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5章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宪法知识点整理(1-6单元)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与本质一、宪法的概念1、宪法两种意义上定义形式意义上,专指以宪法名称命名的规范性文件,与内容无关。
实质意义上是从内容上来界定的。
(1)分成固有意义上的指规定国家统治之基本的法或者是根本法,任何涉及国家统治权力的基础和构造的法我们都可以看作固有意义上的宪法。
(2)立宪意义上的专指通过限制专断权力,以广泛保障基本人权的国家基本法。
两个要点:产生的时间是近代意义上的;把个人看作是最重要的,国家必须为个人而存在,保护个人应有的尊严和自由。
二、宪法姓公还是姓私-宪法的属性五种标准:按规范性质按照权力关系按照利益性质按照主体按照法律关系:就是按照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划分公法。
处理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或者公权力与私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就是公法。
调整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
宪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主要是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即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宪法还处理国家权力内部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国家公共权力。
所以依据法律关系来看,宪法是公法。
三、宪法是母法——宪法的地位宪法地位的三特点: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具有根本性的问题。
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3、是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2)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四、宪法究竟是什么——宪法的本质1、宪法是赋予国家存在以基础的基本法。
2、宪法是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基础法。
3、宪法既是一种授权规范,也是一种限权规范的统一体。
五、宪法的特征宪法除了具有普通法律的规范性、普适性、公共性等基本特征之外,宪法还有着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1.宪法是授权性的宪法首先是一部保障权利的法,这是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最大的区别。
普通法律的特点是其义务性。
宪法就是为了防止法律对公民自由的过分控制,宪法就是控制法律的法律。
2.宪法是一部保障每个人权利的基本法宪法不是保护一般的公民权利,而是保护对公民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关系到人性本质的基本权利(关于公民的人身、财产与精神方面的权利)3、在政治体制和国家设置方面也是最基本的4、宪法的出发点和一般法律不一样六、宪法与行政法的区别1、两者法律效力的等级是不同的。
司考宪法知识点:宪法渊源与宪法结构、司法考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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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宪法的渊源
1.成文的宪法典。
宪法文件不同于宪法典。
2.宪法性法律,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如英国规定宪法问题的所有法律都叫宪法性法律,因为没有宪法典。
在我国成文宪法国家,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
因此在成文宪法国家,既存在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既宪法典,又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即普通法律中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如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立法法、代议机关议事规则等等。
3.宪法惯例,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并为国际机关、党政及公众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违反宪法惯例不构成违宪。
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惯例很多,成文宪法国家也有宪法惯例,如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直到如今,凡是人大开会的时候,政协就同时开会,政协委员可以列席人大会议,任何法律法规均未作此规定,这种事实上“人大政协一同开会,政协委员列席人代会”即我国的宪法惯例。
4.宪法判例,是指实行宪法法院监督或普通法院有宪法审查权的国家,他们的法院在判决宪法案件过程中作出来的判决,而且这个国家又是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判出来的判决对下级法院或者以后的判决能够发生法律效力能够作为法律来引用的宪法。
5.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二、宪法的结构
序言,正文,附则
附则的地位(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该与一般条文相同)和作用,两大特点:1.特定性;2.临时性。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新旧大纲内容对比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新旧大纲内容对比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基本要求:了解宪法的词源、特征、本质和分类,英国、美国和法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修正,宪法发展的趋势,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的含义,宪法作用、宪法渊源的含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的含义与特征,宪法结构、宪法序言、宪法正文和附则、宪法规范、宪法关系的含义。
【2008年删除】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基本原则,宪法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效力,宪法规范,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政的含义与特征。
【2008年新增】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的历史发展及其在宪法上的表现,宪法的作用,宪法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宪政的含义与特征。
【2008年删除】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上的表现。
【2008年新增】熟悉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宪政的基本原理,能够结合《宪法》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案例、事例或法条。
