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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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措费使用管理办法

安措费使用管理办法

安措费使⽤管理办法安全⽣产费⽤管理办法(2010版)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产费⽤管理,建⽴安全⽣产投⼊长效机制,改善作业条件,减少施⼯伤亡事故发⽣,切实保障施⼯⼈员⼈⾝安全,根据《安全⽣产法》、《⾼危⾏业企业安全⽣产费⽤财务管理暂⾏办法》、《四川省⽣产经营单位安全⽣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长河坝、黄⾦坪⽔电⼯程各施⼯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安全⽣产费⽤(即安全施⼯措施费)结算及管理适⽤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产费⽤是指施⼯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安全标准,购置施⼯安全防护⽤具、落实安全施⼯措施、改善安全⽣产条件、加强安全⽣产管理等所需的费⽤。

第四条安全⽣产费⽤严格实⾏“计量⽀付”制度,坚持“实报实销”的原则,凡未实施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安全⽣产费⽤则不予以⽀付。

第⼆章安全⽣产费⽤的计取第五条按照《⾼危⾏业企业安全⽣产费⽤财务管理暂⾏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施⼯承包合同中约定,以不低于建筑安装⼯程造价的%计取安全⽣产费⽤(即安全施⼯措施费),⼯程建设安全⽣产费不列⼊竞争性报价,不调减、不挪⽤。

第三章安全⽣产费⽤的使⽤第六条安全⽣产费⽤应当按照《⾼危⾏业企业安全⽣产费⽤财务管理暂⾏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员安全防护物品⽀出;(三)安全⽣产检查与评价⽀出;(四)重⼤危险源、重⼤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应急救援演练⽀出;(六)其他与安全⽣产直接相关的⽀出。

安全⽣产费使⽤应涵盖项⽬详见附件1。

第七条施⼯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安全⽣产费⽤,不得挪⽤或挤占,年度结余资⾦结转下年度使⽤。

第⼋条超出合同安全⽣产费⽤部分,根据⼯程安全需要,确需增加的安全措施、项⽬,由设计、监理或施⼯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四川⼤唐国际⽢孜⽔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孜⽔电公司)批准后实施,其费⽤由⽢孜⽔电公司按正常成本费⽤渠道列⽀。

国家安措费用管理办法

国家安措费用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某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

某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

某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建设过程中人员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是指为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或项目投资方按照一定比例从工程造价中划拨,用于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

第四条进行建设工程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并报送给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划拨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规定存入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安全费用的预算,并报送给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编制,合理使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和监督。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支付的需要合理划拨给所设专用账户。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定期对专用账户进行核查,及时了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实际使用情况,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进行相关费用的监督审计。

第十二条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报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情况的报告给建设主管部门,同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

第十三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报告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处罚和责任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建设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如下措施:(一)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二)暂停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划拨;(三)对建设单位进行罚款;(四)追究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措施。

安全措施费制度

安全措施费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企业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投入的资金,用于购买、安装、更新、维护安全设施,以及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活动的费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部门、所有岗位及全体职工。

第二章安全措施费的管理第四条安全措施费的筹集1. 安全措施费按照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1%至3%的比例从成本中提取。

2. 对于新成立的企业或者营业收入波动较大的企业,安全措施费的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企业可根据国家政策、行业规定及安全生产需要,适当调整安全措施费的提取比例。

第五条安全措施费的核算1. 企业应设立安全措施费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安全措施费的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3.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安全措施费的有效利用。

第六条安全措施费的使用1. 安全措施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购买、安装、更新、维护安全设施;(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3)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4)安全技术研究、咨询;(5)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2. 使用安全措施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2)注重经济效益;(3)公开、透明、合理;(4)优先保障重点、难点和急迫问题的解决。

3. 使用安全措施费,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使用计划;(2)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3)报企业负责人审批;(4)按照批准后的计划实施。

第七条安全措施费的监督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措施费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2.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安全措施费的有效利用。

3. 企业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章安全措施费的奖励与惩罚第八条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企业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2023版

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2023版

XX建工有限公司 XXXXXXXX项目X X X X X X X 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X X X X X X X 项目部2023年5月30日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XX建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提取及使用办法2023版》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自身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项目部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筹措有章、支出有据、管理有序、监督有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 X X建工有限公司X X X X X项目部。

第三章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类建设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二)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2.5%;(三)机电安装工程2%;(四)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1.5%。

第四章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第五条使用范围详见附表。

第六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项目部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上级单位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七条项目计提的安全费用应当专项核算,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应当取得发票、收据、转账凭证等真实凭证;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的稳定运营,制定本管理办法,规范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概述安全生产措施费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费用,其主要用于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设备维护和培训等方面。

企业应在其财务预算和会计核算中进行合理计提,并在审计过程中进行核查。

二、计提标准根据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特殊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提标准应该适当浮动,但是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1.尽可能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2.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应得到充分维护和更新;3.应建立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机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应合理使用,确保费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三、使用范围和方式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和安全情况,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方案。

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考核和奖惩机制;2.更新企业的安全保障设备,提高设备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3.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4.配合政府和社会的要求,落实不同领域的特殊安全要求。

在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时,企业应该根据各项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预算和计划,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在使用过程中,企业应该根据规定,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账务记录,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流转。

