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是指在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在放炮前实行一系列严谨的安全检查制度,以确保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该制度实行的前提在于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消费,为了避开灾祸性事件的发生,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是特别紧要的。
“一炮三检”是指在放炮前,必需经过三道检查,方能安全点火。
第一道检查是由烟花爆竹生产厂家进行的,包括产品质量检查、依法依规生产放炮物品、发放产品合法备案证等。
第二道检查是由销售商进行的,重要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确保销售的烟花爆竹经过严格检查合格。
第三道检查是由使用人员进行的,用于确认点火地点是否安全,避开发生意外。
“三人连锁”是指点火前,必需由三名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及点火操作。
第一名工作人员是放炮操作人员,重要负责点燃炮仓,确保放炮安全。
第二名工作人员是安全察看员,当放炮操作人员点燃炮仓后,负责察看安全情形并指挥疏散人员,从而避开发生意外。
第三名工作人员是事故准备员,重要负责紧急情况的处理,确保紧急救援人员能够适时接近现场,做到万无一失。
“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重要目的是确保放炮安全,避开因错误操作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该制度的一项紧要内容是焊接装置,该装置重要是通过加强烟花爆竹的连接,以防止火花飞溅和炮仓的倾斜等现象,从而保证放炮的安全。
同时,在实行安全检查制度的同时,还需紧密察看天气、环境和人流等因素,避开发生因外界因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除此之外,培育用烟花爆竹的正确态度也是特别紧要的,平常坚持政府宣扬,宣扬安全学问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人员实行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大力加强消防工作,提高社会防火安全工作水平,充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以此实现无祸害的祥和与谐。
总的来说,“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是一套完整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可以有效削减由于烟花爆竹的不当使用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该制度也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包括政府宣扬、个人自律以及相关部门的搭配,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协力手段,共同落实烟花爆竹放炮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一炮三检”制度为搞好矿井安全生产,防止因瓦斯积聚超限而引起爆炸事故,减少损失,增加效益,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对井下放炮工作制订“一炮三检”制度。
一、对井下所有放炮地点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必须有检查瓦斯,并将检查结果告知附近工作人员,望所有瓦检员认真遵守。
二、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加强瓦斯管理,防止气体超限,对防止沼气爆炸有很大作用。
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5条规定,矿井必须有建立瓦斯检查制度,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和检测仪器,对检查次数都必须有明确规定。
四、放炮前要严格执行检查瓦斯的制度。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使用电煤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五、放炮后,应再次检查瓦斯,发现气体不超限,工作人员方可进入。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为搞好矿井安全生产,强化放炮管理,杜绝放炮事故的发生,在井下放炮时,应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必须熟悉三人连锁放炮程序,严格要求执行,对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各自的任务。
二、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品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一牌各归原主。
三、放炮前,瓦检员、班组长、放炮员,必须有同时在场,缺一不可,否则,不准放炮。
四、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或支架有损坏,留有伞檐时;煤尘浓度达到50mg/m3,严禁放炮。
“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所有爆破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并持证上岗。
2.打眼前必须有安全员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打眼工作,否则严禁打眼放炮。
煤矿“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煤矿“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煤矿“一炮三检”制度是指在煤矿开展爆破作业时,采用三级检查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具体包括:首先由爆破作业人员对工作面进行检查,确保工作面没有漏炮、漏爆等不安全因素;然后由爆破监督人员对爆破作业进行检查,确认各项准备工作符合要求;最后由安全监督部门对爆破作业进行最后检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通过三级检查,可以最大程度地排除爆炸安全隐患,保障工人和设备的安全。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是在开展煤矿爆破作业时,要求由三名专责人员分别负责引爆、监控以及检查。
具体流程为:首先,由引爆专责人员负责确认工作面的安全状态,并根据爆破方案进行引爆操作;随后,监控专责人员负责对引爆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操作过程符合规定;最后,检查专责人员负责对爆炸后的工作面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漏洞。
