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8级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实验班遴选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学院2018级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实验班

遴选办法

(即专业分流细则)

为实现创新实验班人才培养的目标,推进我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财经法律人才的改革,根据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报字【2019】9号文件请示,经学校批准,拟在2019级法学本科生中遴选30名学生,成立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为此,特制定本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为确保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遴选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我院培养应用性、复合型财经法律人才的目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产生。

二、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杨德敏

副组长:贺三宝喻玲

成员:毛细荣李临彧刘小春花明阙刘汇敏

三、遴选范围与计划数

2018级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报名参加转专业大类分流及法务会计班选拔的同学除外)均可报名,此次遴选拟录取人数为30人左右。

四、遴选办法

1. 遴选办法由三个板块组成,分别是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高考加权分和专家面试。三个板块的权重分别是30%、30%和40%。

2. 高考加权分的计算公式为:

高考加权分=(学生高考成绩—该省同批次最低录取分)/(该省同批次最高录取分—该省同批次最低录取分)×100×50%+50

3. 专家面试由学院组织。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5月20日至5月31日。学生自愿报名,并填写法学院2018级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报名表。

2、学院组织审查,核定成绩,拟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9年5月1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