条一般情况下不在会计处入账,而存在出纳处。

这主要为了避免借款人在借款时,审核和审批人既要核实账上是否有借款,又要核实出纳处是否有借款,给审核审批工作带来复杂性。

借款管理制度

借款管理制度

借款管理制度借款管理制度1一、管理原则1.审批原则:所有的借款必须按照公司授权管理规定,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2.借款原则:各项费用支出性借款须执行“上款不清、下款不借”管控原则,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特批方可付款。

3.清偿原则:所借款项需在拿到付款票据后尽快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长期恶意挂账不还的,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

二、管理制度2.1借款用途分类借款是指为公司开展经济业务而发生的借款;按其具体用途分为:日常备用金借款、公务借款、及其他特殊用途借款等。

2.2借款适用条件1.符合上述借款用途的,需通过先预支资金再核销的方式。

2.借款人必须为公司在职员工。

2.3借款一般规定1.借款人只能在其所属职责相关范围内进行借款。

2.在发生各类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

3.借款的审核及审批需按授权进行,对借款单内容填列不完整,或未按授权进行审批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借款。

4.借款项目金额必须在预算及资金计划的范围内,对于预算外或超额度的借款,在没有特殊授权审批的前提下,不得借款。

5.借款可通过偿还货币资金和发票报销的形式进行核销。

6.财务出纳需按月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告知借款人的借款余额,以催促还款或核销,便于双方核对确认。

7.员工在离职时,会计必须在离职单上签字,以确认是否存在借款。

8.借款的清偿原则会计按月统计员工借款情况,挂账6个月以上未核销的,会计打印借款余额表与借款人核实,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会计按照未还款金额在当月工资扣除,当月不足以抵扣的,次月扣除,以此类推。

9.借款时,有具体开支清单的,还需提供打印版申请金额明细。

三、借款流程1、经办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会计审核。

3、总经理审批签字。

4、出纳付款。

5、经办人索回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会计审核。

7、总经理审批签字。

8、出纳付(收)款,多退少补。

借款管理制度2公司报销及借款管理制度如何制定?应包含哪些内容?为加强本公司分析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及出差的使用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着“保证必须,勤俭节约”的指导思想,提高效率,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单位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单位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单位借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单位的借款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分公司、部门等。

第三条借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借款应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2. 严格控制:借款金额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防止资金浪费;3. 严格审批:借款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借款用途正当;4. 按时还款:借款单位应按时归还借款,避免产生逾期利息。

第二章借款范围及类型第四条借款范围包括:1. 公司内部单位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资金周转;2. 公司内部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借款;3. 公司内部单位为支持其他部门或项目的资金需求。

第五条借款类型分为:1. 经营性借款: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周转;2. 项目性借款:用于特定项目的资金支持;3. 应急性借款:用于应对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的资金需求。

第三章借款流程第六条借款申请:1. 借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借款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经借款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财务部审批。

第七条借款审批:1. 财务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借款用途及金额;2. 财务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申请报送相关部门审批;3. 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通知借款单位办理借款手续。

第八条借款发放:1. 借款单位持《借款申请表》及审批文件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2. 财务部核实借款单位信息及借款金额,办理借款手续。

第九条借款归还:1. 借款单位应在借款到期前,将借款本息全额归还财务部;2. 财务部对归还的借款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还款手续。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挪用、浪费、逾期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 责令限期改正;2. 通报批评;3. 追究经济责任;4. 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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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管理制度
暂借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
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

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

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
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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