【2008年删除】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过程、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2008年新增】考试内容: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含义(古代意义宪法的含义古代意义宪法、近代意义宪法的区别【2008年删除】)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的本质(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的集中体现【2008年删除】)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与宪政的关系【2008年新增】宪法的分类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英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美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法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2008年删除】)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修正)宪法发展的趋势【2008年删除】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第四节宪法的作用【2008年删除】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2008年新增】确认和巩固作用限制和规范作用指引和协调作用评价和宣传作用【2008年删除】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2008年新增】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宪法典的结构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2008年删除】)宪法典的结构(序言的效力【2008年新增】正文附则)第六节宪法规范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宪法规范的分类(确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程序性规范)【2008年新增】第七节宪法关系【2008年删除】宪法效力【2008年新增】宪法关系的概念宪法关系的主体(公民国家其他主体)宪法关系的内容(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宪法关系的客体【2008年删除】宪法效力的概念宪法效力的表现【2008年新增】第八节宪法与宪政宪政的概念和特征宪法与宪政的关系【2008年删除】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基本要求:了解国体的含义,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与特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爱国统一战线、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文化制度的含义。
5.宪法原则6.宪法规范

(3)在效力上 宪法解释由于是国家有权机关的法定行为 在效力上,宪法解释由于是国家有权机关的法定行为 在效力上 宪法解释由于是国家有权机关的法定行为, 因而具有与法律相同的一体遵行的效力,违反宪法解释 因而具有与法律相同的一体遵行的效力 违反宪法解释 行为。 的行为是违宪 行为。 (4)在作用上 宪法解释表现有三 在作用上,宪法解释表现有三 在作用上 宪法解释表现有三: 一是明确已有宪法的内在含义,去除歧义 平息纷争,便 去除歧义,平息纷争 一是明确已有宪法的内在含义 去除歧义 平息纷争 便 于执行; 于执行 二是推断出具体的宪法规则,弥补已有宪法规定过于原 二是推断出具体的宪法规则 弥补已有宪法规定过于原 则之不足; 则之不足 三是根据宪政精神在原宪法规定的基础上顺向推出新 的宪法规则,或者赋予原宪法规定以新的精神和含义 或者赋予原宪法规定以新的精神和含义,使 的宪法规则 或者赋予原宪法规定以新的精神和含义 使 宪法条文发生内容变迁。 宪法条文发生内容变迁。
01-5第一编--宪法基本理论(第五章-宪法的形式和结构)

3.宪法习惯(惯例)
——宪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政治生活实践 中产生、存在并经过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的习 惯和传统。
4.宪法判例
——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 践中逐渐形成,并经过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的 判例。
5.宪法解释
——在此特指法定宪法解释机关在宪法实施过程中 以及立宪机关在制定和修改宪法过程中,对宪法条 文、规范、原则、结构、功能及相关法律关系所做 的具有宪法效力的分析、说明和补充。
7.权威性宪法著作
权威性著作作为宪法渊源并不是一种普遍现象。 在采用成文宪法体系的国家以及宪法监督和宪法解释 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权威性宪法著作只能是作为制 宪机关和宪法监督、解释机关的参考,而不是宪法渊 源。但是在少数采用不成文宪法体系的国家,如英国, 在没有宪法规定以及宪法判例尚未形成时,权威性宪 法著作,往往在不违背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的前提下, 被作为司法判决的依据来引用。如:关于英国皇家特 权在国外的行动范围及保卫国家的行动范围,就曾经 求助于A.V.迪塞和梅特兰的著作。
三、我国宪法的渊源形式
1.成文宪法典
2.宪法性法律 3. 宪法惯例
4. 宪法解释
5. 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讨论与思考:
• “宪法”的外延该如何界定?(所谓“宪法 性法律”、“宪法习惯”、“宪法判例”、 “宪法解释”等到底是不是属于宪法?)
• “宪法序言”、“宪法性法律”、“宪法习 惯”、“宪法判例”、“宪法解释”等的效 力该如何理解?
6.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国际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就权利义务关 系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国际习惯是指各国在相互 交往中形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准则。 “条约必须遵守”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国际 习惯一旦被接受,就应该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二者 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但是能否成为国内法以及宪 法的渊源,则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参与和认可。
宪法学第五章 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中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经济、社会及
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世界人权宣言》、 《残疾人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消除对妇女一 切形式歧视公约》、《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 约》等
二、宪法典的结构
(一)形式结构 1、篇、章、节、条的体例 2、章、节、条的体例 3、单一的条的体例条明文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作 出宪法解释。 但是,迄今为止未针对宪法作出过明确的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的效力问题: 宪法解释仅仅与宪法性法律具有同等效力,不可能 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
(六)国际条约 《联合国宪章》、《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 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合众国已经缔结或未来将缔 结的条约,与宪法以及以宪法为准据制定的法律一 道,也是“国家最高的法”; 德国基本法规定,国际法的一般原则,也是联邦法 律的组成部分,其地位优于法律,对联邦领域的居 民,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二)正文 1、总纲 2、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3、国家机构 4、国旗、国徽、国歌、首都
三、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的多义性
宪法规范是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
各种规范的总和;
第二种含义,指宪法中的某一个条款,或某一个规
范,它相当于宪法结构的基本构成单元;
第三种含义,是指宪法规范性语句的意义,即宪法
(二)宪法性法律/“宪法附属法”
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方面的法律; 有关公民权利自由保障方面的法律; 其他方面的法律:国籍法、自治法规等