通过“三人连锁”的操作方式,可以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可靠,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风险。
这两种制度结合起来,可以有效保障煤矿爆破作业的安全,减少事故风险。
同时,煤矿管理部门还应加强对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爆破技能,以进一步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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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爆破制度(5篇)

“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一)为加强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工作,预防爆破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347条“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固定的专职爆破工担任。
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三)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1.装药前、起爆前,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不准装药、爆破。
2.爆破后,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必须立即处理,若经过处理瓦斯浓度不能降到____%以下,不准继续作业。
(四)“一炮三检”必须由瓦检工执行,并将“一炮三检”内容填写在瓦斯检查记录手册和瓦斯检查记录牌板上。
(五)“三人联锁放炮制”是爆破工、班组长、瓦检工三人必须同时参加爆破工作的全过程,执行换牌制度。
1.入井前:爆破工持警戒牌和放炮器钥匙,班组长持爆破命令牌,瓦检工持爆破牌。
2.爆破前:(1)爆破前爆破工将放炮器钥匙交给瓦检工保管。
(2)爆破工做好爆破准备后,将自己所持的警戒牌交给班组长。
(3)班组长拿到警戒牌后,派人在规定地点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确认支护完好后,将自己所持的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检工,下达爆破命令。
(4)瓦检工接到爆破命令牌后,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处和起爆地点的瓦斯和煤尘情况,确认合格后,将自己所持的爆破牌和放炮器钥匙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爆破信号5s后进行起爆。
3.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六)爆破后必须进行以下工作:1.巡视爆破地点。
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等情况,如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
2.洒水降尘。
爆破前打开水幕;爆破后,爆破地点附近20m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一炮三检制度:
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的“一炮三检”制度。
只有当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和局部瓦斯不超限时,才准放炮。
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由放炮员、瓦检员、带班长三联锁,具体规定如下:
(1)放炮前,放炮员持“警戒牌”,带班长“放炮命令牌”,瓦斯员持“放炮牌”。
(2)放炮前,放炮员在做好放炮前的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检查瓦斯,连好母线,最后一个撤离后),将“警戒牌”交给带班长,由带班长派人设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负责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停掉盲巷内一切电源,一切工作就绪后,带班长将“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员,瓦斯员负责检查各地点瓦斯含量,瓦斯无异常时,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表示允许放炮。
放炮员拿到“放炮牌”后,安全员监督检查上述工作是否到位,一切到位后,放炮员吹两声口哨进行放炮。
此时放炮员持有“放炮牌”,班组长持有“警戒牌”,瓦斯员有“放炮命令牌”。
(3)放炮后15分钟,班组长、放炮员、瓦斯员同时进行工作面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有无瞎炮等异常情况,一切符合规定时,顺序换回各自的牌,方可恢复生产。
(4)每次放炮前后,都有由安全员复查,并在放炮班表上签字,方准放炮和发出解除信号恢复生产。
(5)交换牌后,必须各负其职,一旦发生放炮事故后,严格按各自所持牌的职责分析处理。
(6)设警戒必须有警戒绳拦截。
(7)三个交换必须有“警戒”、“放炮命令”、“放炮”字样。
必须是木制或铁制,并逐一编号,每人一牌,不得互借。
三、三声放炮信号制度:
一声准备放炮:二声放炮:三声放炮结束。
煤矿“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煤矿“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煤矿“一炮三检”制度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每一发爆破作业都要进行三次检查,确保安全。
具体包括:
1. 设计单位检查:爆破作业前,由设计单位进行检查,确认设计方案符合安全要求,不会对矿区和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2. 生产单位检查:生产单位在爆破作业前,对工作面进行检查,包括爆破材料的质量和存储、装药方式等,确保爆破过程中不会发生意外。
3. 监督检查:爆破作业过程中,煤矿监察部门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爆破作业符合规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是指在进行矿山爆破作业时,采用三人配合的方式进行安全操作,以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具体步骤如下:
1. 火药管线接线员:负责对火药进行连接和起爆装置的设置。
2. 安全员:负责检查火药管线的连接,确认安全后进行信号发送。
3. 火药草包师傅:负责点火操作,并迅速离开爆破区域。
三人相互配合,按照预定的信号和时间进行操作,确保了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