四、监管责任和监督机制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合法性和效果,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责任和监督机制。

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以及企业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审核和审批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提和使用;2.企业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应建立相应的会计核算和记录制度,定期对各项费用进行核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3.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面,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4.部门之间应建立联合、协调和互信的工作机制,确保监督责任的切实发挥。

五、管理办法的执行和修改为了保证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和落实,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1.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和审核;2.确定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提标准和使用方向;3.审查和批准年度预算和计划;4.制订和修改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方案(优秀8篇)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方案(优秀8篇)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方案(优秀8篇)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由本项目公司负责建设的交通项目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按实计量、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细化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清单,细化后的使用清单必须由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审核同意后,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使用清单第2大项、第5大项和第6大项施工单位必须进行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安全生产费使用清单其他大项可根据实际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自行实施,但未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书面同意,每一大项费用不得超支。

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应填写计量表(见附件3),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计量的依据。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纳入当期工程款的计量。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量清单中以不低于投标总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用和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1%的费用予以明确。

除此以外为满足项目施工需要而增加的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单位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项目公司不再另行计量支付。

第九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超出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制度办法

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制度办法

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制度办法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制度办法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效益,应制定规范的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搞好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公司及各工程公司(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计划。

第三条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合理计划安全措施费用的数目。

第二章编制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的依据第四条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以及省、市关于工程造价相应的取费标准。

第五条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企业发展需要应采取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职业危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措施。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配置和更新,安全生产环境条件的改善。

第七条对造成本单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技术、物资原因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八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由于技术和物资原因尚未解决的问题。

第九条在安全技术方面的科研、新成果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安全措施费用使用的范围第十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凡为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主要指影响安全和健康的)、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均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

可分为以下六类:(一)安全技术措施:以防止工伤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各种安全防爆、防水、防火设施等。

(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以改善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生产环境、防止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防振动以及通风、降温、除湿、防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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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到位,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办法》、《**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所有不能作为招投标、承包合同等的条件。

第五条、安全生产措施费不能计入成本,需专款专用。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机构施工管理部、科技质保部、安全部、财务部及项目部。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
安全部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投入及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统计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支付工作;技术质保部参与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负责质量创优、技术革新;安全部监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统计、核算;财务部设立专用账户,负责监督专项资金的投入。

第八条、开工前3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及工程安全文明措施的投入计划进行检查,决定30%措施费的领用。

参见附表三
第九条、基础验收前3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给出意见,决定30%措施费的领用。

参见附表四
第十条、主体验收前(主体完成80%)3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给出意见,决定30%措施费的领用(高层可分两次支付,支付程序不变)。

参见附表四第十一条、省(市)级文明工地验收前由项目部通知施工管理部进行公司内部验收,施工管理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文明工地验收。

公司未验收通过,项目部整改时间为3个工作日,继续报验。

公司验收通过,在2个工作日内向省(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文明工地报验。

第十二条、省(市)级文明工地验收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给出意见。

决定5%措施费的支付,剩余部分待工程竣工后一次支付;未通过省(市)级文明工地验收的工程,继续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待工程竣工后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5%,剩余部分不予以支付,由公司财务部建立专用账户;由施工管理部负责监督支配,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宣传、应急预案、设备的投入及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等;依据《**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十三条、文明工地管理体系是由项目经理牵头、以生产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为主导力量、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参与的整个过程。

文明工地措施费支付书由所有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向公司上报公司,后附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签字。

见附表一
第十四条、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必须符合条件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齐全,工程开工报告等手续齐全,达到三通一平,已编制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临时设施的施工方案及其费用的使用计划,人员配置符合公司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基础施工完成安全文明必须符合条件
通过了基础验收,临街围墙达到**市规划局要求的硬质砌筑围墙【未临街的围墙达到工具化标准要求】;生产区设置钢筋棚、搅拌机棚、木工棚符合公司的文明工地标准化要求,完成电动大门(组装大门)、环形道路,洗车台及消防台的建设,达到工具化配电室、门卫室及标养室;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功能划分明确;基础临边防护到位。

第十六条、主体阶段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的条件
主体完成80%,施工现场工具化、标准化建设符合公司文明工地要求。

安全防护用品、洞口临边防护现场安全达标,施工机械机具管理符合公司要求,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投入使用,现场有八牌两图等公示牌,消防设施到位,食堂、厕所及医务室等卫生美观,工程质量合格、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到位。

第十七条、安全文明工地措施费,公司每年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的10%控制,各项目部编制计划时不得大于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额的8%,公司按急、缓统一平衡,按规定的设备使用年限和价值,属固定资产的,各项目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予以验收和管理;属低值消耗品的分期计入成本。

第十八条、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的有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宝鸡市相关标准规范的内容及预定的计划方案,完成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

第二十条、公司施工管理部、科技质保部、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及项目部五级管理部门、财务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用资金的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表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律不得擅自列入安全文明措施经费。

第二十一条、凡公司推广使用的安全文明生产措施,项目部必须在半年内普及使用,此项作为公司对项目部的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对于不按照公司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尘毒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计费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规定,建筑、安装、装饰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总和的3.8%为计费标准,市政、园林绿化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总和的3.0%为计费标准。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企业在安全防护文
明施工措施费以外单独计取。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由安全部制定,本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监督落实,解释权归本部门。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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