(三)宪法惯例
国家元首、代议机关、政府首脑、政党首领
无明文规定、反复适用、国家默认、具有宪法效力
《宪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宪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070093课程名称:宪法学英文名称:The Science of Constitution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学时:54学分:3适用专业: 法学、治安学先修课程:《法理学》二、课程简介本课程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为法学基础课,是法学、治安学等专业的必修课程,包括绪论和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的基本规范和制度以及宪法的基本实践共三编14章内容,具体涉及宪法学的概念和基本问题;宪法概念、宪法形式和宪法结构、宪法规范和宪法原则、宪法价值和宪法作用、宪政、宪法的历史与发展等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等宪法的基本规范和制度;以及宪法的创制、宪法实施及其保障、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法监督等有关宪法运行的实践内容。
This course is one of key courses of the Science of Law in colleg es and universities. It is composed of Introduction and three parts i ncluding fourteen chapters. Introduction concerns the concept and the basic problem of the Science of Constitution. The first part, Fundam ental Theories of Constitution, respectively expounds the concept of constitution, constitutional forms and structure, constitutional norm s and principles, the value and roles of constitution, constitutional ism, the history and development and constitution. The second part, F undamental Norms and Systems of Constitution, includes State Nature, State Forms, State Organizations, citizen’ basic rights and obligati ons, election system and the system of political party. The third part, Fundamental Practice of Constitutional, gives the basic frame of c onstitutional operation including constitutional initiative, constitu tional enforcement and safeguard, and the system of unconstitutional review.三、课程设计目的本课程的设计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掌握宪法的基本概念、范畴和原理,熟悉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帮助学生比较熟练地运用宪法学知识分析各种宪法现象,发现国内外宪政的运作规律;为学习其他法学课程打好基础。
第五章 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四)宪法序言的功能
1、它是国家的宣言书,宣告该国民主政治的建立, 宣布该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原则和精神。
2、它是国家的总纲领,明确规定该国家在一定历史 时期的根本任务,有利于组织动员全国人民朝着共同的目 标前进。我国82宪法序言及第12条修正案规定:国家的根 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 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把我国建设成为富 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3、它规定一国的基本原则,对具体宪法规范、普通 法律原则和规范的制定、实施具有指引作用。
(五)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国际条约和习惯的效力。 目前,认可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两个著名的 人权公约。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二节
成文宪法结构
一、宪法结构概述 从宪法表现形式的角度理解,宪法结构是指 宪法体系;从成文宪法典的角度理解,宪法结构 是指一国宪法典各组成部分的外部排列和内部组 合,包括形式和内容结构两个方面。
三、宪法的正文 从结构上说,宪法正文一般由总则、分则、附则三大 部分组成。 (一)宪法正文的总则 内容主要是根本制度;形式上则不一样,有的称“总纲”、 “基本原则”等 (二)宪法正文的分则——主体内容 (三)宪法正文的附则——生效时间、生效条件、最高法 律效力等,有的称“补则”、“最后规定”等。
【拓展资料】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宪政第一案]——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1801年3月2日,即将卸任的总统亚当斯任命了42名 治安法官,一些人的任命状则因当时的交通和通讯条件而 未及发出。1801年3月4日,民主共和党领袖杰弗逊 (Jefferson)正式出任美国第3任总统。当他得知有17份 治安法官的任命状仍滞留在国务院的抽屉时,便授意他 的国务卿麦迪逊(Madison)不要发送这些已经 签署并经封印的任命状,而 将其“如同办公室的废纸、 垃圾一样处理了。”麦迪逊 之拒发任命状,自然引起了 已获任命但却未接到任命状 的人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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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
宪法渊源
概念:宪法的来源/宪法产生的途径
内涵
制宪和修宪活动
国家机关的决策、决定或阐释
违宪审查机关的判决和宪法解释
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决策
政治惯例
道德规范、正义观念、宗教规则
政治学说、宪法学说
国际法和外国宪法
我国的宪法渊源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宪、修宪、释宪和违宪审查
其他国家机关的政策、决定
执行党的大政方针
政治惯例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以及宪法学说
国际法和外国宪法
宪法形式
概念:具有宪法效力的规范或惯例的外在表现形式
内涵
成文宪法典
一国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由一种有逻辑、有系统的法律文书进行规定
优点:体系完整、结构严谨、内容明确、条款原则相对稳定、便于适用
缺点:修改难,对社会适应性差
宪法性法律
宪法内容没有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中,而是在多部相互关联的法律文书中
宪法本体法
宪法关联法
宪法惯例
宪法没有明文规定,实际生活中存在,为国家所默认,具有宪法效力
一般存在于普通法国家(大陆法国家也有)
能适应国家形势的发展变化,丰富了宪法的内容
宪法判例宪法没有明文规定,司法机关在审判时形成,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
宪法解释
对宪法条文含义进行的释义和说明
分类
立宪解释
行宪解释
违宪司法审查解释
监督解释
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国际条约:国际法主体间就权利义务关系缔结的书面协议
国际习惯:各国相互交往中形成的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权威性宪法著作
我国的宪法形式
成文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立法法
全国人大组织法
选举法
国务院组织法
法院组织法等
宪法惯例
宪法解释
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成文宪法的结构
内容结构:不同宪法规范的排列次序
形式结构:体例
我国宪法:四章,138条,序言+正文,没有附则。