一旦有一人操作不当或发生意外,其他两人可以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
这种制度可最大程度地保障爆破作业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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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为了防止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在瓦斯超限区域内进行而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特制定“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一炮三检”制度1、执行此规定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
2、井下任何地点进行放炮作业前都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做到“三对口”。
3、每次电钻打眼前必须检查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0%,不准打眼,应立即采取措施,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打眼完毕,在每次装药放炮前后必须严格检查瓦斯(即一炮三检)。
①装药前,在每次认真检查放炮地点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1.0%时方可装药。
②放炮前必须检查放炮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以及局部积聚情况,只有不超限,方可撤出人员,设置好警戒,组织放炮。
③放炮后至少等15分钟,工作面炮烟吹散后,检查工作面瓦斯、风筒情况,只有瓦斯不超限,有效风量正常,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5、在补炮后,处理瞎炮、残炮等情况时,必须执行上述规定。
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井下任何地点进行放炮作业都必须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否则不准放炮。
2、“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由放炮员、瓦斯员、班组长三人共同遵守,缺一不可,并严格履行签字和换牌制度,安全员现场监督,并按下列要求执行:①装药完毕,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
②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在检查顶板、支架、通风等达到放炮要求条件时,并在瓦斯班报表班组长一栏签字。
③班组长指定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设置警戒牌、拉绳等标志,并组织当班全体人员撤到规定的安全地点待避。
④班组长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将自己携带的命令牌交给瓦斯员。
⑤瓦斯员接到命令牌后必须立即对各警戒点进行检查,履行签字手续,并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将随身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
⑥放炮员接到放炮牌,将放炮母线与联接线连接好后,撤到规定的放炮地点,瓦斯员、放炮员、班组长三人同时在连锁放炮单上签字后,将放炮牌、发炮器交给放炮员。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放炮员在每班入井前,要严格检查仪器的气路、光路、电路、药品和各部配件的完好标准,发现问题,必须经修理或更换后,方可入井使用。
2、放炮员在每次装药前,必须同瓦斯员严格检查装药地点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瓦斯浓度必须降到1%以下,方可装药。
3、放炮前,放炮员要同瓦斯员严格检查放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由放炮员亲自连接放炮母线,准备放炮工作。
4、放炮前,放炮员持放炮牌,生产班组长持警戒牌,瓦斯员持放炮钥匙。
放炮时,放炮员将放炮牌交给生产班组长中,班组长负责撤人设警戒,确认上述工作完成后,将警戒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瓦斯员,瓦斯员检查瓦斯符合“规程”要求时,将放炮钥匙交给放炮员,并在“一炮三检”表上签字。
放炮时,放炮员接到放炮钥匙后,必须吹哨,至少停5分钟才能放炮。
放炮后,等炮烟吹散,班组长、放炮员、瓦斯员共同进入工作面严格检查通风、瓦斯、项板、残炮等情况,确认无问题时,放炮员将放炮钥匙交给瓦斯员,换回警戒牌,再交给班组长换回放炮牌,班组长接到警戒后方可撤除警戒、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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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井下每次爆破必须做到“一炮三检制”(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进行瓦斯检查),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
装药前由瓦检员先检查瓦斯浓度,符合2022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下才能进行装药。
连接、检查线路和通电爆破,均由放炮员。
让放炮员进行装药,放炮器的钥匙只能由放炮员随身携带,瓦检员携带放炮器。
成束的雷管中抽取单发雷管时,先理顺脚线,一手捏信管口一端脚线,另一手用力均匀将雷管依次拉出。
避开电气设备,且在顶邦完好的地点进行。
引药线与放炮线连接时,必须先检查母线是否导电,确认无杂散电流才准与脚线连接。
联线时,由班组长先撤离无关人员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2、放炮前,必须在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各通道安设警戒人员,警戒和放炮地点距离直巷不小于75米,弯曲巷道不小于50米,必须在进风流中。
待发生放炮信号5秒钟后,放炮员方可起动发爆器。
3、爆破后,必须将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并将母线扭结成短路。
待恢复通风正常后,再检查瓦斯、支护、残炮和瞎炮,如有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4、通电后未发生爆炸,必须至少等15分钟以上,才准沿线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如遇瞎炮,则应距原炮眼打相隔0.3米远的平行炮眼,重新装药放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